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胺保骨本 深蹲久站有一套? 2件軟骨素含量測試低於標示 1件未測得
葡萄糖胺保骨本 深蹲久站有一套? 2件軟骨素含量測試低於標示 1件未測得
葡萄糖胺保骨本 深蹲久站有一套? 2件軟骨素含量測試低於標示 1件未測得
2017/07/04
摘要
1.採樣:2017年3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量販店、福利中心、連鎖藥妝店、藥局及網路販售通路,購買標示含有「葡萄糖胺」的產品,共計22件樣品。其中有7件為液體飲品、11件為固體(錠狀、膠囊及散劑),其餘4件為奶粉。
2.價格調查:液體類每百毫升/百公克的單價介於50.7~187.5元之間,固體樣品每顆單價介於2.8~12.8元之間,奶粉每百公克單價50.9~98.8元之間。
3.標示調查:22件樣品都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的規定。
4.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測試:液體樣品每毫升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介於20~150毫克之間,固體樣品及奶粉每公克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介於10~700毫克之間,17件有標示含量的樣品,皆與標示相符。
5.軟骨素含量測試:9件樣品檢出含有軟骨素,其中有4件有標示含量,與標示相比,只有1件與標示相符,2件含量不足,其中1件甚至未檢出。
6.鈉含量測試:飲品類每百毫升/百公克鈉含量介於0~100毫克之間,固體樣品每百公克鈉含量介於0~650毫克之間,所有樣品的檢出量皆與其標示相符。
7.六偏磷酸鈉測試:7件液體飲品皆未檢出。
8.防腐劑測試:7件液體樣品中有5件檢出防腐劑,檢出量皆符合限量標準。
前言
台灣邁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慢性疾病成為國民健康隱憂,除了高血壓及糖尿病之外,退化性關節炎也是常見的疾病之一。
退化性關節炎的成因為兩個骨頭之間的軟骨,受老年退化、過度肥胖、運動傷害等影響,造成軟骨結構受損,使得骨骼不斷地摩擦,進而引發疼痛,甚至關節變形等問題。
長久以來,不少患者幾乎都使用止痛劑來減緩疼痛和發炎,但此為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直到數十年前,歐洲醫生採用葡萄糖胺的療法,刺激病患的軟骨細胞,使其新陳代謝正常化,以達到減緩軟骨磨損的效果,治療關節炎從此展開新的契機。
葡萄糖胺(glucosamine),又稱為胺基葡萄糖,是協助生成關節軟骨的前驅物,補充葡萄糖胺可以重建軟骨構造,以此減少骨頭之間的摩擦。市售宣稱含有「葡萄糖胺」的保健食品,其葡萄糖胺的來源多半由甲殼動物(蝦、蟹)的殼,先經過酸、鹼或酵素之化學或生物的輔助水解,再進行萃取才得到葡萄糖胺。因此,對蝦、蟹過敏者和素食者都無法使用;另有採用玉米發酵或化學合成的葡萄糖胺,提供給具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選擇。
除了葡萄糖胺之外,有些產品也會添加軟骨素硫酸鹽(Chondroitin sulfate),軟骨素硫酸鹽也是一種軟骨組織的建造物,其他成分還有宣稱可以預防骨質疏鬆的龜鹿二仙膠、甲基硫醯甲烷(MSM,Methylsulfonylmethane)、可協助軟骨細胞增生的第二型膠原蛋白,以及鈣、維生素D等,增加產品的多樣性。
市售的葡萄糖胺產品種類繁多,電視也時常強力放送保養關節的葡萄糖胺產品廣告,其所宣稱的含量是否與標示相符呢?當葡萄糖胺被製成飲品時,為了顧及消費者能接受的口感,是否會添加調味劑?鈉的含量是否會過高?防腐劑是否會過量呢?有鑑於此,本會特別針對市售含有「葡萄糖胺」成分的產品進行抽樣調查檢測,提供消費者選擇保健食品的選購指南。
採樣
本次採樣係於2017年3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量販店、福利中心、連鎖藥妝店、藥局及網路等販售通路,購買標示含有「葡萄糖胺」的產品,共計22件樣品。其中有7件為液體飲品、11件為固體(錠狀、膠囊及散劑),其餘4件為奶粉。
