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電池故障,特斯拉汽車不「拉」 業者應主動召回檢修,做好善後

大電池故障,特斯拉汽車不「拉」

業者應主動召回檢修,做好善後

2022/03/16

隨著各界對環境與氣候的危機意識抬頭,以電池為動力的電動汽車,愈來愈獲得擁抱高科技購車消費者的愛好。據媒體統計,光是2020年一年之間,在台灣的汽車市場中,就有高達5,819輛電動汽車的銷售成績,而其中前三名的銷售王,都是特斯拉(TESLA)汽車。

              

今(2022)年2月21日上午,共有338位民眾組成的「TESLA動力電池瑕疵自救會」13位車主代表到消基會投訴,在消基會代表的接待中,這些特斯拉車主沈痛表達他們熱烈擁抱的TESLA汽車,因為車上動力電池系統(簡稱大電池)有重大瑕疵,車主接車之後,經常造成故障,上路之後,帶給他們高度的憂慮、恐懼、不平和憤怒。

 

一位自救會的胡先生表示,依據該會持續對於特斯拉汽車電池故障事故的調查與統計顯示,特斯拉汽車發生電池系統故障的車型,大多集中在2018年末及2019年度出廠的特斯拉X型車款及S型車款(TESLA MODEL X或MODEL S)。而發生問題的焦點,復集中在使用D版及E版本電池的電動汽車上。據統計,2019年度特斯拉在台灣地區共售出約1,400多輛X型及S型車款,但累積竟已有超過百輛以上該年度X型及S型汽車,都陸續發生動力電池故障的瑕疵、因電池故障而致行駛中的汽車動力消失,無法繼續行駛,或無法上路的困擾。等到車主脫困,將汽車送到特斯拉修車廠修繕後,不少的車主發現,特斯拉修車廠並未有充足的備份電池可以立即替換、而將汽車留在維修廠內、等候1至6個月不等或甚至更久等候時間,才能更換動力電池系統。而在這段等候期間,這些車主多數要面臨無車可用的窘境,更只有少數人可以享有代步車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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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特斯拉為車主更換動力電池系統耗時長是車主抱怨的問題之外,也有不少車主反映,在車主不知情情況下,特斯拉竟將車主汽車上的故障電池,以整修過(翻修品)的電池替換;而更讓一位車主不滿的是,當他將換上整修過舊電池的車輛開出特斯接的維修廠之後,當天立即再度在出廠的路上發生動力消失的故障。運氣好一點,沒有出廠日在路上掛掉的車主,也有幾位反映他的維修過電力系統的車子,在出廠行駛1周至6個月之後,也再度發生相同動力電池故障狀況,而需要再度進場等待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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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救會的統計,特斯拉汽車電池故障的樣態,顯著者,包括如下:

 

  • 一、在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上行駛時,汽車的大電池突然故障,汽車瞬間失去動力。計有多達13 位以上駕駛人遇過此種狀況。

  • 二、在國道行駛中,儀表上雖顯示汽車的動力電池,仍有電量,但是接著不久,竟然突然完全失去動力,汽車無法加速,車主只得趕緊停靠路肩,更有一些車輛,在汽車失去動力之後,直接在內線車道上拋錨,無法動彈,驚險萬分。

  • 三、車主已將電池超充至90%,但突然間竟歸零。

  • 四、車主在自家充電,雖顯示已經充電完成,但是直到要用車出門時,竟發現汽車不能啟動。

  • 五、超充後電池電量顯示竟是歸零,經救援中心檢視後又恢復正常,車主心有不安,被迫立即將特斯拉汽車開往台中體驗中心留車確認。

  • 六、汽車充完電,正要離開,但待拔起充電線後,汽車的大電池就陣亡。

  • 七、動力電池故障,原廠說,更換全新電池;但換上新電池後,車主發現新電池的可行里程減少、超級充電速度變慢。

  • 八、同一電池連續二次以上故障。車主王先生等了二個多月,當日第一次超充後又隨即故障,再度回廠待料維修,前後共等了約五個多月,才獲得修繕完成。

 

茲整理二次故障之車主資料(14位)

王先生

楊先生

謝小姐

張先生

林先生

鐘先生

周先生

黃先生

郭先生

魏先生

蔣先生

莊小姐

陳先生

蔡先生

 

 

