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疫情更改機票時間,被收取2次手續費,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總會(2020-06-01)

諮詢申訴

消費者於108年12月2日從美國回台灣,原本預計109年3月2日回美國,卻遇上新冠肺炎疫情,因此機票時間延至109年3月16日。但美國疫情卻更加嚴重,消費者再將機票延至年5月4日,如此更改機票手續費要收2次。希望業者在疫情期間只收一次更改手續費。

因此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希望能獲得解決。

消基會發函業者後,業者回應因應這次的疫情有相關的改、退票作業辦法,消費者有一次豁免改票手續費的機會。消費者同意,本案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