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輻射食品 嚴格把關 消基會的力挺和建言

日本輻射食品 嚴格把關 消基會的力挺和建言

2015/05/15

摘要:

1. 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政策,消基會表達力挺之意。

2. 奧地利政府曾進行車諾比核災,造成國民遭受輻射曝露調查結果顯示,被輻射曝露的來源,5%是透過呼吸,82%來自食物。

3. 日本政府的食品輻射(-134與銫-137)限量標準飲用水為10貝克;牛乳50貝克;穀類、蔬果類、蛋等其他類一般食品為100貝克;嬰兒用食品,包括調製奶粉、飲料、保健食品等為每公斤50貝克。

4. 我國「商品輻射限量標準」食品中碘-131限量標準為300貝克/公斤,銫-134與銫-137之總和為370貝克/公斤;乳品及嬰兒食品中碘-131限量標準為55貝克/公斤;但未移除-131未加入飲用水項目。

我國與日本食品輻射限量標準:

核種

食品種類

台灣

(貝克/公斤)

日本

(貝克/公斤)

131I

乳品

55

 

嬰兒食品

 

其他食品

300

 

134Cs +137Cs

乳品

370

50

嬰兒食品

50

其他食品

370

100

5. 國際慣例上早有二十六個國家皆要求日方檢附輻射檢測或產地相關證明;部分日本的民間自主檢測與地方政府,更規定超過10貝克/公斤以上的食品便不得在其境內販售。

6. 國際上有許多的科學證據顯示,即便是食品中僅含有低量輻射,仍對健康有所傷害;因為我們吃進的輻射殘留食品會長久在體內攻擊細胞,而有害核種大多的半衰期又長,一旦攝入也易隨著基因突變而將輻射傷害傳續到下一代。

7. 政府應立即修正標準與國際接軌,改善台灣輻射食品檢驗寬鬆,避免台灣成為日本輻射食品輸出的最終去處。

8. 政府應基於輻射核種在食物鏈中的傳輸和蓄積事實,評估對國人健康的影響,規劃與時俱進的輻射食品查驗和檢測計畫。

9. 消基會呼籲政府建制從產品、製程、到防禦的第四方檢(測查)驗制度,雙重保障消費者的合理權益。

10.消基會將持續關注輻射食品輸台議題,嚴格替消費者把關,亦請所有消費者支持消基會作為,以螞蟻雄兵之力,幫助消基會購買高規格檢驗儀器替消費者把關。

 

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政策今天正式實施。受311東日本大地震造成核災影響,台灣仍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且自即日起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則要附輻射檢測證明,此證明需由日本官方或國際認可機構出具,須載明輻射檢驗方法及人工核種檢出值。

針對此新政策,消基會表達力挺之意,這是在近幾年一連串食安事件爆發以來,政府首次拿出魄力,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的積極作為,真是值得肯定!

本月份,消基會進行了一項深度(註)研究發現:日本政府在2011年3月12日一早監測到1號受災反應爐釋放出放射性核種;15日在表土和植物中,監測到高濃度的碘-13I(半化期8天)、銫-134(半化期2.3年)、銫-137(半化期30年);16日開始抽樣食物和水,進行監測調查;17日訂定碘-13I、銫-134、銫-137、鈾、鈽、和其他超鈾阿伐發射體的暫定限量標準,以規範放射性污染食品和水的安全。21日首次發佈污染食品的配送和消費限制。在往後1年內,自來水、生乳、蔬菜、蘑菇、水果、堅果、海藻、海洋無脊椎動物、沿海魚類、淡水魚、牛肉、野生動物肉類、糙米、小麥、茶葉等食品,皆受到汙染且超過標準。超過碘-13I標準的樣品,僅出現3月16日到5月16日間的樣品,歸因為碘-13I 的半化期短 (註1)。

日本政府在2012年4月1日下修(銫-134和銫-137總和)的限量標準飲用水由每公斤200貝克,下修為10貝克;牛乳由每公斤200貝克,下修為50貝克;穀類、蔬果類、蛋等其他類一般食品,由每公斤500貝克,下修為100貝克;嬰兒用食品,包括調製奶粉、飲料、保健食品等,下修為每公斤50貝克,表1列出歐盟和日本食品中放射性限量標準之演變(註2)。日本政府的因應框架(圖1)和措施,包括多次修改分析方法、篩選方法、和監控指引,以及食品放射性限量標準,在2012年12月底獲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下核能署之輻射防護和公共衛生委員會背書,將傳遞給國際原子能總署和糧農組織,作為發展事故後汙染食品貿易的新安全標準之參考(註3)。

 

表1 歐盟和日本食品中放射限性限量標準之演變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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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1日本在福島核事故後的食品安全管理框架(註3)