三次故障車主資料(3位)

鐘先生

陳先生

張先生


行駛中突然失去動力之車主資料
(15位) 

李先生

王先生

郭先生

陳先生

黃先生

林先生

林先生

黃先生

郭先生

陳先生

熊先生

陳先生

陳先生

林先生

黃先生

資料來源: TELSA動力電池瑕疵自救會

 

台灣特斯拉公司可議的售後服務

 

對於已經發生為數不少的特定車型相同類型大電池系統故障事件,台灣特斯拉公司(簡稱台特)的善後處理與消費服務,自救會亦有高度的不滿,這些為廣為自救會車主不滿並引起爭議的售後服務作為,自救會也毫不客氣提出如下述:

 

  • 一、大電池發生大規模的「壞掉再修」(而且是ㄧ修再修),引發車主對於所購買的特斯拉汽車,認為有「品質和安全上疑慮」。而台特公司卻一直拿不出有力的解決方案,迫使車主集結起來組成自救會。

  • 二、車主的汽車更換大電池之後,只有少數車主是以新電池更換,大部分都是由特斯拉公司以換上整修過的電池更換,而據車主反映,部分替換裝上的電池,竟是舊品,其使用年限甚至比車主汽車年份更久(更老),這讓車主很惶恐和憤怒,覺得特斯拉做生意不老實。

  • 三、台特公司曾保證不會在行駛中失去動力,但在自救會群組中,就至少發生15起行駛中,汽車喪失動力的狀況。

  • 四、特斯拉固然承諾在保固期間內,車主可以獲得免費維修大電池。但是車主認為:過保固期之後,就要自求多福。而未來更換大電池的費用十昂貴,車主對於大電池的的品質與可靠性,感到十分憂心,似乎並不像特拉官方所宣傳的,可以跑100萬公里。

  • 五、車主維修期間漫長,更換或整修動力系統之後,車主認為特拉應該同步全面提供延長保固服務的期限。

  • 六、台特公司並未對維修中的車主全面、主動提供代步車或代步津貼的服務,出現「有吵才有糖吃」的差別待待遇現象。

  • 七、最不滿意的是台特公司除了提供0800電話服務之外,整個台特公司沒有提供任何一個對口,妥善處理並對車主負責解釋,並且服務態度十分高傲,甚至信口開河,無法取信消費者,並且一旦談及申訴事項,台特公司便推出法務人員出面理應,根本沒有客戶服務的標準作法,使車主感到特別焦慮。

  • 八、車主面對愛車經歷一再維修的困擾,已是心生恐懼,但因為道德良心,不願將頻生故障的舊車再轉賣,以免貽害他人;(觀察TESLA MX中古車價,平均還有300萬元的價值,但是經探詢台特公司,該公司僅願以220萬元回購)。

  

消基會表示,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同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因此,當許多消費者反應特斯拉汽車電池系統有系統性、持續性、同性質的故障問題出現、讓許多車主共同面臨上路行駛道路上失去動力情形時,即顯示特斯拉相關車型的品質,確有危害消費者的安全上疑慮,或可確認為特斯拉的某些型號汽車已有「重大汽車瑕疵問題」,台特公司應加以重視,快速處理,以負責的態度回應消費安全上的疑慮,應發布警訊,召回相關車型,回廠維修,進行完善的售後服務。

 

「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同法第36條亦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33條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且第38條復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亦得為前五條規定之措施。」

 

呼籲

 

因此,針對特斯拉電池故障一案,鑑於消費者已經進行長期反映與申訴(分別與台特公司、消保單位、交通部、民意代表交涉反映),惟始終不見台特公司與主管機關受理,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為此本會謹呼籲業者及政府主管機關,儘速拿因應政策,以維護車主的權益:

 

  • 交通部和消保單位應趕緊立案調查,發布調查報告結果,以昭公信,必要時應要求業者實施召回、更換電池系統新品,並要求業者延長原有保固,以及維修期間提供代步車服務,以降低消費者的損失與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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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特公司應正視本案帶給企業的形象危機,應趕緊請客服人員(而非法務人員)踏實面對問題,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因應之策,挽回企業形象。

  • 呼籲特斯拉汽車的車主(消費者),倘若車主的愛車也遇到相同的電力系統瑕疵或故障現象,應立即回廠維護,以維護駕駛安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03/2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