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回應]多燕瘦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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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案號:3106C990018
申訴對象:多燕瘦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號9樓之5
申訴內容:106年9月2日網路刷卡消費商品,依照公司訂定之鑑賞期間45天內,於10月17日辦理完成退會退貨程序,申請退款50,166元,並當下已將購買商品完整退回,依照公司告知將於一個月內會退款,但一直沒收到退款,致電到內湖公司,內湖公司推給台中公司處理,多次致電台中公司,客服告知已轉知內部人員,但遲遲一直拖延退款,後續向消保會申訴,公司仍不處理。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公司請其處理;惟歷經二次發函公司皆無回應及處理,致電公司也無人接聽,亦無收到回覆。本案徵得消費者同意,函請公平會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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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3106C990019 申訴對象:多燕瘦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號9樓之5 申訴內容:106年9月16日購買該公司產品木瓜錠、酵素錠52,850元,因為不習慣產品,也在公司的規定期限內於10月16日到公司填單辦理退款,公司表示,因消費者有使用商品,所以無法退款至刷卡的信用卡,只能退至消費者銀行帳戶,需要一個月的工作時間。11月16日沒有退款,打電話至台北公司,公司又要消費者打去台中公司問客服,台中公司電話很難打,打通後人員告知公司高層全部換人,交接業務會晚幾天,不會超過11月底退款,但是到12月1日還是沒退款,打電話去問都是回應款項是前公司要處理的,他們很努力協調,但仍未告知甚麼時候能退款。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公司請其處理;惟歷經二次發函公司皆無回應及處理,致電公司也無人接聽,亦無收到公司回覆。本案徵得消費者同意,函請公平會查處。[拒不回應]多燕瘦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號:3107C990003 申訴對象:多燕瘦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號9樓之5 申訴內容:106年9月29日現金購買益生菌52,500元,並依照公司訂定之鑑賞期間內於10月11日辦理完成退會退貨程序,並當下已將購買商品完整退回,公司說將於一個月內會退款全額,但一直沒收到退款,致電到內湖公司,內湖公司推給台中公司處理,結果台中公司也不處理,遲遲拖延退款至今還不願退款,後續向消保會申訴,公司仍不處理。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公司請其處理;惟歷經二次發函公司皆無回應及處理,致電公司也無人接聽,亦無收到公司回覆。本案徵得消費者同意,函請公平會查處。[拒不回應]震安科技有限公司
案號:4107A11-0001 申訴對象:震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華一路350號10F 申訴內容:107年2月22日業者至家中推銷瓦斯防震安全系統,付現金7,000元,於107年2月22日即以存證信函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主張解約退貨。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先函請消費者補資料,再發函予業者,之後卻收到郵局退回本會寄給業者的函件,即打電話通知消費者,業者迄今避不退款。經本會查詢該業者營業登記已於100年7月4日解散,雖然如此該業者仍有上述訪問推銷行為,甚至疑似換名再以相同手法推銷商品。[已處理完畢]案號:4107A23-0001
案號:4107A23-0001 申訴內容:持有塔位,因業務員說要介紹買主,但買方要求須搭配生前契約才購買塔位,即於106年12月25日訂約向業者買了2個單位的生前契約共160,000元,於107年1月8日取得後,業代即說買方不買了,且發現應該是生前契約的發票記載為物料,1月9日即提出退貨要求遭拒, 1月12日以存證信函主張解約。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先函請消費者補資料,再發函予業者,由於業者未回覆,本會再安排協調會,卻收到郵局退回本會寄給業者的函件。之後消費者至本會接受法律諮詢服務,律師說明業者假藉要幫消費者賣塔位,但聲稱要連同生前契約一起賣才比較容易賣掉,消費者付160,000元卻收到是2個骨灰罈的提貨券,而生前契約的簽約人是空白的,統一發票的品項是「物料」,顯然是被詐騙,建議提告,且市府亦有類似詐騙案例。消費者已向法院提告並表示業者完全避不聯絡。本案後續經本會召開協調會協調,消費者已取得業者退款達成和解。[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財團法人華山愛德教育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林口愛德幼兒園
