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新機取消配件 多重剝削新舊果粉 亦不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整合充電器接頭規格 終結市場壟斷

iPhone新機取消配件 多重剝削新舊果粉 亦不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整合充電器接頭規格 終結市場壟斷

2021/09/13

歐盟委員會近年來一直致力在成員國境內推動手機和其他電器裝置的充電器規格的整合,以減少各種電器和電子設備因生命週期短與維修選項少而遭淘汰命運後所產生的大量電子垃圾,例如各種電器和電子設備所配備的電池、插頭及連接線等,以降低碳排放量和對生態環境的污染。而掌握全球9億以上手機活躍用戶的科技巨擘蘋果公司,旗下所生產的iPhone手機,自始即搭配合和自行研定規格的各種周邊配備,例如電源連接線、有線耳機、影像設備轉接器等,歷代以來,一向皆採用Lightning接口特定規格,這使得另一個相互競爭的Android系統手機相關配件,長期以來即根本無法相容,不能通用,也產生不同系統的手機用戶,一旦在決定轉換手機系統時,產生極大的使用障礙,更引發資源重複購置的質疑聲浪。

去年10月14日(台灣時間),蘋果公司藉著iPhone12新機發表會,破天荒的對外宣布,因為考量環保因素,新機隨盒將不再提供蘋果手機問世以來,一向皆提供Lightning對應USB電源轉接器與EarPods有線耳機的政策,這項政策不僅擴及將於近日問世的iPhone13系列新機,更溯及蘋果過去發售的手機產品。

由於充電器為手機得以開始並維持運作的必要的基本配備,一些關心這項議題的消費者向本會表示,蘋果公司取消新機附隨電源轉接器(即充電器)與有線耳機政策,雖然著眼環境保護之利益,立意非無意義,但卻犧牲手機用戶應有的消費權益,認為蘋果公司如此做法,不僅未盡完善,甚至不無變相漲價之嫌!

向消基會提出這些意見的消費者提出主張,他們認為自從各式各樣品牌手機開始問世以來,例皆隨機提供消費者充電器及其他必要周邊配備(有線耳機等),此項自手機產品問世以來,即「行之有年」的政策,若依照我國〈民法〉第68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等規定,手機充電器及其他必要周邊配備與手機的關係,似乎可認為已構成我國〈民法〉上「主物」與「從物」的關係,消費者經由交易而取得的手機,需要透過充電器才能充電,並取得運作所需電力,充電器即屬「常助主物才能發揮經濟效用」之從物,手機製造商銷售手機,如未併附充電器或充電線,消費者即使買到功能齊全、效益絕佳的高端智慧手機,當然無法正常開始啟動並使用手機(此時更無理由要求消費者另外尋覓公用或無線充電設備取得電源)。蘋果公司在決定取消新機銷售附隨充電器,並將充電器分拆為需另外購買的加售商品時,這是否是讓已經付出日漸高昂價格購入新機的消費者,必須再被蘋果公司剝上另一層皮?被蘋果公司要求必需加購充電器,一直有消費者認為涉及變相漲價!以上消費者的看法,本會基於維護其權益的向來立場,亦頗認同,而願意同此為消費者發聲,提出質疑。

 

取消配件政策  新舊果粉權益都受害

歷來,蘋果公司於新機售出時,商品包裝盒一律附隨第一代5W充電套組(USB對Lightning連接線、USB電源轉接器)以及Lightning有線耳機,以供應手機的正常功能。而2019年9月,蘋果公司發售iPhone11系列商品,附隨配件則為第二代18W充電器套組(USB-C對Lightning連接線、18W USB-C電源轉接器),以匹配該系列手機強打的電池快充功能。

而2020年10月16日起,蘋果公司斷然取消充電器與有線耳機隨盒政策,就連第一代5W USB電源轉接器也不再附隨,僅配置USB-C對Lightning連接線。

前項結果導致暫別Android手機、轉而擁抱iPhone12系列的新果粉,因舊有手機配件無法相容於蘋果手機Lightning接口,需再掏腰包加價購買20W USB-C電源轉接器(新台幣590元,下同)及Lightning有線耳機(590元),以發揮手機正常功能,並獲得接聽電話不需貼耳的加值效果,這形同對新果粉的雙重剝削。

