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衛福部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2023.07.17

  衛福部表示為加強食用動物殘留動物用藥之管理,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殘留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同條第二項並規定,殘留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使用之動物用藥品項,衛福部訂定其殘留容許量,期望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之前提下,符合實際及管理需要。衛生福利部依據國際毒理及殘留試驗評估報告,引用國人攝食調查結果,且考量特殊族群個體差異,進行風險評估後,以科學實證為基礎,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布舍瑞林(Buserelin)」在牛之肌肉、肝、腎、脂及乳等五項均為免訂容許量。

  二、增訂「芬苯達唑(Fenbendazole)」在雞之肌肉、肝、腎、脂(含皮)及蛋等五項殘留容許量。

  三、增 訂 「 促性腺素釋放激素 (Gonadotrophin releasing hormone Gonadorelin)」在牛之肌肉、肝、腎、脂及乳等五項均為免訂容許量。

  四、增訂「巴隆黴素(Paromomycin)」在牛、豬之肌肉、肝及腎等六項殘留容許量。

 

  本次修正之藥品「布舍瑞林(Buserelin)」及「促性腺素釋放激素(Gonadorelin)」皆是使用於治療牛隻卵巢相關疾病的藥物,前者的用途在於誘導牛之排卵,以治療如卵巢囊腫,以及改善受孕率;後者則用於治療卵巢濾泡囊腫。由於兩者在動物體內容易被代謝及迅速排出,因此不會造成人類食品安全問題,訂定其殘留容許量的需要性也因而降低。而「芬苯達唑(Fenbendazole)」則是用於對抗雞群的胃腸道寄生蟲感染的藥物,「巴隆黴素(Paromomycin)」為治療牛及豬因細菌引起的胃腸道感染。依據上述藥品的動物毒理性資料、殘留試驗、參酌國際規範及國人攝食量評估暴露量結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皆規劃核准,並依此訂定殘留容許量。

 

  近年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教育消費者選購上,努力推動三章ㄧQ農產品,所謂三章ㄧQ農產品分別為「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農產品、CAS台灣優良農產品」等標章,以及「具有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的農產品,透過相關管理系統的驗證,確保生產出更高優質的農畜水產品,同時也讓消費者可以知道食材的來源。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前應多注意食品安全相關資訊,若對所購買食品有所疑慮,可先一步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進行查詢。此外,畜牧業者在使用動物用藥時,也應遵循相關規範,以保障國民之飲食安全。

 發布令 (1)1.jpg增修訂原因及依據1.jpg增修訂原因及依據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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