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呼籲建立現代化寵物用藥管理制度 兼顧動物福利、消費者權益、醫療可近性與資訊透明

消基會呼籲建立現代化寵物用藥管理制度 兼顧動物福利、消費者權益、醫療可近性與資訊透明

2026.07.01

        針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原訂於11471日施行之「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因各界對制度設計及配套措施仍存重大歧見,防檢署已於114422日註銷原發布令,並宣布暫不依原內容推動施行,未來將延續現行管理機制,待相關制度及配套措施更趨周延後再行研議。

  消基會認為,本案表面上是藥品管理議題,實際上涉及伴侶動物醫療權益、動物福利、飼主消費權益、醫療資訊透明、醫療費用合理性及我國寵物醫療制度發展方向等重大公共政策課題。隨著臺灣邁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伴侶動物已逐漸成為家庭重要成員,政府在規劃相關法制時,不應僅從藥品管理角度出發,更應從動物福利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及現代化醫療治理角度進行整體規劃。

伴侶動物已成家庭成員 寵物醫療權益不容忽視

  近年來臺灣犬貓飼養數量持續成長,農業部發布114年全國家犬、家貓飼養數量電訪調查推估結果,全國推估家犬數為146萬隻(1,462,528),家貓數為174萬隻(1,742,033);伴侶動物不再只是財產或寵物,而是許多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員。

  
  當寵物罹患癌症、心臟病、神經疾病、內分泌疾病、自體免疫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時,飼主往往願意投入大量時間與醫療費用,只為爭取治療機會。然而目前許多疾病治療仍高度仰賴人用藥品支援,若制度調整欠缺完善配套,可能導致治療選項減少、醫療成本增加,甚至影響部分動物接受必要醫療的權利。消基會認為,任何制度改革都應以動物生命健康與醫療可近性為核心價值,避免因管理制度僵化而影響動物接受適當醫療照護之機會。

符合國際趨勢 建立風險管理而非全面限制制度

  人用藥品用於伴侶動物治療並非臺灣特有現象。美國FDA允許獸醫師於特定條件下進行標示外使用(Extra-label Use);歐盟採取「Cascade System(階梯式用藥制度)」,當無適當動物用藥時,得依序使用其他藥品替代;日本亦允許在專業判斷及管理規範下使用人用藥品。

  由國際發展趨勢可見,各國並非全面禁止人用藥品於動物醫療使用,而是透過風險管理、專業監督及資訊揭露機制兼顧醫療需求與用藥安全。因此,消基會呼籲政府未來制度設計應參考國際經驗,以科學證據及風險治理為基礎,建立符合我國實務需求之管理架構,而非採取過度限制措施。

保障飼主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 落實消費者保護精神

  從消費者角度而言,飼主真正關心的並非藥品究竟屬於人用藥或動物用藥,而是:治療是否安全有效;是否具有科學依據;是否存在其他替代方案;價格是否合理;風險是否充分告知。

  然而,目前寵物醫療市場仍存在資訊不對稱問題。許多飼主無法得知藥品來源、適應症、替代治療方案及可能風險,導致消費者難以作出充分判斷,也容易衍生後續醫療爭議。

  消基會建議建立寵物醫療用藥資訊揭露制度,讓飼主充分了解:藥品名稱及用途;是否為核准動物用藥;是否屬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可能副作用及風險;替代治療方案;相關醫療費用及收費內容。唯有資訊透明,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自主決定權。

建立透明且可監督之寵物醫療市場


  本次爭議同時凸顯我國寵物醫療市場長期存在的透明化不足問題。消基會近年持續接獲民眾反映:相同診療項目價格差異過大;藥品收費缺乏說明;檢查項目未事先告知;醫療紀錄取得困難;醫療爭議申訴管道不足。

  隨著寵物醫療產業快速發展,相關管理制度卻未同步完善,導致消費者面臨資訊不足與議價能力不足等問題。消基會認為,政府應藉此次制度檢討契機,同步推動以下措施,以建立公平、透明且值得信賴的寵物醫療消費環境:

  一、診療項目及收費揭露制度;
  二、藥品資訊公開制度;
  三、醫療紀錄提供機制;
  四、費用事前告知義務;
  五、寵物醫療爭議申訴與調解制度;
  六、醫療契約資訊透明化制度。

強化藥品安全監測 建立完整不良反應通報機制


  任何藥品均可能產生副作用,不論是動物用藥或人用藥品皆然。目前我國伴侶動物用藥安全資料仍有不足,不良反應通報制度亦有強化空間。消基會建議政府比照人類藥品管理制度,建立:

  一、獸醫師通報系統;
  二、飼主自主通報平台;
  三、公開查詢資料庫;
  四、藥品風險預警機制;
  五、跨部會資訊共享系統;
  六、長期藥品安全監測計畫。

  透過實證資料累積,提升整體寵物用藥安全管理能力,並作為未來法規修正的重要依據。

消費者不能缺席政策形成過程

  本次法規討論過程中,主要參與者包括主管機關、獸醫專業團體、動保團體、藥師公會全聯會及產業代表。然而,實際承擔醫療費用、進行醫療決策並承受治療結果的,卻是數百萬名飼主與消費者。消費者觀點不應在政策形成過程中缺席。

  消基會呼籲,未來農業部及防檢署研商「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相關政策及制度規劃時,建議邀請本會列席參與會議,建立正式的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納入消費者、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參與討論,使制度規劃能兼顧專業需求、動物福利與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提出九項政策建言


  為建立符合國際趨勢、兼顧動物福利與消費者權益之現代化寵物醫療制度,消基會提出以下九項建議:

  1.   1. 建立消費者參與機制。
  2.   2. 確保動物醫療可近性。
  3.   3. 建立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之科學化管理制度。
  4.   4. 保障飼主用藥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
  5.   5. 推動寵物醫療收費及藥品資訊透明化。
  6.   6. 建置完整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及安全監測系統。
  7.   7. 建立寵物醫療費用資料庫及價格透明機制。
  8.   8. 研擬我國伴侶動物醫療政策長期發展藍圖。
  9.   9. 未來法規研商及政策會議應正式邀請消費者團體參與。


  消基會強調,寵物醫療制度改革不應只是藥品管理問題,而是涉及動物生命福祉、消費者權益保障、醫療品質提升及整體社會治理的重要公共政策。


  面對臺灣寵物家庭快速增加及寵物醫療需求持續成長的時代趨勢,政府未來重新研議相關制度時,應秉持公開透明、多元參與、科學治理及消費者保護原則,廣泛納入獸醫界、動保團體、產業界及消費者團體意見,共同建立兼顧動物福利、醫療安全、資訊透明與消費者權益之現代化寵物醫療制度,讓每一位飼主都能在充分資訊與合理保障下,為家中毛孩作出最適切的醫療決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