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號466期

2020年2月號466期

文章篇目:

 

航空業不應罔顧消費者權益

文/徐則鈺(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執業律師)

 

美容服務與商品的退費計價陷阱

前言:消費者心動於美容業者所提供的折扣促銷,而決定購買大量課程或商品時,應於簽約前詢問業者退費時對於已使用課程及商品的計價方式,並載明於契約中,同時留存簽約時的促銷折扣廣告,方能於發生退費糾紛時,有效主張權益。

文/余宗鳴(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

  

案情

  消費者前往美容塑身服務機構時,因業者以「買多少堂課程送若干堂課程」或是「買多少產品送多少堂課程」等方式折扣推銷,而決定購買,但是當消費者因故於未完全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希望退費時,業者卻會用消費者的價金總額,去以折扣前的原價,乘上消費者已經使用的數量品項,再加上手續費,來計算應退還給消費者的價金數額。

案例一:

  原先價格3,000元的課程,因為業者在推銷時以「買10堂送20堂」作為宣傳,於是消費者就一次購買10堂,但當消費者僅僅使用了5堂想要退費時,業者卻以5堂乘上原價3,000元計算已使用部分。首先,從總價金扣除15,000元當作已經使用的品項價額,剩餘的15,000元,會再扣掉10%手續費,才是退還消費者的金額。於是在本例當中的消費者,明明30堂中只用了6分之15堂,沒想到要退費時卻只能退回不到原來一半的13,500元。

案例二:

  某A產品一罐單價2,000元,業者在推銷時以「買10A產品就可以送10堂原價2,000、需使用A產品的B課程」,誘使消費者一次購買10罐。當消費者在店內使用5A產品、也搭配上了5次的B課程後,想要退費,這時候業者會主張從總價金2萬元,扣除5罐原價的A產品(5x2,000元)、5次原價的B課程(5x2,000元),總共應扣除2萬元,可退還餘額為0元。對消費者來說,會疑惑明明只使用了一半的商品及課程,為什麼卻拿不回任何費用?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規範

  首先,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第3項「違反第1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以及第4項「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倘各該行業別有主管機關訂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所規範之事由,於業者所使用的定型化契約上不得記載而記載者,該條款無效、應記載而未記載者,仍生其效力。

  現行在瘦身美容業有於20061227日公布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當中關於消費者已經使用服務或產品後的退費方式,規定在「應記載事項」第10條,內容包含第1項「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因甲方任意終止本契約者,乙方應於終止日後____日內(不得逾30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第2項「前項之終止契約手續費,係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之剩餘金額之百分之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上述金額之百分之10)。若未約定終止契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以及第3項「第1項之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係指已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其以整組或量販方式行銷而未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仍屬未拆封。已接受服務及已提領並拆封附屬商品之價格,以契約所定單價為準,未約定單價者,以平均價格或市價為準」。

  除了明定得扣除的費用項目以及手續費上限為扣除後剩餘費用的10%外,在第3項的部分則是區分契約有無另外明定商品或服務單價的情況,如果契約有明定商品或服務單價,那就可以此作為扣除的價位基礎,但若無的話則是直接用平均價格或市價來做計算;換言之,回到前面總買賣價金3萬元、買10堂送20堂的例子,如果契約上有特別載明「每堂課單價為3,000元」,那依照本項規定,企業經營者似乎就還是可以在退費時以總價3萬元扣除消費者已使用5堂課乘上單價3,000元的餘額15,000元,再扣除手續費。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0年2月號

淺談糧食安全

前言:氣候變遷可能影響糧食產量,進而危害到糧食供應安全。本文比較分析我國近10年的糧食供應情形,提出確保糧食供應充足與穩定的兩大方向為「農業生產與資源投入」及「食品安全管理與食農教育」。

文/蔡育仁(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食品產業發展推動辦公室顧問)

 

