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呼籲建立「維修免責條款保全專利權又兼顧消費權益,是解套良方

消基會呼籲建立「維修免責條款」
保全專利權又兼顧消費權益,是解套良方

2022/07/20

        日前,德國賓士汽車公司跨海來台打專利戰,控告國內車燈大廠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帝寶公司」)設計侵權,智慧財產法院於111714日做出二審宣判,帝寶公司原應支付賠償金,從原本3000萬元減到1800萬元,但仍維持侵權判決,每年產值逾2千億元的台灣汽車零組件產業,挨告危機仍未解除。
 

        針對這項涉及汽車副廠零配件龐大市場的跨國官司,在「專利權」和「合理消費權益」天平的兩端拉扯,產官學界也各有許多支持者搖旗吶喊,到底這一場汽車副廠零配件官司影響著消費權益有多深遠呢?
 

保護「專利權」固然重要,

「有選擇」才是符合消費者合理權益的積極作法

 
        對此,消基會表示,副廠零件應在合理保護專利期限之後應開放「維修免責條款」方能兼顧汽車大廠利益,又能兼顧保護消費者合理權益。
 

        目前,世界各國汽車大廠,將原廠汽車上所有的零配件在世界各國全部申請專利權的保護,一旦這些零配件都得到專利權的保護,任何未經汽車原廠同意生產相同零配件的副廠,就會構成侵害汽車原廠的專利權,汽車原廠可以提起訴訟,禁止副廠繼續生產侵害其專利權之零配件,同時要求高額的賠償。副廠擔心若生產相同的零配件就會被告,沒有工廠有辦法承擔這樣的風險,久之市面上恐不會再有副廠的零件存在,若維修零件被原廠壟斷,市面上恐再也沒有副廠的零件供消費者選擇,從而,消費者的車輛使用一段相當時間後,難免有需要維修零配件的需求,在副廠零配件被消失後,日後修車時也只能以較高費用向原廠購買零配件與維修服務,這樣對消費者而言,無異於不能自由選擇想要消費的產品與自由,對消費者的權益顯有影響。

 

「維修免責條款」不用面對侵害專利權問題,是解套良方

 

        這個問題並非我國獨有,在歐美各國也已經討論了許久,而歐盟經過長年研究,更是已經有了解套的方法,也就是在《歐盟設計法》內增加「維修免責條款」,把副廠在維修汽車的目的以恢復其原有外觀範圍內,生產與原廠相同的零件排除在侵犯原廠零配件之專利權之效力外。

 

        有了維修免責條款,副廠就可以生產取代原廠的維修零件、維修廠可以副廠零件進行維修服務,而不用面對侵害專利權的問題,使消費者在愛車出現擦撞或日常使用耗損的情形下,可以用親民的價格買到維修零件與服務,使愛車回復至原有的外觀以及狀態。有了維修免責條款,汽車的第二次市場也必須接受競爭的考驗,不論是原廠還是各別副廠,都必須用價格以及品質來彼此競爭,消費者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得到最合適的商品。

 

        目前國際上已有多國設有「維修權益條款」:德國、英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愛爾蘭、澳洲、波蘭、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拉脫維亞、匈牙利、新加坡及其他前英國殖民地等。

 

temp_c056cb37de3a43b2f6688be1ba867b620_47743698123
temp_c056cb37de3a43b2f6688be1ba867b620_47743698123

 

 

        消基會曾於2018年8月曾倡議「維修權益條款」入法之重要性,並調查國內各廠牌汽車零組件價格,發現零件價差可達2至19倍;只是官方單位擔心影響廠商重大權益,偏向不同意增訂「維修權益條款」,以致就算在國內有頗高聲量的討論,主管機關仍「靜觀其變」,以致日前這起跨海來台的專利戰,維持侵權的判決,嚴重影響了消費者權益,消基會殊為遺憾!

 

        事實上,眼見國外各國已經紛紛在往合理的「維修免責」方向傾斜,以兼顧原廠和消費者權益,反觀國內主管機關反而靠向原廠或根本默不做聲,任由原廠和消費者權益拉扯,這實在有失主管機關的權責和應有的擔當。

 

        消基會主張,專利權是因法律而定的專有(屬)權利,只應享有其一定的權限範圍,不能造成專制,形成「霸王條款」,妨害社會的公共利益。因此,消基會呼籲:我國也應該限制汽車原廠的專利權,給予副廠業者生存的空間,讓消費者購入的車輛在一定期間後有副廠零件可供選擇,以免一輩子被原廠汽車業者綁架,方是消費者的合理權益。

 

        消基會強調,若主管機關因種種原因,不願修改專利法,將讓「維修免責條款」入法,那麼,消基會建議可考慮在「消費者保護法」下增訂「維修免責」相關條款,用消費者保護精神,保障使用汽車消費者的合理權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