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黃魚、午魚及鱸魚 動物用藥殘留測試調查
2024黃魚、午魚及鱸魚
動物用藥殘留測試調查
2024黃魚、午魚及鱸魚
動物用藥殘留測試調查
2024.10.08
「多吃魚可以頭好壯壯變聰明」是許多消費者根深柢固的觀念,魚類含有優質蛋白質外,也富含優質脂肪酸、維生素D和維生素B2,礦物質方面富含鈣和磷,也是鐵、鋅、碘、鎂和鉀的重要來源。美國心臟協會建議每週至少吃2次魚,作為健康飲食的一部分,對於恢復體力、修補傷口、降低膽固醇、預防動脈硬化、心臟病等都有幫助。
臺灣四面環海,具有豐富的海洋資源,但在各國競相爭逐下,資源已經漸漸枯竭,因此養殖漁業也就變得日益重要。養殖漁業重要的一環為水產動物的疾病防治,能有效控制疫情及正確有效地應用藥物是養殖漁業永續的重要基石,而與消費者端息息相關的是購買到的水產品是否可以安全、安心的食用。
參考2001~2021年歐盟(EU)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RASFF)入口網站中,有關魚和魚產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通知的分析結果,共計292條通知(平均數量/年 9.8 ± 13.8標準差);三苯甲烷染料及其代謝物是最常見的殘留類別,占通報總量的51.4%,其次是各種抗生素類別,其中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19.5%)最常見。整體而言,28.8%的通報涉及鯰魚科的魚類產品,其次是吳郭魚(12.7%)、鱒魚(11.0%)、鰻魚(8.6%)、鯰魚(7.9%)和鮭魚(3.4%)。共記錄31個原產國,然而48.6%的通報涉及來自越南的產品,其次是中國大陸的15.7%(Guardone, 2022, 內容詳見BOX)。
2022~2023年食藥署公布的動物用藥殘留抽驗不合格的結果,午魚(或稱午仔魚)、黃魚及鱸魚較常出現在不合格榜單上。有俗諺「一午、二鯧、三鮸、四嘉鱲」及「三月三,當被單,吃橫山」,其中指的就是好吃第一名的午魚及典當被單都要買來吃的黃魚,可見其美味的程度;另外提起鱸魚,是許多需要修補傷口或術後補充體力的消費者第一樣想到的食物,且環顧傳統市場的魚攤上,這3種魚也是經常出現在魚攤上的魚類。
有鑑於午魚、黃魚及鱸魚是市面上經常出現的水產,為了解其中動物用藥殘留狀況,本次進行調查測試,提供消費者選購時作為參考。
採樣
本次黃魚、午魚及鱸魚樣品分別於2024年6及7月間採購,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六都的傳統市場及電商平臺購買,其中黃魚10件、午魚6件及鱸魚9件,共計25件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項目 | 調查與測試方法 | 檢驗標準 | 檢驗單位 |
價格調查 | 換算每百克價格 | 比較每百克價格 | 消基會 |
動物用藥殘留(48項)測試 | 衛生福利部2019年10月8日衛授食字第1081901669號公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二)(MOHWV0037.03)(內容詳見BOX) |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2023年7月13日衛授食字第1121301440號令修正) | 歐陸食品檢驗公司 |
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 (4項)測試 | 衛生福利部2023年4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21900644號公告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之檢驗(MOHWV0053.00)(內容詳見BOX) |
調查與測試結果(請見表2)
一、標示調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等(詳細條文請見文末BOX)。
檢視本次25件樣品中,編號9、10及25號為包裝食品,其中編號25號未標示有效日期;其餘22件為散裝樣品,其中有2件於大賣場(愛買及家樂福)採購,均有標示產地,其餘20件為傳統市場採購散裝樣品,因魚類未列入《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範圍,故無須標示產地。
本次調查有1件樣品未標示有效期限,有待主管機關認定是否符合規定。若經主管機關認定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標示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二、動物用藥殘留(48項)測試
依農業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對「動物用藥」定義,是指動物飼養過程中專供預防、治療動物疾病之生理藥品及抗生素、診斷動物疾病之診斷劑、促進或調節其生理機能之藥品。為滿足市場需求量,水產養殖是重要的供應來源,但水產產品和人類相同,疾病之發生不可避免,亦為水產養殖業一大隱憂,因此養殖期間會使用藥品作為預防及治療疾病。正確安全地使用動物藥品及含藥物飼料,不僅可以幫助提升產品的品質,也能提高收益,但若使用不當時,將殘留動物藥品並經由食物鏈傳遞至人體,可能直接或間接危害消費者健康,引起食品安全的疑慮。
