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萬人連署嚴拒萊豬 呼籲政策應懸崖勒馬
近20萬人連署嚴拒萊豬 呼籲政策應懸崖勒馬
2020/12/22
美國萊豬叩關僅剩倒數10天,在食安疑慮持續高漲的社會氣氛及民意抗爭下,政府強行通過行政命令的態勢已然明確,消基會本於捍衛2300萬人的飲食安全基本人權,亦代表近20萬人連署嚴拒萊豬進口的具體民意,有不容退讓的責任與義務,本會堅決反對政府在未經完整及嚴謹的科學數據風險評估報告前提,強硬宣布開放以萊克多巴胺飼料飼養之牲畜(牛、豬、火雞肉)肉品進口台灣,讓國人及下一代健康曝露在萊劑的威脅風險中,懇切呼籲政府,立即宣布暫停萊豬進口政策。
萊克多巴胺因具有增加瘦肉形成及飼料換肉效率的功能,被使用於動物飼料添加物。2012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僅以兩票之差,通過最高容許殘留量(MRL)標準的表決,但各界對萊劑的疑慮仍舊未消。本會認為,既然無法排除萊克多巴胺對人類健康潛藏的風險,也無法保證進口美國豬肉沒有萊劑殘留的問題,政府應守住禁止進口萊豬的立場,我們歡迎無萊豬,堅拒吃萊克多巴胺。
近20萬人強大民意強烈反對萊豬登台
萊克多巴胺對人體的風險評估尚未獲得完整、嚴謹的科學實證前,一旦入境台灣,將透過直接食用、加工食品、大量廚餘,全面進入台灣的食物鏈,對民眾健康產生深遠影響且衝擊生存環境。此間,台北總會、台中分會、雲嘉南分會與高雄分會收到來自廣大民眾的萬般關切,急切表達消費者疑慮,為捍衛2300萬民眾的安全飲食人權,本會於今年10月20日公開發起「拒吃萊克多巴胺」運動,迅速收到民眾的支持,短短兩個月,連署人數快速累積到達19萬6830人。
在推動本連署運動之際,消基會亦同步邀請國內食品公司、通路商、連鎖餐廳、相關公協會等業者響應連署「只進無萊豬」運動,鼓勵業者自我宣示:「營業場所或所生產之畜產品絕不使用萊克多巴胺。」並將相關內容傳送給消基會公布,一起讓萊克多巴胺在台灣消失。此間,本會共計聯繫23家業者,台灣農畜產工業有限公司(台畜公司)率先表態支持連署,而其餘22家業者或以涉及政治,或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擾,紛紛表示不便參予連署,而其中有7家業者甚至表示公司不會使用萊豬,同時間需謹守低調原則,不予公開。
為讓這股強大民意讓政府看見、聽見,重新考量政策,12月16日本會派出代表團,帶著近20萬人拒吃萊克多巴胺的連署成果,拜會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立法院朝野黨團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盼透過國會民意殿堂,向蔡英文政府及行政院傳達真實民意。除了民主進步黨,本會取得在野三大政黨立院黨團以及高金素梅委員的支持,並簽下連署書,願向政府傳達民意,惟民進黨立院黨團接見代表表示,進口美國萊豬政策,是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承諾美國處理但處理不來的政策,民進黨政府背負承諾,也願意付出政治代價,開放萊豬政策目的並非製造貿易額,沒有強迫購買或者交換哪些條件,對台灣畜牧業衝擊有限,在層層考量下才決定開放,因此婉拒連署消基會所推動的拒吃萊豬運動。
萊豬是食安問題 不是政治問題
自8月29日蔡英文總統宣布開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以來,行政院宣示將採取「未查廠不給進口」、「逐批查驗才進口」、「部位列號管源頭」、「標示跟著肉品走」、「校園只用國產肉」五大原則來安定人心。然而,本會認為,「逐批查驗」只能確保萊豬不超過容許量,但「豬肉仍然有含萊劑」,而「新增貨號」是否針對含有萊劑」而予以新增,政府並未明確說明,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政府說「未查廠不給進口」,但查廠項目如只限於衛生條件,卻無法阻止用藥,亦無助於源頭把關,而「標示跟著肉品走」,也僅止於產地標示,因為美豬不等於萊豬,民眾想要購買不含萊劑的美豬,缺乏參考依據,一旦萊豬進到加工食品,消費端根本毫無所悉,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揭露食品資訊規範的精神,直接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及選擇權。
標示萊克多巴胺 不違反不歧視原則
本會強調,美豬來台含萊劑的產品標示立場絕不可退讓,政府堅稱標示萊克多巴胺違反不歧視原則,本會認為「不歧視原則」雖然是世界貿易組織所懸訂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一,但其基礎則是建立在「最惠國待遇條款」、「國民待遇條款」等具體的規定條款上。但基於下列理由,如果國人要求國外進口的萊豬,應專列貨號並標示含有萊劑,不會違反不歧視原則。首先萊克多巴胺劑是現行我國《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規定公告禁止輸入、製造、販賣及使用的動物用禁藥,不得使用添加在國內畜牧業飼養的豬隻飼料中,國產豬因此是「無萊豬」。美國則不然,允許添加使用於豬隻的飼料中,自美國進口的豬隻,因之是「有萊豬」。兩者飼養方式及殘留,自有不同,政府有權認定為不同產品,要求與國產無萊豬不同的外國有萊豬應標示含有萊劑,這項要求,怎會是差別待遇?反而是不要求與國產無萊豬不同的進口萊豬,不要標示萊劑,才是歧視國內的消費者。再者,美國豬隻使用萊劑作為飼料添加劑後,會在豬隻體內及內臟部位產生殘留,這些肉品進口到台灣時,要求標示含有萊劑,乃是對於萊豬肉品成分的事實要求,也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廿二條第二款及第四款,要求食品應明顯標示內容物及添加物的規定。如此做法,同時也落實並滿足讓消費者主張「知」和「選擇」的權利,並無不妥。如果政府真的重視民意,以安民心為念,更直接的做法,只要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通令全台豬肉產品作萊劑標示,之後再基於國民待遇原則,要求所有外國萊豬進口時,需要同為標示,內外一體適用食安法,自然就沒有歧視進口萊豬的問題。
昔日反毒牛 今日開放萊豬
近20萬人連署政府必須回應
過去四個月以來,我們看到政府處理美豬議題上,始終陷於向美國壓力傾斜的失衡狀況,從缺乏萊劑解禁的政策立論、國人健康風險評估的程序不正義,到棄守萊劑標示談判的不作為,對比2009年時任在野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曾號召民眾走上街頭,高聲疾呼進口美牛是民生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如今在朝,卻寧為排除貿易障礙而自願大開萊劑大門,置國人健康於風險之境,昔日的蔡主席,今日的蔡總統,政治人物言行的一致性必然受到人民的監督與檢視,無從迴避的是,政府應正面回應近20萬反萊豬的連署請求。
面對這場食安危機,消基會誠摯呼籲朝野一心,嚴格監督政府確實落實美國萊豬進口政策的管理及管制責任,並將台灣人民強烈反對萊豬入台的民意,透過國會殿堂,清楚明確向政府傳達,重新思考政策走向。
為了加大民眾反對萊劑入台的力道,在最後倒數十天,呼籲民眾繼續上網連署「拒吃萊克多巴胺」運動,並即刻致電選區執政黨立委辦公室,請求順應民意,反對萊豬進口台灣。(https://www.ly.gov.tw/Home/Index.aspx)
結論
希望政府能為民眾做更多的努力,甚至協助民間開拔赴美宣達團,以民間貿易角色,跟美國畜產戶直接宣達台灣歡迎無萊豬的進口策略,希望剩下的20%畜產戶直接摒棄使用萊劑飼料飼養豬隻。
消基會樂見進口無萊豬為前提,擴大台美兩國的貿易榮景,加深貿易力度。
針對反萊豬事件,消基會持續呼籲:
一、請尊重近20萬人的民意,以不進萊豬為目標。
二、在即將進口的所有牛、豬等肉品,務必提供消費者「知情」與「選擇」的權益。
三、雞蛋再密,也會有裂痕,因此,落實「標示萊劑」才是護民的積極作為;而萊劑標示方式應不擾民,採「有則標示;無則免標」,消費者可據以作為選購參考,相關企業亦不用滿店標示,形同沒有標示的特殊情景。
四、本諸民間監督與保護消費者的責任,消基會將持續進行後市場的監督與市場監控工作。
五、為達監控市場的信度,呼籲食藥署應交付公正第三方單位相關的檢驗把關工作,以落實保障消費者健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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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連署 展現民意 消基會呼籲消費者繼續連署,堅拒萊豬!
