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航超賣 消基會:審慎評估以保障權益

廉航超賣 消基會:審慎評估以保障權益

2016/03/28

        無論是傳統航空或廉價航空,業者為了使班機載客率提升,因此超賣機位是普遍性存在的現象,尤其是旅遊旺季、熱門景點與變動較多的商務客航線,業者為避免乘客臨時取消訂位或根本沒出現而造成位置的空缺與浪費,會針對不同航線進行評估以決定超賣的比例;所以,消費者確實是有機率遇到明明已經到了櫃台前卻無法順利劃位登機的窘境。

  消基會表示,機位超賣會對消費者會造成極大的不便與不悅,業者自應負起善後與賠償的責任。在傳統航空公司的經營立場中,會願意對於因超賣機位而無法登機的旅客進行賠償,以確保班機的每個位置都能被有效利用,包括協助轉搭其他航空公司、改搭下一班飛機,或是升等商務艙、現金折抵、使用貴賓招待室等;如果導致乘客必須隔天才能搭機,則還會願意賠償交通、住宿費等。但是,業者在商言商,如果能夠好言相勸就讓無法登機的乘客依建議的其他方式前往目的地,自然不會太主動給予相關的優惠與賠償;因此,瞭解業者超賣機位的立場並積極主動提出要求,才能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但是,在廉價航空公司卻全然不是這麼一回事,雖然同樣有超賣機位的問題,卻因為絕大多數設籍國外,而不像傳統航空業者因為受到國內法規的約束而較願意表達善意與負起賠償之責,造成發生糾紛時逼使消費者僅透過國外管道進行申訴,在乘客權利的保障上明顯不足。尤其諸如超賣不賠、不得退票、變更航班須付高額手續費、業者臨時停飛時僅能安排搭乘下一個航班等強硬規定,使得廉航讓人又愛又恨;又因我國具強制力的國際機票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尚未制定,使得消費者僅能依賴各種能夠順利登機的教學資訊來自保,顯見廉航在便宜機票與搭機品質之間失衡的問題已非常嚴重。

       

為使搭乘廉航的消費者能夠快樂訂票並安心出遊,消基會在此呼籲:

一、選擇廉航時,須先詳閱各家的運輸條款,並做好搭乘品質與權益保障必然有所不足的心理準備。

二、各家廉航應在運輸條款中明訂「超賣機位致拒絕登機」規定,使民眾能在充份資訊下理性選擇是否搭乘;若廉航疏於訂定「超賣條款」而發生因超賣而拒絕旅客登機之情事時,應基於誠信原則與傳統航空公司負起同樣的賠償責任,對於乘客因無法登機而損失之住宿、交通等相關費用責無旁貸。

三、搭乘廉航時務必在規定時限內提早到櫃台辦理劃位。

四、民眾若有非常緊急、重要的旅程,或是特別要求搭乘的品質時,則不建議選擇廉航。

五、民航局在廉航申請航權時可提附加條件,要求業者提出機票糾紛處理辦法並詳加審核。

六、民航局應儘速制定具強制力的《國際機票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保障國人搭機權益。

文末BOX

新聞中心於2016217日之報導「廉航超賣,消基會:消費者自行負責」及粉絲團文章,因標題用語不當致使消基會承受社會負面觀感,目前已刪文,在此向讀者說明。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