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留職停薪,健身會籍及教練課程解約糾紛,獲得退款。-總會(2021-02-04)

諮詢申訴

109年3月與健身中心簽訂會籍及教練課程合約,上過4堂課後,4月底教練即告知須留職停薪,要安排別的教練替消費者上課,消費者不願更換教練,且因車禍受傷,無法繼續至健身中心運動,故於5月初向健身中心要求解約退款,但遭拒絕。

消費者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要求公司解約還款。

消基會發函請公司處理,後公司函復暫停消費者會籍1個月,以讓消費者尋找承接者。教練課程則扣除手續費後退款4萬多元,雙方達成和解,本案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