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回應]智慧鑫科技有限公司(智慧代購網通訊聯盟)
[拒不回應]智慧鑫科技有限公司(智慧代購網通訊聯盟)
2017-01-26
申訴對象:智慧鑫科技有限公司(智慧代購網通訊聯盟)
地 址:桃園市中壢區大智街1號一樓
申訴內容:消費者於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PChome)購買手機後發現面板觸控有問題,將手機序號登入蘋果官網發現該手機已過保固期,無法送回原廠維修,透過Line聯絡客服表示保固是由代理商提供,由智慧網送原廠,但該原廠並非蘋果。且該公司標榜「未拆封」,卻又說出廠前要做電池的放電測試,但經過ITOOLS工具查詢,該手機充電循環次數高達774次,認為公司所標榜的原廠保固及未拆封的手機根本是詐欺。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文業者「智慧鑫科技有限公司」請其回復;後詢問消費者業者是否有與消費者處理本案,消費者回應業者並未做任何的處理,並請本會於二次發函時,同時副知平台業者「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會二次發函與「智慧鑫科技有限公司」,並副知「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案,「智慧鑫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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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回應]夢想家室內設計公司
申訴對象:夢想家室內設計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六路1段30巷27號 申訴內容:消費者於105年3月2日委託業者裝潢位於台中市的房屋,與業者用Line約定於5月15日完工,但契約書沒填日期。在消費者分別支付8萬、10萬工程款予業者後,業者便音訊全無,消費者主張解約並賠償。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文業者處理,後消費者來電表示已至調解委員會申請兩次調解,業者均未到場。消費者至本會進行法律諮詢後,再與其確認案件情況,業者仍無音訊。[拒不回應]墾丁船帆石金灘棧
案號:4105B16-019 申訴對象:墾丁船帆石金灘棧 地 址:屏東縣恆春鎮船帆路612號 申訴內容:消費者104年1月18日於旅展購買2張海景房住宿券共2,000元,前往入住時業者才告知海景房正在整修,須改至其他房間入住,消費者認為業者廣告不實要求全額退費。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文請業者處理,消費者來電表示業者說退券須收20%手續費,無法接受。後消費者表示因已同時於105年5月31日向市政府申訴,此案將由市政府處理。後會再度去電消費者確認案件情況,消費者表示該業者仍未理會。[拒不回應]iFOCUS
案號:4106A04-003 申訴對象:iFOCUS 地址:40444台中市育才南街31號5F 申訴內容:消費者於106年2月17日訂購韓國毛領升級&貂毛領灰細長大衣(毛領寬18~20CM),3月10日至便利商店領取商品並支付3080元,收到後發現衣服與網站上照片(樣式顏色材質)有差異,故向店家反映,但業者堅稱商品無問題,即於106年3月15日以存證信函主張退貨或更換與網站上所示同款衣服。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但業者並未回覆,故本會打電話給消費者詢問,消費者表示業者並未連絡且客服電話已停用,業者之前已一直拒退。消費者表示明明差很多的東西業者卻說東西沒有問題,且已於收到7日內依消保法提出退貨還款,想至台中處理,希望召開協調會;本會即發函該業者召開協調會事宜,協調會當日業者未出席。[拒不回應]777日本代標代購
案號:6106A050001 申訴對象:777日本代標代購 公司電話:(07)2816226、0988202494 地 址:801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45號7樓之1 案例內容:消費者於105年11月12日請業者於日本yahoo網拍代標本田全新原廠島德TT賽事限量安全帽。12月8日到貨,12月15日到店取貨(招牌:愛河驛站、地址: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45號7樓之1),發現箱中是一頂中古舊安全帽,物件款式皆不符,當下向業者反應獲覆不要取件、由業者處理。12月30日又通知消費者領貨,仍是那頂中古舊安全帽,業者聲稱此即消費者所購,消費者要求調資料對質,業者才坦承有問題並發訊息給日本賣家,日本賣家回覆事隔過久不願處理。消費者訴求退款,並願吸收部份金額僅要求退三分之二之價額。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1月26日受理後即發函請業者處理,於2月24日去電消費者確認業者未曾聯繫,發出二次函催辦。3月24日再次去電消費者瞭解業者從未聯繫,請消費者逕向消保官進行第二次申訴。4月7日致電消費者瞭解後續情況,消費者告知因忙碌而尚未向消保官申訴,4月17日業者回電有收到本會發函,但迄今亦無回應處理方式。[各說各話]案號:6105A070002
