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指甲油檢測報告
2025指甲油檢測報告
2025指甲油檢測報告
2025.03.31
現在有不少女性喜歡使用指甲油來修飾指甲外觀,在美麗之外,也能對脆弱的指甲達到保護的作用。消費者除了可以自行購買指甲油塗擦,也能到美甲店進行美甲,部分消費者甚至還會在指甲上變花樣,塗上不同的色彩,不僅能取悅自己,也能展現個人風格。
傳統上,指甲油的主要成分有溶劑、色素(著色劑)、硝化纖維素(Nitrocellulose)及增塑劑等,其中溶劑的作用是讓色素溶解,指甲油才會有不同的顏色變化,另一作用是讓指甲油塗上後能快速乾燥;硝化纖維素是皮膜形成劑,可在塗上指甲油的指甲形成一層帶有光亮的保護膜;增塑劑可增加指甲油的軟度、持久性及耐著度;增稠劑能讓產品成分均勻。
目前市面上有以水為基底,加上水溶性樹脂及顏料組成,卸除時不需要使用去光水,可以直接或浸泡溫熱水軟化後剝撕,標榜是對兒童及孕婦友善的「水性(或剝卸式)」指甲油,缺點則是不耐久,遇到水就容易掉落。
此外,許多女性會到美甲店進行「凝膠」指甲,凝膠指甲以前被稱為「光療」指甲,但「光療」二字衛福部認定有「涉及療效」,因此目前都被稱為「凝膠」。凝膠指甲油的主要成分為樹脂(丙烯酸酯單體,acrylate monomers),塗擦後還需照射美甲燈(LED燈)讓樹脂成分固化,和傳統指甲油相比,附著力較高且維持時間也較長(約2~4週),但缺點是不能用去光水卸除,最好是到美甲沙龍花費較長時間及金錢卸除。
香港消委會於2022年曾對25件凝膠指甲油進行抽測,發現近7成(17款)樣本檢出最少1種歐盟禁用的致癌物,包括苯、甲醛及多環芳香烴;2017年也曾針對13件兒童指甲油進行抽測,發現1件樣本檢出過量的塑化劑。
參考國內食藥署例行性對化妝品品質監測報告,2023年抽驗的50件樣品中,有3件樣品檢出過量的甲醛或禁用的苯,2019年則有1件甲醛不符合規定,2017年抽檢50件樣品中有7件檢出過量的甲醛及1件過量的塑化劑,顯示指甲油的品質仍存在風險。
有鑑於指甲油存在上述風險,本次特別針對市售標榜或標示兒童及孕婦可使用的「水性(或剝卸式)」指甲油及現代女性美甲時會使用的「凝膠」指甲油進行測試,以了解其品質及安全性,作為消費者選購的參考依據。
採樣
2025年1月中下旬於國內外網路平臺、美妝店及美甲專賣店購買標榜或標示兒童及孕婦可使用的水性(或剝卸式)指甲油及凝膠指甲油,共計購得23件樣品。
23件樣品中,有12件標示為「水性(或剝卸式)」或「兒童使用」指甲油,其餘11件為「凝膠」指甲油。
檢視產地標示,有5件為韓國、3件為臺灣、1件為美國,其餘14件都為中國大陸。(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結果(請見表2)
一、標示調查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品名、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淨重、容量或數量、全成分名稱,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另標示所含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使用注意事項、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批號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且第2項也規定「前項所定標示事項,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之,但第5款(全成分名稱),得以英文標示之」。
經檢視,12件標示都符合規定,其餘11件標示有缺失,這11件分別為2號「recipebox Sticker Nail(Botanical Pink)」、3號「OUL'ISI 歐麗絲糖果精靈水性可剝指甲油(NO.39)」、4號「酷丹KUDAN 邂逅系列水性指甲油(色號:040)」、5號「O'YAFUN歐雅菲邂逅系列水性指甲油(色號:15)」、6號「BGlRL Nail Lacquer(色號:01)」、8號「pinky PAINT WATER BASED NAIL POLISH(C02)」、9號「BABLIE Bobly Kids 美甲貓貼紙型兒童美甲(粉紅瓶)」、10號「NBBEBE 兒童用指甲油(12號鮮豔的粉紅色)」、13號「Rsiiey COLOR GEL(色號:N003)」、14號「GUIBOFU Gel Nail Polish(F100)」及15號「kaymay gel polish(色號:026)」,標示缺失內容分別為:2件未標示品名、11件未標示用途及輸入業者資訊、8件未標示用法及保存方法和注意事項、5件未標示全成分、1件未標示製造日期及3件未標示批號。
