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壹零伍個人工作室(105・直播台)(2024-10-01)
[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壹零伍個人工作室(105・直播台)
[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壹零伍個人工作室(105・直播台)
2024-10-01
申訴對象:壹零伍個人工作室(105・直播台)
地 址:臺中市大甲區建興里如意路17巷10之1號三樓
申訴內容:
消費者從臉書得知業者,後加入業者之Line群組,並多次購買服飾商品,112年10月7日匯款520元購買一件黑色洋裝,但一直沒有收到該商品,多次向業者反映該商品未出貨,但業者始終不針對問題回復,最後於今年4月19日被業者退出Line群組。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處理。業者電話回復商品已於今年4月19日寄出給消費者,消費者還有回復開箱檢視的影片。本會請業者聯繫消費者處理本案。
惟消費者仍持續反應未收到業者處理,並提供Line對話紀錄顯示有多次向業者反應沒收到該商品,本會致電業者,業者皆未接電話,即再發函請其處理。
業者則再來信提供對話紀錄表示有聯絡消費者,並提供多筆出貨商品的對話紀錄截圖,惟經檢視業者提供之資料,業者告知4月19日出貨該商品的對話紀錄,出貨商品金額為430元,與本次爭議商品金額不同,再次Email去信兩次請業者提供確切有出貨該爭議商品之紀錄,惟業者後續即未再回復。
本會意見:
本案業者應依民法第348條,盡速交付商品與消費者。消費者另得依民法第254條催告業者履約,若業者遲未給付則得解除契約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