 

反觀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藥局)在2012年6月公告修正「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汙染安全容許量」草案,較日本寬鬆許多。消基會表示,衛生署提出食品輻射量標準上修,是否預期將有高於目前放射性限量標準的食品輸入台灣?憂心恐怕不利民眾健康。如所預料,在一面倒的反對聲浪下,該草案並未施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2013年8月公告安全容許量(註4)回歸到2007年底公告之「商品輻射限量標準」食品中碘-131限量標準為300貝克/公斤,銫-134與銫-137之總和為370貝克/公斤。乳品及嬰兒食品中碘-131限量標準為55貝克/公斤。但未移除-131未加入飲用水項目,遠比日本寬鬆,不符合民眾期待。

今年(2015年)2月底爆發日本輸台食品,竄改日本產地標示事件,再次引起社會軒然大波,消基會表示,台灣輻射食品檢驗寬鬆,呼籲相關單位修正標準與國際接軌。輻射食品的把關標準應該比照日本,並建立第四方檢驗制度,開放政府、公益機構參與檢測,查驗輻射食品。

放射性食品與健康風險

食藥局從2011年3月15日起,禁止自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食品輸入台灣;日本其他地區生產之8大類食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則續實施逐批檢驗,以加馬能譜分析碘-131、銫-134、銫-137,至今年4月累積抽檢68,583總件數。其中207個樣品被檢驗出含微量輻射,以茶葉、加工食品、水產品3類別的檢出次數最多。

  圖2顯示日本輸台食品中銫-134+銫-137濃度與輸台日期關係圖,雖未檢出高達千級濃度的放射性食品,但其濃度明顯高出台灣和日本一般食品的輻射背景值(約低於0.1貝克/公斤),許多樣品超出日本超市販售20貝克/公斤以下的限值。2012年4月1日後,有5件不符合日本铯限量標準的放射性食品,因台灣未下修铯限量標故,得以合法大方的輸入台灣。食藥署沒有檢測輻射食品的能力、標準方法、適當設備,且邊境查驗人力不足,每天抽檢件數有限。消基會合理懷疑,過去4年間,許多在日本無法流通販售的輻射食品,流入管制寬鬆的台灣,進入國人口中,這是因為兩地輻射標準限量值不一所致。

圖 2日本輸台食品中銫-134+銫-137濃度 (貝克/公斤)對輸台日期圖(年/月/日)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2009年研究報告,比較偶然(一次)攝入1,000貝克、及長期(1,000天)每天分別攝入1和10貝克放射性的體內暴露情境。如圖3所示,前者須800天後後才能降回到背景值約0貝克;如每天攝入1貝克,400天後體內累積約150貝克;如每天攝入10貝克,500天後體內累積約1,400貝克以上。顯示長期連續攝入低於限量標準的輻射食品之體內曝露風險,不可輕忽。該報告中指出銫-137蓄積在心臟,易引起心肌障礙、心律不整等心臟問題;幼兒體內曝露如果超過10貝克/公斤,開始會引起心肌方面的代謝異常,超過50貝克/公斤時,會有相當程度的病理變化(註5)。福島縣的心臟疾病死亡率,從2010年全國第8位,在次(2011)年快速爬升至第1位。福島、宮城、茨城、岩手等縣的心臟疾病死亡率,皆達到2位數的增加(註6)。難怪日本國民對於輻射食品敬謝不敏,避而遠之,無法接受符合1 0 0貝克標準的食品。日本民間組織如:生產農場、銷售合作社、超市、學校、地方政府等,多進行包括輻射檢驗在內的自主管理,限制輻射食品的販售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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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偶然(一次)攝入1,000貝克、及長期(1,000天)每天分別攝入1和10貝克銫-137的體內暴露情境(註5)

 

第四方檢驗制度

韓國在福島核事故後,在2012年8月隨機選擇1,208位18歲以上的食品消費者,進行電話採訪,以獲得他們對風險的認知、一般知識、對現有信息來源的信心,以及制定風險溝通策略計畫所需的信息。多數消費者(77.2%)在採購時,多避免購買日本食品,因為他們認為有潛在的放射性風險。消費者的放射性、環境輻射、和健康效應知識水平相當低,特別是安全劑量限值和天然放射性衰變(識別率< 30.0%)。許多受訪者(56.1%)在食品安全事故後,對政府處理方式的信心,從很低到全無信心。

