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無醫師卻不退費-中區分事務所(2019-04-08)

諮詢申訴

多年在某醫美診所接受服務的消費者,1年多前在接受飛針PRP施做服務後因感覺不錯,共購買4次該服務並付款21000元。但僅接受1次該服務後,該醫美診所即無醫師可繼續執行施做,消費者要求退還其餘3次費用,但該公司臺北診所推拖避不處理態度惡劣,要求業者退還未做完部分15750元(21000元/4次 )。 事件發生1年多後,因業者避不退費,消費者以書面向消基會申訴,消基會發函業者,業者承辦人卻打電話來表示,因該飛針PRP服務單次費用較高且有給消費者優惠價故不能退費,需要扣消費者10000元,且因該診所原店長以低價銷售等問題,所以與其有訴訟云云。 消基會工作人員向業者強調,該診所違約且店長為公司內部問題與消費者無關,該承辦人即掛本會電話;本會工作人員再打電話至該公司臺北診所留言,消費者來電表示該診所承辦人仍不願退費,只願提供消費者至台北診所服務,消費者不願接受,本會再打電話告知該公司若仍不合理退費,消基會將公布該公司行為後,消費者終於收到15750元的合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