到今(21)日下午13點止,參與消基會官網連署「拒絕萊豬」的人數,已破13萬,預期到明(22)日「1122反萊豬遊行活動」開始時,應可接近15萬人次,這是台灣少數在最短時間(一個月)展現強烈民意的活動之一。 對此,消基會表示: 一、11/22「反萊豬遊行活動」預期將成功的集結成千上萬民眾上街遊行,表達強烈心聲,希望政府能夠頃聽廣大民眾以行動所表達的訊號;唯若政府仍然罔顧民意,置若罔聞,無意改變有礙國民健康的進口萊豬政府,在只有一天的遊行活動之後,這股民眾的力量,不應該散去,消基會呼籲參加遊行的民眾以及廣大的消費者,仍然可以透過消基會官網,上網連署「拒絕萊豬」的活動,讓反對萊豬的意見繼續發酵,持續壯大!讓政府知道民意不會退朝,必須及早改弦更張,向民意低頭,不讓萊豬進口! 二、鑒於萊豬標示制度不可能在短期間內,如消費者所期待的完整施行。與其無法透過完備標示制度讓消費者享有「知情」和「選擇」的權益,未來勢必只有「反萊豬進口台灣」的自我防衛策略,捍衛消費者健康。因此,唯有用「展現強烈百萬民意連署」的方式告訴政府,民意是堅拒萊豬進口的台灣唯一選擇! 三、消基會所有執行董事們和志工、同仁們明天將與消費者站在一起,參加「1122反萊豬遊行活動」,這是一項「因志同而道合」的活動,消基會會一起和大家表達「反萊豬進口台灣」的強烈心聲! 四、消基會團隊會身穿消基會工作背心、手持「反萊豬百萬連署的QR-Code」標語進場,希望看到消基會團隊的消費者們踴躍參與連署,並轉傳、分享親朋好友,讓消基會百萬連署活動早日達標,讓強烈民意早日傳進政府,使其政策改弦更張,真正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嬰幼兒米製副食品 4件檢出重金屬鎘含量不合規定
隨著襁褓中的嬰兒慢慢長大,到了4~6個月時開始接觸米精、果泥等副食品,副食品除了能提供母乳或配方奶中不足的營養素,也能訓練孩子的咀嚼和吞嚥能力,為日後離乳做準備。許多家長會選擇市售嬰幼兒米粉或米精作為副食品,或購買米餅作為點心,但卻擔心其中是否有重金屬的問題。 根據2011年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刊登於《食品科學》(Food Chemistry)期刊的「High concentrations of essential and toxic elements in infant formula and infant foods — A matter of concern」研究指出,知名品牌Organix、喜寶(Hipp)、雀巢(Nestle)、Holle的嬰幼兒食品,皆被瑞典科學家驗出含有微量重金屬。其中Holle牌有機米糊被檢出7.3 ppb的砷、0.38 ppb的鎘及0.26 ppb的鉛,這類嬰兒食品的重金屬來源,可能是原料農作物在種植過程中,由土壤和水中吸收重金屬,再加上稻米吸收砷的能力,約為其他穀物的10倍等特性,導致所製成的嬰兒食品含砷、鎘及鉛等重金屬。雖然檢出重金屬值僅微量,但若嬰幼兒長期食用,即使是少量的重金屬,都可能對嬰幼兒發育中的大腦產生影響。 根據2019年刊登於美國《消費者報導》的「我的嬰兒食品裡面有什麼?」全國性調查研究指出,全美168件嬰兒食品中,95%皆檢測出1~4種重金屬,檢出率由高至低分別為鉛(94%)、鎘(75%)、砷(73%)、汞(32%)。該報告的共同作者《健康的嬰兒光明的未來》的研究主管指出,這些重金屬尚無已知的安全濃度,長時間在嬰兒飲食中累積的量,身體雖可代謝排出部分重金屬,但是當它們在體內循環時,會造成傷害。該研究指出,可能造成嬰兒的智商降低,並有發展遲緩、學習力和注意力降低的問題。 根據2019年刊登於《食品科學最新觀點》(Current Opinion in Food Science)的「嬰兒食品和嬰兒配方奶粉中無機污染物的出現與測定」研究指出,因為他們的發育不成熟和高食物攝入量/體重比,嬰幼兒孩童更容易受到有毒重金屬的傷害,最不利的影響包括:貧血、腎毒性、發育和生殖毒性、較低智商和神經毒性作用。論文中提供穀物類嬰兒食品的限量標準,無機砷(美國)為0.1 ppm、鉛(歐盟)為0.05 ppm、鎘(歐盟)為0.04 ppm。 為了解市售嬰幼兒米製品是否有重金屬鉛、鎘與砷超標的情形,消基會針對雙北地區的量販店、母嬰用品專賣店、藥局、網路購物等通路所販售的米粉、米精、米麩、米餅等嬰幼兒常吃的米製品進行重金屬鉛、鎘與總砷檢測,檢測結果提供消費者作為選購的參考。採樣 於今(2020)年7月間,至雙北地區的量販店、母嬰用品專賣店、藥局、網路購物等販售通路,購得11件米精或米麩、9件米餅類食品,共計20件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調查與測試結果 一、價格調查 20件樣品中有11件為米精或米麩,內容量介於100~500公克,售價介於89~480元,換算100公克單價介於21~220元,11號「義峰糙米米夫」百公克單價較低;10號「有機熟化100%純米精」較高。9件米餅類樣品內容量介於30~100公克,售價介於55~169元,換算100公克單價介於89~563元,18號「旺仔營養精純米餅量販包」百公克單價較低;17號「IVENET艾唯倪大米餅(原味)」較高。 二、標示調查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三、淨重、容量或數量。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六、原產地(國)。七、有效日期。八、營養標示。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本次20件樣品皆屬於包裝食品,經檢視,皆符合規定。 三、重金屬鉛檢測 鉛對於人體許多器官都具有毒性,若攝取的食物中含有過量的重金屬鉛,可能會影響孩童的腦部發育以及傷害神經系統,導致智能下降、生長遲緩與過動等問題;而成人鉛中毒時則會出現肌肉及關節的疼痛與高血壓、頭痛和頭昏眼花的情形,影響記憶力以及注意力。美國FDA在1990年建議,6歲以下孩童1天鉛攝取量上限為7微克,成人則為75微克。 依「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鉛的限量為0.05 ppm。經檢測,本次20件樣品鉛檢出量皆小於0.05 ppm,符合規定。 四、重金屬鎘檢測 鎘可經由食物、飲水或呼吸道進到身體,雖會從尿液和糞便慢慢排出身體,但若長期攝入過量重金屬鎘,會累積於人體器官,對腎臟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公斤1週的鎘攝取量上限為7微克,若以60公斤的成人來算,每日的鎘攝取量上限約為60微克。 依「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鎘的限量為0.04 ppm。經檢測,編號11「義峰糙米米夫」、18號「旺仔營養精純米餅量販包」、19號「三立乳兒米餅」、20號「喜稼園米餅(糙米)」等4件樣品檢出鎘介於0.05~0.3 ppm,超過限量,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可依第48條,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依規定,內容物標示順序須依其含量多寡由多至少排列,檢視本次20件樣品標示排序最前面的成分,11件米精或米麩樣品中,有5件主成分為糙米,2件標示為白米,4件未明確標示米的種類,其中檢出鎘不符合規定的樣品主成分為糙米。