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號481期
2021年5月號481期
文章篇目
四十年來一本初衷,延續消保教育
文/黃怡騰(消基會董事長、執業律師)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1年5月號
購屋付定簽約前 應審慎評估
前言:消費者購屋時,應注意業者是否有提供至少5日之契約審閱期間,並在仔細思考後才付定簽約,以免事後反悔將蒙受損失。
文/陳琪苗(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酒精濕巾調查測試報告
前言:含酒精的濕巾產品在市面存在已久,有消費者對於其酒精濃度含量是否符合標示所宣稱及是否達殺菌標準存疑,本次針對濕巾產品進行防腐劑、酒精濃度、非乙醇溶劑、抗菌劑、保濕劑、其他不純物質、燃燒、蒸發速度、材質等測試,提供消費者選購參考。
文/消基會檢驗部
樣品照拍攝/出版部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如何促進永續觀光?
前言:由於近年來對生態環境與社會文化的關注,觀光產業也開始重視永續發展的概念。本文帶讀者了解何謂永續觀光,台灣要如何推動,並提供民眾在旅行中的一些建議,以期每位遊客都可當一位有意識且負責任的旅人,真正體驗良好的旅遊品質。
文/吳忠宏(消基會中區分會休閒育樂委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永續觀光研究中心主任)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隨意撿石或摘花,是否觸法?
前言:至海邊、溪邊遊玩,可以順手撿石頭嗎?或至山林、路邊看到漂亮的花朵,可以隨意摘下嗎?本文從法律面向說明哪些情況下是禁止的,幫助民眾建立相關的法律常識。
文/范翔智(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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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擇合格的觀光工廠?
前言:一聽到「觀光工廠」,就讓人聯想到是展示品牌故事、產品製程、DIY課程及賣場的空間。而消費者該怎麼選擇合格的觀光工廠來參觀?是否有依循的法規認證?才能更有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文/楊明青(消基會中區分會休閒育樂委員、暨南大學休閒與餐旅管理學系教授)
圖片來源/Pixabay
紙上國際消費論壇──建構安全消費環境
前言:1981年,《消費者報導》雜誌創刊至今,始終肩負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費教育推廣的使命,期能透過消費訊息的傳播,促成消費者、業者、政府單位三者間良性互動,使台灣整體消費環境能更合理、更安全無虞。本刊內容遍及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消費問題,其中的檢驗報告為每月主軸文章,以實驗室的科學數據,綜合專家的分析與評斷,提供消費者選購商品的指南,並就商品之品質,向業者提出改善建議,另以測試結果,對政府相關單位及國家標準提出修正意見,或要求政府正視不合理之政策與標準,以提升國內消費水準及商品品質。另,本刊也討論到各類消費問題,提出實際且中肯的意見,讓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的食、衣、住、行、育、樂、醫療、保險等各種消費行為均可有所參考及依循。適逢雜誌創刊40週年,特別邀請到國際消費者協會、日本、韓國、香港、澳門、泰國、菲律賓、緬甸、澳洲、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際消保組織,一同為雜誌撰文祝福,並齊心打造讓消費者安心的消費環境!
紙上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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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報告回顧
前言:在忙碌的生活裡,你是否關注每日接觸的用品或食品所潛藏的危機?消基會藉由檢驗報告滿足消費者對市面商品「知的權利」,同時為消費者把關,提醒維護自身安全,亦督促政府制定相關管理規範,確保安全消費環境,並要求業者應確切遵守相關標準,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輯/出版部
《消費者報導》雜誌消費事件回顧
前言:今(2021)年5月《消費者報導》雜誌迎來40歲生日,共出刊481期,以下依分類及時間順序,呈現與消費者有關的消費事件。
輯/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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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號480期
文章篇目 瘦身美容契約停看聽 文/許宏宇(消基會副秘書長、執業律師) 點我看全文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2021年2月1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統計2020年有關瘦身美容服務之消費申訴案件高達1,600餘件,換算下來平均一天達4.4件,頻繁發生消費爭議。消保處指出瘦身美容常見易引起消費糾紛之行銷手法有三大類型,包括一、填問卷送免費體驗:業者以填寫問卷或贈送體驗券方式,誘使消費者入內體驗瘦身美容服務,並以限時特惠或人海戰術造成消費者壓力,消費者為求脫身而簽約。二、假分期真貸款:若消費者表示商品、服務金額太高無力負擔,業者往往告知可分期付款,但實際上消費者所簽訂的為貸款契約,而非向美容、瘦身業者辦理契約總金額的分期付款。三、誘導開封所有商品:業者會於提供服務時,以檢查商品是否有瑕疵而拆封所有消費者購買的產品,造成消費者主張退費時必須扣除已拆封產品的費用。 針對瘦身美容服務契約,消保處亦提醒消費者五點注意事項:一、善用訪問交易7日無條件解除權:在路邊填問卷被拉到店裡行銷所簽訂的契約為《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的訪問交易,依該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在7日內有無條件解除契約請求退費權利,應善加利用。二、確認所簽訂者為分期付款或貸款契約:消費者務必確認業者所說的分期付款是指向瘦身美容服務業者的分期支付,或實際上係向資融公司辦理貸款。三、避免當下拆封所有產品:在最小消費包裝的已拆封商品沒有使用完畢前,不要落入拆封檢查的話術陷阱,而將商品全部拆封影響解約退費權益。四、所購商品與服務資訊應充分揭露:消費者對於所購買的瘦身美容商品及服務,務必看清契約內容,確保商品及服務的項目、數量與價格,以及解約退費規定是否有清楚記載。五、不當場簽約,三思而行:消費者應將契約攜回詳細審閱,切勿一時衝動簽約。對於不符合需求的推銷,應堅定表示拒絶,不可為求脫身而簽約。 此外,許多瘦身美容業者,常以填寫問卷或體驗方式誘導消費者進入業者之營業場所,愈來愈多業者主張消費者是進入營業場所、經體驗後才簽約,並非訪問買賣,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云云。而實務上有少數司法判決認為消費者進入營業場所進行產品體驗,就其購買之商品功能與特色已有一定程度了解始決定購入,故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板小字第1303號民事判決參照)。然而多數司法實務見解認為《消保法》第2條第11款規定「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其立法理由是考量企業經營者趁消費者心理不備之際,主動推銷其商品,並運用其訓練有素或長年累積之推銷手段,動之以情或誘之以利,使得消費者在銷售壓力下,為購買之承諾;消費者於購買商品之際,並無足夠之時間可供斟酌,僅能根據企業經營者之銷售人員所提供之有限資訊,在緊迫之時間與一定壓力下,作成購買之決定;由於時間倉促、資訊有限,或囿於壓力,消費者之決策恐不夠周延,往往因而購買並無需要、不合實用,或價格過高之商品致遭受損失,故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消保法》特賦予消費者7日之猶豫期間,以便其能於猶豫期間內依法解除契約。故《消保法》第2條第11款條文所謂「其他場所」,在解釋上應指:凡消費者無法正常取得資訊並詳加考慮締約與否機會之任何場所,包括消費者之工作場所、第三人之住居所、公共場所及經營者之住居所或營業所均屬之,始符合立法意旨。因此縱使消費者受邀進入業者之營業場所,無論有無經過產品體驗,均應認為是訪問買賣而有7日猶豫期適用,始符合立法意旨(台北地方法院92年度北消小字第2號民事判決、93年度北消小字第12號民事判決、93年度北消小字第25號民事判決、96年度消小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96年度北小字第4132號民事判決、95年度北消小字第10號民事判決、104年度店小字第42號民事判決參照)。 為了解決瘦身美容常見的消費糾紛,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在2020年11月19日公告修正《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新增規定如:業者贈送的商品價值上限不可超過總費用20%,且解約時不可向消費者請求返還贈品或主張自退費金額中扣除所贈商品的價額(第7點);業者提供消費者與第三人貸款機構信用貸款時須充分揭露說明(第10點);在最小消費包裝的已拆封商品沒有使用完畢前,業者不可以任何理由協助消費者拆封(第14點);業者之履約保證機制(第19點)等,希冀此一修正能大幅降低瘦身美容之消費爭議。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1年4月號 保養品儲值金欲退費 業者能再扣除贈品費和手續費? 前言:提醒消費者,與瘦身美容業者簽約時務必看清楚契約內容。去(2020)年公布修正後之《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定於今年7月1日生效。消費者進行相關消費時,得參考修正條文,以保障自身權利。 文/沈奕瑋(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exels 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的情況 前言:於消費糾紛中,若消費者遇到定型化契約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顯失公平之情形,該定型化契約條款為無效,消費者可依法主張維護權利。 文/陳哲民(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 論商品製造人責任 前言:消費者購買商品,因商品本身瑕疵而造成消費者身體健康受損時,消費者究竟應如何請求?