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顧八人,月子做得安心嗎?

一人顧八人 月子做得安心嗎?

2020/01/06

台灣出生率屢創新低,但產後護理機構的家數卻逆勢年年成長,各家業者打出「像渡假」、「五星級享受」等廣告詞,從住宿、餐飲、托嬰、護理等一條龍的服務,讓新手媽媽在生產完後不僅能好好休息,還能學習到育兒的技巧。

        消基會於10月底至11月初以網頁檢視、電話詢問、實地訪查的方式,檢視六都12家產後護理機構,針對其收費方式、嬰護比、月子餐療效宣稱等項目進行調查。

 

調查範圍

        本次調查之12家產後護理機構,皆為106107年度通過衛福部產後護理機構評鑑之機構,再依各縣市家數比例進行抽樣,調查對象如下:

臺北市:1號「御兒軒產後護理之家」、2號「璽悅天母產後護理之家」、3號「英倫大安館產後護理之家」;新北市:4號「美麗人生產後護理之家」、5號「怡寶產後護理之家」;桃園市:6號「佑家產後護理之家」;新竹縣:7號「迎馨產後護理之家」;臺中市:8號「媽媽咪亞產後護理之家」、9號「沁美產後護理之家」;臺南市:10號「貝詩特產後護理之家」;高雄市;11號「四季台安醫院附設產後護理之家」、12號「安田婦產科診所附設產後護理之家」。

 

調查結果

2家護嬰比不合格,一打八安心嗎?

        根據102年衛福部公告之《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表》規定,新生兒照顧人員需符合1:5的護嬰比。本次調查中符合此標準的有2號、3號、7號、10號、11號共五家,僅佔整體的四成。

        違規情況較嚴重的有兩家,分別為6號護嬰比為1:6-1:812號護嬰比為1:7-1:8,均違反護嬰比至少須1:5的規範。另有四家業者,護嬰比亦在違規邊緣徘徊,分別為1(1:5-1:6)4(1:4-1:6)5(1:5-1:6)8(1:5-1:6),其中1號及5號說明1:6的狀況是為了因應雙胞胎的狀況,但因這樣而排擠其他嬰兒被照顧的權益是否合理?最後,9號「沁美產後護理之家」,在電話中不願意正面回答護嬰比的數量,僅說嬰兒室完全沒有窗簾,可以算得出來。

        嬰兒照顧須花非大量心神,選擇產後護理機構的原因,一部分即是相信其育嬰的專業,護嬰比如此懸殊,一位護理人員照顧八個嬰兒是否還能提供無微不至的照顧?

※補註:衛福部公告之《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表》規定中,機構護理人員應每15床(含嬰兒床)應設置1人、嬰兒照顧人員應每5床應設置1人,本次調查中調查人員以詢問「請問照顧嬰兒的人員與寶寶的比例是多少?」、「請問護嬰比是多少?」的方式詢問,所得之回覆如上。實際上業者之護理人員或嬰兒照顧人員之比例,消費者可藉由至現場參觀時,要求業者出示人員證照或證書,以確保人數比例符合規範。

護理人員定義: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者。

嬰兒照顧人員定義:應具下列資格之一: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保母執照或經保母訓練領有證書。

 

3家訂金超收,違反定型化契約規範

        依據民國99年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約時得給付定金,金額不得逾總金額百分之十。本次調查中,編號1號、5號、6號最低入住天數均為10天,然而訂金卻均為固定價錢,若消費者選擇僅入住10天,訂金佔比分別達到了13.8%(1)14.7%(5)11.1%(6)

        業者違反定型化契約,消費者可主張契約無效,此外依據消保法第五十六條之一: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月子餐≠中藥,卻宣稱有療效 

        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五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表述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涉及醫療效能:一、涉及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二、涉及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三、涉及中藥材效能。」本次調查的12家產後護理機構均有附月子餐,檢視其於官網的月子餐描述,有六家都有宣稱醫療療效的情形:

