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茶控看過來!2025抹茶粉、綠茶粉調查測試

抹茶控看過來!2025抹茶粉、綠茶粉調查測試

2026.02.24

  抹茶粉在消費市場的應用日益廣泛,從傳統茶飲延伸至點心甜品、冰品、乳製品、營養補充品、保健食品乃至化妝品領域。抹茶除了獨特的風味與色澤外,更有研究指出其所含茶多酚中的兒茶素可以對抗自由基、延緩細胞老化,保護心血管及腦部;茶胺酸能促進放鬆、減輕壓力;膳食纖維則可以幫助腸胃蠕動,因此被許多人視為「超級食物」。

  抹茶的原料來自綠茶,目前ISO 20715(2023)和公益社団法人日本茶業中央会都有對「抹茶」定義,其中依日本的定義,於採摘前2~3週利用棚架設施覆蓋茶樹以減少苦澀物質的產生(又稱「覆下茶園」),將採摘下的茶葉蒸熟後,不經過揉捻,直接乾燥,稱為「碾茶(Tencha)」,碾茶會去除茶葉的葉脈僅保留葉片,再以碾茶爐或茶臼等乾燥設備將碾茶磨成細微粉末,就是市面上的「抹茶(粉)」;而市售「綠茶粉」是將綠茶茶葉磨成粉末,和抹茶最主要的不同在於沒有覆蓋茶樹,且要經過揉捻的步驟。抹茶或綠茶粉是用整片茶葉研磨,因此在營養的攝取上,可以獲得茶葉完全的營養。但相對地,若茶園管理不完善,不同於一般茶葉中的殘留農藥,需先溶於水才有機會被飲入,喝抹茶通常以粉末沖泡,殘留於茶葉的農藥會被飲入,可能相對於喝一般茶葉泡的茶喝下較多農藥。

  參考近幾年衛福部食藥署「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查詢」平臺發現,有進口抹茶或綠茶粉因為農藥殘留超標而遭退運或銷毀的情況,原因可能是國外的茶葉產品雖在原產地符合當地規範,但臺灣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較為嚴格,所以被判定不合格。舉例來說,茶類較常檢出的氟大滅及克凡派,國內限量為1.0及2.0 ppm,日本則為50及40 ppm;但也有國內限量比較高的情況,例如芬化利國內限量為5.0 ppm就比日本限量的1.0 ppm寬鬆些。

  本會接獲消費者疑慮市售抹茶粉商品可能殘留農藥,建議本會進行檢測,加上邊境檢驗也發現進口抹茶粉及綠茶粉有違規農藥殘留的情形發生,有鑑於此,本次特別針對市售的抹茶粉及綠茶粉進行農藥殘留檢測,讓消費者了解情況,作為選購時參考。

 

採樣

  2025年10月底至11月初,於網路平臺購買「抹茶粉」或「綠茶粉」樣品,共計購得19件樣品。其中產地標示為日本有10件、臺灣3件、韓國2件、中國大陸2件,另有2件標示臺灣及日本。(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

項目

調查與測試方法

檢驗標準

調查檢驗單位

價格調查

依購買價格調查

消基會

標示調查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散裝食品標示規定》

農藥殘留

411項)

測試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MOHWP0055.05)(410品項)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MOHWP0054.04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歐陸食品檢驗股份有限公司

 

調查與測結果(請見表2)

一、標示調查

  包裝食品在販售時都須依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2條的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依《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問答集解釋:「直接加水飲用之抹茶粉產品,非屬於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之茶葉,應標示營養標示,惟倘該產品熱量及營養素皆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得以『0』標示之條件者,可免除營養標示。」抹茶粉若沒有添加其他成分,可以不用標示營養成分。另,散裝茶葉屬於公告的特定散裝食品,依《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販賣業者販售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未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販賣業者販售散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地(國)。

  經檢視,19件樣品中,有2件為跨境購入,為編號18號「-(OSULLOC優質抹茶粉)」及19號「-(joeunyakcho優質抹茶粉 100g)」,這2件樣品皆沒有任何中文標示;其餘17件中,有4件標示有缺失,其中3件未標示品名、國內負責廠商資料,且外包裝都以非繁體中文標示,這3件為6號「-(抹茶粉)」、8號「-(抹茶)」及11號「-(天授有機抹茶)」,另1件17號「HAZO綠茶粉」則沒有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地址。

  這些標示有缺失的樣品若經主管機關判定不合格,則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可以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處理。

 

二、農藥殘留(411項)測試

  茶樹栽種的條件相當不易,需要高濕度的環境,然而這種環境也適合各種蟲蟎生長,因此許多農友會利用噴灑農藥來防範茶樹受到病蟲害的侵襲,但如果安全採收期還沒有到就採下來製茶,茶葉中可能仍有超量的農藥殘留量,不僅影響消費者健康,也違反相關規範。

