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日用品、寵物用品及玩具檢測報告 網路購物宜更謹慎

2025日用品、寵物用品及玩具檢測報告 網路購物宜更謹慎

2025.11.28

  石化製成的塑膠為生活帶來便利,但相對也造成許多環境與健康上的問題。市面上有許多的日用品、寵物用品及玩具都是由塑膠製成,因耐用、便宜、色澤豔麗等優勢,獲得消費者的青睞。然,根據環境部2023年資料統計,國內每年約使用341萬公噸的塑膠,也產生了253萬公噸的塑膠廢棄物,其中生活類就占了192萬公噸,這些廢棄物若未適當回收,容易造成環境問題,分解後產生的塑膠微粒對環境及人體是一大隱憂、且燃燒塑膠也會產生有毒氣體,造成空氣汙染。另,部分塑膠在製造過程中需要添加塑化劑,增加產品的柔軟度及韌性外,還使用著色劑(染料)以改變塑膠的顏色,但若長期接觸這些添加劑,對人體可能會造成危害。

  本會曾在2021年發布市售寵物玩具的檢測報告,結果發現26件中有1件檢出過量的塑化劑;另,2024年本會也曾隨機抽驗21件網購兒童商品,在14件樣品中有2件檢出過量的塑化劑,1件扭蛋手錶有檢出重金屬鉻,顯示塑化劑仍充斥在日常用品中。

  有鑑於此,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與消基會合作隨機抽驗不同種類的日用品、寵物用品及玩具,針對塑化劑、重金屬溶出、甲醯胺殘留等項進行檢測,以了解市售商品的安全性,提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

 

  2025年7月間於臺北市及新北市寵物用品店、寵物展、蝦皮購物平臺及品牌商城等購買日用品、寵物用品及玩具,共計購得21件,其中10件為日用品,11件為寵物用品及玩具。

  檢視產地標示,9件沒有標示產地,臺灣及泰國各有1件,其餘10件皆是中國大陸。

(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

項目

調查與測試方法

檢驗標準

調查檢驗

單位

價格調查

比較樣品購買價格

消基會

標示調查

《商品標示法》第6條、《鞋類商品標示基準》

6種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

測試

CNS 15138-1「塑膠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檢驗法-氣相層析質譜法」

CNS 3478「塑膠鞋」、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及CNS 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等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質量比)

財團法人

台灣玩具暨

生活用品研發

檢測中心

8種重金屬遷移

測試

CNS 4797-2「玩具安全-第2部:特定元素遷移」

CNS 4797-2及CNS 15527(使用時不易與皮膚直接接觸者):鉛90 mg/kg、鎘75 mg/kg、鉻60 mg/kg、汞60 mg/kg、砷25 mg/kg、銻60 mg/kg、硒500 mg/kg、

鋇1,000 mg/kg

CNS 15527(使用時易與皮膚直接接觸者):鉛90 mg/kg、鎘50 mg/kg、

鉻25 mg/kg、汞25 mg/kg、砷25 mg/kg、銻60 mg/kg、硒500 mg/kg、鋇250 mg/kg

甲醯胺之殘留量

測試

CNS 15493「拼接塑膠地墊之安全要求」

CNS 4797:最終發泡材料玩具中所含甲醯胺之殘留量不得超過200 mg/kg(ppm)

 

調查與測試結果(請見表2)

 

一、標示調查

  依據《商品標示法》第6條規定,「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國內廠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進口之商品應標示國內進口商或分裝商,還應標示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國曆或西曆之製造年月或年週,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標示製造年週者,應輔以文字說明;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第11條也規定「商品標示所用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得輔以英文或其他外文」,且2011年1月12日經字第09907005400號函也解釋「其所稱中文標示之字體係指『正體字(即繁體中文)』」。

