路邊攤筷子 甲醛等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 呼籲政府加強電商和路邊攤商採樣把關

路邊攤筷子  甲醛等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  呼籲政府加強電商和路邊攤商採樣把關

2021.12.24

  筷子可說是國人家庭中必備的餐具之一。近來因減塑政策,餐飲業者多改用不鏽鋼或美耐皿筷,有些家庭也會使用合金筷,加上不少消費者為了健康及衛生風險,會隨身攜帶環保餐具,其中以不鏽鋼餐具能重複使用、好清洗、耐腐蝕而成為首選。

  參考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和國際上制定的不鏽鋼種類規範,依成分不同區分種類。其中300系列以不同「鉻鎳」比例組成,具有良好的耐蝕性、耐熱性等特性,被廣泛使用於各種工業如建材、食品食器及醫療器材等;因為鎳價格高昂,所以又有以「錳」取代鎳為主的200系列,價格較低廉,耐腐蝕性及機能性較差,加工性範圍會較300系列窄;其他還有如400系列,雖具有磁性,價格及耐氯化物腐蝕性優於300系列,但是成形性、可焊性及抗張強度等較差,常可見於汽車零組件、家電產品、食器及刀具和醫療器材等。

  目前《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並未規定不鏽鋼食品容器具的鋼材種類,並無所謂的「食品級」或「醫療級」鋼材的分級,相關標準僅有CNS 12324「不銹鋼製餐盒」和12323「不銹鋼保溫杯」要求使用304材質的不鏽鋼。

  此外,現今許多餐館仍提供美耐皿餐具,耐熱溫度約為110~130℃;因具有造型、色彩鮮豔的美觀特性,加上耐用、耐酸、耐鹼、不易摔壞等特質,成本亦相對低廉,是許多餐廳、小吃攤和家庭中使用較為廣泛的餐具。

  美耐皿就是「三聚氰胺」及「甲醛」聚合而成的塑膠材質,搭配色彩的運用(顏料內含有重金屬),如果品質不良或產品有刮痕,極有可能造成三聚氰胺、甲醛或重金屬等物質溶出,進而透過食物而進入人體。

  有鑑於筷子是大部分消費者每日必用的食品器具,消基會對市售「筷子」進行抽驗,除了材質測試外,也進行溶出(重金屬、蒸發殘渣等項)測試,結果供消費者選購時作參考。

 

採樣

  2021年8月底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生活百貨、生活用品店、五金百貨、10元商店及網路等地購買,共計10件樣品,其中5件為不鏽鋼筷,4件為美耐皿筷,1件為合金筷。

  若檢視產地,僅有1件為台灣生產,7件為中國大陸製造,2件沒有標示產地。(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詳見表1)

 

調查及測試結果(請見表3)

  

一、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的10件樣品,因材質的不同,價格介於20~279元之間。

 

二、標示調查(相關條文請見文末BOX)

  本次測試的筷子樣品屬於「食品器具」的一種,其中材質為「美耐皿」屬於塑膠類的一種,標示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26條規定標示「品名、材質及耐熱溫度、淨重、廠商資訊、製造日期及警語」等;材質為「不鏽鋼」者,則須符合《商品標示法》及食藥署2018年修正的「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的規定,須標示「品名、廠商資訊、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製造日期」等

  檢視標示,5件不鏽鋼樣品標示都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4號「王樣OSAMA金砂筷(J-00188C)」的生產日期早於公布前,無須遵循「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其餘4件中3號「鍋之尊(19)真空筷6入」及5號「金愛兒餐具組(M-3015)」未標示「鋼材名稱」及「其他事項」,不符合「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規定。

  至於美耐皿和合金筷樣品則有3件不符合《食安法》規定,包括:編號9號「日風筷(25A03)」及10號「合金筷(箸)」2件樣品未有任何繁體中文標示;8號「OSAMA螺紋筷(五雙入)」未標示「供食品接觸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項和警語」。

  標示不合格的樣品違反《食安法》第26條,可以依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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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質測試

 

1.鎳及錳含量測試  

  參考CNS 8497及8499「冷軋」及「熱軋」不鏽鋼鋼材規範,鉻含量至少須達到11.5%,才能阻絕鋼氧化生鏽,才可稱為「不鏽鋼」。

  此外,不同系列所含的鎳、錳及其他元素也有所不同(請見表2),例如300系列的不鏽鋼規範鎳至少介於6%以上,除了常見的304系列外,其他如316系列則多添加了鉬,以提高耐腐蝕性,特別是對氯化物,因此更適用於沿海地區及海洋中設備。

  因國際鎳價不斷攀升,有廠商因此採用價格較低的錳取代鎳,目前CNS列出201及202系列就是錳含量較高的類別。

  經檢測結果發現,5件不鏽鋼樣品,錳含量介於1~13%之間,鎳含量則介於1~12%之間,若與表2成分含量比對,只有2件屬於300系列,其餘3件都不是300系列的不鏽鋼,也無法用CNS現行標準歸類。若與標示核對,2件標示為300系列的樣品都符合規定,這2件分別為1號「PERFECT極緻316不銹鋼筷(IKH-84023-5)」及2號「角落小伙伴-可愛不鏽鋼筷子」。