22件樣品中有17件為台灣製造,3件來自美國,加拿大及紐西蘭進口則各有1件
(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詳見表一)。
表一、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
項目 | 調查、測試方法 | 調查、測試標準 | 測試單位 | |
價格調查 | 比較樣品的購買價格 | — | 消基會 | |
標示調查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 |||
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測試 |
| — | ||
軟骨素含量測試 | 參照中國藥物分析雜誌2006,26(6)《高效液相色譜法同時測定硫酸軟骨素和鹽酸氨基葡萄糖的含量》進行 | — | ||
鈉含量測試 | 參照CNS 12869《嬰兒配方食品中礦物質之檢驗方法-銅鐵鎂錳鉀鈉鋅之檢驗》進行 | 需低於標示值之 120% | ||
六偏磷酸鈉含量測試 | 參照中國分析化學研究簡報2009年9月p.1345~1348《分光光度法測定飲料中六偏磷酸鈉添加劑》進行 | 不得檢出 | ||
防腐劑測試 | 依據食藥署公告《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方法》進行 | 不含碳酸飲料己二烯酸限量0.5公克/公斤,苯甲酸限量0.6公克/公斤 | 佳美檢驗科技公司實驗室 |
一、價格調查
7件液體標示容量最小為24公克,最大為1,100毫升,每百毫升/百公克的單價介於50.7~187.5元之間。固體樣品每瓶的內容量介於30~240顆之間,每顆單價介於2.8~12.8元之間;奶粉每百公克單價介於50.9~98.8元之間。
二、標示調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量、容量或數量,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膠囊錠狀食品若含有營養添加劑(如礦物質或維生素),則應依據「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循事項」。
經檢視,22件樣品標示都符合規定。
三、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測試
葡萄糖胺可以刺激蛋白聚醣(proteoglycan)的合成和關節潤滑液的分泌,進而減少骨骼間的摩擦,有研究建議,每日攝取1,500毫克以上的葡萄糖胺,連續30~90天後,就能達到骨骼保健的效果,但對有些人可能會產生胃腸不適、腹瀉、噁心或心灼熱感等副作用,因此並非所有人皆適用。
依製造方法的不同,葡萄糖胺可分為葡萄糖胺鹽酸鹽(glucosamine hydrochloride)、葡萄糖胺硫酸鹽(glucosamine sulfate)及N-乙醯葡萄糖胺(N-acetyl-glucosamine),目前國內的保健食品多以葡萄糖胺鹽酸鹽為主,而葡萄糖胺硫酸鹽多為指示藥品類,但其主要的成分還是葡萄糖胺。葡萄糖胺鹽酸鹽約含有83%的葡萄糖胺,而葡萄糖胺硫酸鹽約只有79%左右,但吸收率較好。
檢視其標示,所有樣品雖都標示含「葡萄糖胺(鹽酸鹽)」,但有5件沒有標示含量,17件有標示含量,標示值介於200~2,000毫克之間。檢測結果發現,液體樣品每毫升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介於20~150毫克之間,固體樣品及奶粉每公克的含量則介於10~700毫克之間。
與標示含量比對,17件有標示含量的樣品都符合標示值。
本次購買的22件樣品,標示都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但有5件樣品沒有標示葡萄糖胺含量,雖然葡萄糖胺並非規定須強制標示的營養素,但該成分是消費者選購的主因,理應清楚標示含量,提供消費者選購時的參考,以購買合適的產品。
