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不該成為偷拍現場! 愛爾麗針孔偷拍事件 消基會正式啟動團體訴訟
醫美不該成為偷拍現場! 愛爾麗針孔偷拍事件 消基會正式啟動團體訴訟
醫美不該成為偷拍現場! 愛爾麗針孔偷拍事件 消基會正式啟動團體訴訟
2026.09.14
消費者前往醫療院所接受醫療美容療程,理應獲得的是專業、安全、受到尊重並受到嚴密隱私保障的醫療服務,絕不應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面臨身體、影像甚至私密部位遭到偷拍、留存或外流的風險。
針對「愛爾麗診所針孔偷拍事件」,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在今年5月7日即召開「醫美不該成為偷拍現場——愛爾麗集團針孔事件暴露台灣醫療消費隱私保護重大漏洞」記者會,要求相關業者全面清查、政府強化醫療場域隱私保護制度,並應建立受害消費者集體求償與退費機制;5月27日起,消基會進一步開放受害消費者填寫團體訴訟意願登記。
隨著刑事案件偵查進展,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已於6月24日就部分犯罪事實偵查終結並依法提起公訴。依目前起訴內容所載,已有99名消費者被列為受害者。消基會並於7月28日函請法務部協助轉知相關受害消費者參與團體訴訟事宜。另一方面,截至9月13日止,已有133名消費者填寫消基會團訟意願表,其中49人已報警、84人尚未報警。
經消基會團體訴訟律師團研議後,本會決定正式啟動本案團體訴訟收件作業。
消基會在此公開呼籲:凡曾於相關期間前往涉案愛爾麗分店接受療程,並有相關消費或施作紀錄的消費者,請儘速與本會聯繫、備妥相關資料,並簽署「請求權讓與書」,將本案相關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法讓與消基會,由本會統一代表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
這不只是個別消費者要求賠償的案件,更是一場攸關醫療消費安全、人格尊嚴、身體隱私及企業責任界線的重要訴訟。
醫療美容服務不能以「安全管理」之名,犧牲消費者最基本的身體隱私
醫療美容療程具有高度私密性。消費者可能因療程需要更換衣物、裸露身體局部,甚至在毫無防備的狀態下接受檢查、治療或相關操作。也因此,相較於一般營業場所,醫療機構對於攝影、錄影設備的設置、管理及使用,本就應負有更高程度的注意義務。
從本案刑事起訴內容可以看出,檢方所調查的犯罪事實涉及多處愛爾麗醫美診所相關空間及攝錄設備,所涉及的並非單純一般公共空間監視問題,而可能直接觸及消費者身體隱私、人格尊嚴及個人影像資訊。起訴書亦針對相關設備、影像及受害情形進行調查與列證。
醫療院所不能一方面要求消費者充分揭露身體、病史與個人資訊,以完成診療服務;另一方面,卻未對消費者最基本的隱私與影像安全建立相應程度的管理機制。當消費者是在一個應當受到高度信賴的專業醫療場所中遭受偷拍,其侵害不會在「攝影機被拆除」那一天自然結束。
受害者真正面對的,是長期而難以消除的不安:自己的影像究竟曾被誰看過?是否曾遭複製?是否可能流出?是否仍存在其他儲存裝置?自己在療程中裸露或私密的影像,是否有一天可能再次出現在未知的地方?這種持續存在的不確定性,本身就可能對受害者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
因此,消基會認為,本案不能只停留在刑事責任追究,也不能將事件簡化為少數自然人的個人犯罪問題。對消費者而言,更重要的是: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的企業、診所及相關經營管理者,在整個事件中究竟應負何種民事責任?消費者因服務過程所遭受的人格權、隱私權及精神上損害,又應如何獲得合理填補?這正是消基會決定進一步提起團體訴訟的重要原因。
七處分店納入目前團訟收件範圍 只要在相關期間接受療程,請儘速提出資料
依目前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所載犯罪期間,以及消基會律師團8月20日會議決議,目前團訟初步收件範圍包括下列七處分店及期間:
分店名稱 | 遭竊錄期間 | 分店地址 |
松江南京店 | 114/8/11~115/4/28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00號2樓 |