 

2.美耐皿材質鉛及鎘測試

  塑膠或是美耐皿樹脂材質的商品,在製造過程中,常會因客製化要求而改變顏色,會使用到較多的顏料或著色劑,品質較差的顏料或著色劑可能含有重金屬鉛或鎘。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塑膠類材質重金屬鉛及鎘含量都須低於100 ppm(百萬分之一)以下,經檢測,4件美耐皿及1件合金筷樣品都未檢出鉛或鎘,符合規定。

 

四、溶出測試

  溶出測試模擬在實際使用情況下,可能溶出的殘渣是否含有重金屬、不可揮發固形物或其他有機物質,常用於食品器具或包裝材質的品質測試。本調查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僅針對塑膠材質──4件美耐皿及1件合金筷進行測試。

 

1.蒸發殘渣測試

  「蒸發殘渣」模擬遇到酸性食物(4%醋酸)時,是否會溶出不可揮發固形物,影響到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質感之外,且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依規定,酸性條件下的蒸發殘渣含量須低於30 ppm以下。經檢測,5件樣品都符合規定。

 

2.高錳酸鉀消耗量測試

  「高錳酸鉀消耗量」乃檢測在使用時是否會溶出有機物質(如油墨、顏料、增塑劑或其他添加劑),可能會遷移到接觸的食品上,進而被消費者吃進去,對健康造成影響。依規定,塑膠類材質限量須低於10 ppm以下。

  經檢測有4件樣品符合規定,而9號「日風筷(25A03)」高錳酸鉀消耗量,介於50~60 ppm之間,不符合規定。該樣品已違反《食安法》第17條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的規定,並依《食安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罰鍰」。

 

3.甲醛溶出測試

  甲醛俗稱「福馬林」,會透過吸入、飲食或皮膚接觸等進入人體內,暴露過多會造成劇痛、嘔吐、腹瀉等症狀,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甲醛列為致癌及致畸形物質。

  依規定,甲醛溶出量須為陰性,經檢測5件非鋼類材質的樣品,4件樣品為陰性,但9號「日風筷(25A03)」檢出20~25 ppm的甲醛,不符合規定。

 

4.三聚氰胺溶出測試

  三聚氰胺和甲醛進行聚合反應就成了「三聚氰胺甲醛樹脂」,可以作為熱固性樹脂的原料,廣泛用於許多日用品上如美耐皿餐具等。三聚氰胺雖屬於低急毒性物質,但根據研究指出,較差的美耐皿只要裝40℃以上的食物,就可能會溶出三聚氰胺,可能對腎臟造成威脅。

  依規定,在4%醋酸溶液95℃的條件下,三聚氰胺溶出量須低於2.5 ppm以下,經檢測,5件非鋼類材質的樣品溶出量都低於法規以下。

 

結論

  本次測試的10件樣品中,有3件標示不符合規定,其中有2件僅有簡體字,並無標示繁體字及負責廠商;另外1件美耐皿樣品未標示食品接觸用途及警語;3件標示不合格的商品有2件購自網路,因疫情的關係,消費者更傾向網路購物,網路平台販賣業者更應將產品資訊清楚標示,不僅應符合法規,也能讓消費者對業者產生信任。

  此外,本次測試的5件不鏽鋼樣品,依鎳錳比例僅有2件屬於300系列不鏽鋼,其餘3件以現行標準無法歸類,檢視這3件樣品僅標示「不鏽鋼」或「高級不鏽鋼」,並未列出是何種系列的鋼材。目前食藥署指引僅建議要標示鋼材種類但無要求須使用何種鋼材,僅CNS有制定須採用304系列,但若參考食藥署2013年公布的研究報告摘要指出「比較200、300及400系列不鏽鋼材之食品容器具於各種溶媒之溶出情形,均以200系列不鏽鋼材之金屬錳溶出量較高」,建議消費者最好還是購買300系列的不鏽鋼,且檢視筷子的標示或本體,是否有標示鉻鎳比為18/10或18-8、304等,才較有保障。

  在溶出測試中,有1件樣品在「高錳酸鉀消耗量」及「甲醛」溶出量都不符合規定,當消費者使用該筷子夾取熱食時,可能產品的有機物如甲醛會遷移到食品上,進而被吃進肚子裡,長久下來會對身體造成傷害。業者應立即將該產品下架回收,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參考2019及2020年臺北市衛生局抽驗美耐皿類食品容器具的結果,僅有1件樣品標示不符合規定,但2021年抽驗的20件美耐皿類食品容器具卻有6件(3件筷子、2件湯匙及1件碗)檢出三聚氰胺不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且也有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顯示不符合規定的商品有增多趨勢,消費者採購要特別當心。

 