而不僅新果粉受害,舊果粉同樣得為iPhone12系列手機宣稱的內建電池快充功能,付出金錢代價。那些持有iPhone 8到XR、XS系列,跨代升級為iPhone12的舊果粉,雖可透過舊機持有的第一代5W充電套組,維持手機功能運作,卻無法立刻享受機身搭載電池快充的優異效能(充電30分鐘達50%電量),除非消費者自行加購20W充電器(590元),否則快充功能純粹是看得到,卻吃不到的廣告名詞。

然而,蘋果公司宣布取消手機附隨充電器與有線耳機政策,勢必減少可觀的製造成本,是否合理反映於手機售價上,蘋果並未對此具體說明,反而以環保為由,取消手機使用的必要配件,令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減損。而基於消費者保護原則的資訊揭露責任,蘋果公司亦未公開說明,似乎未對市場做出好的示範。

蘋果公司改變盒裝配件  意在減碳?還是銷售?

而蘋果公司亦知研發生產特殊規格的手機充電設備無法相容於市場商品,卻斷然取消新機配送充電器及耳機,不僅影響消費者的使用權益,甚至減損商品的最佳效能,導致消費者重複購置同功能配件的資源浪費,顯與其宣稱的環保政策有所違背。

目前為止,蘋果公司銷售的各款手機隨盒僅附隨USB-C對Lightning連接線,與舊果粉所持有的其他iPhone型號(iPhone11 Pro / Pro Max除外)充電器無法相容,導致用戶無法使用這款連接線,而除非消費者願意加購20W USB-C電源轉接器,但這又產生另一波的惡性循環,持續加劇充電器的製造,導致更多的碳排放。

蘋果手機擁有全球9億以上的活躍用戶,長期主宰高階手機市場,而從過去經驗可見,該公司持續透過Lightning接口與特殊規格配件,壟斷市場銷售、賺取第三方業者生產蘋果手機配件的高價授權金,此外,也採取改變商品盒裝配件來影響用戶使用習慣,如今取消附贈USB電源轉接器及有線耳機,自不能排除是為推動第三代充電器或提升無線充電裝置使用率,創造蘋果AirPods藍芽耳機的銷售目的,讓喜新厭舊的消費者,一買再買,欲罷不能!

歐盟委員會進年大力推動減少電子垃圾的各項提案,未來是否完成境內手機和其他裝置充電器規格統一的立法行動,牽動蘋果公司利益。而本會早在2008年,即呼籲政府以國際通用為原則,立法要求手機業者統一充電器的接頭規格,此舉落實,消費端將不受制於廠商的特殊規格,減少重覆購置配件的資源浪費,各大手機廠取消配件,減少碳排放之目標才能水到渠成。

消基會的呼籲 讓消費者有選擇權

業者落實充電器接頭規格整合與統一之前,本會認為,推動綠色消費固是企業長期的社會責任,但其實踐則不應以減損消費者權益為代價。因此,慎重呼籲蘋果公司,在即將到來的iPhone13新機上市期間,重新思考並推出兼具環保與消費者權益的配件政策,妥適針對新舊果粉用戶,提供功能足以正常運作且不應減損手機最佳效能的充電套組及耳機配件,以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針對現行取消充電器及有線耳機隨盒政策,蘋果公司應將成本合理反應於手機售價,讓民眾知悉資訊。為緩減日趨嚴重的電子垃圾汙染,呼籲蘋果公司應制定消費者取消配件的折價標準,讓消費者認同環保理念的同時,可以按自身使用需求,自主選擇與是否購買相關配件,以落實尊重消費「自主選擇」的消費權利,如消費者選擇不需購買配件,則消費者可依標準價格,進行折抵,以落實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亦能彰顯綠色消費的價值,產生消費市場的正向教育。

最後,智慧型手機持續推陳出新,運用的充電技術與設備也不斷升級,因此可能產生新舊系統相容與否的問題,消費者如誤把快充設備運用於不支援快充功能的手機上,除將影響手機的電池壽命,也增加維修頻率與花費,製造更多的資源浪費,呼籲業者應宣導消費者正確的充電器使用方式、商品加入防呆設計,避免消費者誤用造成權益受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