2號:促進子宮收縮、強筋健骨、滋補肝腎

3號:促進子宮收縮、強筋健骨、滋補肝腎

4號:抗癌、降血脂、降低膽固醇、防治新血管疾病、抑制高血壓、改善肝功能

7號:滋陰補腎、治頭暈目眩、降脂、降血糖

9號:健脾養胃、修護子宮、疏肝補腎、壯筋補腎、恢復子宮機能、預防腰酸背痛

11號:強健脾胃、恢復子宮機能、強化筋骨、減重塑身

英倫.png

圖一:英倫大安館產後護理之家(3)之網路宣稱

美麗人生.jpg

圖二:美麗人生產後護理之家(4)之網路宣稱

        月子餐雖是特殊飲食,但並非中藥或藥物,並無如此強力的功效,業者以涉及醫療效能的字句混淆消費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也提醒消費者挑選時,更需注意的是料理的纖維質含量,避免攝取過多高油料理。

 

        近年屢屢傳出產後護理之家爆發群聚感染的新聞,本次調查中消基會同仁實地走訪兩家產後護理之家,分別為2號「璽悅天母產後護理之家」以及3號「英倫大安館產後護理之家」,這兩家均表示當護理人員發現寶寶有受感染的疑慮時,即會隔離至隔離室中,且空調並無相通;如媽媽感冒生病時,也會避免嬰兒與母親接觸,以免造成群聚感染。建議消費者挑選產後護理之家時,亦應詢問相關問題,避免自己和寶寶中鏢。

        電話調查時,有兩家機構不願意於電話中告知房價、定金、違約金等資訊,非得預約參觀才能得知相關資訊。價格不透明儘管目前尚無法規規範,但僅在現場參觀時提供價格,如何避免業者坐地喊價?呼籲業者應將產品資訊公開透明,除了提供消費者更方便挑選,也能建立誠實的形象。

        本次調查中護嬰比不合格的兩家,均為通過107年度衛福部產後護理機構評鑑的業者,「依法配置專任人員情形」更是評鑑基準中的一級必要項目,時隔一年就有如此違規事件,是否代表此評鑑缺乏代表性?民眾如以此作為挑選依據,也不能保證就能挑選到完全安心的業者,業者亦只是於評鑑時虛應故事,評鑑的意義又何在?

        做為許多寶寶生命中的第二站,產後護理之家對現代人來說是重要的產後休息場所,以金額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消費者挑選前應多方比較,並在實地參觀時細心觀察,才能避免坐月子不成,做出一肚子氣。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機構名稱

地址

月子餐宣稱療效

金額/
(
入住20天方案)

坪數

定金

最少入住天數

入住最少天數時,訂金佔比

嬰護比*

1

御兒軒產後護理之家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0811

7000

7

10000

10天(如入住10天收費為$7200/天)

13.9%

1:5-1:6(雙胞胎)

2

璽悅天母產後護理之家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883

8800(定價)

8

10000

15天

7.6%

1:5

3

英倫大安館產後護理之家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230

10500

10

10000

15天

6.3%

1:5

4

美麗人生產後護理之家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45

6980(定價)

7-8

10%

不限

10%

1:4-1:6

5

怡寶產後護理之家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010

6400

6

10000

10天(如入住10天收費為$6800/)

14.7%

1:5-1:6(雙胞胎)

6

佑家產後護理之家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5828

4500

6

5000

10天

11.1%

1:6-1:8

7

迎馨產後護理之家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二路86

5200

8

5000

15天

6.4%

1:5

8

媽媽咪亞產後護理之家

台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60

6800(定價)

7

10%

不限

10%

1:5-1:6

9

沁美產後護理之家

台中市西區健行路10498-9

8980(23天方案)

12

10%

不限

10%

不願正面回答

10

貝詩特產後護理之家

台南市東區長榮路二段70

9000

9

10%

14天

10%

1:5

11

四季台安醫院附設產後護理之家

高雄市三民區聯興路157

電話無法提供

10

電話無法提供

10天

10%

1:5

12

安田婦產科診所附設產後護理之家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353號

4550

3-4

10%

10天

10%

1:7-1:8


:項目合格

  • ●:項目不合格

*補註:衛福部公告之《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表》規定中,機構護理人員應每15床(含嬰兒床)應設置1人、嬰兒照顧人員應每5床應設置1人,本次調查中調查人員以詢問「請問照顧嬰兒的人員與寶寶的比例是多少?」、「請問護嬰比是多少?」的方式詢問,所得之回覆如上。實際上業者之護理人員或嬰兒照顧人員之比例,消費者可藉由至現場參觀時,要求業者出示人員證照或證書,以確保人數比例符合規範。

護理人員定義: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者。

嬰兒照顧人員定義:應具下列資格之一: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保母執照或經保母訓練領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