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到期改約難 續用費率高高竄

綁約到期改約難 續用費率高高竄

2015/09/14

    「門號綁約都到期了,業者怎麼還繼續收錢?」許多消費者向電信業者辦理門號綁約的優惠方案,待綁約期限截止後,會有上述疑惑,甚至質疑業者沒提醒合約到期就自動續約明顯違法,不過實際上,門號綁約到期,並非民眾一般認知的契約終止,因此也衍生不少誤會糾紛。

    坊間電信業者為吸引消費者或留住舊客戶,推出門號綁約可優惠購買手機、或可享低資費的方案。以台中王先生為例,他為了購買智慧型手機,多方比價後,選擇一家電信業者申辦新門號綁約兩年,但這門號他幾乎沒使用,僅每月按期繳月租費,不過待綁約期滿後,卻仍繼續收到帳單,讓他很不解,明眀合約已屆滿,為何還得繼續繳月租費,「這樣合理嗎?」

〈2014年02月04日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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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動電話的普及率超高,幾乎每個人都有手機;而可上網的智慧型手機,更是許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必需配備,不管是待在家中還是出門在外,民眾低頭盯著手機螢幕、手指不停的滑滑滑,早已成為司空見慣的社會景象。無論是工作或職業上的需求、想隨時發布自己的最新動態、想瞭解親朋好友的最新訊息,或是為了各種的線上遊戲打通關,都讓越來越多人時刻與心愛的手機黏在一起。

各家電信業者針對不同需求與使用習慣的消費族群,制定出五花八門的手機方案,不管3G或4G、網路數據、固定網上流量還是吃到飽的,消費者根據自己的需求與喜好,可以選擇不同的手機資費方案。

不過看似簡單的手機資費合約,其中卻大有玄機;以下是消基會為您作的解讀與百寶錦囊:

一、如何能選擇符合自己需求又最優惠的方案:

1、查詢官方網頁:

消費者可先至各家電信業者的官方網頁,查詢有哪些資費方案與優惠,並可利用網頁上的「資費試算」功能,根據自己輸入的需求或是過往所保留下的使用紀錄,來推算出適合自己的手機資費方案。

此方法雖說是便利的查詢方式,但網頁上刊載的資費方案大都很固定、類型也非常繁多;對於不瞭解如何搭配不同的資費方案,同時又能比較其優惠差異的消費者而言,這種方式並不夠貼切。

2、廣告傳單:

消費者可以隨手收集各電信業者的廣告傳單,瞭解各家資訊。但要注意的是,廣告傳單上所刊載的資訊有其時效性,若超過該廣告的期限才申辦,相同的功能方案可能會被換成不同的資費計價了。

3、詢問客服或至各地門市做瞭解:

各家電信業者都設有免費或需付費的客服電話,消費者若有任何電信相關的疑問都可打客服電話詢問;或是直接到各電信業者的門市做洽詢。某些門市業者,會願意對消費者做個別諮商服務,幫消費者選擇更優惠的資費合約。

此種個人化的服務方式,固然可以讓消費者深入瞭解各種資費資訊;但要注意的是,每位客服與門市人員,其服務態度、瞭解的資訊、可提供的幫助都不盡相同,以同一個問題問不同的人,可能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因此,消費者可以考慮在有時間與餘力時,多問幾個客服或多去幾家門市,畢竟「貨比三家不吃虧」,這句話還是有道理的。

 

二、合約優惠到期後,資費自動變回原價,或是撤銷贈送之語音通話時數與簡訊則數

有些優惠手機與資費方案,是要求消費者以門號綁約的;合約「優惠」期限,則有12個月至30個月不等。在此期間內,消費者不可終止該服務契約或再降轉資費,否則需繳交該專案的補貼款或違約金。

要注意的是,上述「優惠」的確有期限,合約卻往往是不定期的。即使消費者在優惠期限截止後未辦理續約、解約,或至別家業者簽訂新的門號綁約,原來的通訊服務仍繼續有效。且原手機的資費方案不再有優惠,而是轉為牌告的資費內容。

舉例而言:某業者推出A資費方案,原訂月租費為1988元,網內語音分鐘數每通前5分鐘免費、網外語音分鐘數有30分鐘,網內簡訊有150則;但為吸引消費者綁約2年,該A資費方案設定了一定優惠期間適用B方案,月租費799元,網內語音分鐘數每通前15分鐘免費、網外語音分鐘數有60分鐘,網內簡訊有300則。則當該B資費方案的2年優惠期間截止時,即恢復成原本的A資費方案,換句話說,若消費者沒注意優惠到期,繼續使用服務的結果就可能引發超額帳單的爭議。

 

三、合約屆滿未解約,還是要繳月租費:

消費者對於電信合約常會產生疑惑,為何當初申辦時只簽訂2年的合約,但2年期限屆滿後,卻還是要繳月租費呢?