案號:1107B200001 申訴對象:財團法人華山愛德教育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林口愛德幼兒園 地 址:新北市林口區忠孝路542巷11弄2-5號 申訴內容:107年1月9日於幼兒園參觀,於說明會後因幼兒園無名額,繳交訂位金5,000元排候補,業者表示名額需到6月才能確定有無名額,若到6月通知有名額而選擇放棄,則不退還訂金。並另外要消費者簽訂承諾書,若消費者子女獲通知錄取,但未於學校規定之期限內完成註冊程序,即放棄至學校就讀機會,並願意無條件將上開訂位金5,000元捐助給學校作為興學善款之用。消費者考慮後於1月24日致電業者要求退還訂金,業者拒絕退還。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查詢《新北市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並致電新北市政府幼兒教育科詢問是否可以收此費用,幼教科表示不能收此費用,應要退還給消費者。隨後發函給業者,其回函表示已事先告知除未能順利候補外,皆不退費。 再函請業者應依《新北市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第6條處理,其來電再次表示不退費,認為此費用並不適用上開條款。後請消費者至新北市政府檢舉。業者再次回函表示依過往經驗消費者的小孩能夠錄取的機會渺茫,惟於收據上已載明個人因素放棄入學不退費,故無法退費。 消費者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檢舉幼兒園,後消費者收到教育局來電表示業者說已要退費給消費者,惟後詢問消費者是否有收到退款,消費者表示業者告知若消費者的小孩確定未候補上,才會於6月1日統一退費。本案徵得消費者同意,函請新北市教育局查處。[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樂基衣雷門服飾店(lucky eleven)
案號:3106A040120 申訴對象:樂基衣雷門服飾店(lucky eleven) 地 址:臺南市中西區衛民街54號1樓(www.facebook.com/LUCKYELEVENSHOP/) 申訴內容:106年11月16日在網路上購買外套2,392元,下單前依照店家刊登之商品照片再次確認顏色,店家也回覆商品正確無誤後始下單,但11月23日收到貨時外套顏色與照片完全不相同,跟店家反映,店家也承認供應商提供照片有色溫之差異,賣家卻沒正確標示商品提供之顏色,亦未在下單前提醒有色差之疑慮,其後於11月24日要求店家依照消保法7天猶豫期規定解約,店家亦拒絕。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業者請其處理;惟歷經二次發函業者仍堅持無法依照消保法7天猶豫期之規定辦理退款。本案若徵得消費者同意,將函請台南市政府查處。[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案號:3107A050001 申訴對象: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桃園市蘆洲區新南路二段162巷5號 申訴內容:106年12月12日於大創線上購物網站購買廚房用品及生活用品,購買金額580元達到超商免運服務(滿299免運)。12月15日領取包裹,當晚覺得商品不如預期,全數申請退貨,12月16日寄回退貨商品。12月28日接到公司客服來電表示,因全數退貨未達免運門檻,故需負擔當初寄送貨品的70元運費。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公司請其處理,其回覆表示收取的運費為當時寄送商品的運費,該運費為免運優惠活動所贈送之贈品,當消費者取消訂單時,將收回該活動所贈送之贈品,並未違反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再次發函請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退回運費,惟公司仍函覆並未違反消保法規定無法退款。[已處理完畢]案號:3106C120002
案號:3106C120002 申訴內容:105年1月8日以3萬元委託徵信公司調查家人行蹤,在執行過程未開始,業務即已離職,多次致電業務,均無法取得聯繫,聯絡公司處理,公司告知會了解,卻拖延未處理。後再致電徵信同業公會申訴,由公會專員承諾追回款項,但後續發現該專員竟為該徵信公司之員工,根本沒有處理亦否認有致電申訴。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業者請其處理,惟歷經二次發函仍無回應,致公司電話,接電人員表示會再查詢後回覆本案。後公司回函表示,依照契約書第7條之規定,消費者應於結案後一個月內向台北總管理處申訴,經查已超過一個月,本公司自得不予受理。 向消費者轉述公司回覆內容,消費者表示業務有告知是有執行成功才算次數,且會有完整的照片及報告,但指定期日調查後,業務不是無法等候就是無法派人,一、兩個月後業務也突然離職,公司也沒通知接手的承辦是誰;公司曾承諾消費者會處理,但一拖又是半年後向徵信同業公會反應亦無處理。本會將消費者上述書面異議意見,函轉公司針對消費者異議提出說明要求處理,惟後續公司未再有回覆。 消費者預約本會律師諮詢,已逕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後於法院與公司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