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女人我最美購物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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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案號:1109A050030

申訴對象:女人我最美購物商城

登記地址:台中市中區中華里中華路1段109號12樓之1、

投遞地址:台中市太平區新平路2段379號

https://tw.carousell.com/happy7206222/reviews/

申訴內容:

消費者10月3日於旋轉拍賣的女人我最美購物商城購買彩虹口罩含運費540元。10月5日收到貨後發現口罩顏色排列順序與網頁圖片不符,故同日以拍賣平台訊息向公司表示要退貨。

惟公司回復口罩屬於個人衛生用品,故不退貨。

消費者認為她僅打開盒子,並沒有拆開封膜,應屬合理檢視,消費者已依消保法第19條要求解約退款,業者應儘速處理。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歷經3次發函,並電話聯絡業者應依法規辦理退費,業者回復其非企業經營者,且以口罩為個人衛生用品、商品無瑕疵為由不退貨,並認為消費者應於訂購前詢問商品顏色順序是否與網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