  市面上流通的商品含寵物用品都屬於一般商品,須依照《商品標示法》進行標示,且第12條也規定特定商品如鞋類則須遵守《鞋類商品標示基準》。若未依規定標示且流通進入市場,主管機關也可依該法第17條,「應通知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分裝商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檢視21件樣品中,僅有5件標示符合規定,這5件分別為3號「刷樂Shallop 杯形彈力牙刷」、17號「逗貓棒-伸縮釣竿珍珠羽毛棒」、18號「Fido玩具-籃球」、19號「EEToys互動8字橡膠拉環」及20號「YSS懶人逗貓神器(6ABE1)」;其餘16件樣品標示都有缺失,其中15件未標示商品名稱、9件未標示原產地、14件未標示製造年月、14件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料及16件未標示進口商或國內製造商資訊。

 

二、6種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測試

  塑化劑又稱可塑劑,塑膠材料特別是「聚氯乙烯(PVC)」及「聚偏二氯乙烯(PVDC)」需要添加塑化劑增加其柔軟度及韌性,才能製造成不同類型的商品。

  目前市面上的塑化劑種類相當繁多,其中「鄰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s)」因不溶於水及成本低廉,故最被廣泛使用於塑膠的製造,但由於鄰苯二甲酸酯類的結構類似女性的雌激素,所以又被稱為「環境荷爾蒙」,會干擾人體的內分泌系統。根據動物實驗指出,有些塑化劑會造成動物生殖與發育上的傷害,長期大量暴露可能會導致男嬰生殖器官異常、女童性早熟,甚至影響神經系統,目前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DEHP列為2B的致癌物,也就是對人類可能有致癌的風險。

  參考國內CNS 3478「塑膠鞋」、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及CNS 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等標準有對塑化劑進行規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等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質量比)」。

  經檢測21件樣品中,13件未檢出塑化劑,其餘8件(3件日用品及5件寵物用品及玩具)有檢出塑化劑,其中8件檢出DEHP,含量介於0.04~16.12%之間;1件檢出DBP,含量為0.12%;3件檢出DINP,含量介於0.26~7.51%之間。8件檢出塑化劑的樣品中,1件總和低於0.1%以下,其餘7件都大於0.1%以上,但因目前僅「兒童用品(14歲以下)、玩具、事務文具用品及塑膠鞋」受CNS規範,故本次僅有2件(8號「―〔淡綠色皮革桌墊〕〔50*100公分〕」及10號「―〔小女孩 可愛髮夾〕」)不符合CNS 15527及15503的安全要求。

 

三、8種重金屬遷移測試

  塑膠在製造過程中會添加安定劑,讓產品不受環境影響而劣化,再添加著色劑讓產品含有不同的色彩,但部分的安定劑及著色劑會含有鉛、鎘等重金屬。

  重金屬可藉由食入、吸入或接觸進入人體,雖然大部分會排出體外,但也會蓄積於人體中,長期暴露就容易造成重金屬中毒,而接觸重金屬可能會導致皮膚的刺激、紅腫、潰瘍或過敏性皮膚炎。目前CNS對「兒童用品(14歲以下)、玩具及事務文具用品(使用時不易與皮膚直接接觸者)」規定8種重金屬遷移量為鉛(Pb)90 ppm、鎘(Cd)75 ppm、鉻(Cr)60 ppm、汞(Hg)60 ppm、砷(As)25 ppm、銻(Sb)60 ppm、鋇(Ba)1,000 ppm及硒(Se)500 ppm;「事務文具用品(使用時易與皮膚直接接觸者)」可遷移重金屬限量規範請見上表1資訊。

  經檢測結果,21件樣品都沒有溶出8種重金屬。

 

四、甲醯胺(發泡劑成分)之殘留量測試

  塑膠和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類的樹脂等在製造過程中會添加發泡劑(如偶氮二甲醯胺〔azodicarbonamide〕),除了形成均勻泡孔的特性外,也會讓產品彈性及柔軟度更佳,但偶氮二甲醯胺在高溫的加工過程中,還會釋放出甲醯胺。甲醯胺一旦與皮膚接觸,可能會造成皮膚刺激或過敏,動物實驗中也顯示甲醯胺具有生殖毒性,可能造成胎兒缺陷,歐盟「化學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示與包裝法規」也將其列為對生殖系統有害的1B物質。

  目前國內僅有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CNS 15493「拼接塑膠地墊之安全要求」有規定最終發泡材料玩具及發泡地墊中所含甲醯胺之殘留量,不得超過200 mg/kg(ppm)。