臺北忠孝店 | 115/4/15~115/4/30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305號3樓 |
板橋店 | 113/1/29~115/5/1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301號3樓 |
林口店 | 115/4/17~115/4/23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1段462號 |
永和店 | 113/9/13~115/4/29 |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2段57號3樓 |
新莊店 | 113/5/13~115/4/16 |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131號 |
臺中崇德店 | 113/1/22~115/5/2 |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1段586之1號 |
消基會特別提醒,團訟收件並非只限於目前起訴書已明確列名的99名受害者。
依團訟律師團目前討論方向,只要消費者能提出資料,證明自己確實曾在上述分店及相對應的涉案期間內接受療程,或具有與診所聯繫、預約、施作等紀錄,即可先提出資料供本會審查;至於施作的身體部位,主要涉及未來個別消費者精神損害程度及請求金額的判斷,並不當然成為是否收件的唯一標準。
換句話說,即使消費者目前尚未接獲檢警通知,也不代表一定沒有受到影響。
因此,本會呼籲曾於上述期間前往相關診所接受療程的消費者,務必重新檢視自己的療程日期、付款紀錄、收據、契約、LINE對話、預約紀錄及其他相關證明,不要因為「目前沒有接到通知」就放棄了解自身權利的機會。
請受害消費者簽署「請求權讓與書」 讓個別受害轉化為集體司法力量
醫療偷拍案件最大的困境之一,就是受害者極為分散。每一位消費者的療程時間、施作部位、影像內容及精神損害程度可能不同,但事件所涉及的服務提供者、管理制度及法律責任卻具有高度共同性。如果要求每一名受害者自行尋找律師、各自蒐證、分別起訴,不僅訴訟成本高,也容易讓部分消費者因時間、費用、心理壓力或對司法程序陌生,而最終選擇沉默。
團體訴訟制度的價值,正是在於把原本分散的消費損害集中處理。本案受害消費者參加團訟時,必須依團訴程序簽署「請求權讓與書」,將與本案有關、符合文件約定範圍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消基會,由本會統一提起訴訟、進行相關司法程序及主張權利。
請求權讓與不是要求受害者再一次單獨面對業者,而是希望透過消費者團體及專業律師團,把原本各自承受的損害,轉化為可以在司法程序中共同追究的力量。
消基會希望藉由本案建立一個清楚的社會訊息:在高度私密的醫療服務場域中,消費者的身體與影像不是業者可以任意管理的資料;一旦企業的制度、管理或人員行為造成重大隱私侵害,就不能只由受害者自行承擔後果。
本案將以「非財產損害」為重要核心 並追究相關企業及人員責任
經團訟律師團初步討論,本案未來民事求償將以消費者因偷拍事件所受到的人格權、隱私權及精神上非財產損害為重要主軸。
律師團目前研議的法律責任,包括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僱用人責任、人格權侵害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加害給付;並將視個案法律關係,進一步研議消費者保護法的服務安全責任與懲罰性賠償、公司負責人責任,以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實際起訴範圍及被告,仍將依受害消費者提供的交易憑證、施作紀錄及其他證據,由律師團進一步確認。
消基會強調,每一位受害者所受到的精神損害不可能完全相同。施作部位、接受療程次數、療程內容、遭攝錄可能性、消費者得知事件後所受到的心理衝擊等,都可能影響個案損害程度。因此,本會要求參與團訟的消費者填寫「精神上損害自述」,希望讓每一位受害者所經歷的恐懼、不安、羞辱、焦慮及生活影響,都能在司法程序中被具體看見,而不只是被化約成一個冰冷的案件編號。相關團訟文件亦已由律師團進行確認與修正。
曾在涉案期間接受療程者,請立即整理證據並儘速報警
為確保消費者未來權利,本會亦強烈建議,認為自己可能受害但尚未報警的消費者,應儘速向警方提出刑事告訴或報案。
報警不只是刑事程序上的行動,也有助於後續確認受害身分、掌握偵查進度,並使團訟律師團更完整了解個別消費者可能遭偷拍的事實。