本文針對《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分別予以說明。 文/陳韋誠(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 電動自行車 怎樣上路才安全? 前言:交通運具持續有新發展,現今將電動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的人也有增加。本文說明電動自行車應遵守的交通規範、違規處罰、應注意的行駛安全事項,以及管理建議,提供讀者了解。 文/李克聰(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 圖片來源/Pexels 換名字就合法?探討「角蛋白美睫」的法律問題 前言:近來常聽到的「角蛋白」,即俗稱的燙睫毛,然而目前國內尚未合法化,仍有業者利用其他的宣傳方式吸引顧客。透過本文,讓消費者了解相關法規的懲處,並呼籲民眾應避免施作,萬一失敗或受傷,恐無法求償。 文/黃偉琳(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消基會醫療委員會委員、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酸濃乳香好滋味 前言:為打理健康的腸道,不少人喜愛將酸甜滋味與濃郁口感的優酪乳,當作營養飲品。透過本文,可讓讀者了解發酵乳製品的種類與製程,並提供消費者在選購時應注意哪些重要標示。 文/陳明汝(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國立臺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特聘教授) 圖片來源/Pixabay 小心脂肪肝,從日常生活做起 前言:脂肪肝一般沒有明顯症狀,並有可能發展為肝硬化、肝癌,是應注意的健康問題。本文說明脂肪肝的形成原因、診斷、對健康影響、治療,從日常預防脂肪肝。 文/陳全裕(消基會雲嘉南分會醫藥委員、成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 圖片來源/Pexels、Shutterstock 四物飲、四物湯大不同 藥品 VS 食品 你吃對了嗎? 前言:「四物飲」和「四物湯」,兩者其實並不相同,本文除了整理兩者的差別,也提醒不可小覷四物飲當中的含糖量和食品添加劑,並提出服用四物湯的注意事項。 文/張景堯(消基會中醫藥委員會委員、台灣中醫藥品質醫學會理事長)、游棛婷(同仁堂中醫診所醫師)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兒童化妝品 謹慎選擇小心使用 前言:坊間的兒童化妝組合設計可愛,色彩繽紛,大人也看得心動,躍躍欲試,要替寶貝小女兒變身成漂亮公主!兒科醫生和毒理專家一致認為小朋友肌膚幼嫩,身體各項機能未發展成熟,對化妝品可能含有的副作用,反應比大人來得嚴重;小朋友亦難免將化妝品吃進體內,建議彩妝用品還是少用為佳。 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exels、Shutterstock 兒童常見消費爭議解析 前言:未成年小孩買了高額的遊戲點數、在臉書直播的留言處+1購物……這些在新聞或親友談論中可見的消費問題,應如何解決?本文說明法律上的保障以及列舉常見的兒童消費爭議,提供處理建議。 文/周逸濱(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幼兒園選擇 不可不知的事 前言:為家中幼兒選擇適合的幼兒園,您先須評估孩子的發展是否已能去幼兒園,並須了解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的差別。政府為減輕家長的負擔,亦有不同的補助及津貼。本文帶您一同了解。 文/王美晴(崑山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創系主任、助理教授) 圖片來源/Pexels 矽膠食品器具調查測試報告 前言:矽膠材質的食品包裝容器標榜耐高溫、無毒、重量輕、可塑性大、可重複使用及環保,愈來愈受消費者歡迎,本次消基會進行標示、耐熱性及多環芳香烴、材質重金屬、塑化劑含量測試,提供消費者參考。 文/消基會檢驗部 樣品照拍攝/出版部 圖片來源/Pexels、Shutterstock 2018~2020年委託收件中藥安全性檢測統計 文/消基會檢驗部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市售「廚房用手提式攪拌器」檢測結果 文、攝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片來源/Pixabay 中衛發展中心攜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邀集百餘家業者齊聚華山共同倡議「消費覺醒」BuyLocal 文、圖/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2021年3月號479期
文章篇目 從食品安全談消費者自主管理的迫切性 文/雷立芬(消基會執行董事、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點我看全文 面對種種食品安全問題,建立國家級「安全標章制度」成為消費者最重要的期待。不過台灣位居亞熱帶,夏季高溫,病蟲害發生頻率高,施用農藥成為農民穩定收成的手段之一。事實上,合理使用農藥而且經過安全期後採收之農產品,並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但是有農民為追求快速、有效,使用非法農藥,或是噴藥後隨即採收,以致農藥殘留事件時有所聞。另一方面,台灣經濟發展過程,因為土地分區使用制度未臻完善 ,以及對農地轉移管制,造成農田混雜中小型工廠。廢水排放、廢氣污染以及重金屬汙染土壤等都造成西部良田不再適合從事農耕的情況。安全農業似乎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沒有安全農業,更不能奢望「安全食物(或食品)」。 儘管如此,如果台灣長期糧食自給率過低,以致必須仰賴大量進口農產品,不但糧食價格受制於人,品質更無法完全掌握,此外農業所具有之生態與生活功能將喪失殆盡。日本在2005年開始推行「食育基本法」,從學童開始教育正確飲食觀念,除了提升國內農業生產以提高糧食自給率,更要維護其傳統飲食文化。我國民若要免於食品安全恐懼,向日本取經,也該從建立安全農業開始。 我國於2007年開始實施《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並推動「產銷履歷標章」,亦即給農產品身分證,標明品種、產地、農藥肥料用量和次數、包裝日期、生產者姓名和住址等。消費者在購買時,根據產銷履歷可以掌握必要訊息,當下判斷食品的安全性而決定是否要購買;當產品出現問題時,可以追查到生產者,要求其負法律責任。食品追溯(food traceability)源自1985年第一起狂牛症,也等同源頭管理機制。我國產銷履歷標章讓消費者透過標示中QR code,可以在「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taft.coa.gov.tw))」查到該批物產品所有經過驗證的生產流程,不但縮短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更增加消費者的消費信心。但是這一切過程都有賴生產者誠實紀錄,除此之外,具有公信力的驗證機關,嚴謹的檢驗流程與覆查機制,才能確保標章的公信力。當然標章容易辨識、不會輕易被仿冒,才能獲得消費者認同,而成為產品價格差異化的關鍵,生產者才有誘因取得驗證。然而產銷履歷標章推行至今,普及性仍有成長空間,可能的原因是,食品追溯的重要性並非普世價值,很多消費者並不在意,甚至缺乏自主管理的想法。 跳脫食品的範疇,擴及衣、住、行、育、樂層面,消費者都重視自身的權益,而願意自主管理嗎?自從《消費者保護法》實行至今,行政院消保處積極和主管部會透過制定定型化契約,企圖提升消費者地位。甚至從中小學校園推廣消保教育,但是多數消費者還不能掌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的重要性。甚至將消保處與消基會搞混的消費者更是不計其數。由於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長期處於資訊不對稱的情況,更有必要透過公權力要求前者揭示相關資訊。此時,消費者就應該秉持自主管理的態度,確實閱讀之,才能讓資訊有存在的價值。只有消費者充分閱讀企業經營者提供的資訊,才能回饋後者需要增補的內容,或凸顯不守法業者。事實上,採購農產品時,會登入「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查詢的消費者有限,而認為網站內資訊不充分的人,不在少數。如果消費者認同產銷履歷標章,則排山倒海的意見應該已經迫使主管機關重視既存的問題,且讓驗證項目與執行方式多次升級。 再回歸到安全農業與食品安全的議題上,每當食品出包,拒買或拒吃成為消費者唯一的選項。但是事件過後,除了確實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多數人會在腦海裡抹去記憶,直到下一次的食安事件發生。政府強力推動的食安五環,要求業者自主管理、第三方驗證等,都是針對企業經營者,但是市場同時存在消費者,消費環境之改善,不能依靠單方面努力。消費者要能負起自主管理的責任,才能對企業經營者產生更多監督的力量。事實上,隨著更多消費者對環保、生態的重視,而產生綠色消費潮流,包括減少包裝、購買當季蔬果/地方買(buy local action)等,都可以歸因於自主管理的結果。由消費者帶動企業經營者改變是一種正向循環,因此期待更多消費者重視自我管理的重要性,當然,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1年3月號 購屋前簽下「放棄審閱切結書」,即失去保障效力? 前言:消費者出於各種原因,決定支付購屋訂金,以享有相關優惠或保證。但在購屋前所簽署的相關契約或支付訂金,皆無法向業者要求解約或退還了嗎?本文透過不動產相關的定型化契約審閱期作為依據,提供消費者了解審閱期的計算方式,以及解約的適當方式,以保障自身權益。 文/吳磺慶(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exels 「新制」預售屋買賣契約解明—購屋族必懂注意事項 前言:2020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於2021年1月1日施行,藉此保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的權益,完備預售屋買賣契約。本文特別整理新制內容中相關注意事項,並提出實務上常見預售房地買賣條款爭議,提醒讀者簽訂買賣契約之前,應詳閱契約條款內容,以維護自身權益。 文/連世昌(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民間公證人) 圖片來源/Pexels 享山林樂趣 登山安全莫輕忽 前言:台灣峻嶺雄峰雲集,每年吸引不少國內外登山愛好者朝聖,在挑戰極限創造個人紀錄之時,如何將登山安全做到最好,相當重要。無論是登山新手或百岳達人,每次的登山準備絕不能輕率,行進期間切忌急躁莽撞,安全至上,才能登峰造極,更臻絕頂! 