9件米餅類樣品,有1件主成分為糙米,1件為小麥,4件為白米或精米,3件未明確標示米的種類,檢出鎘不符合規定的3件樣品中有1件主成分為糙米、2件為精米。本次結果顯示,無論主成分為糙米或白米,皆有鎘不符合規定的情形。 五、總砷檢測 砷是一種廣泛存在於地殼和土壤中的自然元素,型態可分為有機砷和無機砷,有機砷的毒性較低,大多存在於海產類的食物中。無機砷的毒性較高,分為「重金屬砷(As)」、「三價砷(As2O3)」,以及「五價砷(NaAsO3)」等形式,在生物體內,砷價數可互相轉變,其中三價砷毒性最高,長期攝取過量的無機砷,會累積在人體的肝、腎及膽等器官中,引起慢性砷中毒。 美國衛生及社會福利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DHHS)和美國環境保護署(U.S.EPA)已證實無機砷是已知的人類致癌物。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也證實無機砷對人類具有致癌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建議白米無機砷濃度上限為0.2 ppm,糙米為0.3 ppm。 本次檢測的項目為有機砷和無機砷加總的總砷含量,檢測的20件樣品皆以米作為主要原料,但「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對於米類或是供為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皆無訂定總砷的上限值,僅對於米之外的其他穀類訂有總砷上限值1 ppm,而英國與澳洲訂定稻米砷含量標準值亦為1 ppm,故本次以總砷含量1 ppm為參考標準。 經檢測,有1件樣品未檢出;17件樣品檢出總砷值介於0.05~0.3 ppm;2件樣品介於0.3~0.4 ppm,皆小於參考標準1 ppm。 結論 對業者之呼籲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對於不同種類的食物訂有不同的重金屬限量,以重金屬鉛的限量來看,穀類(包括米)的鉛限量為0.2 ppm,但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的鉛限量則降為0.05 ppm;以重金屬鎘的限量來看,米的鎘限量為0.4 ppm,但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的鎘限量則降為0.04 ppm,因此業者製作嬰幼兒副食品時,應以更嚴格的標準慎選原料,以免其中的重金屬含量超過規定值。對消費者之呼籲 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寶寶出生後4個月(矯正年齡)內不宜添加副食品,以免消化不良或過敏,添加副食品的理想時機為4~6個月,應從單一穀物類的米精或米粉開始,再依序添加麥精或麥粉、蔬菜類、水果類、肉類,並由口味淡的食物開始,且每次只添加一種新食物,由少量(1~2湯匙)開始,逐漸增加,觀察3~5天,如無長紅疹、腹瀉、嘔吐等症狀,則可繼續餵食。若出現以上的身體反應,則應暫停該食物1~2個月後再嘗試,或向醫師諮詢。若購買市售米精,應選擇強化鐵質的嬰兒專用米精,而非市售米麩,且在餵食時,應以水或奶調成糊狀以湯匙餵食,避免加入奶瓶內與奶一起餵食。 除此之外,《健康的嬰兒光明的未來》研究主管指出,米製的幼兒牙餅和米糠是該報告中的問題食品,基於均衡飲食,建議可選用低風險的替代食品,如可以通過冷凍香蕉或冰凍黃瓜來舒緩嬰兒出牙的不適,或是選擇其他無機砷含量較低的穀物製成的嬰兒食品以提供嬰兒所需的營養。對政府之呼籲 米飯是台灣人最常吃的主食,嬰幼兒的副食品亦常用米作為原料,若種植環境不良,稻米中可能含有鉛、鎘、砷或汞等重金屬,而嬰幼兒和兒童由於身體尚未發育成熟,因此比一般成年人更容易受到這些重金屬的傷害。這些重金屬會對嬰幼兒和兒童造成腎毒性、生殖毒性、神經毒性等,可能使嬰幼兒和兒童有貧血、智能發育遲緩等症狀。 目前「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對食品中重金屬之限量有「總砷及無機砷」、「鉛」、「鎘」、「汞及甲基汞」、「錫」、「銅」、「銻」等7大項,但在「總砷及無機砷」項目,僅對於米之外的其他穀類訂有總砷上限值1 ppm,對於米類或是供為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卻無訂定總砷的上限值,因此政府應研議對於米與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訂定總砷的上限值,以提高食安標準,維護國人的健康。 本次檢驗有1件米麩與3件米餅類商品檢出重金屬鎘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對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的限量標準,市售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種類繁多,政府應儘速研議對於嬰幼兒食品所使用的原料,訂定更嚴格的重金屬限量標準,也應落實源頭管理,加強稽查,讓消費者能吃得健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表1、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 調查與測試項目 調查與測試方法 檢驗標準 檢驗單位 標示調查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22條 消基會 價格調查 比較商品價格 比較商品售價與百公克單價 消基會 鉛 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2014年8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小於0.05 ppm 消基會 鎘 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2014年8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小於0.04 ppm 消基會 總砷 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2014年8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 參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其他穀類與英國、澳洲訂定稻米砷含量標準值:小於1 ppm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調查與測試結果表格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 2020年12月號第476期48~56頁。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募集百萬消費者聲音 堅拒萊豬進口!