  檢測2件含有泡棉的樣品(編號9及17號)都未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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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消基會於2016和2021年都曾針對寵物玩具進行檢測,2016年抽驗的25件中僅有3件標示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合格率為12%,2021年抽檢的26件樣品中僅有10件標示合於規定,合格率為38.5%;而本次抽樣的11件寵物用品及玩具中也僅有4件符合規定,顯示寵物商品標示亂象仍然持續,特別是網路購物。

  日用品部分,本次購買的10件樣品僅有1件符合《商品標示法》的標示規定,本會於2024年曾針對網購兒童商品進行調查測試,也發現非跨境的網路購物13件樣品中有9件標示不合格,顯示網路商品的標示仍需加強管理。

  本次雖有7件樣品塑化劑檢出總量大於0.1%(質量比)以上,但依現行規範,僅2件不符合CNS 15527及15503的安全要求。另,參考中國大陸訂定的「GB/T 43839-2024伴侶動物(寵物)用品安全技術要求」,其中「非飼料接觸用品可觸及部件中可遷移元素的限量」要求鉛低於90 mg/kg及鎘低於75 mg/kg,和國內的玩具標準相同;「塑料材料及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則要求3種(BBP、DBP及DEHP)的總含量小於或等於0.1%,若依此標準就有4件(編號11、12、13及17號)不符合要求。

 

給消費者的建議

  1. 1.無論購買日用品、寵物用品及玩具等任何商品,一定要檢視其標示是否有國內生產廠商或代理商的資訊、材質、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特別是網路購物或參與展覽會時。因價錢差異,有些消費者會選擇跨境消費,但其商品安全僅能靠消費者自行把關,購買前最好深思。
  2. 2.對於會接觸到皮膚的日用品如瑜珈墊、文具或是寵物用品及玩具等,購買時最好不要挑選聚氯乙烯(PVC)材質的商品,尤其有啃咬習慣的寵物更應避免,才能減少接觸塑化劑的風險,可以考慮選購標榜耐咬或橡膠類材質。
  3. 3.目前農業部對家中寵物(貓及狗)用品有編印「寵物用品選購指南」,消費者也可加以參考,才能選購適合的寵物用品,避免浪費。
  4.  

給政府的建議

  1. 1.隨著網路科技與宅配發達,消費者愈來愈習慣從網路購買商品,政府應要求電商平臺及商家於網站上揭露商品標示資訊,除了讓資訊透明化外,也幫助消費者選購符合預期的商品。
  2. 2.寵物商品的商機相當大,目前農業部僅對寵物食品有進行管理,規範「商品不得宣稱療效或預防、治療疾病」,建議應對所有的寵物商品訂定相關標準,讓業者有遵守的準則。

 

給業者的建議

  1. 1.業者特別是電商平臺,應要求供應商於網頁上提供商品詳細資訊,畢竟愈詳細的資訊才能讓消費者購得愈安心,對平臺也能產生信任。此外,《商品標示法》規定商品名稱應以正體字(即繁體中文),不得僅以簡體字標示,業者進口商品後應修正,避免觸法。
  2. 2.目前國內僅對部分日用品有訂定塑化劑限量標準,建議業者可以參考CNS「玩具安全」的項目作為品質的規範標準,除了提升其品質外,《消費者保護法》也規定,業者若提供服務或商品有危害消費者安全和健康之虞,就應該要回收該商品。

3.本次調查有1件購自寵物展的商品標示不符合規定,業者應要求參展業者確實標示,才能避免消費者求助無門。

 

檢驗規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產品比較試驗之樣品是由市面購得,報告內容係根據樣品送驗結果,並綜合專家分析、判斷得出結論、本超然、客觀、公正之原則給與評價。

  對某廠牌、樣品的評價乃指經測試的該樣品而言,並非指該廠牌所有同型的產品,也非泛指該廠牌的所有其他產品。

  有關產品比較試驗資料,未經本會書面同意,一律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亦不得作廣告或其他商業用途。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至於其他商品的合法性,仍應由主管機關判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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