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百貨公司美容專櫃推銷保養品,退費糾紛,獲得解決。-總會(2020-11-09)

諮詢申訴

消費者為未成年學生,於109年6月下旬進入百貨公司選購自己所需之用品,但在要離開百貨公司時,被美容保養品專櫃人員靠近推銷產品,消費者告知專櫃人員自己是學生,須與家中長輩詢問才能確定是否購買,但專櫃人員仍是向消費者推銷先付訂金保留優惠的商品,最後消費者付了500元定金購買1,990元的護手霜。消費者返家與家人討論,家人不贊同購買該商品,於3日後至專櫃要求退還訂金,但遭專櫃人員拒絕。

消費者透過書面向消基會申訴,希望公司應退還定金。

消基會發函請公司處理,消費者回復公司已退費,本案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