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腳機檢測,二成品質不合格!

泡腳機檢測 二成品質不合格!

2020/02/26

隨著入冬以來一波波寒流來襲,消費者為驅寒暖身,泡腳機以電力維持水溫甚至有SPA按摩等功能,成為熱門抗寒家電之一,然而使用上是否真的安全無虞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針對市售「泡腳機」主動進行查核,108年下半年於量販店、大賣場、經銷商及網路購物平台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樣品,結果發現「品質項目」計有2件不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計有5件不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計有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有4件不符合規定。

 

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泡腳機」為該局公告應施檢驗商品,依據檢測標準及項目如下:

  • 國家標準CNS 3765(或CNS 60335-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1部:通則」、國際電工標準IEC 60335-2-32(或CNS 60335-2-3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性-第2-32部:按摩器之個別規定」及CNS 13783-1「家電製品、電動工具和類似裝置的電磁相容性要求-第1部:發射」進行「溫升試驗」、「洩漏電流」、「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試驗」、「構造檢查」及「電磁相容性測試」等共6項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
  •         依據前述標準、CNS 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第5節「含有標示」及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檢測結果如下:

泡腳機檢測(全).jpg


  • 一、品質項目:
  • .「電磁相容性測試」:計2件不符合(編號6號「巧福 足浴按摩機」、編號7號「輝葉 足浴機」),不符合情形為樣品端點幹擾電壓超過限制值要求,有可能對週邊電子設備造成干擾。
  • .「溫升試驗」、「洩漏電流」、「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試驗」及「構造檢查」:全數符合。

  • 泡腳機檢測品質不符合.jpg
  • 二、「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計5件(編號5號「LAPOLO 泡腳機」、編號6號「巧福 足浴按摩機」、編號7號「輝葉 足浴機」、編號9號「Homedics 加熱SPA足浴機」、編號10號「尚朋堂 泡腳機」)不符合規定,詳細情形說明如下:
  •         編號5號「LAPOLO 泡腳機」:樣品之內部配線、加熱元件及電源線,及樣品缺少電感、電容及振動馬達,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編號6號「巧福 足浴按摩機」:樣品之操作面板配置及底部開孔結構、底部指示燈結構、主機板、馬達、加熱器、溫控器、抽水泵浦,及樣品缺少臭氧產生器,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編號7號「輝葉 足浴機」:樣品之電源電子機板缺少2顆電容,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編號9號「Homedics 加熱SPA足浴機」:樣品之電源開關,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編號10號「尚朋堂 泡腳機」:樣品之氣泡馬達及震動馬達,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泡腳機檢測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jpg
  • 三、標示查核:
  • .「商品檢驗標識」:計1件(編號4號「勳風 加熱式足浴機」),本體無標示RoHS 字樣。
  • 泡腳機檢測商品標識不符合.jpg
  • .「中文標示」:計4件(編號3號「可利亞 足浴SPA按摩泡腳機」、編號4號「勳風 加熱式足浴機」、編號5號「LAPOLO 泡腳機」、編號10號「尚朋堂 泡腳機」)不符合規定,詳細情形說明如下:
  • 編號3號「可利亞 足浴SPA按摩泡腳機」:額定消耗功率、產地及防水等級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編號4號「勳風 加熱式足浴機」:頻率、型號及說明書「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與原登錄資料不符,且不符合CNS 3765及CNS 15663標示規定。
  • .編號5號「LAPOLO 泡腳機」:消耗功率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編號10號「尚朋堂 泡腳機」:面板內容及水箱容量,與原登錄資料不符。
  • 泡腳機檢測中文標示不符合.jpg

 

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 .「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計2件(編號6號「巧福 足浴按摩機」及編號7號「輝葉 足浴機」),不涉及基本設計變更,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 條之1 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
  • .「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計5件(編號5號「LAPOLO 泡腳機」、編號6號「巧福 足浴按摩機」、編號7號「輝葉 足浴機」、編號9號「Homedics 加熱SPA足浴機」、編號10號「尚朋堂 泡腳機」),其中編號5、9、10號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申請核准或系列型號,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另編號6及7因亦涉及「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處置已於第一點說明。
  • .「標示查核」不符合規定計4件(編號3號「可利亞 足浴SPA按摩泡腳機」、編號4號「勳風 加熱式足浴機」、編號5號「LAPOLO 泡腳機」、編號10號「尚朋堂 泡腳機」),其中編號3及4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另編號5及10因亦涉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處置已於第二點說明。

 

  標準檢驗局指出,「泡腳機」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消基會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而許多人將泡腳機做為紓解疲勞、改善腳部血液循環的工具,過去卻不乏有業者將泡腳機神化為可「排毒」、「具療效」,消費者需睜大眼睛,以免被不實話數所矇蔽,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泡腳機」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1. 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01.PNG02.PNG03.png)之「泡腳機」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         2. 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並檢查是否附有使用說明書。
  •         3. 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及注意警語與使用注意事項等。
  •         4. 使用前請確實將電源線插頭與插座緊密貼合,不可有鬆動或插入不完全。將插頭拔離電源插座時,應以手握插頭拔除,避免以拉扯電線之方式拔除,致造成內部銅線斷裂。
  •         5. 泡腳機消耗功率較大,應使用專用插座,勿與其他電器共用同一插座組。如需使用延長線,應注意泡腳機之消耗功率(瓦特數W),勿超過延長線標示之功率容量。
  •         6. 具有加熱調溫功能者,應隨時注意水溫,防止溫度過高燙傷皮膚,尤以熱感覺遲緩者(如糖尿病患者)須特別注意。
  •         7. 使用時身體若有產生任何痛感不適或頭暈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尋求醫師協助。
  •         8. 隨時注意泡腳機使用狀況,不可讓電源線在使用過程中纏繞打結,若有運轉不順暢或故障現象發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絡廠商指定之維修站辦理檢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並應注意定期保養,以確保使用安全。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109年「泡腳機」市場購樣檢測結果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