給政府的建議

1.建議政府不定期的抽驗食品器皿及包裝,以確保消費者的健康。

2.隨著製造技術的進步與發達,許多業者都會不斷地開發新的材質使用於食品器皿及包材,主管機關應與時俱進,積極把關。

3.市面上有許多不鏽鋼食品器具,主要都以接觸食品為目的,但卻僅列為一般商品,雖然有指引但無強制規定,建議標示也應列入《食安法》管理,而非僅衛生標準。此外,許多業者也已經都自主標示「鋼材名稱」,顯見標示鋼材名稱非窒礙難行之舉,建議也列入強制標示項目。

 

給業者的建議

1.隨著宅經濟發酵,許多消費者購買時僅能依圖片和賣家提供的資訊來判斷,無論何種食品器皿,業者更應落實標示以示負責,也能減少退換貨的麻煩;另外,建議電商平台應加強商品標示與品質的把關,尤其標示是消費者選擇產品最基本的第一道資訊,應確保商品標示符合國內相關法規,再允以上架。

2.對於不鏽鋼食具,業者應確實依循「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標示鋼材的種類,而非「不鏽鋼」或「高級不鏽鋼」,讓消費者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3.此外,商品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範,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給消費者的建議

1.購買食品容器具時,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選購標示完整之產品。若是不鏽鋼,是否商品本體有標示鋼材,例如304或鉻鎳比18-8等;若是美耐皿及其他塑膠材質器具,也要檢視耐熱溫度及警語。

2.購買回家後,要依標示使用,無論是不鏽鋼或是美耐皿,應避免接觸酸性食品。特別是美耐皿類,清洗時建議不要以高溫清洗,最好使用海綿替代菜瓜布,以免留下刮痕而造成細菌孳生、變色,導致有害物質釋出,也要避免烘乾或是紫外線消毒,擦乾保存即可。新筷子使用前,先在鍋子中或電鍋中以沸騰100℃水煮數分鐘之後,再開始用會更好。

3.筷子用久若有刮痕、霧化,最好也不要再使用;部分美耐皿商品標示使用壽命約5~10年,消費者最好能定期更換。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

  經中央主關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一、品名。二、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其為2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分別標明。三、淨重、容量或數量。四、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五、原產地(國)。六、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限。七、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此外依部授食字第1041304938號公告訂定「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標示相關規定」:一、本規定法源之依據。二、應註明「供食品接觸用途」之規定。三、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者,應註明其為供重複性使用或供一次使用之規定。四、應註明勿與高油脂及高溫之食品直接接觸之警語。

 

《商品標示法》第9條

  商品流通於市面,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一、商品名稱。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三、商品內容: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四、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五、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標示之事項。」

 

食藥署2018年12月20日修正「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

  為提供消費者更充足之資訊,建議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一、品名。二、鋼材名稱:其為2種以上材質組成者,建議分別標明。三、淨重、容量或數量。四、廠商資訊。五、原產地(國)。六、製造日期。七、其他事項。」

 

 

表1、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

項目

調查、測試方法

調查、測試標準

測試單位

價格調查

比較樣品的購買價格

消基會

標示調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及《商品標示法》第9條及「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進行

重量測試

秤量單雙筷子的重量或多雙的平均重量

材質及溶出測試

參照CNS 11012「鋼及鐵分析法通則」及

依據衛食字第1071901850號「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之檢驗」和衛授食字第1071901983號「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類之檢驗」進行

CNS 8497「熱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及8499「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美耐皿(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材料塑膠):

材質測試:鉛、鎘含量低於100 ppm以下

溶出測試:

蒸發殘渣:30 ppm以下

高錳酸鉀消耗量;10 ppm以下

甲醛:陰性

三聚氰胺:2.5 ppm以下

 

表2、市面上常見不同系列鋼材所含的成分比例

依CNS 8497及8499各類的不鏽鋼化學成分有碳(C)、矽(Si)、錳(Mn)、磷(P)、硫(S)、鎳(Ni)及鉻(Cr)。

結構分類

CNS編號分類

鉻(%)

錳(%)

鎳(%)

其他元素(%)

特性

沃斯田體系

200

201

16~18

5.5~7.5

3.5~5.5

氮(N)0.25以下

價格低廉、腐蝕性及加工性較300系列差,廢棄鋼材無法回收

202

17~19

7.5~10

4~6

氮(N)0.25以下

300

301

16~18

2以下

6~8

具有極佳加工性、耐腐蝕性,合適的強度及硬度,其中以304最廣泛生產製造,316在海洋和化學工業環境中的抗腐蝕能力大大地優於304

304

18~20

2以下

8~10.5

316

16~18

2以下

10~14

鉬(Mo)2~3

麻田散體系

400

410

11.5~13.5

1以下

不得超過0.6

強度及硬度都高(有磁性),但抗腐蝕性差

肥粒體系

430

16~18

1以下

不得超過0.6

導熱性佳,成形性及耐氧化性優,但抗腐蝕性不如304系列

 

表3、市售筷子樣品測試結果

  詳細測試結果表格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1年12月號488期58~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