選對保濕產品 揮別冬季癢

前言:秋冬季節溫度下降,大氣濕度也愈來愈低,此時皮膚的保濕益發重要。容易出現冬季搔癢症者,應避免使用強烈的清潔劑,並依據皮膚乾燥程度,選擇適當的保濕劑,為皮膚補充適度油脂,健康地維持皮膚的平滑與潤澤。

文/朱槿梵(消基會編輯委員會委員暨分子生物專業人員)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蔥油餅、蔥抓餅及蛋餅檢測報告 1件樣品防腐劑不合規定

前言:金黃酥脆的蔥油餅、蔥抓餅與香噴噴的蛋餅是許多人喜愛的正餐與點心,但是餅皮若保存條件不佳就容易酸敗,因此有些業者會添加防腐劑來延長保存期限。本次消基會針對早餐店與攤車所販售的蔥油餅、蔥抓餅與蛋餅進行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與去水醋酸的檢測,為消費者的健康把關。

文/消基會檢驗部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編輯部拍攝

 

人工草皮檢測結果公布  安心鋪墊或毒墊?

前言:人工草皮是許多幼兒園、親子場所用做防護鋪墊的商品,居家裝修時也會採用。目前台灣未對人工草皮制定檢驗標準,然其中若含過量重金屬、塑化劑、甲醯胺、多環芳香烴化合物,恐有害健康。本次檢測共計8件樣品標示不符《商品標示法》規定,1件樣品檢出達參考標準250倍以上的塑化劑DINP,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此類商品時,應多注意衍生的安全問題。

文/消基會檢驗部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樣品照/檢驗部拍攝

 

簽了購買房地預約單卻反悔,可以全額退費嗎?

前言:房地預約單,又稱紅單,是由建商預先擬定的制式契約,屬於「定型化契約」。若房地預約單中有對買方顯失公平的條款,則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主張該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請求建商返還全額之定金。

文/涂予彣(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預售屋紅單銷售問題探討

前言:預售屋買賣為坊間建商推出新建房屋的交易方式之一,俗稱紅單的預售屋購屋預約單亦隨著預售屋交易普及而成為建商衝買氣、少數民眾搶便宜、投資客哄抬房價的手段。本文試就現行預售屋紅單銷售所衍生的問題,提醒消費者於購買紅單時應留意事項。

文/黃志偉(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行政院政務顧問、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

圖片來源/Pixabay

 

喝一口健康水 淨水器選購指南

前言:細菌、重金屬、有害化學物質,是安全飲用水的頭號剋星,也是過濾水時最主要剔除的目標物。專家建議選購淨水器時,以過濾移除為首要任務,並不鼓勵添加額外元素到飲用水中。民眾宜因應居住地區的水質,及個人對飲用水的純淨度要求,做出適合的選擇。

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揭密加水站──你加的是水還是安心?

前言:隨處可見的加水站,是南台灣的特殊景觀。消費者於加水站買水時,務必要留意加水機的環境衛生條件,並以乾淨的容器盛裝,最重要的是,應煮沸後再飲用,才能喝得健康又安心。

文/羅 素(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ixabay、編輯部拍攝

 

飲用水Q&A

前言:飲用水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但您知道喝水有哪些益處嗎?水質的檢測標準是根據哪些法規呢?水又要怎麼喝才安心?讀了本文,幫助您釐清困擾已久的飲水問題。

輯/黃㛄甯(採訪編輯)

審訂/江文章(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名譽教授)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平行輸入的隱憂 藥妝購買知多少

前言:平行輸入的商品在台灣以低價開拓市場,廣受年輕女性歡迎。儘管平行輸入商品不必然等於仿冒品,但因為並非由正式代理商經手,若商品有品管不良或瑕疵問題,消費者可能須自行吸收或額外負擔維修費用、甚至求助無門。

文/馮忻瑀(東吳大學法律系)、黃馨玫(東吳大學法律系)、張喻瑄(東吳大學法律系)、王詩妤(文化大學法律系)

圖片來源/Pixabay

 

市售「保潔墊」檢測結果

文、攝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市售「電驅動玩具」檢測結果

文、攝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