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exels 呷豆腐 前言:黃豆製成豆漿後,加入凝固劑,做成軟硬度不同的豆腐,後續加工處理,可製成凍豆腐、油豆腐、豆干和豆腐乳等,配以不同料理方式,變化出無數桌上佳餚。DIY豆腐製品時,切記第一階段豆漿必須百分百煮沸;以豆腐作烹調時,配菜避開含單寧酸及草酸的食材,以減少腸胃不適問題。 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exels 吸黑頭粉刺神器 真有這麼神!? 前言:市面上有許多粉刺機商品,多半宣稱能輕鬆拔除粉刺、收縮毛孔,甚至提出能讓肌膚達到「零毛孔」、「毛孔隱形」等等夢幻效果。本文希望提醒讀者,正確使用粉刺機商品,以避免傷及肌膚,並留意有些廣告文字之誇大效果。 文/施怡賢(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 )圖片來源/Pexels 無人機 讓創新的科技飛向天空 前言:近年來不少場合會運用無人機來增加活動的精采度,但若不慎使用,可能導致他人受傷。本文說明現行國內無人機管理制度、玩家考證照等注意事項,以及在使用無人機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文/羅 素(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exels、Pixabay 久坐族注意 前言:「久坐」指的是採坐姿連續6小時以上,你是久坐族嗎?研究證實,久坐會致病危害身體,因此了解久坐問題十分重要。本文從「生理性危害」及「人因危害」兩個範疇作討論,最後對於已產生的痠痛問題,除檢視工作姿勢及辦公室人因設計外,可藉由一些簡單的活動來獲得緩解。 文/陳嘉弘(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物理治療師) 圖片來源/Pexels 談「鹽」 前言:鹽可說是日常生活的調味品之一,不僅增添食物美味,也是人體必需的營養來源。透過本文,讓您了解鹽的大小事。 文/蘭淑貞(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美國普渡大學營養學博士) 圖片來源/Pexels 服務設計思考 創造心價值 前言:「服務設計思考」,站在使用者角度進行創新設計,除了可以幫助企業找出問題,並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也更能符合使用者需求與期待。本文將介紹什麼是「服務設計」,包含其概念起源、發展、應用領域、國內外團隊的執行特色,以及業界運用服務設計進行研發或升級服務的成功案例,與讀者分享當前服務設計的趨勢與效益。 文/徐義權(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國立聯合大學工業設計系副教授、巴黎國際發明展台灣代表團團長)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好孜hozzy.shop 消費好感 原來是這樣來的:服務設計在行銷上的應用 前言:以顧客為中心的消費時代崛起,當企業所設計的產品能滿足消費者的預期,或令人產生印象深刻的服務品質,將提升顧客整體滿意度,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更能獲得青睞。消費者認同商品價值,漸漸不只是物品本身而已,而是整個購物的流程。消費好感也就是來自於顧客對於產品購買或服務過程所產生的感受,而此種感受為顧客帶來新的體驗。 文/李宗儒(消基會公共政策委員會委員、國立中興大學行銷學系教授)、林永順(嶺東科技大學國際企業系助理教授)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買愈多愈便宜 不買可惜!? 前言:當看到第2件5折或買1送1的商品文宣時,有心動購買、覺得不買可惜的感覺嗎?或是看到「特價區」就產生「好划算」的心情?又是否想過為什麼同一種商品的多件優惠,讓人感到買愈多愈便宜呢?本篇將從生活中常見的優惠活動作討論,分析當中的心理盲點,以進一步探析消費者衝動購物的原因和情境。希冀提供消費者省住荷包、聰明消費的方式。 文/江勝榮(社團法人中華採購與供應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白宗城(社團法人中華採購與供應管理協會現任理事長) 圖片來源/Pexels 消基會口罩檢驗報告大發現 前言:口罩是一種防護與衛生用品,對吸入肺部的空氣中之氣味、飛沫、病菌等有害物質具有一定的過濾作用。2020年6月口罩管理解禁,購買口罩變得更為方便,許多製造商也順勢推出多樣化口罩,部分消費者更是收藏各式彩色口罩,為生活點綴色彩。然而,彩繪口罩是否含有過量的重金屬或是含有塑化劑?透過本次檢測讓這些疑慮得到答案,也提供建議給主管機關對口罩的材質安全多一層把關,研擬是否訂定有關製作之品質標準,以保障消費者健康。 文/消基會檢驗部 樣品照拍攝、圖片來源/出版部 地方買,我驕傲!選擇「地方微品牌」,永續台灣新未來 文/林國清(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生活產業部總監) 圖/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點我訂閱!2021年2月號478期
文章篇目 頻道被減少還得付違約金? 文/陳智義(消基會財務長、執業律師) 點我看全文 據媒體報導指稱,因授權爭議,北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都有線電視),去年(2020,下同)陸續下架多個頻道,因影響收視權益,消費者紛紛提前結束與北都有線電視之收視合約,未料北都有線電視依合約條款向消費者要求高額違約金。根據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有線電視消費申訴監理報告統計,去年第1季北都因為有頻道異動,申訴案件數激增有131件,占該季申訴案件比重近48%,即使第2季亦有15.63%,案件數有20件,而7、8月統計有22件,這些申訴案件爭執的原委皆與違約金有關。 NCC函詢北都有線電視說明欲了解爭議重點,該公司回以,因基於與收視戶合約合議,例如提前8個月解約,收視戶須支付違約金2,500元,優惠返還金3,992元云云,就此NCC認為,業者要求返還金額是否合理要看消費者解約原因及合約方案內容,並原則性的認為「如果解約理由是歸責於北都事由,可能在數位電視部分不會收取違約金,但如果其他狀況,還是要依締約內容進行」云云;此爭議有學者指出以「終止契約,優惠失效」條約,要求消費者補足收視價差,或者向消費者討回裝機費,就好像消費者去百貨公司買了一件原價3萬元特價1萬元的衣服,當消費者拿去退貨時,卻要消費者付2萬元的價差,顯然不合理且有失公平(參看2020年9月10日中央通訊社報導)。 有線電視的收視戶即消費者與有線廣播電視業者如北都有線電視在收視有線電視之初,均會與業者訂立定型化契約,而中央主管機關NCC針對上開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7條訂定《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應記載事項)法規命令,以維護訂約雙方契約條款內容之公平合理性。此應記載事項自1993年8月11日公布施行,最新修正在2020年9月17日且當日生效,在2020年9月17日修正前後針對收視內容變動,修正前規定在應記載事項第5條、第8條及第9條,2020年9月17日修正新的應記載事項則將之改列為第6條、第7條及第8條。其中舊法第5條(新法第6條)就節目完整性之規定「(業者)應依其所提供之頻道表播放節目,並維持所提供頻道節目內容及畫面之完整性。」本條文內容並未變動。舊法第8條「頻道更換或停止播送之責任」更改為新法第7條「頻道異動或停止播送之責任」,條文內容變動尚小,其規定為「(業者)不得任意更換或全部、部分停止播送任一頻道。但(業者)如頻道異動或因頻道授權契約到期而停止播送時,應注意(消費者)權益之保障。」本條文特別在立法說明中表示「為保障訂戶收視聽權益,系統經營者不得任意更換或停播頻道,如因頻道異動或契約到期而停播時,應注意訂戶權益之保障。」因為收視契約之主給付義務即頻道數及系統業者提供之頻道節目內容,若業者可任意異動頻道或停播全部、一部頻道,大大影響消費者付費收視有線電視之權益,此種權益受損情形在將來更趨成熟的多元付費收視方案上路後,影響將更為明顯。上開3個條文修正較大者是在新法的第8條(舊法在第9條)就「頻道減少或停止播送之責任」,新修正之條文為「因可歸責於乙方(按即業者)之事由而減少播送之基本頻道數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予以頻道停播或為沒入之處分,致乙方所提供之基本頻道總數未達主管機關核定當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所申報之預定基本頻道總數95%,乙方應減收當月收視費或為其他方式之賠償;未達主管機關核定當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所申報之預定基本頻道總數三分之二,並達10天以上時,即應免除當月之收視費用。」明定業者提供收視的頻道減少或播送停止時,減收月收視費作為對消費者之賠償。舊法則規定「因可歸責於甲方(按即業者)之事由而減少播送之頻道數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予以頻道停播或為沒入之處分,致甲方所提供之服務未達基本頻道數時,甲方應減收當月收視費或為其他方式之賠償;如甲方所提供之服務未達基本頻道數三分之二,並達10天以上時,即應免除當月之收視費用。」所以在2020年訂約之消費者以2020年9月17日為分界點,其適用之法令稍有不同。 就本文首揭北都有線電視高達13個頻道下架,其頻道減少(異動)情形不小,且是可歸責於業者時,依《民法》第227條第1項不完全給付適用《民法》第226條、第256條之規定,消費者可以終止之,且既然是可歸責於業者之無法完全履行有線電視收視契約,為何業者可主張消費者違約並要求違約金至有問題。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1年2月號 手機訊號卡卡 只能當邊緣人? 前言:辦理手機門號後,在家中收不到訊號無法使用,向電信公司反映,未獲改善。消費者可要求解除契約,若不解除契約,可依「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規定,要求減收或免除月租費。 文/陳秀峯(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 網路購物須留意之處 前言:《消費者保護法》有針對網路購物的交易模式訂定規範買賣雙方關係。另外,消費者可於購物時,選擇較具規模或信譽之商家,避免後續須退貨時求助無門。 文/陳佩琪(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露營安全二三事 前言:現今世代,露營不再是克難活動的代名詞,坊間不少營地強調免搭營、輕裝備,由露營車到豪華營應有盡有;露營主題、舒適度、挑戰度任君選擇。親子同樂、家族聚會、志同道合的朋友都可以來個露營活動。預訂露營場地時,當留意其合法性,出發前完善裝備、留意天候資訊,露營期間務必提高警覺,確保出遊快樂又安全! 