樣品標示是否符合規定,仍待主管機關評定,其中有6件(編號8、9、10、13、14及15號)為境外(跨境)購入,若違反標示規定,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二、游離甲醛(Free formaldehyde)測試
甲醛在室溫下為無色、刺鼻的易揮發氣體,其水溶液又稱「福馬林」,在工業上使用相當多元,如製造化學肥料、紙張、夾板以及合成樹脂等,由於甲醛具有防腐及殺菌的功能,所以早期也作為食品或化妝品的防腐劑及清潔劑。吸入微量的甲醛可能會造成眼睛、鼻子、喉嚨及皮膚的刺激,長期吸入更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增加過敏或氣喘的風險,目前世界衛生組織(WHO)已經將甲醛確認為致癌物質。
指甲油若製作過程中有缺失或品管不佳時,就容易導致殘留過量的甲醛,衛福部早已禁止使用甲醛作為化妝品的原料,依食藥署「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中規定:「(1)化粧品中使用『成分(註)』作為防腐劑時,其總釋出之游離甲醛量,不得超過1,000 ppm。(2)未添加『成分(註)』等防腐劑成分,如於製造過程中,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游離甲醛之殘留量,不得超過75 ppm」。
經檢測結果,有3件(編號6、14及20號)檢出游離甲醛含量介於6~36 ppm之間,低於法規限量的75 ppm,其餘20件都未檢出(偵測極限:5 ppm)。
三、鄰苯二甲酸酯類(7項塑化劑)測試
鄰苯二甲酸酯類為工業上最常使用的塑化劑,因為可增加產品之延展性、可塑性及黏著性。若使用於指甲油,除了增加延展性外,也可以改善覆蓋的均勻度,以修飾其光澤度。但該類塑化劑有類似女性荷爾蒙的作用,長期大量接觸,可能會增加乳癌、子宮癌的風險,女童會引起性早熟及乳房提早發育,即使低劑量也可能對健康產生影響。
鄰苯二甲酸酯類的塑化劑種類相當繁多,目前食藥署「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中規定,「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 phthalate,DBP)、鄰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基)酯(bis(2-methoxyethyl) phthalate,DMEP)、鄰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i-n-pentyl phthalate,DnPP)、鄰苯二甲酸二異戊酯(diisopentyl phthalate,DiP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enzyl butyl phthalate,B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bis(2-ethylhexyl)phthalate,DEHP)及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i-n-octyl phthalate,DnOP)等,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鄰苯二甲酸酯類成分之總殘留量,不得超過100 ppm」。
經檢測結果,有2件樣品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低於法規限量的100 ppm,分別為6號檢出5ppm及19號檢出43 ppm,其餘則都未檢出(每項偵測極限:5 ppm)。
四、重金屬(砷、鉛、鎘及汞)測試
指甲油以多樣的色彩來吸引消費者目光,這些顏色通常都為煤焦油製成的人工合成色素或是礦物如氧化鋅、二氧化鈦、矽酸鹽 (滑石及雲母)等,這些原料可能會含有其他不純物質,重金屬即是不純物質之一。
