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吃多補?2023市售補充食品調查測試

多吃多補?2023市售補充食品調查測試

2023.8.11

  據2023年初經濟部公布統計指出,國內保健營養食品產值2021年達215億元,連續4年創歷史新高,另外,根據海關進出口統計,2022年進口保健營養食品金額為2億7,966萬美元(約87億新臺幣),是歷年新高,主要進口市場以美國和歐盟地區為主。

 

  參考「2015歐盟標記飲食補充劑中的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分析方法和發生率」研究報告(資料來源: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673576/),在蜂膠、靈芝、螺旋藻類、纈草根及聖約翰草等產品分別檢出90700 μg/kg(相當於ppb)不等的多環芳香烴化合物(PAHs),由於PAHs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為了解國內消費者購買到的相關產品中是否可能含有PAHs及品質是否安全,故本次將進行市售蜂膠、靈芝、藍綠藻及螺旋藻類、纈草根及聖約翰草中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及抗氧化劑的調查測試。

 

採樣

  消基會在2023年5月間,於臺北市及新北市地區的連鎖藥局、進口商品店及網路電商,購得蜂膠相關商品7件,藍綠藻、螺旋藻類3件,靈芝膠囊類3件,纈草根及聖約翰草各1件,共計15件;其中產地為臺灣6件、加拿大3件、美國、德國、紐西蘭、澳洲、義大利各1件,1件未標示產地(電商平臺刊登為美國進口,商品本身未標示產地)。

  (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項目

調查與測試方法

調查檢驗標準

檢驗單位

標示調查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

價格調查

計算樣品每單位的價格

抗氧化劑測試:

沒食子酸丙酯(PG)、

三羥基苯丁酮(THBP)、

第三丁基氫醌(TBHQ)、

乙氧基喹啉(ETH)、

正二氫癒創酸(NDGA)、

丁基羥基甲氧苯(BHA)、

己基間苯二酚(4-HR)、

羥甲基二丁基苯酚(HMBP)、

沒食子酸辛酯(OG)、

二丁基羥基甲苯(BHT)、

沒食子酸十二酯(DG

衛生福利部2019年1月29日衛授食字第 1081900166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抗氧化劑之檢驗方法-多重分析方法 (MOHWA0021.02)」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二丁基羥基甲苯(BHT)及丁基羥基甲氧苯(BHA),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為0.40 g/kg以下。其餘項目不得使用於本次測試樣品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四品項(PAH4)測試:

(a)駢芘(benzo(a)pyrene)、

(a)駢蒽(benz(a)anthracene)、

(b)苯駢苊(benzo(b)fluoranthene)、

䓛(chrysen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22年1月11 日公布建議檢驗方法-「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之檢驗方法(TFDAO0030.02)」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苯(a)駢芘之限量為10.0 μg/kg;

「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含植物成分或植物萃取之膳食補充品,苯(a)駢芘指標值為10.0 μg/kg;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四項總和指標值為50.0 μg/kg

 

調查及測試結果(請見表2)

一、標示調查

  檢視本次15件樣品,有3件來自電商平臺購買的樣品,標示內容與《食品安全管理法》(以下稱《食安法》)第22條第1項應標示項目不符,其餘12件標示均符合規定。標示內容不符的3件樣品分別為編號1號「Now Foods 纈草」僅有標示中文品名、規格及有效日期,產地為英文描述;編號2號「ST.JONS'S WORT」則完全無中文標示;編號10號「蜂寶力蜂膠滴劑」未標示成分。

 

  未依《食安法》第22條進行標示,依同法第47條並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二、抗氧化劑測試

  空氣中的氧氣易與食物成分中的脂肪及油類、維他命和胺基酸發生氧化反應,使食物變味、變色甚至變質,也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氧化物質,因此需要抑制或阻斷,添加抗氧化劑為抑制脂質氧化的方式之ㄧ。

 

  目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抗氧化劑類共計有27種,其中有限量可使用在膠囊狀、錠狀食品的抗氧化劑種類有13種(請見BOX內容)。本次測試15件樣品的抗氧化劑含量(共測試11項請見表1),結果均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BOX、可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的抗氧化劑

二丁基羥基甲苯、丁基羥基甲氧苯、L-抗壞血酸(維生素C)、L-抗壞血酸鈉、L-抗壞血酸硬脂酸酯、L-抗壞血酸棕櫚酸酯、異抗壞血酸、異抗壞血酸鈉、生育醇(維生素E)、L-抗壞血酸鈣、混合濃縮生育醇、濃縮d-α-生育醇、迷迭香萃取物(※僅用於3歲以上族群之膠囊、錠狀、粉狀及液態膳食補充品)

 

三、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四品項(PAH4)測試

  多環芳香烴化合物(以下簡稱PAHs)是一大類化學物質,主要來自有機物的不完全燃燒產生,通常存在於複雜混合物中。

 

