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07

案號:3107A050001

申訴對象: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桃園市蘆洲區新南路二段162巷5號

申訴內容:106年12月12日於大創線上購物網站購買廚房用品及生活用品,購買金額580元達到超商免運服務(滿299免運)。12月15日領取包裹,當晚覺得商品不如預期,全數申請退貨,12月16日寄回退貨商品。12月28日接到公司客服來電表示,因全數退貨未達免運門檻,故需負擔當初寄送貨品的70元運費。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公司請其處理,其回覆表示收取的運費為當時寄送商品的運費,該運費為免運優惠活動所贈送之贈品,當消費者取消訂單時,將收回該活動所贈送之贈品,並未違反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再次發函請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退回運費,惟公司仍函覆並未違反消保法規定無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