雖然重金屬暴露的途徑以吸入及腸胃道的吸收較為嚴重,但長期接觸過量的重金屬仍會導致慢性中毒,尤其是有些人有啃咬指甲的習慣。慢性砷中毒可能導致皮膚暗沉、部位長出小型的疣、及周邊神經病變;鉛則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的發展、貧血、腎功能受損等,尤其對發育中孩童及孕婦影響更甚;鎘則會誘發過敏性皮膚炎;皮膚長期接觸到汞化合物或汞蒸氣,可能造成神經及行為障礙,如失眠、震顫、記憶力衰退、頭痛及認知障礙等。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不得含有汞、鉛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但「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有規範「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所含不純物重金屬之殘留量──砷不得超過3 ppm、鉛不得超過10 ppm、鎘不得超過5 ppm及汞不得超過 1 ppm」。
經檢測,23件樣品4種重金屬檢出量都低於 1 ppm,符合規定。
總結
參考食藥署官網於今(2025)年公布的「網路價購化粧品不合格產品清單」結果發現,指甲油類的商品中就有12件為登錄不合格,2件標示不合格(字體太小及未標示全成分),1件檢出禁用的苯,也未辦理產品登錄。本次購買的23件樣品中,有11件標示不符合國內法規規定,尤其是網路販售的商品。針對此次檢測結果,提供以下建議:
給消費者的建議
- 1.消費者購買指甲油時,除了挑選顏色外,也要檢視標示的資訊,如業者資訊、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等,才能保障消費者自身的權益。
- 2.標榜水性(或剝卸式)指甲油,雖卸除時不需要使用去光水類的商品,只要用溫水即可卸除,但其缺點就是碰到水如洗手、游泳、洗頭等就容易褪色。雖然兒童可以使用,但家長最好還是在通風處使用,塗完後也應注意孩童的皮膚是否有異常反應,如出現紅疹或發癢等症狀,就要立刻停用且尋求醫師的協助,也最好能夠當天卸除,以免孩童有啃咬的情況而誤食。
- 3.凝膠指甲油雖然以樹脂為主要成分,但也非絕對安全,要視其中確切成分、指甲的健康程度、使用頻率而定。建議有傷口或指甲疾病的消費者,應避免進行,一旦指甲出現發炎、紅腫或是按壓疼痛等異狀,要立即就醫,避免讓指甲的症狀更嚴重,導致指甲無法生長。
- 4.若要卸除凝膠指甲油,建議勿自行剝除,很容易將真甲也一併掀開,為了避免受到物理性的傷害,還是找美甲師協助,比較有保障。美甲師的工作室需要環境衛生且空氣流通,以避免吸入過量的溶劑或粉塵。
給業者的建議
- 1.網路購物已為現今購物之主要管道之一,但因無法檢視商品,所以業者不得有虛偽或誇大的宣傳及廣告外,也應於網站上提供商品相關資訊,更應於實體商品上依規定標示。
- 2.美甲師幫消費者進行美甲時,除了要選購符合標示及安全性的商品,並應告知品牌,以增加消費者的信任。操作時,要配戴口罩及手套,由於多數美甲店或工作室都屬於密閉式空間,最好也能加強室內整體換氣系統,以降低顧客及業者本身對有害物質的吸入風險。
給政府的建議
網路購物已成為消費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費型態,目前網路販售商品標示不合格的比率仍偏高,政府應不定期抽驗網路販售商品的標示,並向業者宣導相關規定,特別是跨境的購物,才能降低不合格率。
註:
目前食藥署允許甲醛釋放型防腐劑的「成分」有二羥甲基二甲基乙內酰脲(DMDM Hydantoin)、咪唑烷基脲(Imidazolidinyl urea)、季銨鹽-15(Quaterium 15)、甲醛苄醇半縮醛(Benzylhemiformal)、5-溴-5-硝基-1,3-二噁烷(5-Bromo-5-nitro-1,3-dioxane)、溴硝丙二醇(Bronopol)、烏洛托品/六亞甲基四胺(Methenamine/Hexamethylenetetramine)、羥甲基甘氨酸鈉(Sodium hydroxymethylglycinate)、雙烷基咪唑脲(Diazolidinyl urea)等9種。
檢驗規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產品比較試驗之樣品是由市面購得,報告內容係根據樣品送驗結果,並綜合專家分析、判斷得出結論、本超然、客觀、公正之原則給與評價。 對某廠牌、樣品的評價乃指經測試的該樣品而言,並非指該廠牌所有同型的產品,也非泛指該廠牌的所有其他產品。 有關產品比較試驗資料,未經本會書面同意,一律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亦不得作廣告或其他商業用途。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至於其他商品的合法性,仍應由主管機關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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