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如何避免買到「泡水、重大事故」之中古車 前言:購買中古車,最怕買到泡水或重大事故車,本文說明泡水、重大事故車在行車安全的影響,以及辨識泡水、重大事故車的方法,助讀者避開地雷。 文、圖/蔡政龍‧審訂/吳宗霖(消基會雲嘉南分會委員) 圖片來源/Pixabay 「促進中醫藥發展與保障消費者權益」座談會紀要 文、攝影/出版部 電視購物真好買,商品資訊要看清 文/出版部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不能不知的3D列印技術 前言:3D列印的應用方興未艾,本文說明3D列印的各項技術、購機考量因素、未來發展趨勢,提供讀者增進對3D列印的認識。 文/林福添(消基會雲嘉南分會資通訊委員、東方設計大學遊戲與玩具設計科專任副教授) 圖片來源/Pixabay 聰明辦年貨,「營」接金牛「養」健康! 前言:年貨採買進入倒數階段!本文列出幾項常見年貨可能有的添加物,以提醒民眾留意;並提供挑選年貨時的幾大原則,讓民眾吃得健康又安心! 文/陳姿吟(長庚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營養治療科營養師、輔仁大學食品營養博士班進修) 圖片來源/Pixabay 日常家電清潔注意事項 前言:年關將至,家中進行大掃除,尤其家電的清潔更不可少。本文介紹日常家電詳細的清潔方式,還有過程中須注意的事項,以及選擇清潔公司應先了解具體服務內容,或先上網搜尋網友評價等,避免當冤大頭。 文/羅 素(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法律補給站──小賭怡情,當心觸法 前言:過年時親友相聚總會小賭一下,熱鬧又有趣,但同時也要留意是否觸犯法規!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方能在年間玩得開心,當個守法好公民。 文/陳奕仲(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2020年住警器調查測試 前言:住警器能在火災初期偵測到煙霧或熱氣,發出聲響提醒民眾有充足的時間做好避難準備。本次消基會針對住警器的標示、靈敏度與警示音3項調查測試,提供給消費者參考,並呼籲主管單位應儘速查察,確保消費者權益。 文/消基會檢驗部 樣品照拍攝/出版部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市售「電烤箱」檢測結果 文、攝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片來源/Pixabay 修舊自足工作坊 文、圖/企劃部 BuyLocal BuySmall 用日常消費實件更美好的世界 文/詹偉正(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執行副總經理) 圖/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點我訂閱! 您對本會《消費者報導》雜誌有什麼建議?歡迎在此留言。(此處留言版僅提供雜誌讀者回饋建議,不做任何消費問題的解答,謝謝您。)2021年1月號477期
文章篇目 食品雲2.0 = 消費者主權 + 資訊透明 + 風險監測 文/凌永健(消基會檢驗長) 點我看全文 消基會每月發行《消費者報導》雜誌迄今已有477期,雜誌中的消費柯南檢驗報告主要透過後市場監測,調查樣品通常以消費者或國際間關注但政府較少查驗的食品、日用品、藥品等為優先,對樣品不符合標準的檢驗報告,消基會隨後會召開記者會,透過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將檢驗結果等透明資訊提供給消費者參考,並對業者、政府、消費者分別提出呼籲,期能協同產業自律、政府管理及民間參與三大力量,完成食安五環第五環的創造監督平台,資訊透明揭露,全民公開參與的「全民監督食安」,邁向信任食安消費環境。 消基會執行後市場監測的方法,係參考國際社會對產品的管理和市場監管的原則,如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產品管理和市場監管的原則和實踐」及歐盟的「市場監管的優良規範」,將非法和不安全的產品逐出市場並建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除此之外,亦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畢竟,消費者擁有知道食品安全與品質的真相及價格選擇的權利。尤其是近年來,消費者對於自身的消費行為和對環境面、社會面、經濟面的關注,更甚於以往。在這責任消費和責任生產的永續發展目標潮流下,政府和業者如何落實資訊透明,將是國內邁向信任食安消費環境的重要關鍵。 透明係指政府(廠商)公開其運作方式讓一般大眾容易看到其執行的動作和公開的資訊。透明意味著開放、溝通及問責。隨著國際間消費者主權的興起,即消費者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意願選購所需的商品和服務,通過市場購買將此訊息傳達給廠商,藉助市場競爭以行使主權,引導廠商傾聽消費者的意見,影響廠商提供消費者的商品和服務。簡單的比喻,即消費者每花1元鈔票就等於投1張選票,消費者喜歡某種商品和服務,願意花錢去買它,就等於向該品牌廠商投了1票。政府(廠商)開放完整的事實資訊,而非選擇性地揭露部分資訊,可縮小和消費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聚焦事實的對話,引導透明的溝通,引領產官民達成共同的目標。問責係指政府、企業、和個人對其活動和行為的責任、擔當、究責的分配,資訊透明和問責應相輔相成,基於資訊透明的問責制度,才能產生真正的效益,否則事倍功半難能實現。 消基會在去(2020)年12月9日的「食品安心消費論壇」曾分別就「消基會抽查/半數豆菜類農藥超標 甜豆驗出14種」檢驗報告,發現39件豆菜樣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不合格率為51%,遠高於農委會於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之間監測的14%不合格率,推測可能原因和兩單位的抽樣時間及地點不同有關,其原由可能是農委會監督管理與消基會風險監測之目的不同,導致檢測不同的抽樣樣品。消基會其次就「市售醬油」檢驗報告,指出國內「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著重在安全項目,忽視品質項目,以致有產品在香港稱為調合液,在台灣卻認定為醬油。沒有相當於國際間醬油的高品質規格規範,難能提供消費者選購不同品質醬油的參考。 消基會最後就「嬰幼兒米製副食品 4件檢出重金屬鎘含量不合規定」檢驗報告,呼籲業者製作嬰幼兒副食品時,應以更嚴格的標準慎選原料,以免其中的重金屬含量超過規定值;呼籲政府應儘速研議對於嬰幼兒食品所使用的原料,訂定更嚴格的重金屬限量標準,也應落實源頭管理,加強稽查,讓消費者能吃得健康。同一檢驗報告在14日消基會召開記者會新聞露出後,引發更多的議題討論,尤其是鎘含量超標的某廠商使用公糧作為原料,家長議論紛紛,提出買米都是全家吃,如果熬粥給嬰幼兒吃或煮成白飯食用的安全疑慮,讓嬰幼兒改吃有機米是否比較安全等議題。有網友提及從食藥署食品藥物開放資料平台,下載2010至2018年市售食米重金屬含量監測檢驗結果資料,發現1,697項都符合食米中重金屬鎘的0.4 ppm限量標準。但有589項不符合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的0.04 ppm限量標準,不符合率達34.7%;如果以產品名或廠商名查詢「有機米」,78項中有26項不符合,不符合率為33.3%。除此之外,汞都符合米中0.05 ppm限量標準,無總砷及無機砷檢驗結果。意味著,改吃有機米不一定比較安全。彰顯政府開放資料協助釐清民眾疑慮的功能。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2014年2月公布後,行政院於10月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以食品雲資訊建設基底協助推動食安五環。建置校園食材登錄平台,提供即時、透明化的學校供餐資訊給所有人查詢。介接農委會農產品溯源標示系統(4章1Q),提供食材標章資料給所有人查詢。兩項服務有效達到為學生把關食材安全之目標。然而,對於消費者關心的食安資料,迄今尚未能由食品雲入口端取得,無介接到相關法規管理及廠商資訊,不能及時查詢透明資訊,更遑論進行大數據分析,民間團體無從發揮監督食品安全的功能。基此,消基會樂見政府持續提升和擴充食品雲功能的努力,建議納入消費者主權,提供食品安全透明資訊,導入風險監測,進化到食品雲2.0版,確保食品供應鏈的每一環節都符合消費者的衛生、安全、品質、永續要求,同心協力建構信任食安的消費環境。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1年1月號 機車熄火糾紛怎麼解? 前言:訂定機車買賣契約時,消費者應先詳閱契約條款及保證書面文件中,關於機車瑕疵之相關規定,例如:是否有約定送修次數上限、消費者能否主張另外交付新車或是解約,以及保固條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文/周逸濱(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買賣服務有問題,應直接向公司聯繫 前言:消費者切勿因價格或人情考量私自聯繫技術人員,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若遇問題,應直接與公司聯絡、確認服務內容,並保留聯絡憑證及付款收據,保障自身權益。 文/郭淑慧(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中醫藥助孕、安胎及養胎 文/柯富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圖片來源/Pixabay 從中醫談提升免疫力飲食 前言:冬季氣溫低,是感冒的好發季節。本文從中醫角度談提升免疫力的飲食,透過茶飲、藥膳來增強身體免疫力,避免生病。 文/杜穎純(中、西醫師,苗栗林嘉發全方位中醫診所)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蔬菜農藥殘留檢驗報告 前言:本次針對玉米、高麗菜、豌豆莢、甜豆莢共計採樣72件樣品進行380項農藥與二硫代胺基甲酸鹽農藥檢測,結果發現豌豆莢與甜豆莢殘留農藥的情形嚴重,提供給消費者作為選購時的參考,並提醒農政單位重視農藥濫用的問題。 文/消基會檢驗部 圖片來源/Pixabay、出版部拍攝 「老」、「時髦」的問題──肌少症 前言:肌少症對健康有大影響,甚至可能造成其他疾病。本文介紹肌少症的診斷及判定方法、必須注意的健康威脅、預防及治療,增進對肌少症的了解。 文/廖慶龍博士(骨科執業醫師、消基會中醫藥委員會委員)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預防骨質疏鬆 從年輕開始 前言:隨著年齡的增長,增加一些病痛產生的機率,骨質疏鬆症就是與年齡密切相關的疾病。從年輕時即注意飲食及維持運動習慣,有助預防骨質疏鬆,為年老時提前存好骨本,擁有四處輕鬆走的行動力。 輯/出版部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正確使用護腰、護膝 前言:身體出現疼痛情況,應先就醫確定造成原因,再考量是否使用護腰、護膝,也應注意使用時間不宜過長及過度依賴,以免有害健康。