本次測試25件樣品的動物用藥殘留(48項)結果,有23件樣品均未檢出,另有2件樣品有檢出,為編號4號「黃花魚」,於愛買(南雅店)販售,檢出《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非核准使用於水產之「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殺菌劑)」;編號15號「午魚」,於臺南市永康區勝利街90巷2-2號販售,檢出容許量內「氟滅菌(flumequine,抗生素)」(殘留容許量為0.5 ppm)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非核准使用於水產之「磺胺甲基噁唑(sulfamethoxazole,抗生素)」。
檢出「恩氟喹啉羧酸」、「磺胺甲基噁唑」的樣品,是否合於規範,有待主管機關認定。若經認定不符規範,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及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三、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4項)測試
孔雀綠(又稱孔雀石綠)最早用於衣物纖維、皮革、羊毛與紙張的染色上,也可作為細胞組織的藍綠色染色劑,以便在顯微鏡下觀察,之後被發現可以減少真菌感染與殺死微生物、預防魚類傷口感染後,在水產養殖的用途便不斷擴展。因為魚在水中可能碰撞等原因受傷而感染,孔雀綠大部分用於治療魚體皮膚感染,具有抗菌效果,但僅能用在觀賞魚類,還原型孔雀綠則是孔雀綠的主要代謝產物,食用魚類不得檢出。結晶紫為類似孔雀石綠的動物用藥,作用為避免水產品遭黴菌、微生物感染;具有致癌性風險,未准用於食用水產品,僅准用於觀賞魚類。
國產午魚曾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本次採購6件午魚,除測試48項動物用藥殘留,另外也進行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測試,結果6件均未檢出。
結論
給消費者的建議
1.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恩氟喹啉羧酸」可以有限量殘留的動物種類為牛、豬及家禽類,依殘留部位不同限量也不一樣,是一種合成的廣效性殺菌劑,屬合法的動物用藥,但未核准使用於水產品,過去主管機關抽驗的黃魚產品中出現過。中毒症候包括嗜睡、緊張性全身痙攣、呼吸困難、褥瘡及運動失調等;「磺胺甲基噁唑」於《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未有容許量,為不得檢出,過去主管機關也在雞蛋及午魚中檢出過,若過量使用可能會導致過敏及胃腸不適如噁心、嘔吐等症狀。
2.選購時可以觀察魚眼睛是否混濁、魚鰓是否鮮紅、有無散發腐臭味及刺激性味道,一般新鮮漁獲物味道較不強烈,另外若用手觸碰按壓魚腹,無黏液物體從排泄口跑出,代表愈新鮮。
給政府的建議
1.網路購物已經是許多消費者購買商品的管道,消費者無法接觸到實品,若沒有完整標示,消費者將缺乏保障,建議應加強管理網路販售食品的標示。
2.對養殖相關業者持續辦理正確動物用藥教育宣導,建立合法及正確用藥觀念,應依核准藥品之標示使用,避免殘留,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給業者的建議
1.養殖業合法使用核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
2.網路購物提供業者另一種銷售管道,業者不需透過中間盤商,而透過電商平臺再經由運送可以從產地直接到餐桌,讓產品擴大銷售範圍,為顧及食品安全衛生,一般必須要有完整包裝,如此應屬於包裝商品,商品標示方面就應該要符合規定。
1.L. Guardone, L. Tinacci, A. Armani, M. Trevisani.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fish and fish products: An analysis of RASFF data over the last 20 years. Food Control 2022, 135, 108780.
2.衛生福利部2019年10月8日衛授食字第1081901669號公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二)(MOHWV0037.03)
3.衛生福利部2023年4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21900644號公告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之檢驗(MOHWV0053.00)
4.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5.《散裝食品標示規定》(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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