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回應]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10-01)

[拒不回應]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01

申訴對象: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臺中市西區大忠里五權西路一段25713樓之1

申訴內容:

        消費者於1111228日向「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購買MY Egg雞蛋農場定期宅配雞蛋專案(24期),每月配送30顆雞蛋,預付7,700元,該公司後於11210月通知消費者因雞隻有問題,須停止供應半年左右,預定於1137月重新配送,然於11371日業者片面以簡訊通知停止營業,且未提供退費及後續處理方式,消費者請求退款未履行部分4,170元。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發函業者請其處理,並致電消費者建議向銀行申請爭議款;業者電話為空號,發函逾招領期限退件,經查該公司已於11351日停業無法取得聯絡;經致電臺中消保官確認,有聯繫到業者,但業者回復現有資產無法支付消費者退費。

本會意見:

        本案業者應依民法第348條,依契約定期給付商品給消費者,業者片面不繼續履行合約,消費者得主張退還未履行部份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