日常對於核心肌群的鍛鍊及膝蓋的保養,亦相當重要。 文/羅 素(特約採訪編輯)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新手投資的五要六不 前言:投資理財是個需要學習的課題,本文點出投資新手常犯的6個錯誤,並歸納出5項給新手的建議,若能避免錯誤,不要趕流行,新手亦可能穩健投資獲利。 文/曾鹿鳴(消基會中區分會委員、逢甲大學風險與保險事業研究中心主任) 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不凋謝的美好!自製永生花、乾燥花感受花藝魅力 前言:花卉外型繽紛亮麗,象徵美好事物和愛情,恭賀結婚、歡慶喬遷、祝福畢業,人們會贈送花卉慶祝生活中值得紀念的日子。僅管鮮花美麗,卻無法長久保存,短時間內就會因乾枯而失去觀賞價值,市面上於是出現經特殊處理,能保持花朵原始色澤的花禮,包括「永生花」及「乾燥花」,不只外觀亮眼、能保存良久,更在花藝師的巧手設計下展現多元造型,成為近幾年最熱門的贈禮選擇! 文/高子涵(特約採訪編輯) 圖/FulownA 花藝設計 解決睡眠問題 睡個好覺 前言:人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睡眠,有好的睡眠,身體才能得到充分的休息;睡眠狀況不好,可能導致各種健康影響。本文說明應注意的睡眠問題以及就醫指南,提供讀者參考。 文/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社會心理學專家、醫學博士、臨床教授) 圖片來源/Pixabay 市售「嬰兒用浴盆」檢測結果 文、攝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消費覺醒 地方買Buy Local Action 副標:你的每一次消費 都在為你想要的世界投票 文、圖/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點我訂閱! 您對本會《消費者報導》雜誌有什麼建議?歡迎在此留言。(此處留言版僅提供雜誌讀者回饋建議,不做任何消費問題的解答,謝謝您。)2020年12月號476期
文章篇目 面對萊豬,政府是否已備妥因應政策文/徐則鈺(消基會秘書長、執業律師) 點我看全文 本會苦口婆心一再建議政府,關於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萊劑)豬肉進口政策,仍應維持零檢出,不應在未與社會各界溝通情形下貿然開放。本會於2020年10月號第474期《消費者報導》中,曾以政策、經貿、法律、毒物等各層面討論政府此一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政策之不當。截至筆者為文時,尚未看出政府對此政策有從善如流,改弦更張之可能性。關於萊劑對於人體健康可能產生之影響,各界已有相當多的討論,本文不再贅述。本文要對於含萊劑豬肉進口後可能發生的疑慮,再當一次烏鴉,請政府及早因應。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此項規定的意思是,國內外的肉品及相關產製品,不得檢驗出瘦肉精及其他乙型受體素,除非衛生福利部訂出安全容許標準,在此安全容許標準範圍內,可以檢驗出瘦肉精及其他乙型受體素,不受零檢出規定限制。主管機關又已經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修正為「進口」豬肌肉萊劑殘留量為0.01 ppm。也就是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若為「進口」豬肌肉可允許0.01 ppm的萊劑殘留量,本地豬肉則仍維持不得檢出。 接下來可能會發生的問題是,假設本會日後在市面上抽檢出標示台灣豬肉加工產品的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但確實有檢出,並非零檢出,主管機關是否可以處罰?如何處罰? 從過去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可知,台灣最不缺的就是黑心業者,例如不肖業者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越南茶混充台灣茶、進口水蜜桃混充拉拉山水蜜桃等等,均為明顯的例子。可以預見在利之所趨下,未來也極可能發生有萊劑殘留的進口豬肉製品,混充台灣豬肉製品流通進入市面的情形。一旦市面上販售之豬肉製品,發現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雖然符合進口豬肉製品動物用藥安全容許標準,但不符合本地豬肉製品安全容許標準時,主管機關是否可以處罰?又應該如何加以處罰? 首先,市面上被發現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的豬肉製品,究竟是本地豬肉,抑或是進口豬肉,這牽涉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食品業者是否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是否已經備妥肉品產地的檢驗技術、流程及預算,針對市場上的豬肉製品進行產地來源的檢驗?總不可能沒有任何稽核制度,一切僅信賴業者自主標示產地。依《食安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原產地(國),若違反者,依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如果進口肉品冒充台灣肉品被查獲,違反產地標示規定,最多就是新台幣300萬元罰鍰的處分。但如果是台灣本地肉品被查到使用萊劑,依《食安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二、違反第15條第1項、第4項或第16條規定。」最高可以處罰新台幣2億元。對比之下,台灣本地肉品一旦被查獲使用萊劑,業者很可能會自我主動承認標示不實,或是先混用本地及進口肉品製作加工產品,以規避《食安法》第44條之處罰,政府是否已準備好面對類似的問題?若相關配套措施不及規劃,是否應考慮變更開放含萊劑肉品進口之政策,至少是否應研議延後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政策,以備妥相對應配套措施。 《消費者保護法》第1條第1項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政府開放含萊劑肉品進口之政策,顯然與「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之立法目的,完全背道而馳。政府雖然宣稱「科學數據」證明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符合安全容許國際標準,但同時又禁止國內養豬農民使用萊劑,邏輯顯然不通,難以服人。目前政府對於含萊劑肉品有疑慮的消費者,唯一的應對方式就是要求業者標示肉品產地,讓消費者自行選擇。但黑心業者若連消費者這最後的選擇權也加以剝奪時,政府是否已備妥相關措施來導正,維繫消費者脆弱的信心?我們當然希望政府已經準備妥當,並儘快將對策向各界說明。若政府施政連讓消費者吃得安心的最基本要求也做不到,消費者又如何可能對政府其他政策產生信心呢?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0年12月號 接下來可能會發生的問題是,假設本會日後在市面上抽檢出標示台灣豬肉加工產品的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但確實有檢出,並非零檢出,主管機關是否可以處罰?如何處罰? 從過去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可知,台灣最不缺的就是黑心業者,例如不肖業者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越南茶混充台灣茶、進口水蜜桃混充拉拉山水蜜桃等等,均為明顯的例子。可以預見在利之所趨下,未來也極可能發生有萊劑殘留的進口豬肉製品,混充台灣豬肉製品流通進入市面的情形。一旦市面上販售之豬肉製品,發現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雖然符合進口豬肉製品動物用藥安全容許標準,但不符合本地豬肉製品安全容許標準時,主管機關是否可以處罰?又應該如何加以處罰? 首先,市面上被發現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的豬肉製品,究竟是本地豬肉,抑或是進口豬肉,這牽涉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食品業者是否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是否已經備妥肉品產地的檢驗技術、流程及預算,針對市場上的豬肉製品進行產地來源的檢驗?總不可能沒有任何稽核制度,一切僅信賴業者自主標示產地。依《食安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原產地(國),若違反者,依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如果進口肉品冒充台灣肉品被查獲,違反產地標示規定,最多就是新台幣300萬元罰鍰的處分。但如果是台灣本地肉品被查到使用萊劑,依《食安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二、違反第15條第1項、第4項或第16條規定。」最高可以處罰新台幣2億元。對比之下,台灣本地肉品一旦被查獲使用萊劑,業者很可能會自我主動承認標示不實,或是先混用本地及進口肉品製作加工產品,以規避《食安法》第44條之處罰,政府是否已準備好面對類似的問題?若相關配套措施不及規劃,是否應考慮變更開放含萊劑肉品進口之政策,至少是否應研議延後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政策,以備妥相對應配套措施。 《消費者保護法》第1條第1項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政府開放含萊劑肉品進口之政策,顯然與「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之立法目的,完全背道而馳。政府雖然宣稱「科學數據」證明萊劑殘留量小於0.01 ppm,符合安全容許國際標準,但同時又禁止國內養豬農民使用萊劑,邏輯顯然不通,難以服人。目前政府對於含萊劑肉品有疑慮的消費者,唯一的應對方式就是要求業者標示肉品產地,讓消費者自行選擇。但黑心業者若連消費者這最後的選擇權也加以剝奪時,政府是否已備妥相關措施來導正,維繫消費者脆弱的信心?我們當然希望政府已經準備妥當,並儘快將對策向各界說明。若政府施政連讓消費者吃得安心的最基本要求也做不到,消費者又如何可能對政府其他政策產生信心呢?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0年12月號 發現經銷商銷售之汽車有瑕疵,可否主張解約,退還購買汽車款項?前言:買車遇到問題時應儘速聯繫廠商處理,但如未造成該商品以外之物毀損,也未導致消費者之生命、身體、健康受損等情形,雖無法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經銷商仍應依《民法》負瑕疵擔保責任。