今(19)日,媒體採訪本會表示:消基會想上街頭,卻遭行政院關切摸頭?並傳出希望消基會不要參加本週日的秋鬥遊行一事。 消基會表示:在這陣子消基會的確有接到許多來自消費者、NGO 團體和政府機關的來電,他們都來關心消基會是否會參加1122遊行活動? 因此,消基會聲明如下: 一、消基會長期以來始終持著「反對萊豬(牛)進口」的立場,從2005至2020年,立場不變,為的是「捍衛國人健康權益」! 二、消基會於10月20日發起「拒吃萊克多巴胺美豬」網路連署活動。迄11/19下午3點為止,已獲得超過12萬2243人次連署響應,且人數持續快速增加中,顯示消費者相當重視此議題。 三、消基會自始並未參與籌辦11/22秋鬥活動,但因11/22遊行主題「反萊豬進口」,與消基會立場相符,對此議題,消基會表達支持,並且不排除屆時到場聲援,並向參加遊行民眾爭取參加本會推動中的拒吃萊豬連署活動,希望透過民眾自主發聲,告訴政府「我們堅拒萊豬(牛)進口台灣」的立場。 四、消基會沒有接到任何「要求」不要參加遊行的電話。 五、本會志工、幹部會依既定規劃參與11/22活動,不會改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BOX:反萊豬花絮篇—再不方便,還是要到消基會連署「拒吃萊克多巴胺」活動! 2020.11.19 下午3點35分 一位行動不是太方便,滿頭白髮的壯年夫妻檔到會裡索取「拒吃萊克多巴胺」連署書,說要參與連署。跟他說明可以以手機參與連署,完成連署行動後,他又說,來消基會的目的還有一個—就是捐款消基會,希望消基會更用力的執行反對萊豬進口台灣的工作。 消基會表示,在疫情威脅、經濟普遍不濟的狀況下,這對夫妻的行動讓人感動再感動。消基會一定會堅持捍衛國人健康為前提,和政府好好談判,希望政府回頭是岸,保護國人飲食與健康權益。面對萊豬壓境 臺灣消費者,可以有更好的選擇!
一日之晨,從肉鬆到肉丸,從肉醬到滷肉飯,所有豬肉加工製品都是媽媽們所擔憂的「萊豬風暴」,擔心掌握一家採買決策,卻是無法保證家人健康;而我們的政府,自8月26日蔡英文總統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開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之後,近三個月政府面對眾多消費者疑慮,始終無法拿出完整配套證明進口萊豬之後的檢驗、把關機制是縝密不透風,是可以保證安全無虞的;每天只看到政府拿著空洞的政策說明,甚至以污衊口水抹黑殷實飲食企業,怎麼看都令消費者惶惶不安。 最近以來,許多民眾向消基會反映: 1.美國有78%豬隻並非萊豬,但為什麼臺灣一定非要進口施用萊劑的美豬? 2.如果一定要臺灣向美國進口豬肉,那麼臺灣可以要求購買那些78%不用萊劑的美豬嗎? 3.如果一定非買美豬不可,臺灣可不可以要求其他22%美豬飼養業者,不要再使用萊劑作為飼料的添加劑,再來採購,從源頭袪除消費者的不安? 4.臺灣向美國購買美豬,好歹也算是消費者,為何不能行使選擇權,要求購買沒有施用萊劑的美豬? 5.消費者想知道的是,政府在決定開放美豬進口時,有沒有為臺灣消費者的利益著想? | | 不到1個月連署期 已破11萬名消費者連署反對萊豬(牛)進口 再從消基會自10月20日發動「嚴拒萊豬進口」連署活動的成效觀察,已經有111,314位消費者參與連署(整理至11月18日上午10點),不到一個月,消費者間的動員力道,說明消費者是多麼地憤怒和不安,對於「開放萊豬(牛)」的政策是有多麼的不滿意,甚至每天在消基會的消費者諮詢電話中,總有多位熱心消費者表達著對於1122反萊豬遊行運動的支持,詢問遊行的集合時間與地點。 消基會對於政府未經完整評估程序,進行風險評估,即宣布同意開放以萊克多巴胺飼料飼養之牲畜(牛、豬、火雞肉)肉品進口,重申反對與遺憾之意,事實上,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條規定,政府為達成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的目的,應就「防止商品損害消費者之身體、健康或其他權益」、「確保商品之標示符合法令規定」,實施、檢討、改進有關法規及其執行措施。 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亦規定:「主管機關採行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以及諮議體系。」基於上述理由,消基會呼籲:政府對於萊豬的進口一事,應儘快向國民大眾公開說明開放萊豬進口之決策過程及理由,積極與國民對話,並據實說明,以祛眾疑而除國民之不安。 再者,消基會也嚴正指出,貿然進口萊豬(牛),除了危及國人健康外,更可能傷害本國加工食品企業的國際地位與貿易能量。台灣的食品加工產業品質精良、美味可口,又廣銷歐美國家;一旦萊豬(牛)進口台灣,導致加工產業極可能使用到萊豬(牛)原料,萬一被歐盟等先進國家檢驗出萊劑而遭全面退貨,請教蔡政府:這豈不是讓「食品產業國家隊」一夕崩盤,再也進不去歐美市場?!消基會提醒:千萬不要對美政府讓小利而毀全局啊! | | 食品履歷制度是把關基礎 沒有完整履歷溯源,就不該進口萊豬(牛)禍民 我們再從2003年美國發生狂牛症疫情,2005年想強銷美國牛肉到日本、韓國及台灣等國家及地區時,日本政府如何為民眾把關?! 消基會指出,從94年6月15日消基會對於開放美牛進口一事即具體提出「食品履歷制度」。當時拿出赴日考察的觀察重點--日本為防堵狂牛症進入食物鏈,即每頭牛被電擊、掛上掛鉤時,就被貼上一張號碼,那是牛隻的「履歷」編號,如21556321490,這是牛隻的身份證,代表著牠飼養的一切資訊;牛隻履歷編號係打印在牛隻耳朵上,而這一串號碼從切割牛體到最後一小塊肉陳售在肉品公司或超市商品貨櫃上都存在著,絲毫不馬虎,消費者也可以透過QR-Cord知悉這塊肉的所有溯源歷史。 而牛隻在取出延腦樣品後,立即進入實驗室進行enzyme-link immunosorbent assay,簡稱ELISA的生化法檢測,每次檢測耗時3.5小時,若有疑義,會在進行第二次的ELISA檢測(耗時3.5小時,這也是牛隻宰殺後必須儲存一天才能拍賣的主因),若呈現陽性,則再送化學法檢驗;在日本每頭牛都需要經過檢測後,確定無陽性反應才能上市。 所以,牛的履歷制度確保食物的可溯源,可以讓消費者採購時避開有疑義的食品,或者發生安全疑慮時,可以抓出食物的問題所在,增加消費者的信賴度;而ELISA的生化法檢測和後續的化學法檢驗,更是確保「每頭牛」沒有狂牛症風險,建立消費者的安心基礎,又讓消費者可以溯源追溯生產履歷,避開風險農產品,這是日本政府保護民眾食品安全的具體作為。請問蔡政府:面對消費者對於萊豬(牛)的廣泛不安與疑慮,您們到底做了什麼?! 消基會提出食品履歷制度,已經有15年了;而蔡英文政府104年也提出「食安五環」保障大家的食品安全(第一,新創「毒物管理機構」,從源頭全面監控、追蹤有毒物質;第二,重建生產履歷,生產認證的標章跟標準,都要接軌國際;第三,十倍市場查驗,投入查驗的預算跟規模都要達到現在十倍;第四,修改食安法,對生產者課以更重的法律及賠償責任;第五,提高檢舉獎金,讓全民共同監督食安。)