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海樂影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一

[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海樂影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一

2022-05-18

申訴對象:海樂影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6樓之2

申訴內容:

  原定109年3月28日舉辦的演唱會因疫情取消,公司在8月31日於臉書粉絲專業公告退費辦法,並說明於申請退費確認資料無誤後,60天內將收到退費款項。

  但申請退費11,600元後,於時間內未收到款項。聯絡公司,公司多次以訂單眾多,退費業務進行中,告知繼續等待退費。公司又於10月16日公告,說所有退費會於110年5月完成,但時間到了,依然未收到退費款項。又多次聯繫公司,公司依舊表明訂單眾多,退費業務進行中,告知繼續等待退費。

  於7月23日,收到公司票務組信件通知,所有退費手續已完成,費用將於9月24日匯入指定帳戶,然到目前為止仍未收到退費款項。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處理,業者雖回復將於一定時間內退款予消費者,但仍未如期退款。本會二次發函請公司儘速辦理退款,業者回應將於營運狀況緩解後,儘速匯款至消費者指定帳戶。消費者至今,仍未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