手機門號的服務合約,並非綁約屆滿就自動終止;不過,未綁約的電信門號是可以隨時解除服務,或是轉換到其他電信業者的。而即使消費者沒使用該門號撥、接電話以及上網,只要沒有辦理門號解約,電信業者就會持續提供門號服務,因此消費者仍需繳交月租費。

另外要提醒消費者的是,所謂手機門號「解約」,即是終止該門號的使用權,該門號會被交給別的申請者使用。因此消費者若不想繳納過高的月租費又仍想保留該門號的話,可以於原合約優惠到期之前,改訂最低月費的方案或是選擇轉往其他電信業者。

 

四、行動上網服務可以免費試用七天:

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申辦手機上網服務,享受隨時隨地都可上網的便利;但要小心的是,可能會在申辦後才發現某些地區使用手機上網時,傳輸速率非常慢,開個網頁就卡半天,更別說要用手機看網路影片了!

針對此種情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業者讓消費者有免費試用7天的上網權利。消費者在申辦時,可向業者要求試用服務,針對個人的使用模式、習慣及日常生活的地點進行測試後再做決定,選擇收訊最好的業者作申辦。

要注意的是,依照規定各電信業者雖然有提供行動上網的試用服務;但業者的「對策」是:僅於試用期間內提供暫時性的SIM卡,讓消費者在時效內測試網路的收訊品質,而並未以該優惠方案的同款手機,來提供消費者測試。

然而行動上網的品質與基地台覆蓋率和手機的品質相關。因此,消基會呼籲電信公司應提供消費者「現機試用」,確認上網品質穩定無虞後再行綁約。業者應具體落實「行動上網免費試用7天」的規定,提供同款手機供測試;試用後,一旦消費者認為行動上網品質不良,即應讓消費者在無任何負擔下解約。

消基會呼籲

一、業者應與消費者充分溝通,並明訂於契約內:

業者應將契約條款與注意事項說明白、寫清楚,避免使用艱澀字彙和意義模糊之詞語;業者亦應與消費者充分溝通,確保消費者充分瞭解合約內容,避免敷衍了事或蓄意隱瞞,而造成消費糾紛。但凡是重要權益事項的字體皆應放大或加粗,而不可將重要規定藏匿於密密麻麻的細小條文中,造成消費者的閱讀困難。

 

二、加強人員訓練,以期能充分告知和揭露資訊:

業者應於廣告、傳單與網頁上,註明各資費方案的詳細內容與可磋商條款,例如:主動告知有免費試用7天行動上網服務、A+B方案可能比C方案更優惠或是綁約的期間年限等。

業者並應加強客服與門市人員的統一訓練,以利消費者更瞭解合約內容,避免讓消費者因為資訊不透明,而只能在簽約時「碰運氣」,任由服務品質良莠不齊的客服或銷售人員說的天花亂墜,卻不確定自己得到的資訊是否正確、合約到底有沒有真的優惠。

 

三、主動協助消費者推算最佳資費方案:

依照現代的資料庫儲存量與科技水準,業者可做到「最佳資費試算服務」,建議業者應依消費者明示同意,根據該消費者近幾期合約內容與手機使用習慣,自動推算出該消費者適合的最佳資費方案,讓消費者可不必親至門市或打電話至客服詢問,就能輕鬆瞭解最適合自己的資費方案,方便消費者。

 

四、業者應善盡合約優惠到期的通知義務:

各電信業者多會於優惠合約到期前的一星期至三個月內,以簡訊或在帳單註記的方式,通知消費者優惠到期的時間和訊息;但仍不免會有簡訊與帳單的漏收,或是註記字體太小、位置不易察覺等等,而使消費者在不察下忽略。

業者應將字體放大、加粗,並註記於帳單上之明顯位置,或者以客服電話通知消費者合約優惠即將到期,如此方能確保消費者的權益與注意力。並應改善帳務系統,試算並通知消費者合約優惠到期後的最佳選擇;而即使在消費者未能收到通知的情況下,合約到期後的資費方案,也被設定在對消費者最有利的選擇。

 

五、放寬提前辦理續約或解約的時間,事前就做約定的註記:

消費者常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需要提前告知業者關於電信合約或優惠到期後的選擇,像是展期續約、變更資費方案或者是解除門號,這些期待與要求並不過分。然而,各電信業者卻要求消費者僅能以客服電話或親至門市的方式,並且是限定於合約或優惠到期前的一星期內,才能辦理預約續約或解約。

這正是以定型化契約條款,片面限制消費者權利的不合理規定。以現今的科技而言,電信業者絕對可以做到於合約或優惠到期前,提前接受用戶指示;甚或在帳務管理系統內註記,事先約定到期後究竟是要解約或續約,不應以人工作業當藉口,推卸辦理註記的責任。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