這也過了5年,食品履歷制度到底全面落實了嗎?消費者可以從一塊豬肉知悉「屠宰產地」和有無「使用萊克多巴胺」了嗎?所以,消基會強烈要求蔡政府應儘速推動「食品履歷制度」的立法,建立完整食品履歷與溯源制度。 據了解,美國在2003年爆發狂牛症後,農業部在2004年正式提出「食品追溯建議書」,針對畜產品、大宗穀物、蔬果的生產流程改進予以溯源建議,且規定所有輸美的生鮮食品,必須能夠在四小時之內追溯到產銷資訊,否則政府有權就地銷毀。同年,美國亦開始推動全國性的動物標示系統計畫 (National Animal Identification System, NAIS), 整個食品追溯的推動作業至今持續在進行中。因此,美國畜產品事實上是可溯源、有履歷,加以我國推動農(畜、漁)產品履歷至少也有5年光景,連通台美農產品履歷制度的最後一里路,應大有可為,蔡政府何不先完成這最後一里工程,加深民眾的安心度呢?! 因此,針對「萊豬(牛)進口一事,消基會呼籲: 一、請消費者持續大力連署消基會發起的「嚴拒萊豬進口」連署活動,以展現強烈民眾意旨; 二、深耕農產履歷制度並接軌國際,在食安核心制度上,確保消費者信心與安心; 三、持續與美方談判進口非萊豬產品,為國人爭取更多健康權益。 四、鼓勵各級民意機關依照地方制度法制定嚴管萊劑牲畜產品; 五、鼓勵各級機關及民間企業、工商行號拒用萊豬(牛、雞)產品。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進口美豬五問】 臺灣消費者,可以有更好的選擇!
最近以來,許多民眾向消基會反映: 1. 美國有78%豬隻並非萊豬,但為什麼臺灣一定非要進口施用萊劑的美豬? 2. 如果一定要臺灣向美國進口豬肉,那麼臺灣可以要求購買那些78%不用萊劑的美豬嗎? 3. 如果一定非買美豬不可,臺灣可不可以要求其他22%美豬飼養業者,不要再使用萊劑作為飼料的添加劑,再來採購,從源頭袪除消費者的不安? 4. 臺灣向美國購買美豬,好歹也算是消費者,為何不能行使選擇權,要求購買沒有施用萊劑的美豬? 5. 消費者想知道的是,政府在決定開放美豬進口時,有沒有為臺灣消費者的利益著想? 截至11/16日晚間為止,已經有接近10萬消費者上網連署,支持消基會拒吃美國萊豬的號召! 為了國民健康權益,臺灣消費者有權利提出選擇!臺灣消費者,值得更好的選擇! #TaiwanConsumersDeserveBetterChoice!健保費率漲聲起 消基會呼籲凍漲或緩升
健保費率恐需調漲的聲浪沸沸揚揚,衛福部陳時中部長表示,醫療開銷低,卻要運作整體醫療服務,因此台灣現在不應只是關注健保費用調整,而是面臨分水嶺,該把醫療當投資。但消基會認為,今年上半年,台灣面臨新冠病毒疫情的嚴酷考驗,許多產業經營受到嚴重影響,許多民眾也陷於失業、減薪的經濟困頓,且值此秋冬之際,新冠病毒疫情在許多歐美國家急遽高昇惡化,不知何時歇止。此時此刻,政府若只考慮以調昇健保費率方式,來作為解決健保財務危機的唯一途徑,直教民眾情何以堪。消基會認為,政府至少應就以下優先面對、處理、解決健保相關問題,除可暫解健保財務窘困燃眉之急外,也才能在時間換取空間下,進一步全盤檢討目前健保制度所存在的各項糾結問題,勇於與民眾、醫界面對、討論、協調、溝通,重新打造一個可為優質永續經營的健保制度。 | |ㄏ 一、依健保法第3條及第76條規定,政府應負擔百分三十六健保費用的計算基礎見解歧異,政府應本照顧民眾福祉善念,接受健保會多次會議結論,撥補105至108年的不足款新台幣487億元 健保會自民國107年4月開始,就政府依健保法第3條及第76條應負擔的百分三十六健保費用,多次會議結論,認為政府計算基礎與法遵有違,算自105年至108年為止,撥補不足金額已達487億元,此法令解釋爭議已懸宕兩年以上,健保會多次會議結論,促請政府應儘速撥補105至108年應負擔而給付不足的487億元,以解健保財務窘境,及儘速提修正法案送立法院審議以解決爭議,然僵局至今未解。呼籲政府應本照顧民眾福祉善念,接受健保會多次會議結論,就法文規定解釋的爭議,朝有利增加健保財源及減少民眾負擔角度思維,儘速撥補105至108年不足款487億元,以解健保財務窘境燃眉之急。另關於法規未臻明確的地方,也應儘速提修正法案送立法院審議,以杜爭議的續延。 | 二、在新冠病毒疫情嚴峻,產業經營深受重擊,民眾生計陷入困頓之際,政府應提高健保費用負擔比例,減輕健保費用調漲壓力,及民眾健保費用負擔 健保法第3條規定「政府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百分之三十六。」本條法文規定的36%,只是政府每年度應負擔健保費用的最低下限比例,至於政府如採高於下限比例的負擔標準,法文規定上並未限制,在健保財務如此困窘,新冠病毒疫情又不知何時可以歇止,社會經濟交易活動不知何時可以回復正常運行之際,政府應更體恤台灣民眾生活的艱難,勇於提高政府應負擔的健保費用比例,減輕健保費用調漲壓力,及民眾健保費用負擔。 | 三、廣思良策解決健保呆帳黑洞,免蛀蝕健保財務基石 依健保署提出於健保會的財務分析表所示,健保應收保費的呆帳,在不知不覺中逐年增加,以109年度為例,截至109年9月底止,呆帳金額已達43.69億元,預計今年恐將突破50億元大關(詳如附表1),這對健保財務窘境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政府一定要廣集良策,積極應解,否則任其繼續滾累,年度百億呆帳為期不遠,只有更加速健保財務的惡化。 | 四、應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的支出,不應推由健保給付,加重健保財務包袱 關於愛滋病患者的醫療費用,原本是由疾病管制署編列公務預算全部支出,但政府卻在104年2月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並自106年2月起,就愛滋病患者於服藥滿兩年後的醫療費用,改由健保給付負擔,以108年為例,健保為此所支出的醫療費用高達41億元,且逐年在增加中。 另政府為達到落實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在2030年前消除具公共衞生威脅性的病毒性肝炎,且為達成「慢性B、C型肝炎新感染者減少90%、因B、C型肝炎死亡者減少65%、應治療之慢性B、C型肝炎病人有80%得到治療」的三項目標,放寛了用以治療C肝,但費用較為昂貴用的抗病毒藥品(DAA)的給付條件,近幾年來因此用藥給付條件的放寛,增加的健保費用支出高達226.81億元(106年29.43億元、107年50.36億元、108年65.36億元、109年預算金額81.66億元,合計共226.81億元),這無異都是造成健保財務加速惡化的原因,所以要評估健保醫療費用給付的合理成長率,及健保費率應否調張的合理性,自應要求政府不得將原由公務預算支出的費用,或政府為達重大政策目的,因此增加支出的鉅大醫療費用,諉由健保給付,惡化健保財務的短絀情狀。 | 五、政府可依健保法第76條第1項第4款明定,開徵酒健康福利捐,增加健保安全準備財源 健保法第76條第1項第4款明定,政府可開徵菸、酒健康福利捐,提列為安全準備的來源,目前菸捐部分,政府已實施辦理多年,但酒捐課徵部分,遲未能頒布實施,政府應積極作為,規劃施行,以充實健保財源。 另國際上也有部分國家開始開徵「糖稅」,此項政策的可行性,政府也應慎重納入考量,一方面提醒國人可能會因攝取過多糖量,而造成身體健康上的重大威脅,並進而造成健保費用的大幅支出(109年度門診透析預算約400億元),消基會建議政府應審慎評估,將顯然不利於人體健康的消費品項,納入為「健康福利捐」項目範圍的可能性,以充實健保財源。 另政府開徵的菸捐部分,本來有70%是挹注健保到健保財源,但在政府的蠶食下,目前只剩50%挹注健保財務;再者,補充保費部分,原起徵點由為5000元,後卻提高至2萬元,這都是蝕侵健保費基,加速健保財務惡化原因之一,政府回歸調整充實健保財源。 | 六、苦民所苦,110年度健保費率漲幅,至多只應回到4.91%或5.17%調降前的原費率 根據健保署財務報表推估,110年如仍維持目前健保費率不變,且無其他更多財源的挹注下,則到明年底(110年)時,健保安全準備金將降至不足支付健保醫療給付金額的1個月安全水位以下,因此健保會已預計在11月20日委員會中,討論110年度健保費率是否調漲,及應調漲的幅度問題。依健保署的規劃方案,健保保險費率將從目前的4.69%上漲至5.52%或5.55%,其調漲的幅度高達17.70%或18.34%,漲幅相當驚人。以目前國內外社會經濟環境俱差及民眾及企業界付費能力大幅下降,或難以負荷的情況下,即使明年健保費率到了非調漲不可的地步,也應盡可能減少調幅,至多只應回到4.91%或5.17%調降前的原費率,降低健保保費調漲對民眾及企業界的衝擊及負擔。 | 七、量入為出的正反面思考 在審酌健保費用範圍及成長時,如採取先考量健保收入的多寡,再決定健保費用的給付範圍或項目的增刪取捨,固然可以維持財務收支的平衡,而不至於調漲保費,但在有限的健保收入數額下,那些項目該給,那些項目該留,該給多少,是增是縮,是減是刪,應否有部分自行負擔,部分自行負擔多少金額或比率的範圍為合理,或為民眾可接受,是否要調整健保給付條件,應為如何調整,這都是非常艱鉅的工程,需與民眾廣泛持續的對話,否則甚難尋得絕大多數民眾的共識。 如無法達成調整保險給付範圍共識,包括增減給付項目、給付內容或給付標準等,但堅持量入為出的前提,接下來可能的發生的狀況是」各部門、各層級醫療提供者點值的繼續下降,醫療院所加大藉由藥差、特材差價,增取自費收入的措施,或壓縮醫療服務人員的待遇,以彌補健保給付的不足,或因而將衍生醫療服務品質的低落,或因而造成自費項目滿天飛舞的結果(民眾或可能減省了保費,卻減省不了自費項目醫療費用支出的大幅增加),或因而衍生醫療院所退出健保制度,或終至健保制度的潰堤,到頭來嘗到苦果的可能還是我們民眾本身,所以就健保相關改革政策及措施,加速和民眾的密度、廣度、細度溝通,尋求共識,應是當務之急。 | 八、健保節流措施減省的費用,應回歸責任準備金整體規劃使用 近幾年來健保署採取了多項節流措施,如(一)管理重複檢驗檢查;(二)減少重複藥品開立;(三)藥品及特材的價量管理;(四)分級醫療雙向轉診;(五)雲端藥歷,X光、CT、MRI影像檢查傳輸;(六)減少無效醫療,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等改善措施。就「管理重複檢驗檢查」部分而言,依照健保署的統計數字所示,在前20類檢查檢驗支出項目,各級醫療院所申報點數,由106年上半年的9.6%下降至108年上半年的1.5%,28日再執行率由106年上半年的7.93%下降至108年上半年的6.64%;就「減少重複藥品開立」部分而言,依照健保署的統計數字所示,近三年來藥品用藥日數的重疊率降幅超過一半,整體藥費成長率,由106年下半年的8.93%下降至108年上半年的6.10%,扣除專款後藥費成長率由106年下半年的了5.88%下降至108年下半年的2.5%;就藥品及特材的價量管理部分而言,依照健保署的統計數字所示,特材費用的減省,在107年約為1.5934億點,108年約為7736萬點,藥品費用的減省,在107年約為87.88億點,108年約為73.72億點(詳附表2)。 | 姑不論健保署上述推估數據是否真確,但我們仍要提出幾點質疑: (一)探取上述節流管理措施後,為什麼特材、藥品的健保給付支出仍在繼續成長,顯見節流成效仍屬有限。 (二)藥品的給付點值是一點一元,先不談醫療院所是否另外賺取藥差問題,光從藥品健保給付佔率逐年增加,並已達27%比例,嚴重排擠其他醫療服務健保給付點值,特別是醫療人員專業服務給付點數及點值,就應該認為健保藥品的給付方式及點值計算,是在探討合理的醫療費用成長問題時,首要檢討的。 (三)上述所提健保署採取的節流或管理措施,到108年底為止,增加了100多億元的健保給付支出,但該等措施所省下來的錢,竟然不是滾入健保安全準備,而是潛入健保給付數額,這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既增加了健保給付支出,加劇健保財務的惡化,但節流節省的錢,又沒有滾入責任準備,延緩健保費率調漲期程及幅度,真不知這算盤是怎麼打,帳是怎麼算的。 (四)醫療資源的濫用影響健保醫療費用合理成長的評估和判斷:如上面所述,藥品費用的健保給付佔率已達27%,但根據健保署的一項調查,民眾取得藥物後,未為服用而丟掉者,竟高達195公噸以上。另依照健保署提出予健保會業務執行報告的揭示,今年上半年度新冠狀肺炎(COVID-19)爆發期間,各級醫療院所住院人口及門診人次相較於107、108年減少大概百分之十幾到百分之二十,但死亡的人數並沒有增加,這數據是否代表在過去的醫療資源的使用上,有百分之十幾到百分之二十是屬於非必要性,換言之,是否代表在過去的健保醫療費用給付中有大概百分之十幾到百分之二十是非屬必要性,而為醫療資源的輕用或濫用。此數據代表的意義,果如前述所說,則如何減除民眾端及醫療服務端對於健保醫療資源輕用、濫用的浪費,也當然是政府無可推諉的職責。 | 消基會呼籲: 一、依健保法第3條規定,政府年度負擔健保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36%,目前政府年度負擔的健保總經費訂於此最低下限的36%。但值此新冠病毒疫情嚴重衝擊國內外社經情勢,及民眾、企業負擔能力之際,呼籲政府應苦民所苦,增加健保保費負擔比例,釋緩健保保費調漲壓力。 二、政府應本照顧民眾福祉善念,接受健保會多次會議結論,就法文規定解釋的爭議,朝有利增加健保財源及減少民眾負擔思維,儘速撥補105至108年不足款487億元,,以解健保財務窘境燃眉之急。另關於法規未臻明確的地方,也應儘速提修正法案送立法院審議,以杜爭議的續延。 三、應由政府公務預算支出的醫療費用應還諸公務預算負擔,不應諉由健保給付,以避免增加民眾健保負擔。 四、落實健保法第76條第1項第4款明定,確實開徵菸、酒健康福利捐,以挹注捉襟見肘的健保經費。 