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疫苗取得與施打率雙雙落後國際 科技防疫絕不能等

台灣疫苗取得與施打率雙雙落後國際 科技防疫絕不能等

2021/05/14

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肆虐全球,疫苗接種率卻讓一個地球變成兩個世界。根據外電最新報導,今年三月二十日,英國有超過五成的成人已施打至少一劑的新冠肺炎疫苗,成為達成此接種水準的首個全球主要經濟體,意味英國正順利邁向鬆綁封鎖措施及重啟經濟計畫。緊接著,四月十五日,以色列也宣布該國國民疫苗接種率超過54%,除取消戶外配戴口罩的禁令,也重新開放中學以下學生重返校園,為全球疫情解封,立下里程碑。時隔兩週,美國有逾五成成年人(約1.4億人)完成接種1劑新冠肺炎疫苗,更有超過三分之一的成年人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DC)更宣布,不論接種與否,民眾於戶外活動皆可不需配戴口罩,而歐盟27個會員國正在研擬開放接種歐盟批准的新冠肺炎疫苗已達兩週的美國遊客入境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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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的另一端印度,疫苗接種率僅佔全國人口數的10%,此刻正遭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失控的巨大考驗,不僅高居過去24小時全球新增確診數前十名國家之首,且以每日新增30萬例確診病例達二十天的速度急遽增加,印度首都新德里正處封城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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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前爆發華航機師以及諾富特防疫旅館群聚事件仍未止歇,本週更進入多起社區感染的階段,5月11日到13日連續三天暴增36起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宣布全國進入四週的疫情警戒第二級狀態,顯示台灣一年多來的邊境管制與口罩防疫合併隔離措施,已處於招式變老、捉襟見肘的狀態。

當國際社會逐漸邁向重啟國境的全新階段,國內完整疫苗接種率遠不及衛福部認為可達群體免疫的六~七成,台灣恢復對外交流與經濟活動的時程將更不明確,近日中國大陸福建省緊急撤除原定開放給金、馬居民「小三通」入境免隔離政策(需達連續居住28天以上者),即是一大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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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認為,疫情自爆發已來,政府靠著邊境管理,口罩防疫以及隔離政策,加上民眾配合,持續一年四個月的抗疫戰爭,雖然驚險過關,隨著各國調整戰備積極投入疫苗接種的第二戰場,台灣防疫局勢顯然處於落後態勢,加上五月上旬以來遭逢多起的群聚感染及多起未知源頭的感染案例,以及變種病毒環伺的威脅,台灣疫情正式進入更加嚴峻的考驗,疫苗抗疫的政策推動,應化被動為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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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疫苗取得與施打率  呈現雙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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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年2月10日疫情記者會表示,政府已向各國際藥廠購買近2,000萬劑新冠肺炎疫苗,包括英國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公司與牛津大學共同研發的AZ疫苗,數量1,000萬劑、美國生技廠商莫德納(Moderna)的莫德納疫苗505萬劑,以及來自COVAX(COVID-19疫苗全球取得機制)476萬劑疫苗,此外,也將規劃訂購2,000萬劑的國產疫苗。惟國內藥廠目前仍在第二期臨床試驗,政府批准何時可以使用,仍屬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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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向國外採購的新冠肺炎疫苗交付進度,目前僅有來自COVAX的AZ疫苗19.92萬劑,以及阿斯特捷利康AZ疫苗11.65萬劑,總計為31萬5700劑交付台灣,交付比例只達1.59%,顯示政府採購國際藥廠疫苗的交付進度十分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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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新冠肺炎疫苗施打情形,國內採自願推動,公費優先,自費為輔,自四月六日開始,十類公費(註1)疫苗施打對象優先上路,四月十六日起,再開放商務、出國工作、留學及就醫等人道考量之民眾自費施打。根據指揮中心公布至5月13日最新的施打進度顯示,全台累計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數量為12萬9,669劑,僅佔台灣取得新冠肺炎疫苗的比例41%。尚有18萬多劑尚未使用。而台灣疫苗接種率亦僅佔總人口數0.55%,距離達到群體免疫成效的六至七成接種率,差距甚遠。再看到自願接種者的公費及自費性質所佔比例,指揮中心於5月11日公布的資料顯示,接種公費疫苗的醫事人員比例為48.5%,其餘九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則佔25%,而自費接種對象為26.2%,其他類0.2%,顯示非醫事人員的其餘九類公費施打對象與自費對象皆有極大推廣的空間,需要政府再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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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採購應多元思考各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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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疫苗交付率與施打率呈現雙低問題,應從疫苗來源以及施打普及兩大面向加大努力的力道。

