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回應]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10-01)
[拒不回應]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拒不回應]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01
申訴對象: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臺中市西區大忠里五權西路一段257號13樓之1
申訴內容:
消費者於112年3月22日向「苗豐養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購買MY Egg雞蛋農場定期宅配雞蛋專案(12期),每月配送30顆雞蛋,預付4,500元,後於112年11月22日該公司通知消費者因颱風之故衍生雞隻大量死亡,須停止供應半年左右,預定於113年7月重新配送,然於113年7月1日業者片面以簡訊通知停止營業,且未提供退費及後續處理方式,消費者請求退款未履行部分2,625元。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發函業者請其處理,並致電消費者建議向銀行申請爭議款;業者電話為空號,發函逾招領期限退件,經查該公司已於113年5月1日停業無法取得聯絡;經致電臺中消保官確認,有聯繫到業者,但業者回復現有資產無法支付消費者退費。
本會意見:
本案業者應依民法第348條,依契約定期給付商品給消費者,業者片面不繼續履行合約,消費者得主張退還未履行部份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