五、若幾經努力,仍未能避開健保費率漲價局勢,值此新冠病毒疫情嚴重衝擊國內外社經情勢,及民眾、企業負擔能力之際,呼籲政府應苦民所苦,減緩健保費率調幅,至多只應調漲到目前費率調降前的4.91%或5.17%原費率。 六、在有限的健保收入數額下,那些項目該支付,那些項目該保留,是減是刪,應否有部分自行負擔,部分自行負擔多少金額或比率範圍等多項涉及民眾權益鉅大,但也跟全民健保制度得否優質永續長存關連重大,政府實應就健保相關改革政策及措施,加速和民眾的密度、廣度、細度溝通,尋求共識,避免我深以為傲的健保制度潰堤。 七、深入研究各種醫療浪費的狀況,從醫療服務提供者端到民眾端逐項檢討、改進,以落實珍惜台灣最寶貴的資產—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 BOX:全民健保即將調漲的背景 依照健保署於109年9月提出於健保會的109年8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中全民健保財務分析表所示,自民國95年會計年度至民國108年會計年度健保保費收入成長率分別為-2.23%、2.91%、3.42%、2.86%,保險給付成長率則分別5.62%、5.52%、5.48%、3.73%,可知近幾年健保保費收入成長率均低於保險給付成長率,且兩者差距,平均在3%以上。 另,在其他收支餘額部分,也是呈現逐年下降趨勢,未來幾年除非遇有高度經濟成長,或大幅薪資的調漲,或其他政府政策的挹注,而大幅提升健保收入的成長,否則每年將近2%到3%入不敷出情形,將屬常態,甚至在老年人口逐年增加,新生兒出生率逐年下降的情況下,收支不平衡的狀況,只會每況愈下。 再者,在上述財務分析表中也發現,健保保費呆帳,竟在不知不覺中逐年增加,以109年度為例,截至109年9月底止,呆帳金額已達43.69億元,預計今年將突破50億元大關(詳如附表1),這對健保財務窘境的狀況而言,無疑是是雪上加霜,以致健保的收支自民國106年度開始呈現收支短絀情形,分別是106年度短絀98.4億元、107年度短絀266.48億元、108年度短絀341.97億元,109年度部分截至9月底為止,已短絀389.30億元,預計全年度將短絀超過500億元,甚至有可能短絀達600億元致使到明年底前,健保安全準備將低於一個月的保險給付總額。 讓我們嚴峻要面對--調整健保保費費率?或是要依健保法第43條、第47條規定調整民眾應自行負擔門診、急診、住院費用的比率或定額?或是要依健保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由保險人(即健保署)擬訂調整保險給付範圍方案,提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轉報行政院核定公告,以尋求健保財務收支的平衡。 但不論是要調漲健保保費費率,或是要增加民眾就醫應自行負擔的金額或比率,或是要調整保險給付範圍(包括增減給付項目、給付內容或給付標準),都茲事體大,牽涉廣泛,政府本應全盤規劃,提早與民眾、醫界對話,尋求共識,而非瀕臨安全準備金不足,健保財務阮囊羞澀,甚將囊空如洗時,向健保會提出健保費率調升方案,或擠牙膏式地提出調升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2000元,及全年度住院部分負擔上限4000元,此臨渴掘井應急性的短期決策,絕對無法解決長期性健保財務結構問題。 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的成長應考慮的因素 上個月,健保會的付費者代表與各部門醫界代表及健保署剛進行完110年度健保給付預算的協商(只有牙醫部門、中醫部門、健保署部分達成協商共識,醫院部門、西醫基層,包括門診透析部分,則未達成協商共識),但在協商前的今年4月,衞福部曾由社保司及健保署向健保會提出衞生褔利部「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草案諮詢案及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案」(近幾年來,衞福部與健保署所提出的年度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及健保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案,基本上均大同小異)其中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成長率非協商因素的低推估值部分為2.907%,而其考量的因素,包括「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投保人口結構改變對醫療費用之影響率」、「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姑不論此非等協商因素成長率計算的公式是否正確合理,但此等非協商低推估值所考量的「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投保人口結構改變對醫療費用之影響率」、「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等因素,確實是合理醫療費用成長所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另屬於高推估值5%部分(含前述低推估值部分及調整因素),其中調整因素始為健保會的付費者代表與各部門醫界代表及健保署協商範圍,而此協商範圍也是判斷醫療費用成長是否合理的關鍵因素,依據衞生褔利部提出的「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草案內容觀之,此協商範圍應考量者,包括: (一)新增給付項目(新醫療科技及新藥物等)。 (二)其他服務利用及密集度之改變。 (三)鼓勵提升醫療品質及促進保險對象健康。 (四)促進特殊族群及偏遠地區民眾照護。 (五)健全醫療體系之運作,提升保險服務效能。 (六)建立健保中長期改革計畫(5-6年) 1.改革健保給付及支付制度 2.整合公共衛生體系與健保資源,積極提升民眾健康 3.配合健康照護體系改革,引導資源有效配置。市售菇蕈類乾貨農藥殘留和重金屬含量超標
