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韓商蘋果木股份有限公司(Applewood Taiwan)

[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韓商蘋果木股份有限公司(Applewood Taiwan)

2020-05-12

案號:3109C050004

申訴對象:韓商蘋果木股份有限公司(Applewood Taiwan)

地    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50號14樓之2

申訴內容:

消費者為香港居民,於108年12月14日透過拓元售票系統購買韓商蘋果木股份有限公司(Applewood Taiwan)主辦,定於今年2月8日舉行的2020 JUNG YONG HWA LIVE ʼSTILL 622ʼ IN TAIPEI鄭容和演唱會門票2張8860元。

其他的演唱會都因武漢肺炎疫情嚴重取消,惟該主辦單位仍宣布該演唱會將按原定計劃繼續舉行。

而臺灣於2月6日因應疫情,宣布所有港澳居民入台須「居家檢疫」14天,消費者於得知消息後,縱使立刻來臺,亦無法參加該場演唱會,曾發臉書訊息及電子郵件給主辦單位要求退款,但並未得到處理。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惟業者函復認為本場演唱會正常舉辦,消費者無法觀看演唱會之事由雖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但亦不可歸責於業者,故無法退費。

再函業者告知,依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第六點但書規定:「請求退、換票之事由不可歸責於消費者時,不得收取手續費。」本案應退費給消費者,但後續消費者仍未獲業者退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