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網購兒童商品塑化劑、重金屬含量檢測
2024網購兒童商品
塑化劑、重金屬含量檢測
2024網購兒童商品
塑化劑、重金屬含量檢測
2025.01.08
網路購物已經成為現代人購物的主要管道,特別是年輕人及Z世代, 透過App隨時享受購物的樂趣。除了國內的電商外,還有國外的「跨境電商」,消費者不須出國就能購買來自全球各地的商品,更能滿足消費者對不同產品的需求,紛紛在全球各地掀起熱潮。但這些直接從工廠到家門口的商品,是否有經過把關?若是想退貨,可能程序繁瑣,不僅損失金錢,更可能製造垃圾問題。
歐盟及綠色和平組織曾針對電商平臺的47件商品進行檢測,結果發現7樣商品(15%)含有超出歐盟標準的有害化學物質,及15樣商品(32%)的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達到令人擔憂的程度。2024年8月德國Öko-Test也對境外購物平臺抽驗21件涵蓋不同性別及年齡段(成人、青少年和嬰兒)的服裝商品及鞋子,結果發現部分商品含有銻、二甲基甲醯胺、鉛、鎘、鄰苯二甲酸酯類等有害化學物。
有鑑於此,消基會特別針對多家電商平臺販售的兒童商品及飾品進行塑化劑及重金屬檢測,提供選購參考。
採樣
2024年7~8月於6家電商平臺(蝦皮購物https://shopee.tw/、PChome 24h購物 https://24h.pchome.com.tw/、SHEIN https://www.shein.tw/、Rakuten 樂天市場 https://www.rakuten.com.tw/、Coupang酷澎台灣官網 https://www.tw.coupang.com/、ETmall 東森購物網https://www.etmall.com.tw/)購買兒童商品及飾品,共計購得21件樣品。
21件樣品中有6件為玩具、5件為兒童手錶、3件為童鞋、4件為紋身貼紙,其餘3件都為飾品項鍊。21件中有11件標示為中國大陸製造,2件標示臺灣生產,其餘8件則沒有提供資訊。(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項目 | 調查與測試方法 | 檢驗標準 | 檢驗單位 |
價格調查 | 比較每件價格 | 消基會 | |
標示調查 | 《商品標示法》第6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鞋類商品標示基準》 | ||
塑化劑含量測試 | CNS 15138-1「塑膠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檢驗法-氣相層析質譜法」 | CNS 4797 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 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質量比) |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 |
8種元素遷移測試 | CNS 4797-2「玩具安全-第2部:特定元素遷移」 | 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CNS 4797-2: 銻60 mg/kg以下、砷25 mg/kg以下、鋇1,000 mg/kg以下、鎘75 mg/kg以下、鉻60 mg/kg以下、鉛90 mg/kg以下、汞60 mg/kg以下、硒500 mg/kg以下 |
調查與檢測結果(請見表2)
一、標示調查
依據《商品標示法》第6條規定,「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國內廠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進口之商品應標示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國曆或西曆之製造年月或年週,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標示製造年週者,應輔以文字說明、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此外,依該法第7條規定,「商品若有危險性、與衛生安全有關或具有特殊性質或需要特別處理,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該法第12條對特定商品(玩具及鞋類等),於無損商品之正確標示及保護消費者權益下,公告規定其應行標示事項及標示方法(《玩具商品標示基準》、《鞋類商品標示基準》)。
經檢視,僅有4件(編號2號、4號、11號及13號)符合國內法規之規定,其餘均沒有任何中文標示。因本次都在網路購買,除了6件(編號3號、6號、10號、12號、15號及19號)為自行由國外購物平臺購入外,還有2件(9號及16號)為跨境運送(官網有提供廠商資訊資料)及其餘9件樣品(編號1號、5號、7號、8號、14號、17號、18號、20號及21號)購自國內網站。
如果被地方政府查獲未依法定事項標示,依《商品標示法》第14條第2項,主管機關即可至網購業者發貨中心、倉儲或倉庫等儲存貨物場所進行商品實物檢查,且第15條也規定網路平臺販賣者,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令網際網路平臺業者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之相關資料;網際網路平臺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第14條第2項及第15條者,可以同法第19條及20條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塑化劑含量測試
塑化劑又稱增塑劑或可塑劑,在工業上用來增加材質的柔軟度或延展性,如添加在塑膠PVC中,會讓原本硬的材質變成柔軟、易於塑形、彎曲、摺疊且彈性佳的產品;若用於混凝土,可以增加混合物的方便施工且不易產生蜂窩(裂縫、破裂),進而增加強度;此外若用於化妝品的香水,可作為定香劑,保持香料的氣味;若用於指甲油,可使指甲油的薄膜更光滑。
目前塑化劑種類高達百種,其中以鄰苯二甲酸酯類最常被使用,該類塑化劑因類似女性荷爾蒙的作用,因此也被歸類為環境荷爾蒙,意即會干擾人體的內分泌,研究指出若孕婦長期接觸可能會引發早產、增加乳癌的風險及影響嬰兒腦部的發育等,即使低劑量,長久下來也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
目前國內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有規範「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苄丁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及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等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質量比)」。