既有的信息來源中,大眾媒體(36.9%)被認為是最可靠的、其次是消費者組織(26.6%)、政府機構(12.5%),以及食品安全專家(7.7%)。受訪者需要各種有關放射性汙染食品安全問題的信息,但他們實際探求的行為非常被動。高度參與食品採購的婦女和消費者,對於受到核事故影響地區生產食品的潛在風險,特別敏感。婦女、老人、和教育程度低者,對放射性、環境輻射、和輻射暴露對健康影響的知識和認知度較低(註7)。這些結果提供寶貴資訊,得以了解消費者在福島核事故後,對食品安全問題的一般看法。除此之外,潛在核事故的場合下,了解放射性食品安全相關的風險溝通和消費者教育課題,有助於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ISO/IEC 17025:2005(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定義「測試」依據某一特定的程序,用以決定符合性評鑑目標物之一個或多個特性。適用於所有執行試驗之所有組織,包括第一、二、三方實驗室,3個實驗室分別由製造商/供應商、顧客/使用者/消費者、獨立於上述提及之機構/人員。一般而言,公共部門更傾向於使用獨立的第三方檢測實驗室,提供客觀證據和事實,並進行研究、評估、分析和技術支持決策制定。公共部門明確的強制,無論是主管部門要求,或立法要求,只有第三方檢測實驗室的結果,可以被接受。當有重要的糾紛或利益衝突的風險,通常建議第三方介入。

三方檢測實驗室若與第一、二方的機構/人員發生利害關係,其客觀性會遭到質疑,甚至嚴重影響市場的自由運行,第四方實驗室因應而生,如圖4所示。在其他3種實驗室上,包括政府部門實驗室、非以營利為目標的公益團體實驗室,具有更高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特別是後者,更可以提供與公共部門不同思考模式的檢測結果,社會大眾可以得到全面性、透明性的公開、公正、公平之數據。消基會因此提出建制從產品、製程、到防禦的第四方檢(測查)驗制度,雙重保障消費者的合理權益。第四方檢驗制度下的檢測技術性活動,可以減少實驗室的數據結果不實之問題;查驗程序性活動為在經濟活動現場進行檢查和採樣,可以減少廠商的樣品代表性不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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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第四方實驗室示意圖

 

憂心和呼籲

  1. 1. 消基會合理懷疑,過去4年間,許多在日本無法流通販售的輻射食品,流入管制寬鬆的台灣,進入國人口中。政府應公開所有輻射食品相關檢測資訊,尊重消費者選擇安全安心食品的權利。

  2. 2. 消基會建議國人優先食用國產在地食品。因長期連續攝入低於限量標準的輻射食品之體內暴露風險,不可輕忽。特別是嬰幼兒,應避免食用來路不明、檢驗不明或標示不齊的日本輻射食品。

  3. 3. 政府應立即修正標準與國際接軌,改善台灣輻射食品檢驗寬鬆,防止台灣成為日本輻射食品輸出的最終去處。

  4. 4. 政府應基於輻射核種在食物鏈中的傳輸和蓄積事實,評估對國人健康的影響,規劃與時俱進的輻射食品查驗和檢測計畫。

  5. 5. 政府應了解消費者在福島核事故後,對食品安全問題的一般看法。強化輻射食品的風險評估、溝通、管理,展開放射性食品安全的風險溝通和消費者教育課題。

  6. 6. 消基會呼籲政府建制從產品、製程、到防禦的第四方檢(測查)驗制度,雙重保障消費者的合理權益。

  7. 7. 消基會將持續關注輻射食品輸台議題,嚴格替消費者把關,亦請所有消費者支持消基會作為,以螞蟻雄兵之力,幫助消基會購買高規格檢驗儀器替消費者把關。

 

參考資料

  1. N Hamada, H Ogino, Y Fujimichi. Safety Regulations of Food and Water Implemented in the First Year Following the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 J. Radiation Research. 53 (2012) 641-67l.

  2. S Merz, G Steinhauser, N Hamada. Anthropogenic Radionuclides in Japanese Food: Environmental and Legal Implication.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47 (2013) 1248-1256.

  3. Framework for the Post-Accident Management of Contaminated Food 24-Nov-2014. NEA/CRPPH/R(2014)4. OECD.

  4. 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衛生福利部。2013年8月20日公告。

  5. ICRP, 2009. Application of the Commission's Recommendations to the Protection of People Living in Long-term Contaminated Areas After a Nuclear Accident or a Radiation Emergency. ICRP Publication 111. Ann. ICRP 39 (3).

  6. 放射沈降物(銫-134和銫-137總和)和心臟疾病死亡率及腦血管疾病死亡率的變化(2010- 2011)

   http://www.radiationexposuresociety.com/archives/1937.

  1. NH Kim, TJ Cho, YB Kim. Implications For Effective Food Risk Communication Following the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 Based On a Consumer Survey. Food Control. 50 (2015) 304-312.

  2.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and Data Certification: A System for Success. 1991 CRC Press. USA.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