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手機無法用不能退,全額退款-中區分事務所(2020-05-04)

諮詢申訴

因下載知名購物頻道APP,消費者使用該APP訂購蘋果iphone 11 256G 6.1吋(犀牛盾耐衝殼組)手機,金額30100元。消費者收到後隔2日準備使用作手機移轉時,發現不能開機,所以致電蘋果客服詢問為何不能充電跟開機? 蘋果客服回應手機有問題,請消費者辦理手機退貨,當日即辦理退貨由業者回收手機,但之後業者卻說供貨商沒有可以做檢驗的工程師,所以要將手機寄回蘋果公司檢驗,結果3週後又說蘋果公司檢驗後發現手機電路板的序號根外盒的imei序號不相符,所以無法讓消費者退貨,要將手機寄回給消費者。消費者認為明明是知名購物頻道的供貨商出了一支有問題的手機給他,他只是一般消費者怎會去做任何手機的電路板更改,故來電消基會中區分會,消基會志工請其來函申訴。

消基會收到消費者申訴函後,業者回覆表示經與商品供貨商協調,並去電消費者說明及完成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