文/邱政勳(消基會金融保險委員會委員、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 婚宴碰到疫情攪局,能不能退訂?前言:婚宴因疫情延期,但再擇訂的好日子卻已有其他新人預約,消費者可依實際情況與餐飲業者協商處理,或是依《民法》規定以取回定金。文/李家鳳(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 請求儲物支援!迷你倉讓雜物再見、生活再現前言:都會區寸土寸金,民眾的生活空間普遍不大,如何發揮小宅坪效,收納各式生活雜物、開闊生活場域,成為一大難題。市面上有多家業者,針對都會區家庭因空間不足而產生的小型倉儲需求,提供「自助儲物空間(俗稱迷你倉)租賃服務」,不僅切中民眾需求、引起話題討論,更創造破億商機。文、攝影/高子涵(特約採訪編輯)圖片來源/Pixabay 今天,您「動」起來了嗎?前言:高齡者的肌力與骨骼強度不如年輕人,但適當的運動,反而對身體更有益處。本文提供銀髮族群可嘗試的運動類型、建議的運動量及強度,以維持更美好、健康的老年生活。文/高森永(消基會衛生福利委員會委員)、曾雅梅(國防醫學院生命科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李善茹(國防醫學院生命科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常見止痛藥的作用與注意事項前言:許多民眾會服用止痛藥來減緩疼痛的不適感,但若忽略正確用藥的重要性,或未遵照仿單指示或醫囑,恐怕會對身體造成傷害。本文帶您了解止痛藥的種類、作用及服用注意事項,以確保用藥安全。文/李志恒(消基會衛生福利委員會委員、高雄醫學大學藥學院毒理學碩士學位學程教授、台灣毒物學學會理事長)圖/Pixabay、Shutterstock 臨渴掘井,解決不了健保的財務危機文/吳榮達(消基會副董事長、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暖暖包 冬日保暖的好幫手文/消基會檢驗部圖片來源/出版部拍攝 寒冬降臨 來場溫泉之旅前言:冬天,是享受泡溫泉樂趣的季節,不但可以消除身體的寒氣,也因為泉質的差異,還能帶來養生美容的功效!本文彙整台灣常見的溫泉種類及特色,並提供泡湯須知,讓您兼具休閒與健康的雙重益處。輯/出版部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護唇膏大小事前言:小小一枝護唇膏,幾乎是不分性別、年齡都會使用的美妝保養品。護唇膏所含成分、精煉純淨度與產品的安全息息相關。市場上有產品標榜不含礦物油、人工色素、人工香料、防腐劑等,也有多功能集一身的保濕、潤澤、修補細紋、防曬、潤色亮彩……消費者當如何選擇,才可以安全地保護雙唇?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圖/Pixabay 淺談護心之道、醫療體制與接種疫苗的三個面向前言:冬季氣溫驟降,較容易引發心血管疾病,應如何維持健康,實為重要。另外,希望透過本文讓民眾了解我國的醫療現況,以及開始施打流感疫苗的後續影響。不同面向的討論,提供讀者參考。文/謝炎堯(消基會醫療委員會委員、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台灣大學醫學院內科退休教授)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嬰幼兒米製副食品檢驗報告前言:因米製品容易消化與吸收,是不少父母對嬰幼兒副食品的首選。本次購買米精、米麩與米餅共20件樣品,進行重金屬鉛、鎘含量及總砷檢測,將檢驗結果提供給消費者參考。文/消基會檢驗部樣品照拍攝/出版部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永續消費──不只對自己好 更與世界共好文/中衛發展中心地方創生工作小組圖片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OTOP產品設計獎 市售「衛生棉」檢測結果文、攝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樣品照拍攝/出版部 2020南投世界茶業博覽會活動紀要文、攝影/黃㛄甯(採訪編輯) 產銷履歷農產品 安全、安心的國產食材保證文、圖/朱慧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企劃組企劃科視察)2020年11月號475期
文章篇目 篳路藍縷,繼往開來文/黃怡騰(消基會董事長、執業律師) 點我看全文 消基會40歲了!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創立於1980年,迄今剛好屆滿40年。當時在柴松林教授、李伸一律師、白省三建築師、章樂綺教授、邱清華教授、黃俊英教授等先進賢達的倡議下,中華民國第1個以保護消費者權益、推廣消費者教育為宗旨的民間團體,在還處於戒嚴時期的台灣社會中正式誕生了。 過去40年以來,消基會在消費者和許多學術界、專業人士的共同支持下,以及在無數志工朋友們的共同灌溉下,一步一腳印的為台灣消費者服務帶來許多劃時代的寶貴成果: 一、在受理第1件「過期1年果醬」的申訴案後,消基會力推《商品標示法》的立法,並在1982年1月22日開始施行。 二、推動成立「多氯聯笨受害救助基金」,組織醫療和法律服務團,協助受害者接受醫療救助,並向廠商法律索賠,從此開啟台灣社會重視食安議題的先河。 三、成立後第2年,消基會隨即創刊發行《消費者報導》雜誌月刊(1981/5/15),39年來已連續出刊共474期,從未間斷。這不只是一項傲人的歷史紀錄,更顯示消基會在沒有任何商業廣告支持下,展現純粹為消費者服務、永續經營消保的毅力!這一份不沾染商業氣息的刊物,曾經兩度獲頒行政院新聞局金鼎獎,且被評選為「年度最佳雜誌」殊榮。 四、完成推動《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的立法(1994年1月11日施行)。從此使在台灣推動消費者保護運動,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也確定了「政府應該與人民對話、共同攜手制定消保政策」的施政模式;而在法律生態上,《消保法》更確立了消費者應該受到「無過失責任推定」的先進性法律保護,《消保法》使消費者團體獲得提起消費者團體訴訟的資格後,也讓消保團體得以「如虎添翼」的施展各種專業,為消費者聲索法律上應得的保障。 藉由上述多項堅實的基礎上,消基會在過去近40年以來,具體的為台灣社會作出如下的貢獻: 一、從未間斷的為各級政府提供擬定各種消保政策的諮詢與建議。如果政府屢勸不聽,消基會不但會敲桌子,還會拿起麥克風,上街頭發聲;或者直接上法院,控訴傲慢政府的失職與不當! 二、持續受理消費者申訴,40年如一日: 據近期的統計,2001年迄今(2020)年9月,消基會總共受理消費者6萬6,381件申訴案件。經由統計與分析,來自消費者的申訴,可以讓我們偵測出社會出了什麼樣的問題、在哪個環節、哪個地方出了問題,以及問題到底有多嚴重?抑且,藉由受理消費者的申訴案件,我們也協助消弭社會結構上的矛盾與衝突,也部分營造企業與消費者和諧共贏的結果。 三、在商品與服務的檢測與調查方面: 確保消費安全,始終是消基會長期關注的基本議題。消基會成立之後,即在最短時間內,成立實驗室,邀請專家學者加入、培養檢測人才,更運用寶貴的經費,隨時進行市調,辦理各種市售商品及服務的檢測、檢驗與調查,保障消費的安全。此外,更感謝政府機關支持,常願與消基會共同合作,辦理商品與服務的檢測、檢驗與調查,為市售商品與服務的品質與安全,扮演著機動攔截不良商品、無良服務與黑心廠商的游擊手! 四、在團體訴訟方面: 早在《消保法》通過之前,消基會就已經引用《民事訴訟法》上共同訴訟規定,為多數共同被害的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發生在1994年的「李察‧瑪爾克斯演唱會無故取消訴訟案」,即為1例。1994年《消保法》通過,確立消費者團體訴訟制度之後,消基會在強大義務律師團的熱心支持下,持續接受集體受害消費者以及政府機關的委託,代表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爭取權益。比較有代表性的消費者團體訴訟,例如: ● 921大地震後台北縣新莊市「博士的家」、台中縣「新坪生活公園」、台中縣「東勢王朝一期」、台中縣「德昌新世界」消費團訟。 ● 2003年3月阿里山森林小火車翻覆,造成17人死亡、37人重傷,119人輕傷,消基會代表其中的51人(包括全部17位死亡者在內)向肇事的林務局提起首宗以政府機關為被告的消費者團體訴訟。 ● 塑化劑團體訴訟。 ● 「黑心油事件」向「強冠」、「正義頂新」、「頂新牛油」以及「北海」4家廠商提起團體訴訟。 ● 代表消費者向雄獅旅行社提起首宗「個人資料外洩團體訴訟求償」案。 ● 台南地震維冠大樓倒塌事件團訟案。 目前辦理中的團訟: ● 「亞歷山大健身中心經營倒閉受害者團體訴訟」案。 ● 「胖達人麵包團體訴訟」案。 ● 「八仙塵爆」消基會為其中450位被害者提起團體訴訟。 接辦中的團訟: ● 台中市中醫師診所中藥損害賠償事件,消基會接受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委託,對涉案中醫診所、提供含鉛自費藥材的「欣隆藥業」,擬提出團訟(由消基會中區分會承辦)。 ● 今年林森北路錢櫃KTV火警事故,消基會正準備協助被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向錢櫃求償。 五、為台灣消費者跨出國境的出征與合作: 台灣是海島,出國旅遊是國人重要的休閒方式。消基會歷來即關心國民出國旅遊權益。例如早期因為日亞航使用老舊飛機飛行日本與台北,消基會發動抵制,迫使日本業者提出汰舊換新計畫,使國人出國旅遊安全又安心。 對於國人常搭的華航,舊時使用MD-11飛機頻生故障,消基會出面迫使民航局下令華航停飛檢修汰換機種;國人常至香港轉機或旅行購物,但是國籍航空公司港台航線票價過高,消基會決定挺身而出,和華航6度談判之後,促成華航港台航線採取彈性優惠,票價有效降低達20%。且鑑於國人赴港澳旅遊時,頻生轉機及購物糾紛,消基會更主動拜會港澳當地消保機構、旅遊協會、航空公司,成功協商為國籍旅客提供解決旅遊與購物糾紛,並建立相關處理機制。 經過多年以來的接洽與聯繫,消基會以非政府組織的民間身分,成功加入世界消費者組織(Consumers International,CI),成為其正式成員;更與鄰近的香港、澳門、韓國、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國大陸的消費者保護組織,締建合作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共同合作處理消費者爭議的機制,隨時可為國人及來台消費者提供跨境的服務。 消基會未來的新挑戰 近年以來,台灣的社會因人口結構改變與科技發展,對於消費問題帶來根本性衝擊。社會多元、百家爭鳴,消基會要保持未來的競爭力,為庚續服務消費者的初衷,要勇於迎接未來的挑戰,克服橫亙在眼前的困難,繼續前行: 首先消基會服務消費者的自有財源,仍有不足,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需要更積極的經營消基會,以便讓消基會有能力持續無礙的服務消費者。 