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變成買課程,順利協助解約-中區分事務所(2020-10-12)

諮詢申訴

某日至電腦教學補習機構面試應徵,在店長面試過程提到新人必須要有相關證照及能力,公司現在有補助新人方案,公司會和新人各支付一半費用,同意此條件才會回報主管進行第2次面試,當日簽約並填寫金額81600元信貸申請書,之後她至總公司第2次面試時被告知課程和面試無關,由於尚未上過任何課程或使用任何資源,即前往補習班要求解約,卻被要求支付線上課程3萬元、代辦費8200元、利息損失15%共12000元,近6萬元的違約金,對這樣不合理的賠償與處理方式無法接受,該店長還說是應徵者自願購買他沒有那樣說,由於對方這樣的態度讓她逕向消基會申訴。

在她向消基會提出申訴後,本會即函文該公司,業者願解約並解除消費者的信貸,終於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