除了紋身貼紙及飾品項鍊未進行塑化劑含量檢測外,其餘14件樣品均進行檢測,結果發現2件童鞋(編號12號「女童夏季防滑平底拖鞋-粉色」及14號「足美踏﹝萌童幼兒童洞洞鞋﹞」)都檢出塑化劑DEHP及DBP,且總和都超過0.1%(質量比)。檢視2件樣品來源,1件來自境外電商及1件來自國內電商平臺。
目前3歲以上或足長16公分以上的童鞋商品並不屬應施檢驗商品的品項,本次樣品足長皆大於16公分以上,12號因購自境外無法源可管,另1件(14號)購自蝦皮購物網站,該件若經主管機關判定為不合格,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通知銷售者辦理下架,並請製造商(進口商)進行回收改善。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58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三、8種元素遷移測試
無論是玩具或鞋子,為了吸引目光,都會添加色彩,這些色彩可能會含有重金屬,特別是為了避免PVC產品在太陽或高溫下裂解,還必須添加安定劑,通常會含有鉛、鎘、鋅等重金屬成分。但過量的鉛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的發展、貧血、腎功能受損等,特別是發育中孩童,更可能造成發育遲緩,過量的鎘也會影響腎臟功能及骨骼的發育。
目前CNS 4797-2 玩具安全-第2部:特定元素遷移,規定玩具材料與玩具零件的8種元素的遷移限量標準,分別為「銻60 mg/kg、砷25 mg/kg、鋇1,000 mg/kg、鎘75 mg/kg、鉻60 mg/kg、鉛90 mg/kg、汞60 mg/kg、硒500 mg/kg」。
經檢測,20件樣品的元素遷移都低於限量標準以下,但有1件樣品(編號7號「KOROKORO角落生物兒童電子錶﹝扭蛋款﹞-炸豬排tonkatsu」)的金屬扣環元素──鉻遷移量高於60 mg/kg。檢視網站標示該商品為扭蛋,但內容物的日文卻標示適用年齡為「15歲以上」,若依CNS 4797-2和CNS 15503規範,就不屬於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各類兒童用品,樣品是否符合規定,仍待主管機關評定。
鉻是不鏽鋼的主要成分之一,三價鉻離子(Cr(III))也是人體需要的微量元素,但長久接觸過量的鉻可能會導致皮膚過敏、發炎,甚至引起潰瘍等症狀,且六價鉻離子(Cr(VI))已知具有毒性且為致癌物質。
總結
本次在網路上隨機買了21件兒童商品及飾品,在標示方面,僅有4件符合國內法規,其餘都沒有以中文正體字標示;在塑化劑檢測,有2件童鞋高於國內對兒童用品的規範。
分析購買來源,本次共有8件(6件為境外電商,2件為國內電商跨境運送)購自境外,其餘13件則購自國內電商平臺,但仍有1件樣品的塑化劑含量高於國內的品質規範。購自國內電商平臺的樣品中,仍有9件標示需要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標準檢驗局於2021年曾針對童鞋進行檢測,20件中有2件「塑化劑」不符合規定,6件「標示」不符合規定。2024年6月中國大陸有媒體發布抽驗5大電商平臺購買的50雙嬰幼兒PVC材質拖鞋中有41雙塑化劑超標,超標率為82%,其中更有22雙沒有任何有效標示(中國大陸國家標準規定商品含有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也是不得超過0.1%)。所以,PVC材質的鞋類還是要注意塑化劑問題。
給消費者的建議
- 1.隨著網路購物愈來愈發達,消費者除了比價之外,也要檢視業者是否提供詳細的商品資訊,畢竟標示是認識商品的第一步驟,特別是玩具,如材質、適用年齡及注意事項等。當業者無法提供製造商名稱與聯絡地址等資訊時,若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就可能求償無門,而造成權益損失。
- 2.跨境網路購物,商品安全僅能靠消費者自行把關,若商品有瑕疵時,退款程序上可能會遭遇困難。加上商品如果屬於「應施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入規定者,可能會無法進口,誤買還可能觸法而受罰,因此消費者購買前最好深思。
- 3.兒童還在發育階段,體型變化很快,易使鞋子不合腳而更替,但孩童更容易受到塑化劑等的影響,因此家長最好不要讓幼兒啃咬塑膠鞋或其他塑膠商品,以減少接觸塑化劑的機會。
- 4.依規定所有玩具都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或
)才可以上市。建議家長購買玩具時務必檢視是否有標識,才能讓孩童玩得安全。
- 5.透過網購而產生爭議,消費者可以尋求申訴處理,尤其跨國消費,消基會目前和日本、韓國、新加坡簽訂有「跨境消費爭議處理合作備忘錄」,可以協力處理申訴。
給業者的建議
- 1.無論在實體商店或虛擬通路販售商品,也無論體積大小,依法都須依據《商品標示法》標示相關(如商品名稱、廠商資訊、主要成分或材料、容量及製造日期等)資訊,也須以正體中文標示,才能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企業經營者良好信譽。
- 2.目前玩具已屬於「應施檢驗品項」,業者若要進口並販售時,應依規定執行CNS 4797的檢驗程序,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或
)後才可上市;賣家在販售時也有義務於平臺揭示該資訊。此外,電商業者也應貫徹定期自主查核,才能為消費者把關。
給政府的建議
- 1.網路購物已成為消費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費型態,但目前網路販售的商品標示不合格的比率偏高,應不定期抽驗網路販售商品的標示,並宣導業者確實遵循相關規定,才能降低不合格率。
- 2.網路販售的兒童用品,無論是否為應施檢驗品目,「塑化劑」也應列為市場稽查的重點,以確保孩童使用的安全。
- 3.參考歐美對境外購物的建議與規範,對消費者境外購入小包裹(免稅商品)等商品,應披露購買資訊,才能加強對潛在違法和不安全商品的檢驗。
檢驗規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產品比較試驗之樣品是由市面購得,報告內容係根據樣品送驗結果,並綜合專家分析、判斷得出結論、本超然、客觀、公正之原則給與評價。 對某廠牌、樣品的評價乃指經測試的該樣品而言,並非指該廠牌所有同型的產品,也非泛指該廠牌的所有其他產品。 有關產品比較試驗資料,未經本會書面同意,一律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亦不得作廣告或其他商業用途。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至於其他商品的合法性,仍應由主管機關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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