其次,新科技帶來新的產品與新的交易方式,新科技在造福消費者的同時,也可能帶來不可即知或不能即現的風險,例如食品科技或食物與食材供應鏈中,各種食材製程、添加物的廣泛使用,對於消費者帶來更多不可測的風險、危害和衝擊,我們應如何規避風險、監督政府負起為消費者權益把關的工作,不能絲毫懈怠,更要加強監督力道。 另外,我們也面臨「數位化自媒體時代」的來到,消保業務的推廣、消費教育與消費訊息的行銷方式,消基會要快快跟上,運用新媒體,與時俱進。互聯網時代,數位交易與跨境交易日益盛行,但是交易糾紛亦隨之叢生,且不易處理,消費權益保障,更需要跨境合作。台灣地區已進入高齡化社會,高齡消費者的消費權益保護,也面臨新時代的挑戰,從子宮到墳墓的漫長過程,消基會要努立超前部署。 40年走來,消基會已經成長壯大,正值盛年。過去以來,消基會以無比的愛心,對台灣社會無私付出,不求回報,被譽為台灣的良心。一路走來,可謂篳路藍縷,但未來的路,可以預期仍將是「篳路藍縷」,沒有坦途。但是這不會讓我們改變為消保奉獻的初衷,讓我們堅持初心,繼續為所當為,為台灣的消費者服務。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0年11月號 商品有效日期年月日 怎麼標示?前言:有效日期的標示對於消費者之權益影響甚大,建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針對國內食品標示方式作統一之規定,讓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可以清楚分辨。文/涂予彣(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出版部拍攝 面對商品瑕疵,「代購」、「買賣」結果大不同前言:代購契約當事人間,有可能因為約定內容及實際履約情形,而被認定為不同法律關係。消費者選擇代購業者,應詳細閱讀公開說明事項,尤其是商品瑕疵之處理方式。如果是高單價或具特別意義的商品,可以考慮購買商品運送責任保險。文/李東炫(消基會中區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 秋 食柿發現紅橙橙「神仙果實」的祕密前言:秋季,正是柿子的產季。台灣不僅有多樣的柿子品種,還會將柿子風乾、日曬製成香甜彈牙的柿餅。本文除了介紹台灣常見的柿子品種特色,也將一併討論柿子的挑選訣竅及飲食須知,讓民眾安心享用可口秋柿。文/高子涵(特約採訪編輯)圖片來源/Pixabay 認識農產品標章前言:常聽聞農產品標章,卻總是弄不清這些紅紅綠綠的圖形嗎?本文從法規面著手,帶您了解標章的意涵,以及購買有機或有機轉型期產品的注意須知。文/江易原(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副召集人、開南大學保健營養學系助理教授)圖片來源/Pixabay 債務未整合,又添債台前言:消費者如有債務整合、債務協商的需求,可先向各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為法律諮詢,不要誤信代辦業者的廣告說詞,輕易支出大筆金錢,以免未能處理原本的負債問題,卻又額外背負新的債務。文/陳智義(消基會財務長、執業律師)圖/Pixabay 外籍看護、幫傭──家中最熟悉的陌生人前言:不少家庭因有照護需求,聘請外籍看護協助以減輕負擔。本文說明聘僱時應具備的條件與注意事項,並協助民眾了解透過非法仲介聘僱可能會觸及的相關法律責任。文/詹茹娟(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圖片來源/Pixabay 髮型變變變 接髮大哉問前言:許多人選擇以接髮方式,在短時間內變換各式各樣的不同造型。本文帶您了解常見的接髮類型、特色與費用,及接髮後的保養方式,更重要的是慎選店家,在變美的同時也能保障自身權益。文/葉孺萱(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化妝品應用與管理科講師)圖片來源/Sally(齊聚髮廊設計師)、Shutterstock 老年犬貓照護指南前言:心愛的狗狗貓咪隨著年紀漸增,活動力下降、食慾不振、逐漸消瘦、各式疾病開始冒出頭……,本文整理照護老年犬貓時應注意的各種事項,穩定飼主的憂心,幫助寵物們開心度過晚年。文/陳彥君(採訪編輯)審訂/黃慧璧(消基會保護動物委員會)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毛孩身後事小標:最後的告別,好好說再見前言:社會觀念改變,飼主對寵物身後事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公私營機構提供的寵物葬儀服務亦日臻完善周到,飼主可以就個人信仰、經濟能力、意願等,安排毛孩的身後事,繁簡豐儉由人。在委託私營寵物殯葬業者時,不妨多留意契約細則、立案牌照事宜,有助減少疑慮、保障權益。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圖/Pixabay、Shutterstock 特殊寵物 飼養照顧也特殊前言:在常見的貓、狗之外,有人飼養兔子、鼠、烏龜……等特殊寵物。特殊寵物的照顧方式不同、就醫難度較高,在飼養前宜有清楚了解。若屬法律納管之動物類別,更應依法辦理所需手續。文/羅 素(特約採訪編輯)圖片來源/Pixabay 2020年市售菇蕈類乾貨樣品檢驗報告巴西蘑菇鉛、鎘含量皆有不合規定前言:本次購買香菇、巴西蘑菇樣品共25件,進行重金屬鉛、鎘含量及農藥殘留檢測,結果皆有樣品不合規範,此外,7件散裝樣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提醒消費者應留意菇類的食用安全。文/消基會檢驗部樣品照拍攝/出版部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代糖安全嗎?前言:想要吃甜食又怕胖,為了迎合消費者,添加俗稱代糖的甜味劑成了食品加工的主流。但是,這些標榜低卡/零卡的零食飲料,使用的是哪些甜味劑,您可曾仔細檢視過?本文介紹甜味劑的種類及其特性,作為消費者選購相關食品時的參考。文/朱槿梵(消基會編輯委員會委員暨分子生物專業人員)圖片來源/出版部拍攝 愛書人請注意 出版新時代來臨準備選擇電子書閱讀器,改變看書習慣了嗎?前言:電子書閱讀器是為了便於閱讀「電子書」而出現的工具,只要小小一台,透過下載或是網路連線就能直接閱覽各式書籍,相當方便。本文介紹電子書閱讀器的特色,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考量的要點,方能買到適合自己的產品。文/侯政男(消基會雲嘉南分會日用品委員、義守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副教授)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2020年10月號474期
文章篇目 消基會為什麼堅決反對食用「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及仍有安全疑慮的美牛進口 文/吳榮達(消基會秘書長、執業律師) 保固期過後 業者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前言:保固與瑕疵擔保最大之差別在於,在保固期間內消費者可以依據保固條款直接請求業者進行維修,但消費者若要主張業者負瑕疵擔保責任,就必須舉證證明瑕疵在交易當時已經存在。 文/黃秀蘭(消基會中區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Pixabay 買預售屋 大門鄰接電線電桿 怎麼辦? 前言:預售屋鄰接電線電桿,衡諸一般社會生活經驗及房屋交易之商業習慣,其瑕疵在客觀上已屬重大,消費者可向建商主張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59條請求返還買賣價金。倘認該瑕疵非屬重大,消費者亦可找不動產估價師鑑定該建物因設有電線電桿而減損之價額,依此請求減少價金,並請求建商返還減少之價金。文/王冠霖(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 民眾瘋搶特殊「假」口罩 代購可能已觸法 前言:隨著國外疫情升溫,國內疫情似有回馬槍的跡象,自從口罩解禁讓市場自由交易後,業者不斷推出特殊顏色、款式的醫療口罩。然而,當代購業者興起,轉手販售醫療口罩可能已有觸法的疑慮,消費者也可能因此購買到假口罩。文/李德瑋(東吳大學法律系)、秦楚潔(東吳大學法律系)、尹若婷(東吳大學法律系)圖片來源/Pixabay 生酮飲食大解析 前言:生酮飲食是近年來熱門的飲食方法,有人以此瘦身;有人則用以維持健康,然而這方法並非人人適合,若執行不當或是未注意自身體質,可能會帶來風險。本文將介紹生酮飲食及優缺點,另外也告訴消費者,在執行時應注意的事項。文/黃婉苓(林口長庚醫院營養治療科營養師)圖片來源/Shutterstock、作者提供 衣服縐巴巴,怎麼撫平? 前言:若將一身好看的衣服弄縐,會使形象大打折扣。本文帶您了解衣服易縐的原因、如何選購與注意事項,並提供快速除縐的小撇步,讓您輕鬆打理個人外在!文/陳麗卿(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形象管理學院總監)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新車入手指南 step by step 買到理想愛車 前言:要買人生第一台汽車,該如何選擇才不後悔?專家建議,必須考量個人的經濟能力、駕駛技術,選一輛能夠開得輕鬆、容易上手的車,好讓你開展車駕人生第一步時,能享受駕駛帶來的暢快方便感,千萬別讓開車成為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就是成功第一步!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圖片來源/Pixabay 新車入手指南(試閱) 香車寶馬,列陣眼前,要選型格、氣派,還是實用空間為先?國產車與進口車的安全配備有差別?面對不同汽車廠牌、型號,由外觀、空間、舒適度,到馬力、性能、耗油……,什麼車才適合自己呢?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委員、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高景崇表示,購買汽車前,首先要清楚自己的需求,什麼樣的車子對自己有最大的利用價值。 南亞技術學院、國防部ROTC專業大學機械工程系專技講師沈皇祿表示,開車帶給我們生活上的方便與自由度,但擁有汽車的同時,也是擁有負擔的開始,所以除了買車時需要支付的車價以外,還要考慮日後的常規支出,油耗與保養是兩大主要支出。 哪一部車子適合我? 購買汽車前,先就下列各點定出個人的需求,構思心中的理想汽車藍圖: ‧價位:一次付清、貸款 ‧國產車、進口車 ‧車種:小轎車、休旅車 ‧用途:上下班、上下班加旅遊 ‧顏色 ‧配備:低、中、高配備 ‧動能:內燃車、電動車 高景崇表示,近年國產車與進口車的品質、安全配備與價格差距已大為拉近,兩者最大分別主要在於日後的保養費用,進口零件單價比國產車零件高,亦需要等候零件從海外運輸的時間。 此外,決定廠牌時還要考慮維修據點,某些廠牌只有兩三個據點,出問題動輒要拖回維修點! 小車省油夠靈活 車型方面,主要分轎車(四門標準型、五門掀背、三門車)、休旅車(SUV/CUV)等,是否要一步到位直接買空間夠大的,省卻日後換車?沈皇祿認為,新手入門以小車較合適,因為大型車的死角盲點較多,遇上機械停車位或路邊停車位,往往有停不進去的情況,停車時要有更高的駕駛技術。所以新手開小型車,可以減少擦撞,停車位的選擇更多,開起來夠靈活。 