  歐洲委員會法規(EU)第835/2011號中評估到一些食品補充劑中發現了高含量的PAHs,至於其PAHs的含量取決於具體的產品和生產方法。一般來說,經過不當加工(熱處理、不當乾燥過程)或從環境中積累PAHs(例如蜂膠提取物)的食品補充劑中,可能會出現PAHs;蜂膠是一種黏性樹脂狀物質,由蜜蜂從不同種類的樹木和植物中採集,顏色各異,由樹脂、蠟、揮發油、花粉、維生素、礦物質和植物化學物質組成,尤其是濃縮類黃酮。蜂膠汙染的主要來源是燃燒過程、工業和車輛排放造成的環境汙染,除此之外,有時蜜蜂還會收集稠度相似的人造材料,例如道路柏油或清漆。PAHs汙染量也可能受到養蜂人做法的影響,尤其是在採蜜前對蜂巢進行熏蒸。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報導多種PAHs具致突變性或致癌性,其中以苯(a)駢芘(benzo(a)pyrene)之致癌性最強,被列為一級致癌物。評估認為,食品中PAHs至少需監測苯(a)駢芘(benzo(a)pyrene)、苯(a)駢蒽(benz(a)anthracene)、苯(b)苯駢苊(benzo(b)fluoranthene)和䓛(chrysene)這四個品項(以下簡稱PAH4)。

 

  目前國內對食品中的PAHs管理規範為《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含括蜂膠、蜂王乳之膳食補充品及含螺旋藻的膳食補充品,苯(a)駢芘限量值為10.0 μg/kg(與歐盟限量相同)。另外參考「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中,含植物成分或植物萃取之膳食補充品,苯(a)駢芘指標值為10.0 μg/kg;而上述規範中,苯(a)駢芘、苯(a)駢蒽、苯(b)苯駢苊和䓛四項PAH的總和限量,膳食補充品(含蜂膠、蜂王乳之膳食補充品、含螺旋藻之膳食補充品及含植物成分或植物萃取之膳食補充品)指標值為50.0 μg/kg(與歐盟限量相同)。美國目前對飲用水的PAHs僅監控苯(a)駢芘,限量為0.2 ppb(十億分之二),至於食品部分,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則尚未制定食品中PAHs含量標準。

 

  本次測試15件樣品中PAH4總和,其中苯(a)駢芘15件均未檢出,其餘三項則有2件檢出,為編號1號「Now Foods 纈草」三項含量介於2025 μg/kg及2號「ST.JONS'S WORT」三項含量在4049 μg/kg之間。測試結果15件均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限量及「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指標值,另外因美國目前無規範,故也不違反美國的規定。

 

結論

  本次測試有3件在電商平臺購得樣品,未依《食安法》規定進行標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還是要多確認商品是否有依規定進行標示,確保食用的保障。

 

  在「2015歐盟標記食品補充劑中的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分析方法和發生率」報告中有測試105個食品補充劑產品的PAH4含量,其中含量最高的前5類商品為蜂膠類商品(最高含量709 μg/kg)、螺旋藻類(最高含量275.2 μg/kg)、纈草根(最高含量143.1 μg/kg)、聖約翰草(最高含量126.5 μg/kg)及靈芝(最高含量99.4 μg/kg)商品。

 

  在國內,這4項商品除纈草根、聖約翰草需要透過代購,其餘都是消費者可以在市面上及網路平臺購買到的。比較本次測試的15件商品,除2件由電商平臺(蝦皮)購買的商品有檢出PAHs以外,其餘商品PAHs測試則都是未檢出。

 

  透過本次測試結果,建議如下:

給消費者的建議

1.消費者首要注重飲食均衡,若有需要食用補充食品,建議可以先諮詢醫生意見,尤其是嬰幼兒與年長者,最好經過醫師評估再食用。

2.消費者在選購時應挑選標示符合《食安法》規定的商品才有保障。另外,代購國外食品,應依《食安法》第21條、22條(標示規定)及30條辦理查驗、報驗及中文標示並完成食品登錄,消費者應避免選購未依規定輸入的商品。 

3.補充食品不是藥品,不可作為醫療用及宣稱具有療效;食用量應該要依據建議方式,具營養的食品也不是劑量愈高愈好,每個年齡層有不同的營養攝取量,建議可以參考食藥署建議的每日需求量,而如果有明顯不適的症狀,還是應諮詢專業醫師。

4.本次檢出PAHs的2件商品,1件標示產地為美國,另1件樣品未標示(賣家在電商平臺刊登為美國進口),且1件含量接近「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PAH4指標值50.0 μg/kg,消費者選購美國產地的補充食品時實須謹慎評估。

 

對政府的呼籲

1.市面上有所謂「代購」賣家,其商品是否有依相關法規申請,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進行查察是否符合法律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2.國產及進口補充食品琳瑯滿目,建議主管機關應定期追蹤抽驗其品質,並公布結果。另外,對相關廣告、宣稱資訊也應進行把關,避免消費者誤信不實資訊而損害權益。

3.應提供主要各進口國家之補充食品的PAHs及抗氧化劑等相關限量標準的資訊,供業者及消費者參考。

 

對業者的呼籲

1.代購國外食品,應依《食安法》第21條、22條(標示規定)及30條辦理查驗、報驗及中文標示並完成食品登錄,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欲從事代購業者應遵行國內相關法令進行商品標示,避免觸法。

2.製造者或進口商在原物料選擇及製程上務必持續進行把關及改進,且應跟上國際最新規範,提供消費者品質安全無虞的商品。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

※表2請參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3年8月號508期。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