去年(2016年)彰化縣衛生局曾檢測市售葡萄糖胺保健食品的葡萄糖胺含量,高達3成6與標示不符,而本次抽驗結果,所有樣品都符合標示,顯示業者已有所改善。防腐劑方面,本次抽驗的液體樣品中,有5件檢出防腐劑苯甲酸或己二烯酸,檢出量都符合限量標準且於包裝上清楚標示,皆符合規定。
至於軟骨素檢測,本次22件樣品中,只有9件檢出含有軟骨素,但有標示軟骨素含量的4件樣品中,就有2件含量不足,有1件甚至沒有添加,明顯欺騙消費者。此外,5件標示含有「鯊魚軟骨」的樣品,皆無標示軟骨素的含量,鯊魚(或其他動物)軟骨主要的成分是多醣蛋白並非軟骨素,消費者選購時不要被廠商標示的「鯊魚軟骨含量XX毫克」所誤導,鯊魚軟骨含量不等於軟骨素的含量,因為軟骨素的提煉和純化程序複雜,而且成本也不低。2013年美國《消費者報導」也曾對16件保健產品所含的軟骨素和葡萄糖胺進行抽驗,也發現7件樣品軟骨素含量不足標示量,2016年,美國曾針對動物(貓狗)的保健食品進行葡萄糖胺和軟骨素等成分查驗,發現1件根本不足標示的10%產品及1件根本沒有添加軟骨素。
目前市面上充斥著許多含有葡萄糖胺或(及)軟骨素的保健食品,但其成分含量到底多少,都是廠商自行標示,消費者也無法確知,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應公告標準,提供檢驗方法給業者參考。
消費者如果想要購買葡萄糖胺產品,要如何選購呢?首先,先檢視其標示,是否有提供完整的成分資訊,若是素食者或對蝦蟹過敏者,應考慮「素食」用食品,以免造成身體不適。若是吞嚥錠劑有困難的消費者,建議選購液體飲品,但飲品可能會添加防腐劑,且鈉含量也可能會較多,需要控制營養攝取的消費者要特別注意。至於有添加軟骨素、鈣或其他成分的產品,雖然可能對身體有其他助益,但如果價格過高,建議還是選購成分單純的葡萄糖胺產品較佳。液體飲品開封後,應存放於冰箱中以免變質,建議最好是在飯前服用,效果較佳,且避免睡前飲用,以避免失眠。
補充葡萄糖胺和軟骨素或許能帶來重建軟骨構造的好處,且能減緩關節炎初期的症狀,但無論是錠狀或飲品,其實最關鍵的還是人體的吸收。國外有研究指出葡萄糖胺的效果不如安慰劑,2013年美國骨科醫學會也不建議退化性膝關節炎患者需要使用葡萄糖胺和軟骨素。除了市售葡萄糖胺保健食品之外,其他天然食物,如木耳、秋葵、海帶及山藥等,都含有豐富的膠質,亦可提供幫助。如果關節持續疼痛1週以上,應先找醫師診斷,依據醫師及藥師的建議減緩疼痛後,再進行保養。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1.強制葡萄糖胺成分標示:本次檢測的22件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標示雖都符合目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但有5件樣品沒有標示葡萄糖胺含量,由於葡萄糖胺並非現行法規明定須強制標示的營養標示項目,但該成分卻是消費者選購相關保健食品的主因,呼籲政府應研議加以改善。
2.加強市售管理:針對「葡萄糖胺產品」成分標示之稽查管理,包括葡萄糖胺含量、軟骨素含量等。
3.建立標準的檢驗測試方法:目前市面上含有葡萄糖胺或(及)軟骨素的保健食品,其成分含量都是由廠商自行標示,消費者也無法確知,建議主管機關應公告標準,並提供檢驗方法給業者參考。
對業者
1.針對軟骨素檢測項目,在本次22件樣品中,只有9件檢出含有軟骨素,但有標示軟骨素含量的4件樣品中,就有2件含量不足,有1件甚至沒有添加,均與產品標示不符,業者應立即改善。
對消費者
1.消費者選購售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時,切勿被廠商標示的「鯊魚軟骨含量」所誤導,鯊魚(或其他動物)軟骨的主要成分是多醣蛋白並非軟骨素,鯊魚軟骨含量不等於軟骨素的含量。
2.素食者或對蝦蟹過敏者,應考慮「素食」用食品,以免造成身體不適。
3.對於吞嚥錠劑有困難的消費者,建議選購液體飲品,但飲品可能會添加防腐劑,且鈉含量也可能會較多,需要控制營養攝取的消費者要特別注意。
4.液體飲品開封後,應存放於冰箱中以免變質,建議最好是在飯前服用,效果較佳,且避免睡前飲用,以避免失眠。
※調查及測試結果表格請參閱《消費者報導》雜誌2017年7月號435期57~65頁。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