相較於美國等國家已以預定方式採購大量疫苗,我國採購新疫苗更顯困難,本會認為,政府部門的疫苗採購政策,應擴大不同種疫苗採購的可能性及管道,尤其更要捐棄政治思考及顧慮,一切以國家防疫及全民健康為優先。此外,AZ疫苗為藥廠與牛津大學合作開發之疫苗,具有不營利、價格低的優點,韓國藥廠已獲英國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公司的授權,條件為不營利、須提供產量給第三世界國家,建議國內藥廠可朝韓國藥廠模式,爭取AZ疫苗授權,為國民提供低價、充足、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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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府規劃對內採購2,000萬劑的國產疫苗,目前仍在第二期臨床試驗階段,然第三期試驗是確認疫苗有效性與安全性的重要步驟,必須確實測試其安全性、有效性及科學上足夠人數的統計分析,基於國民健康安全,本會反對國產疫苗透過「緊急授權」略過第三期測試,本會呼籲政府應該堅守以科技把關立場,才可保障接種者的健康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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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資訊力求透明  接種配套力求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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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疫苗接種率僅佔總人口數0.55%,遠不及達到群體免疫的六至七成接種率,除有疫苗數量不足的因素,亦存在對於疫苗安全的疑慮。本會認為,主責單位應對已採購的各廠牌疫苗,積極宣導正確的疫苗資訊,充分揭露並明確告知疫苗保護力、可能的非嚴重不良反應(發燒、頭痛、肌肉痠痛等副作用),協助民眾掌握疫苗接種的正確知識與衛教資訊,才能有助民眾正確選擇施打與否,朝疫苗防疫的階段邁進。

對於自願接種疫苗者,本會認為應有相關配套,且應保障接種者的相關權益。政府應優先考慮研擬准予不影響原有工作權益的給薪疫苗假,提供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者申請。除既有推動的公費施打對象,自費對象應優先推動讓健康無虞的18歲以上民眾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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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打前,應提供醫師完整的問診服務,以方便民眾於接種前,事先接受審慎的接種評估,排除對疫苗成分過敏、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近期接種其他疫苗、血小板減少或任何凝血異常、免疫功能不全者、懷孕或可能懷孕、正在哺乳者,以降低接種後嚴重不良反應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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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完成疫苗施打者,應提供施打疫苗相關證明,作為未來出入境申請的國際認可文件,並研擬制定回台縮短檢疫及隔離時間的防疫措施,銜接日後國境開放的配套制度。更要積極研擬與藥害救劑制度銜接的接種補償機制,以便提高接種疫苗的誘因,保障接種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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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監控及防護程序  掌握並協助不良反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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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大量接種,可能產生一定比例的不良反應案件,政府應制定監測疫苗接種系統,透過手機科技,掌握接種後的健康情形並提供相關衛教,提醒民眾第二劑的施打日期。針對不良反應者,應啟動防護程序與照顧機制,經民眾回報有較嚴重的症狀或對生活造成的衝擊(缺席工作或就醫等),應有專人立即進行追蹤關懷,提供照顧資源與給薪病假,並視接種者的實際狀況,進行接種後不良事件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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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已有既定的疫苗救濟補償辦法,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後,若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先就醫治療,並通報衛生局,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四項頒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經專家評估符合認定基準,可依救濟給付種類,請求補償。因接種疫苗造成死亡、極重度障礙,可請求給付50萬元~600萬元;若無法確認與疫苗的關聯性,可請求給付30萬元~350萬元,有相關性而出現輕、中、重度障礙,可請求給付10萬元~250萬元、20萬元~400萬,以及30萬元~500萬元;因接種疫苗達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但未達障礙程度者,可請求1萬元~300萬元,若無法確定與疫苗關聯性,可請求1萬元~120萬元;其他未達嚴重疾病程度的不良反應,可請求0~20萬元,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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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COVID-19是國際緊急公衛事件,多數藥廠是因應各國政府需求研發、提供疫苗,是否比照常規疫苗提撥疫苗基金的做法,恐有爭議;此外,多數疫苗臨床試驗採快速上巿,民眾承擔的未知風險也有差異,許多國家已採取特別立法提高救濟補償金,增加民眾接種意願,呼籲政府應研擬立法的可能行,創造更完善的疫苗防疫救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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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能再單靠鎖島、鎖國防疫,也不能獨靠全民戴口罩完成集體免疫,隨著防疫科技的進步,各式疫苗的研發與應市,政府要有決心翻轉防疫政策成為依據普遍施打疫苗產生集體免疫的積極作為,才達到科學防疫,早日朝向疫情解封、恢復社交、重啟交流、經濟續航的國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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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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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政府應充分宣導疫苗資訊,充分揭露並明確告知疫苗保護力、可能的非嚴重不良反應,已及疑似不良反應,協助民眾掌握疫苗接種的正確知識與衛教資訊,降低對疫苗不信任的疑慮。
  2. 2. 政府應廣泛採購疫苗的來源,不排除多元採購的可能性及管道,更不能有政治思考及顧慮,以科學防疫為目標。在疫苗來源有限的情況下,政府應積極評估施打各種不同型疫苗之可能性、安全性、及有效性。
  3. 3. 國產疫苗應繼續推動,並必須符合國家第三期人體試驗之要求,確保其安全性、有效性之後才得以上市。
  4. 4. 重新擬定疫苗施打的優先順序,提出鼓勵疫苗接種的配套方案與防護機制,確實保障接種者的工作、健康、出入境相關權益。
  5. 5. 研擬立法提高預防接種疫苗受害者的救濟補償金,增加民眾接種意願,創造更完善的疫苗防疫救濟資源。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註:新冠肺炎疫苗公費接種對象共十類,包含: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外交人員、國家代表運動員)、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之必要人員、65歲以上長者、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及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50-64歲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