參與團訟者,應準備可以證明消費關係及施作時間的資料,包括契約、費用收據或其他消費憑證、退費申請資料、報案三聯單,以及療程期間相關紀錄;如有LINE對話紀錄,建議盡可能保留完整且具有時間連續性的內容,而不要只留下零散截圖。
消費者另須依本會公告完成「線上表單」,並上傳相關憑證;「告知及同意事項書」、「個資法告知事項」、「請求權讓與書」、「精神上損害自述」、「賠償款項未領回聲明書」及相關聲明文件則須依規定親筆簽署,連同相關憑證,以掛號郵寄至消基會。未成年人參與本案者,相關文件並須由法定代理人依規定共同簽署。
收件單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郵寄地址為:10647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3 「愛爾麗診所針孔
案團訟小組」收
消費者寄送資料前,務必自行留存相關憑證正本,以利後續法院要求提供時能即時提出,並確認所需文件均已備齊,以免影響後續團體訴訟作業。
本案預計自正式公告後展開約兩個半月收件作業,原則上規劃至115年11月30日截止,請消費者上本會官網【活動訊息】→【最新消息】詳閱愛爾麗診所針孔案團體訴訟收件準備文件內容,網址: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4134625.html。
消基會:刑事究責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讓受害者獲得真正的權利救濟
消基會必須再次強調,現階段刑事案件已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但刑事責任仍應由法院依法審理判斷;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的目的,則是從消費者民事權益及醫療服務安全的角度,要求相關責任者面對消費者所受到的實際損害。對受害者而言,偷拍事件造成的傷害往往不是可以簡單用「影片是否外流」來衡量。
一個人在最需要信任與安全感的醫療環境中,突然發現自己的身體可能曾在不知情下遭到觀看、攝錄甚至保存,那種對空間、他人及醫療服務的信任崩解,本身就是極為真實的傷害。
如果這類事件最終只被當成少數人的刑事案件,而沒有進一步要求提供服務的企業建立責任、改善制度並對消費者損害負起賠償責任,那麼下一個醫療院所、下一批消費者,仍可能面臨同樣的風險。
因此,本案團體訴訟所追求的,不只是個別金額。消基會希望透過司法程序確認一項最基本的消費原則:醫療美容業者收取消費者費用、提供醫療及美容服務的同時,就負有保障消費者生命、身體、人格、隱私及個人資訊安全的責任;企業不能享受品牌、規模及營業所帶來的利益,卻在重大消費侵害發生後,將所有責任切割成個別員工或單一設備的問題。團體訴訟,是消費者共同要求企業負責的重要制度。
消基會也理解,對不少受害者而言,再次整理療程紀錄、回想事件經過,甚至寫下自己因偷拍事件受到的精神傷害,都不是容易的事。但如果受害者不站出來,侵害所造成的真正規模就可能永遠無法被社會及司法完整看見。
因此,本會再次呼籲:
曾於涉案期間前往上述愛爾麗診所接受療程的消費者,請不要因為尚未收到檢警通知,就認為自己與案件無關;也不要因為擔心個人隱私再次曝光,而放棄法律上的權利。
請儘速整理消費及療程紀錄,必要時向警方報案,並依消基會公告完成團訟資料登記及「請求權讓與書」等文件。
一個人的受害可能容易被忽視;當受害者共同站出來,制度才有改變的可能。
消基會將結合團訟律師團力量,在尊重及保護受害消費者個人資料與隱私的前提下,完成團訟資格及資料審查,並於收件完成後正式代表符合資格的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相關企業、經營管理者及其他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為消費者爭取應有的損害賠償與司法救濟。
醫療場所首先必須是一個讓人安心的地方。隱私不是附加服務,而是醫療消費最基本的安全底線。
消基會將持續追蹤本案,並要求主管機關及醫療美容產業正視本案暴露出的制度性問題,從攝錄設備設置、醫療空間隱私管理、人員權限、影像資料保存到事故通報與消費者救濟機制,全面檢討並建立更嚴格的保障標準。
對受害者而言,這場訴訟是追究責任;對所有消費者而言,則是重新建立醫療服務信任的必要一步。
【最新消息】詳閱愛爾麗診所針孔案團體訴訟收件準備文件內容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