  經檢測,19件樣品中,有7件未檢出農藥殘留,其中2件(編號4及11號)品名中含「有機」,產地為日本靜岡縣及中國大陸;另外5件(編號7、13、14、18、19號)產地為日本京都府、臺灣、日本島根縣各1件、韓國濟州則有2件。其餘12件都有檢出農藥殘留,檢出的農藥數量雖然從1~13項之間不等,但風險係數都在1以下,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茶葉之規定。

 

結論

  本次隨機抽驗的19件抹茶粉及綠茶粉樣品,農藥殘留都符合法規限量規定,但有4件標示有缺失,是否符合規定應由主管機關進行判定。

  對於本次調查測試,提出以下建議:

 

給消費者的建議

  1. 1.消費者購買抹茶時,首先要檢視商品是否正確標示,因為透過標示可以清楚知道商品的所有資訊,如產地、內容物成分、國內廠商資訊、食品添加物及營養成分表等,特別是在網購海外食品時,勿購買外包裝無標示繁體中文,才能聰明選購所需的商品。
  2. 2.消費者要先考慮使用的目的,再選購適合的商品。日本外銷的抹茶會依用途和品質分為「茶道級」及「烘焙(烹飪)級」兩大類。通常顏色較為鮮綠,回甘味明顯且苦澀味較低的,是較適合飲用的茶道級;偏橄欖綠的抹茶,雖味道會較為苦澀但能耐高溫,較適合用於烘焙或調配飲品如抹茶拿鐵,以突顯抹茶的特色。
  3. 3.如果擔心農藥殘留問題,強烈建議選擇「有機驗證」商品,有機驗證能確保不含合成農藥。
  4. 4.抹茶粉買回家後,最好儲存在陰涼乾燥處。開封後,也應儘早食用完畢。儲存時要使用避光的容器保存,以免葉綠素容易受到光線影響而氧化,也要避免受潮,以免變質或腐敗。通常抹茶商品都會附有脫氧劑,能輔助保存;開封後最好冷藏或冷凍保存,使用前需等恢復到常溫後再打開,避免品質劣化。

5.抹茶粉亦含有豐富的咖啡因,對咖啡因敏感的人最好不要睡前飲用。另,市售的抹茶飲品,往往會添加許多糖分或奶精來降低抹茶的苦澀味,可是熱量及脂肪等就會暴增,最好淺嚐即可。

 

給主管機關的建議

  1. 1.本次有2件為跨境食品,即使平臺業者在網站上有商品說明,建議主管機關要求業者若要進口到臺灣,應於外包裝進行繁體中文標示,以符合國內《食安法》規定。另,對賣家自行進口並於網站上販售食品情形,也應督促網路平臺業者,負起對賣家管理及法令的教育宣導,以確保商品標示合法。
  2. 2.農業機關應定期輔導農民安全使用農藥的重要性及建立正確用藥觀念。
  3. 3.目前國內有對飲料(如茶飲料)訂定重金屬的限量標準,但尚未對原料茶葉訂定規範,建議可參考歐盟訂定限量標準。
  4.  

給業者的建議

  1. 1.網購食品業者除須符合《食安法》外,也應遵守《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
  2. 2.網路平臺業者應要求賣家於網站上揭露販售商品的相關資訊外,也要對賣家宣導並要求自主管理,才能讓消費者購得安心。
  3. 3.農民應正確使用農藥,農業部對茶園有規範「核准登記使用殺蟲、蟎劑一覽表」,內容說明建議稀釋量及安全採收期的原則,若不遵守規範過度施用農藥,不僅會使病蟲害防治的困難度增加,也會造成環境嚴重汙染及破壞。

4.自2023年起,已強制要求國產茶業者依「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及其應遵行事項」,於商品上標示溯源農糧產品追溯QR Code、產銷履歷或有機農產品標章,以遏止不實與假冒摻偽,保障在地茶產業發展;若未登錄溯源資訊或未依規定方式標示,即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6條第3項規定。

 

檢驗規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產品比較試驗之樣品是由市面購得,報告內容係根據樣品送驗結果,並綜合專家分析、判斷得出結論、本超然、客觀、公正之原則給與評價。

  對某廠牌、樣品的評價乃指經測試的該樣品而言,並非指該廠牌所有同型的產品,也非泛指該廠牌的所有其他產品。

  有關產品比較試驗資料,未經本會書面同意,一律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亦不得作廣告或其他商業用途。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至於其他商品的合法性,仍應由主管機關判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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