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金致國際實業有限公司(the girl who 那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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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7

申訴對象:金致國際實業有限公司(the girl who 那女孩)

地        址: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68號1樓

申訴內容:

消費者110年1月16日向業者購買兩件相同的外套5,988元,1月30日收貨後,發現其中一件衣服顏色及款式皆與之前不同,故消費者申請退貨。業者委派物流收取退貨商品,但物流並未於約定時間前來收取退貨。業者後請消費者協助至超商將商品寄回。

2月3日消費者依業者要求至超商將商品寄回,並主動聯絡業者告知商品已寄出,但之後業者並未於取件期限內去超商取貨,導致商品退回消費者寄件的門市。

業者稱未收到超商簡訊故未去取貨,要求消費者再將商品領回後重新寄送,消費者不願再配合,要求業者自行與超商處理商品事宜,並要求業者應盡速退款,業者此時則以超過7天猶豫期未收到商品為由,拒絕辦理退款。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再經多次電話聯繫,業者回復,未收到商品,無法進行退款。

經消費者同意後,函詢超商確認當初通知業者取貨及商品目前的狀態。超商回復分別有2次簡訊通知業者取貨,但業者仍未取貨,商品因逾期未取件,已退回給消費者。

再函請業者辦理退貨,惟業者稱已超過猶豫期時間,不願辦理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