案號:6105A070002 申訴內容:消費者於104年5月3日訂購沙發$86,000,於5月12日送達。業者及上游廠商堅稱沙發使用高密度泡棉製作,消費者親自洽詢泡棉製作工廠,查證此件乃屬低密度泡棉,業者有詐欺之嫌。消費者已於105年4月中旬向業者反應,訴求退貨退款,未獲處理。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文業者處理。業者函覆指涉消費者在保固期後才聯繫業者,並堅稱公司產品沒有任何問題。消費者諮詢本會律師後,建議提告由法院鑑定。消費者再來電表示,業者所述非事實,其於一年內即反映,有通訊軟體紀錄為憑,亦有錄音,且公司有到場處理,業者回函刻意規避保固期,消費者於回國後再異議並寄存證信函。 本會再將消費者異議函寄予業者,公司來函內容同前函。消費者來電表示業者回函避重就輕,且未曾聯繫消費者。本會召開協調會,協調會當場未達成協議,業者約定呈報上層處理,請消費者一週後來電告知結果,如未妥適處理即採司法途徑。消費者來電,業者在協調會承認部份非高密度泡棉,嗣後回函卻堅持皆是高密度泡棉。業者說詞反覆,處理方案無可信度。[已處理完畢]案號:3104B120075
案號:3104B120075 申訴內容:消費者於104年6月22日為女兒報名補習班,全期費用共計69990元,就學期間自104年7月4日至105年5月15日止。後因消費者之女無法適應教學,遂於104年10月16日向補習班申請退費,但補習班表示課程已進行超過三分之一,依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33條不得退費。 消費者購買課程總周數為46周,從104年7月4日開始到提出退費申請的10月16日時上課周數為15周,並未超過總課程期間之三分之一,業者卻表示此課程是「買上送下」,分別是104年7月4日到104年12月31日,金額為69990,及105年1月1日到105年5月15日,金額為0元。故退費之時間認定是以104年7月4日到104年12月31日為基準。消費者認為此明顯規避退費規定。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業者來函表示其是遵照「臺北市短期補習班規則」第25條規定,修業期限超過六個月應分為上下學期招生收費及授課,故係以此原則開班,並按「臺北市短期補習班規則」第33條規定,上學期已逾三分之一,不得退還。下學期因學費為0元亦無可退費。 再次發函業者指出,依104年6月17日新修正之「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11條,業者所贈送之下學期課程,於解除終止契約時,亦應將其納入契約範圍,故本案消費者在修業期限未逾三分之一時提出退費,公司依法應非無可退費。惟公司覆函時仍僅再度強調,所有作為皆是依照臺北市短期補習班規則第25條及第33條辦理,並拒不退費。 後消費者逕向消保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訴申請協調,仍無法達成退費協議,終消費者提起民事訴訟,終於法院達成和解。 原公布類型: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 下架原因:雙方已和解。[拒不回應]蝦皮拍賣賣家帳號yuda842019
案號:1106A990022 申訴對象:蝦皮拍賣賣家帳號yuda842019 地 址:https://shopee.tw/yuda842019、桃園市大園區新興路117號 申訴內容:106年1月23日向蝦皮拍賣上之賣家(yuda842019)購買尿布一箱1100元,惟賣家遲未出貨,且無法取得聯繫,拍賣平台之系統亦自動於2月3日將預先支付之款項,轉入賣家帳戶,請賣家退款。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因無實際賣家之地址故發函予平台業者請其協助處理;業者回函表示,其為一拍賣平台,非實際買賣雙方當事人,已多次致電欲轉知賣家此爭議情形,惟賣家皆未接聽電話,故未能轉知,並提供賣家之聯繫方式與本會處理本案。 發函與實際之賣家請其協助處理,惟之後通知業者之信函被郵局以「查無此址」退回,去電實際賣家之手機,手機已暫停使用;致電詢問平台業者為何會有此情況,平台業者告知其認證係採手機認證,僅能確認手機的確為真實,但無法擔保賣家提供之地址為真正,向消費者告知此情況,建議消費者報警處理。[拒不回應]嘉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號:3106B080089 申訴對象:嘉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17號4樓 申訴內容:106年6月22日向嘉騰科技付款636元申租Givemefi上網服務。6月26沖繩、6月28厝島、6月29高知、6月30鹿兒島於當地均無法取得正常連線,亦無訊號,於當地賣場使用wifi終於連絡到服務人員,卻得知系統重整中,所以無法提供服務。公司未告知系統將重整會影響訊號而收取費用,這幾天聯絡客服均無法撥通,公司疑似已經倒閉。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惟之後通知業者之信函被退回,上有該棟辦公大樓管理員會之收發章,載明退件原因為該地址已無此公司;查詢網路資料,消費者申請之Givemefi服務另有一家京琦國際科技股份公司在營運,而該京琦公司之登記,地址及負責人皆與嘉騰科技相同。致電詢問該辦公大樓管理員會,得知嘉騰科技與京琦國際科技二家公司皆已遷出,並不知道該二家公司遷往何處;再以網路上查詢之公司電話02-8751-1926、02-8797-1980聯繫,惟皆已成空號,向消費者告知此情況,建議消費者向消保官二次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