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住到未蓋好民宿,申訴獲圓滿解決。-南區分事務所(2019-05-13)

諮詢申訴

  消費者和一群朋友報名「合歡山~梨山採蘋果福壽山農場賞楓」之兩天一夜行程,出遊前導遊有LINE告知民宿為剛完成但尚未開幕、很多的建物小細節尚未完善,消費者覺得尚未開幕的民宿,至少基本設施都已完善,不會有太多的不便,哪知道傍晚要入住民宿時,發現民宿根本還沒完全蓋好,水管、電線裸露在外,且油漆木板等都還堆疊在室內,事後向導遊反映,卻只得到這樣的回應:因為想讓大家住“新的房間”,如果造成大家觀感不佳,請多見諒,以後不會再發生了。

  消費者一群人大怒,故到本會申訴。旅行社所提供的住宿與當初約定的行程內容顯然不同,此部份已構成契約債務不履行中的不完全給付,可以請求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且導遊事先的暗示能證明旅行社已知內情,卻執意入住該民宿,更不能減免其責任。本會發函後,所幸旅行社有意解決問題,願賠償1/2房價及精神賠償費,此申訴在雙方取得共識簽訂和解書後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