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飯店洗手間濕滑摔倒斷手,獲合理賠償-中區分事務所(2020-11-16)

諮詢申訴

太太從上海預定農曆年前南部五星級飯店住宿,並於回台後一行6人出發旅遊,計畫到該飯店附屬遊樂園等地渡假遊玩,入住飯店後的隔日早上,在飯店用早餐前,先生想先至化妝室洗手用餐,一進入男廁門口即摔倒於地,而地上相當濕,當時所內外並未擺放警示牌,消費者看著已變形的左手立即呼救,飯店服務人員趕到並安排救護車到醫院急診室。經急診診察為左臉擦傷、左手肱骨骨折須立即開刀,但家人考量家住台北及就醫方便等問題,即要求轉院由母親陪同,其他家人只得先留在飯店。當日手術完成,住院期間由母親看護,除了受傷疼痛,又懊惱假期已毀,所幸手術順利,出院後又回診數次,但預定全家(夫妻與2幼女)飛回上海之日期因此延宕,之後多個航班因新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已很困難訂到機位,一再更改機票和重新買票,過了約1個月才得以回上海。認為飯店應檢討管理改進疏失,因傷口超過30公分,超過鋼板(永久放置於手臂)的長度,須持續復健未來不得提重物,受有永久性損害,加上迄今各項醫療交通等支出,因此請求約30萬元之賠償。

經消費者整理資料向本會請求協助向消基會申訴,要求業者處理。

飯店僅願賠償10萬元,且表示消費者會受傷仍源於穿著飯店室內拖鞋外穿所致,且對其母親之看護費有意見等等,但室內拖鞋外穿的人不少,消費者之所以摔倒受傷的主因為洗手間濕滑,且消費者因此身體傷痛、家庭負擔、精神壓力、工作延誤、未來整疤、復健…等。幾經交涉溝通,最後飯店業者賠償22萬元,消費者獲滿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