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帳單應提供固定優惠

電子帳單應提供固定優惠

2021.09.02

近年來各種長期固定消費帳單因推行節能減碳政策,舉凡水電、天然氣、信用卡、電信、保險等等業者均鼓勵消費者改採電子帳單,但目前除了自來水公司優惠3元、台灣電力公司優惠10(11001月起)之外,其他各種電子帳單均無固定減收之優惠,無法有效鼓勵消費者響應環保並有違消費權益。

  早期推動電子帳單是公部門為落實2030年達到「帳單零碳」的目標,由於帳單除紙張外,還有透明的塑膠片,屬於複合性材質,每年預計會產生9億份紙本帳單,換算每人日用水量為280公升,所省的水可竟讓一個人使用30年之久。

    消基會中區分會於疫情期間蒐集各家公司各類電子帳單,發現許多業者以便利及響應環保之名,鼓勵消費者以轉帳或扣款方式繳費並採用電子帳單;消基會對需固定繳費之電子帳單進行調查(如附表),發現消費者改採電子帳單的回饋,除了自來水公司優惠3元、電力公司優惠10元之外, 一般例行繳費的瓦斯費、市話(中華電信)及各家行動通訊業者的電信費、銀行對帳單&信用卡費、保險公司保費,各項電子帳單均無固定減收之優惠予消費者。

  以四大電信業者來說,用戶如將原先的紙本帳單轉為電子帳單,有的可獲得抽獎機會,品項則為中華電信的Hami Point點數或是遠東集團旗下百貨的禮券等;而以銀行或是保險公司為例,雖有部分像是台新銀行的業者,偶爾推出活動給予誘因藉以推廣電子帳單,比如除可免費騎乘共享機車GoShare,還可抽電動機車等外,優惠回饋給消費者十分有限,企業經營者卻可省下所費不貲的成本。

    消基會呼籲,企業經營者在原先紙本帳單的紙張、印刷、裝訂、郵票郵寄、人事的成本都已省下,經年累月下來,金額十分可觀,而且企業經營者若僅是提供點數、小額禮券或是單次抽獎、1次性的減免並不符合比例原則,且對一般消費者誘因不大,不會積極由紙本帳單改用電子帳單。消基會認為消費者使用電子帳單應該比照水電公司「還利於民」,每期提供固定優惠,對消費者而言才是真正的公平回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