小型車當中,他個人推薦五門掀背,當需要載運比較大件及長型的物件時,五門車可以把後座椅背向前摺下,騰出一個較大的載物空間。五門車長度一般比四門車短20公分左右,停車、置物、載人空間的靈活度比四門好。 此外,選車款的時候也要考慮中古市場的承接力,像特殊車款、兩座位的迷你型汽車,在中古車市場的承接力比較不理想,日後換車的話,不一定能賣出好價格。 所以,從省油、維修便利、零件價格、空間及駕馭靈活度、便利性來看,沈皇祿建議駕駛新手可以購買國產小型車為入門,這樣開車才不會成為太大負擔,開起車來才有樂趣。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0年10月號 入手中古車必備觀念 前言:想擁有代步工具時,購買中古車是個選項。本文由專家說明購買中古車的注意事項及介紹原廠認證中古車,助讀者入手優質的汽車。文/蔡政龍審訂/吳宗霖(消基會雲嘉南分會委員)圖片來源/Pixabay 汽車保養 走更長遠的路 前言:花了一筆錢購買愛車,後續的保養、維修亦要重視,以確保行車安全。了解保養的基本知識及注意要點,少走冤枉路!文/羅 素(特約採訪編輯)圖片來源/Pixabay 封面故事:國安、民安、食安,豬事不安 【政策面】國安?食安?如何才能民安? 文/黃怡騰(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經貿面】國際情勢、經貿協議與肉品市場的消費安全 文/盧信昌(消基會金融保險委員會委員、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法律面】瘦肉精美豬美牛進口的法律觀 文/陳智義(消基會副董事長、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 【毒物面】瘦肉精與萊克多巴胺對人體精神健康的危害風險不小 文/蘇偉碩(消基會衛生福利委員會委員、身心科執業醫師) 圖片來源/Pixabay 2020年中藥材含異常物質檢驗報告 前言:許多消費者有食補的習慣,本次針對藥食同源的中藥材,包括紅棗、枸杞、乾蓮子、薏苡仁、黃耆和紅耆等品項,購買包裝及散裝樣品,進行黃麴毒素及二氧化硫殘留檢測,以供消費者作為選購時的參考。 文、樣品照拍攝/消基會檢驗部 圖片來源/Pixabay 樂器之王──鋼琴的選購 前言: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學鋼琴,就必須要有一台鋼琴,但市面上鋼琴種類眾多,應如何挑選?本文提供初學者挑選鋼琴的要領,及購買中古鋼琴的注意哪些事項。 文/李欣縈(法國巴黎師範音樂院最高演奏文憑) 圖片來源/李欣縈、胡樂孟、Pixabay 農作物農藥殘留風險溝通座談會摘要 輯/編輯部 圖片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提供 農安把關新利器 殘留農藥質譜快檢技術 文、圖/林韶凱、莊瑋臻、黃鎮華、徐慈鴻、張瑞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2020年9月號473期
文章篇目 銀髮族的安全 須你我共同守護文/蘇錦霞(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執業律師) 網購收到瑕疵商品的處理前言:網購電腦到貨7日內,消費者可不附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要求退貨。而若商品本來就有瑕疵,衡量無《民法》規定「顯失公平」的情形時,消費者亦可要求退貨。文/應少凡(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網路消費 須留意條款內容前言:近年因電商平台盛行,愈來愈多人在上面購物,但也時有耳聞相關的糾紛。若能在簽訂契約時仔細審閱,方能保障自身權益。文/黃雅萍(消基會雲嘉南分會義務律師、執業律師)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調酒DIY前言:夏日來杯清涼與充滿氣泡感的調酒,著實讓人感到消暑。透過本文,可了解有關調酒的知識;同時也提供簡單又好喝的調製配方,享受DIY的樂趣。文、圖/醒吾科技大學創意花式調酒社老師群圖片來源/Pixabay實務示範影片:醒吾科技大學創意花式調酒社 游雅婷 市售奶油、乾酪檢驗報告前言:市面上各式各樣的奶油與乾酪,是民眾常常購買的乳製品。本次檢測將針對奶油與乾酪是否有標示不實或添加防腐劑、抗氧化劑超標的情形,以提供消費者在選購相關產品時的參考依據。文、樣品照拍攝/消基會檢驗部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2020年電子煙油檢驗報告前言:電子煙是近年來新興的菸品,但有研究指出煙霧中含有多種致癌和毒性物質,可能造成吸食成癮及二或三手煙的問題,更對於人體的口腔黏膜、呼吸道等引發過敏或傷害反應之可能。本次將網路平台販售的電子煙油進行尼古丁鑑別測試,提供給消費者及主管單位參考,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文/消基會檢驗部樣品照拍攝/編輯部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銀髮族選鞋的Do’s and Don’ts前言:歲月不留人,隨著年齡增長,肌肉、關節退化在所難免,足部的防震力、抓地力、平衡力大不如前,年長者在選購鞋履時就要格外細心,鞋子大小、軟硬要適中,鞋體包覆度足夠、材質透氣,鞋底具防滑、承托力,確保踏出穩健、舒適、安全的步伐。文/李少芬(特約採訪編輯)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銀髮族選鞋的Do's and Don'ts(試閱) 即便身體健康,生活習慣良好,但隨著年齡增長,也難敵機能老化折損,踏入銀髮階段,足部或多或少都有退化現象,影響到平衡力及步履的穩健。 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2017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3,280位65歲以上長者,自稱過去1年曾跌倒者有495人(15.5%),即每6個老人家,就有1位在1年內有跌倒的經驗。調查結果亦分析了長者跌傷地點,室內發生跌傷的位置依序為臥室(35.6%)、客廳(30.8%)、浴室(17%);室外發生跌傷的地點為街道/路邊(62.9%)、公園/運動場或溜冰場(10.4%)、菜園/農地(9.4%);跌傷的原因為滑倒或絆倒(43.2%)、失去平衡或頭暈(37.1%)、碰撞到物品或人(11.7%)。 一般而言,年長者跌傷的原因,和身體功能下降(例如視力、聽力、肌力、平衡感)、生病、使用鎮定藥物或合併多種用藥等有關。不像年輕人的復原力高,老人家跌倒的後果可大可小,嚴重者會造成腦部傷害、長期臥床甚至死亡,輕微跌傷亦會造成關節損傷,令長者因而失去活動的信心與勇氣,繼而活動能力進一步減弱而加速退化。所以國民健康署呼籲長者,防跌要從生活小細節做起。 銀髮族除了要養成運動習慣、保持身體關節及肌肉功能、維持居家環境及用藥安全,生活細節上,選一雙舒適又安全的鞋子,也是預防跌倒的重要一環。物理治療師、走四方客製鞋墊中心總監張凱昇表示,長者選鞋的首要原則在於鞋子的支撐性。假如長者的健康良好,肌肉力量沒有太大的衰減,基本上可以選擇一般的運動鞋類就已經足夠,但假如有較明顯的機能退化、行動不佳、腳掌變形等,就要選擇支撐度較強的鞋款,包括鞋子內側的支撐及承托要穩固,腳跟、腳背部分也要有良好的包覆度。假如有糖尿病足的,就更要注意鞋子內部的舒適度,以防內部的磨擦傷及足部皮膚。 功能退化 足部變大扁平 坊間不少為銀髮族設計的專用鞋款,都強調寬楦、輕量、透氣、穿脫方便、防絆倒設計,銀髮長者不禁問:年長了,選鞋就不能像年輕時的任意率性嗎? 人體的足部由許多骨頭、關節、筋膜、韌帶等構成,年輕時足部發育健全,足底的筋膜、肌腱、韌帶組成的保護網,發揮著良好的避震功能,但由於經年累月使用,日久就會出現退化損傷現象,導致各種足部症狀。像老人家腳掌容易出現關節僵硬、肌肉退化、腳底長繭、足部變扁變闊、拇趾外翻等,這些現象往往和足部肌腱、關節退化有關,從而導致足底筋膜炎、脛後肌腱炎,這些炎症又會令足弓下塌的情況日趨嚴重,互為因果,惡性循環。 張凱昇解釋,臨床上經驗,長者的關節都會有退化現象,隨著軟組織的退化,足部關節縫隙會愈來愈狹小,關節僵硬,彈性、防震緩衝力衰減,加上老人家的肌肉量會慢慢下降,神經動作日益遲緩,足部的支撐力、平衡力都會變差。 從足部的外形來看,不少長者年輕時足弓漂亮,但年紀增長以後,會變得有點扁平足的狀況,出現退化性、後天性扁平足。 張凱昇表示,足弓是一個活動度相當高的結構,由關節、肌肉肌腱支撐著足弓的構造,以穩定及支撐足部,但經歷長年累月的站立和走動、體重的壓力等,肌肉出現萎縮,肌力減退,足弓得不到支撐,就會塌陷。足弓的塌陷會造成足底筋膜過度使用,而出現炎症現象。此外,脛後肌腱炎也是令足弓下塌,造成後天扁平足的原因之一。張凱昇解釋,脛後肌腱位於腳踝內側,功能是支撐足弓,肌鍵跟關節一樣,用久了就會退化,當脛後肌鍵出現發炎症狀,會令支撐足弓能力變差,足弓漸漸下塌而產生扁平足。 足弓下塌,會導致腳背變低,腳變寬變長,所以不少銀髮族會發現鞋子尺碼比年輕時大。當腳變得長而扁平,將使鞋子包覆性變差而想把鞋帶綁得更緊,但鞋帶綁得愈緊,腳就更被壓下去,變得更扁平,反反覆覆,導致惡性循環。所以,鞋體要有良好的包覆與支撐力。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2020年9月號 銀髮族好幫手!善用「輔具」重新找回生活自主權前言:隨著台灣進入高齡社會,民眾對輔具的需求也日益增多,本文針對銀髮族常用輔具進行介紹,提供取得輔具資源的管道,並說明常見使用錯誤,盼大眾能對輔具有更多認識,進而同理長者日常生活的困難,給予周遭長輩朋友適時協助,也減輕照護者的辛勞。文、攝影/高子涵(特約採訪編輯)審訂/傅秀雲(消基會衛生福利委員會召集人、輔仁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高齡者居住空間應注意的大小事前言:因高齡化社會來臨,若居家環境的規劃,可依年長者的需求解決,將能提供更完善的安全性。本文探討「高齡者住宅」之重要性與益處,以及在進行規劃時有哪些注意事項?並提供民眾加裝設備的相關建議。文/楊松裕(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為何不鏽鋼鍋有彩虹色澤?這樣的鍋子還能用嗎?前言:您是否曾在使用不鏽鋼鍋具時,發現底部出現彩虹的紋路呢?透過閱讀本文,帶您了解其中的秘密。文/消基會檢驗部圖/Pixabay、Shutterstock 仲介購屋注意事項前言:買房是人生大事,本文羅列透過房仲購屋過程中應留意的事項,以及提醒其中容易發生的糾紛,助讀者避開購屋地雷,順利達成買房的目標。文/連世昌(消基會總會義務律師、房屋委員會委員、執業律師)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仲裁――解決不動產糾紛的選擇之一前言:不動產相關的糾紛,往往有複雜、金額龐大、涉及專業知識等特性,除了向法院提起訴訟,尚可透過訴訟外糾紛解決機制(ADR)來處理爭議。本文就ADR中之「仲裁」,說明以其解決不動產糾紛之優缺點,供民眾參考。文/蘇 南(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仲裁人)圖片來源/Pixabay、Shutterstock 消基會動態輯/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