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沒同意的近億元營業小費? 消基會呼籲電信公司應落實預設關閉國際漫遊設定

消費者沒同意的近億元營業小費? 消基會呼籲電信公司應落實預設關閉國際漫遊設定

2017/11/08

李姓消費者向本會反應,近日出國差旅,期間僅使用WiFi上網,且出國前就把手機上的行動網路和數據漫遊功能都關閉了,但次月收到的電信帳單上,仍然有4筆49元的費用產生。檢視帳單,消費者發現帳單註記有:「若您出國前已開啟門號的數據漫遊服務,於國外漫遊時,僅在手機上關閉行動數據或數據漫遊服務功能,仍可能因手機本身資料自動更新等因素產生些微傳數量及數據漫遊費用。」消費者至感不滿這樣的事後註記內容,既未能充實消費資訊(消保法第五條: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俾能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且突顯出不同系統業者的技術處理及面對問題的態度。

  由於每年出國消費者眾多,加上人手一機,無論公事聯繫,或旅遊拍照分享、打卡,都需要透過網路傳送,因此,當消基會收到這則消費者申訴,雖然金額不是很高(未超過200元),但倘若以2016年出國人口統計,共14,588,923人次,就算僅有5%消費者有該筆莫名支出,數額亦近1.4億元;再以遠傳和台灣大哥大在2017年第二季的用戶數(請見表一) ,共計有1459.7萬戶,若今年僅有5%出國,而產生這筆冤枉的意外開支,換算起來也有1.46億元(1459.7萬戶Ð5%Ð200元)。這是很巨額而可觀的一筆不義之財,而消費者當了冤大頭卻不自知。

  因此,消基會立即函文各大電信公司,請其說明SIM卡設定是否為主動開啟門號漫遊服務;若須消費者申請,申請程序與時間;各公司之數據漫遊服務是否在李姓消費者的狀況下仍有可能產生費用?若產生,則其可能的原因為何?

  調查結果顯示,遠傳電信和台灣大哥大兩家均是「當用戶向電信業者申請開啟行動網路數據漫遊後,即使用戶於手機上設定不開啟數據漫遊,手機作業系統或APP仍有可能於未通知用戶下自行傳送數據資料,行動網路系統端就可能產生流量與計費。」。

  而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和台灣之星3家公司則因為行動數據及數據漫遊功能一直是關閉狀態,因此,不會有任何作業系統或app更新所產生的流量與費用。

  消基會指出,手機漫遊上網的鉅額漫遊費衍生的爭議不斷,行政院消保處為避免爭議紛擾,曾於104年7月27日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促請各家行動通信業者將手機門號漫遊上網功能預設為關閉。然而,從李姓消費者的申訴看來,這個「爭議之門」似乎只關上部分。

  李姓消費者表示,他經常出國,手上也持有兩支手機(一支為中華電信,另一支則為遠傳),一旦出國,他的手機都會關掉國際漫遊,以免產生無謂費用,然而,當兩家的帳單都到了手上時,他發現真如業者所言,中華電信還沒有產生過漫遊相關費用,而此次遠傳竟收了4筆49元的費用,簡單的說,就是手機關上「漫遊」功能還是有「漫遊」的情形,因此,這純粹是業者的系統設定問題,而非消費者使用所致。

  因為消費者出國並非只有一次,事實上,民眾出國來來去去,甚至一年可達多次,因此,對於國際漫遊爭議的發生不斷,消基會建議電信公司應設定完全「關閉」,待消費者有需求再申請開通,且該次應限定期間,之後再自動轉為關閉狀態;這樣的話,一旦產生費用,消費者就應會買單,不致衍生爭議。

  此外,在本次調查裡發現,各家業者都有國際漫遊的促銷方案,有用總量銷售,也有總量+天數限制,例如:日韓5GB定量型/888 元、歐洲1GB定量型/1688元、日本3天/199/1G、加拿大10天/1,999 (限選T-mobile)……,消費者在選購前要特別注意。

  而亞太電信沒有促銷方案,僅有一般方案,每kb收費0.0146元,換算每G用量,總收費約是15,309元(說明:1GB = 1,024 MB = 1,048,576 KB = 1,073,741,824 bytes),因此,對於消費者來說,倘若沒有購買任何方案,就務必要關上漫遊設定,且倘若以前有開啟過國際漫遊,也需要打電話跟電信公司確認是否已經關閉漫遊功能,以避免可能的「意外開支」。

  事實上,各國家的電信公司也都有出售適用於觀光客的SIM卡,例如,義大利某家電信公司出售的電話卡,5G收費25歐元,換算新台幣約900元,若換算為1G平均價格,為182.2元;跟國內電信公司比較,以前例來說,歐洲1GB定量型/1688元比較,便宜了1508.8元,因此,消費者或可出國前事先上網比價,到了當地再行選購,也可以享有經濟實惠的電信費率,享受LINE或FB的打卡功能。

  針對本次調查結果,消基會懇切呼籲:

政府單位

  1. 應落實政策執行,要求業界徹底執行「關閉」國際漫遊功能,杜絕可能的消費紛爭。
  2. 一旦紛爭產生,如本案消費者狀況,建議應介入協調由業者吸收,而非勉強消費者繳付,畢竟系統的問題,應責成業者吸收。

業者

  1. 既然技術上能夠做到全面「關閉」國際漫遊功能,呼籲所有業者都應徹底關閉該項功能,以杜絕這小小漏洞,免生大大爭議。
  2. 當消費者申請開通國際漫遊功能,建議宜設定有期限的開通漫遊功能,當消費者回國後,開通功能立即轉至「關閉」,因為消費者不一定每次出國都需要國際漫遊功能。
  3. 一旦產生這種微流量小數額的漫遊費用產生,且已知悉是APP更新所產生的漫遊數據,建議應自行吸收該筆費用,以避免爭議。

消費者

  1. 出國旅遊、出差,若需要漫遊服務,須事先申請開通服務。
  2. 國際漫遊服務可以依使用量決定購買各家電信公司的漫遊促銷包、網路 Wi-Fi 分享器或購買出國當地的國際漫遊卡。
  3. 事先比較國內外電信公司的漫遊功能與收費,做出聰明的決策,讓出國旅遊打卡、分享照片或公事聯繫都能更安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表一:2017年第2季3G/4G行動通訊市場統計資訊

單位:萬戶

所有業者

中華

台灣大哥大

遠傳

其他業者

4G 用戶數

2,048.0

756.0

494.5

503.4

294.1

3G 用戶數

820.3

308.4

237.7

224.1

50.1

總計

2868.3

1064.4

732.2

727.5

344.2

說明:
  1. 資料來源:NCC官網。
  2. 台灣大哥大和遠傳的3G+4G用戶共計有1459.7萬戶。

表二:各家電信公司國際漫遊設定與收費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