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上路在即 呼籲納入費率審議與資訊揭露機制,兼顧外送員、平臺、店家與消費者四方權益

外送專法上路在即 呼籲納入費率審議與資訊揭露機制,兼顧外送員、平臺、店家與消費者四方權益

2025.11.28

        勞動部所擬《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下稱「外送專法」)21日預告外送員專法,近期亦將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不久將完成立法程序。依勞動部書面報告及相關說明,專法立法重點,明確聚焦在「保障外送員」:包含基本報酬、停權與申訴機制、契約關係明確化、職業災害保險與商業保險入法等,可說是外送員權益的一大進展。

        然而,外送經濟生態圈中,除了外送員與平臺業者外,還有每天實際付費使用服務的「消費者」,以及提供餐飲商品、同樣受平臺抽成與契約拘束的「店家」。消基會提醒,目前專法設計過程中,多次強調外送員與平臺之爭議與協商成果,卻欠缺系統性聽取消費者與店家意見,恐將導致未來實務運作中成本全面轉嫁,而由消費者「埋單」、店家承受高抽成壓力,形成新的不公平。

保障外送員值得肯定,但成本勢必「有人要付」

        依勞動部預告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目前要求外送員在「接平台提供訂單至完成期間」,其報酬折算時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以2026年基本時薪196元計算,時薪約245元),且不得低於交通部核定之運價標準,違反可處平台最重10萬元罰鍰。

        透過擬訂外送服務契約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達成以下目的:一、衡平外送員與外送平臺業者間之議約能力;二、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建立透明及可驗算之報酬計算方式及確保每筆訂單最低工資保障;三、明確外送平臺業者得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事由,並應將理由通知外送員及建立獨立處理小組之申訴機制,保障外送員之工作權;四、強化外送平臺業者協助外送員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責任,並將商業保險入法,保障外送員之工作安全。

        外送員是高風險、高勞務密度的工作族群,長期面臨交通安全、職災風險、停權黑箱與接單算法不透明等困境。專法透過「最低報酬」、「停權要件明確化」、「申訴機制」及「團保加職災保險」等規範,確實有助於提升外送員工作安全與基本生活保障,消基會對此方向予以肯定。

        然而,當法律強制平臺提高支付給外送員的報酬,對平臺而言就是成本增加;在市場機制下,平臺極有可能將這些成本,一部分轉嫁到消費者的外送費、平台服務費上,另一部分則轉嫁到店家的抽成比例或各式名目的「技術服務費」、「行銷費」等。若立法時只照顧了外送員與平臺之間的關係,卻沒有同步檢視「費用最後如何分攤」,其實只是把風險與負擔,悄悄移轉到消費者與店家身上。

消費者是外送經濟關鍵一環 卻未被系統性聽取意見

        目前外送專法主要規範對象是「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主管機關也多次說明,自20237月起透過「外送公會」與「平臺業者」對話平台,召開十次會議,蒐集外送員對報酬、契約、停權與申訴機制等訴求,並納入專法設計。從這些資料與名稱可以明確看出,專法是以外送員權益保障為核心主軸。

        但餐點外送的法律關係,實際上是「消費者平臺外送員店家」四方連動的架構:

  • ● 消費者:付錢購買餐點及外送服務,是整個外送經濟的需求來源。
  • ● 平臺:提供下單系統、媒合服務、代收款項與演算法管理,是交易關鍵中介。
  • ● 外送員:實際執行配送勞務,承擔交通與時間成本。
  • ● 店家:提供餐飲商品,需負擔平臺抽成與活動成本。
  •        
    俗話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當然也沒有白吃的外送。

        消基會強調,外送員的權益提升可預期將牽動餐飲售價及外送費率變動,消費者將是最直接感受到價格變化的一群人;但目前看不到主管機關在專法形成過程中,有系統地邀請消費者團體、一般消費者代表參與討論,僅在部分條文中提到由交通部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平台違反可依消保法處罰,整體而言,消費者觀點仍偏於「事後救濟」,而非「事前參與與共同決策」。

「店家抽成沒上限」與「無罰則」 問題終將回到消費者身上      
        依勞動部版專法規範,對於「消費者」與「店家」僅各用一條文處理:

  • ● 消費者部分:由交通部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反者可依消保法處罰。
  • ● 店家部分:僅要求經濟部訂定平臺與店家之間「契約範本」,但對於未遵守契約範本的平台,專法並沒有任何罰則,亦未對「店家抽成比例」設上限。

        這意味著,日後平臺若以「動態調整費率」、「特別行銷方案」等名義提高抽成,只要形式上沒有完全違背契約範本,就很難有實際制裁工具。店家在高度依賴外送的情況下,往往處於談判弱勢,只能被迫接受較高抽成;而店家要維持營運,極有可能選擇「調高菜單價格」、「縮減份量」或「限制外送優惠」,結果,仍然是由消費者承擔更高的餐飲成本。

        消基會指出,若外送專法只做到保障外送員與平臺之間的權利義務,卻沒有對平臺與店家、平臺與消費者之間的「費用分攤與資訊揭露」作更完整的制度設計,未來就有可能出現「外送員收入提高了,平臺利潤維持了,但消費者付出的總金額卻高到不合理」的情況,也不利於整體市場長期健全發展。

        因此,消基會建議:

        建議一:要求外送平臺完整揭露價格與分配資訊

        消基會建議,外送專法或相關子法,可明文授權主管機關依《消費者保護法》資訊揭露的精神,要求外送平臺在合理範圍內,對外揭露下列資訊:

  1. 1.外送員實際可得報酬結構
    • ● 每筆訂單外送員可得基本酬勞、距離或時間加成、尖峰時段加給等。
    • ● 是否有取消訂單、系統調整等導致外送員實領低於標示報酬的情形。
  2. 2.平臺向店家收取之各項費用
    • ● 抽成比例(含基本抽成與活動或行銷加成)。
    • ● 其他與外送服務相關的固定費、技術服務費等。
  3. 3.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之拆解
    • ● 餐點售價(與店內價格是否一致)。
    • ● 外送服務費、平臺服務費、其他附加費用。
    • ● 平臺在此金流中分別支付給店家、外送員與自身收入的基本比例區間(可採區間或範圍形式,以兼顧營業秘密)。

        透過資訊揭露,可以大幅降低市場的「資訊不對稱」,讓消費者有能力比較不同平臺的費率與分配方式,形成更健全的市場競爭,也讓外送員與店家可以更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結構與談判空間,避免在黑箱演算法下成為「被動被分配」的一方。


        建議二:比照電信與客運設立「費率審議機制」 納入消費者代表

        消基會表示,外送服務本質上具有準公共服務的性質,涉及大量民眾日常飲食與交通安全問題,其費率與分潤制度不宜完全放任市場自行決定。可借鏡公路汽車客運、電信業者等產業,於專法中明定建立「費率審議委員會」或類似機制,具體作法包括:

  1. 1.委員會成員組成
    • ● 平臺業者代表
    • ● 外送員代表
    • ● 餐飲與店家代表
    • ● 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
    • ● 專家學者(勞動、運輸、消費者保護、競爭法等領域)

  2. 2.審議內容
    • ● 平臺主要費率結構與調整原則(例如:外送費計價方式、動態調價機制)。
    • ● 外送員基本報酬基準、加成與績效制度是否合理。
    • ● 平臺抽成對店家及消費者的影響評估。
    • ● 定期檢討費率與分潤制度,並檢視其對消費者權益及市場競爭的影響。

  3. 3.運作方式
    • ● 平臺欲大幅調整費率時,應提報委員會審議或備查。
    • ● 審議過程與結論應有一定程度公開,至少向社會說明調整之理由、影響評估與配套措施。

● 透過這樣的制度設計,可以取代過度僵硬、單以「每單不得低於基本時薪三分之一」為唯一標準的做法,在保障外● 送員收入的同時,兼顧消費者支付能力與店家承擔度,達到較動態、彈性且可被監督的平衡。

        建議三:補強店家與平臺之契約管制 避免轉嫁壓力

        就店家部分,現行草案僅要求經濟部訂定契約範本,但對未遵循者並無實際罰則,無法有效防止平臺單方面修改條款或透過新名目提高抽成比例。

        消基會建議:

  1. 1.將「重大違反契約範本」納入行政處分事由
    • ● 例如平臺若收取超過契約範本所建議上限的抽成,或在未經合理告知與同意的情況下,單方 面修改抽成結構,可作為主管機關裁罰或命限期改善的事由。

  2. 2.強化店家資訊揭露與協商機制
    • ● 平臺應明示各項費用項目與調整條件,不得以模糊用語讓店家在不自知情況下承擔更多成本。
    • ● 大幅調高抽成前,應提供合理過渡期及協商機制,避免店家瞬間承受營運壓力,被迫關閉或大幅調價。

  3. 3.建立店家申訴與調解管道
    • ● 借鏡外送員停權申訴機制,為店家增設與平臺爭議時的第三方調解機制,由公平客觀的機構協助處理費率與契約爭議。

        若能適當約束平臺與店家之間的權力與資訊失衡,就能減少成本被過度轉嫁到餐點售價上,間接保護消費者的合理消費權。

呼籲立法院審議時納入消費者公聽與配套討論

        目前外送專法立法進程已進入立法院審議階段,勞動部也已預告草案內容,包含外送員薪資保障(時薪不得低於245元)、保險規定與停權要件等。

        消基會呼籲:

  1. 1.立法院在審議專法時,應至少舉辦一次以上以「消費者與店家」為主題的公聽會,正式徵詢消費者團體、一般民眾及中小型餐飲店家之意見。
  2. 2.主管機關應就「價格變動對消費者的影響」提出完整評估報告,而非僅就外送員報酬是否提升來判斷專法是否成功。

  3. 3.對於資訊揭露、費率審議機制、店家抽成管制等具體建議,應在立法或授權條文中留下明確空間,避免專法通過後,只能透過散落各部會的行政指導或自律規範來處理,欠缺法律拘束力。

讓外送專法成為真正多贏的「外送治理法」

        外送服務已成為許多家庭與上班族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根據勞動部資料,我國曾登錄上線的外送員已超過十四萬人次,外送平臺更掌握龐大訂單與金流,對勞動市場與消費市場的影響不容小覷。

        外送專法如果只被視為「保護外送員的法律」,那麼它在保護勞工權益上或許達標,卻可能在消費者權益、店家存續與市場公平上留下大漏洞。消基會期盼,立法者與主管機關能把這部法當作「外送治理法」來思考——

  • ● 讓外送員獲得合理的報酬與安全保障;
  • ● 讓平臺在透明、公平的規則下營運創新;
  • ● 讓店家不再只是被動承受抽成與成本轉嫁的一方;
  • ● 更重要的是,讓消費者在支付每一筆外送費用時,知道「錢花去哪裡」、擁有選擇權與比較權,不被黑箱演算法與不透明費率牽著走。

        消基會將持續關注外送專法後續立法與子法制定,並願意就資訊揭露、費率審議與消費爭議處理機制等議題,提出專業意見,與政府、平臺、外送員及店家共同打造兼顧安全、公平與透明的外送市場。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