菇蕈類富含多種人體必需的胺基酸、礦物質及維生素等,除了可供鮮食,其乾燥後濃郁的香氣更是深受消費者喜愛,是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材。 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各式乾燥香菇產地,除了台灣以外,還有進口花菇等。在種植菇蕈類時,若菇舍四周及入口處未設置防蟲紗網,菇蕈類易受到蕈蚋、癭蚋、蚤蠅、菇蟎及跳蟲等病蟲危害,有些業者為了解決蟲害的問題,可能會使用農藥或殺蟲劑等,致使菇蕈類商品殘留化學藥劑。此外,菇蕈類易吸收環境中的鉛與鎘等重金屬,若生長環境如土壤及水受到汙染,將造成菇蕈類含高量重金屬。 除了各式乾燥香菇之外,近年來食補養生風氣盛行,巴西蘑菇是熱門的養生食材之一。消基會在2006年曾進行市售菇蕈類重金屬檢測,當時7件乾燥的巴西蘑菇樣品皆檢出超量重金屬鎘(大於2 ppm),其中1件購自生機飲食專賣店的樣品,鎘檢出量甚至超過規定值8倍以上,若消費者長期食用重金屬含量過高的菇類,恐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有鑑於市售乾香菇與巴西蘑菇等都是消費者經常食用的農產品,因此接受新北市政府委託,希望透過本次檢測,了解市售乾香菇與巴西蘑菇是否有農藥殘留及重金屬超量的情形,並將檢測結果告知消費者,作為消費者選購時的參考,讓消費者在享受菇類的美味時能更加安心。 採樣 本次樣品係於2020年8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量販店、雜糧行、傳統市場、蔘藥行、食品行及網路等地購買,共計購得25件樣品,其中13件為乾香菇,12件為巴西蘑菇。 25件中有12件為包裝食品,13件為散裝樣品。12件包裝樣品中有9件標示產地為台灣,其餘各有1件產地標示中國、巴西及韓國。(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調查與測試結果(請見表2) 一、價格調查 乾香菇每百公克價格介於100.0〜366.7元之間;巴西蘑菇每百公克價格介於100.0〜385元之間。 二、標示調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22條規定,「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此外,依據2012年公告實施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食品販賣業者已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未以牛肉及牛可食部位為原料之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或等同意義字樣」,也就是具有公司登記的業者,所販售的食品都須標示品名及產地。 經檢視,12件包裝食品標示都符合《食安法》的規定。檢視13件散裝樣品中,除3件樣品購自傳統市場,尚未要求須標示產地,其餘10件都須遵守「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標示產地,但只有3件有標示,其餘7件樣品都未標示,分別為編號12、17、18、19、21、22及24號,不合格率高達70%。 三、重金屬(鉛)含量測試 鉛是人類使用相當廣泛的重金屬之一,用於電池、彈藥、金屬製品、塗料,甚至照X光的屏障等。農作物在種植時,若泥土、灌溉水含有重金屬鉛,容易被植物吸收,此外,有些農藥也含有微量的鉛,這些都是食品中鉛的主要來源。 人體的鉛來源主要經由食物或飲水攝入,雖然大部分會排出體外,但仍有少量會被吸收。鉛會隨著血液侵入人體的各器官與骨骼,長久蓄積下來就造成慢性中毒,其症狀有貧血、倦怠、反應遲鈍、下痢、噁心、食慾不振等,尤其對發育中兒童影響更大,容易造成智力發展障礙、過動等。 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的「食品中重金屬之限量」規範,乾香菇和巴西蘑菇都為「菇蕈類」,鉛(以乾重計)限量為3毫克/公斤(mg/kg)。 25件樣品經檢測結果,24件符合標準,其中5件樣品未檢出,17件檢出小於1毫克/公斤,2件檢出1〜2毫克/公斤之間;編號23號散裝的巴西蘑菇(購自信揚商行)檢出超過3毫克/公斤,已不符合限量標準;本次樣品,新北市政府已請業者自主下架。 四、重金屬(鎘)含量測試 鎘在工業上的用途很多,例如電鍍、生產顏料、塑膠穩定劑、鎳鎘電池和電子產品等。一般人主要是從食物中攝取到鎘,如果土壤及灌溉水受到鎘的汙染,栽種的農作物也會受到汙染,鎘相較其他重金屬更容易被蔬菜、水果和稻米等農作物所吸收。此外,吸菸也是另一種來源,根據研究,每天抽20根菸會攝取到1〜4微克的鎘,吸菸者比非吸菸者高於1倍以上。 長時間暴露於鎘可能導致腎臟疾病的產生、肺的損傷和骨骼脆弱,是已知的人類致癌物質;年紀愈輕的動物比年長的動物容易吸收到更多的鎘;胎兒在懷孕期間暴露於高劑量的鎘之中,會改變其行為和學習能力。 鎘進入人體後會累積在肝臟、腎臟以及骨骼中,長期下來會導致腎小管功能喪失。由於鎘會影響腎臟代謝鈣與磷的功能,促使骨頭內的鈣大量流失,而導致骨折或骨骼病變,也就是日本著名的「痛痛病」。 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的「食品中重金屬之限量」規範,「菇蕈類」以乾重計,鎘的限量為2毫克/公斤(mg/kg)。 25件樣品經檢測結果,有3件檢出小於1毫克/公斤,13件檢出1〜小於2毫克/公斤之間,以上16件都符合標準;其餘9件巴西蘑菇檢出量都超過2毫克/公斤,已不符合限量標準,巴西蘑菇不合格率高達75%。9件不合格的樣品中有1件包裝及4件散裝樣品檢出量為3〜6毫克/公斤之間,分別為編號14、20、21、22及23號,其餘則有2件包裝及2件散裝樣品檢出量為10〜15毫克/公斤之間,高出限量的5~7.5倍,分別為編號15(大連食品行)、16(旺來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4(購自漢誠堂)及25號(購自弘茂素食商行)。 重金屬不合格的樣品已經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產品也應依該法第52條,予以沒入銷毀;本次樣品,新北市政府已請業者自主下架。 五、380項農藥殘留測試 目前雖栽培蕈菇類技術相當進步,幾乎都在環境控制條件下進行培養,但蕈菇栽培的菇床若非拋棄式太空包,菇農會回收再利用,加上栽種期為維持環境及避免雜菌生長,可能會使用到農藥。由於蕈菇的收成期間是陸續採集的,廣義來說,其實也是一種連續採收型作物,若沒有經過停藥期就採收,容易殘留農藥。 國內針對農作物定有《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香菇和巴西蘑菇是屬於「蕈菜類」的農產品。經檢測,有8件檢出農藥殘留,其餘17件未有農藥殘留。 8件檢出樣品中,有6件檢出「貝芬替」,均低於法規限量的0.5 ppm以下,但編號13號香菇樣品(購自穀勝雜糧行)檢出「陶斯松」及25號巴西蘑菇樣品(購自弘茂素食商行)檢出「加保扶」,依規定,「蕈菜類」不得檢出上述2項農藥。 「貝芬替」屬於殺菌劑的一種,用來保護或治療黴菌感染的植物,「加保扶」和「陶斯松」都是殺蟲劑,其中陶斯松也是一種環境用藥,用來撲殺居家附近的蟑螂、白蟻、蚊子等,但有研究指出會導致胎兒腦部缺陷,出生後容易有行為偏差、認知發展遲緩等,因此歐盟於2020年2月起禁用陶斯松。加保扶是用來殺滅影響農作物生產的昆蟲、蟎、線蟲等,但由於對禽鳥(鴨及野鳥)會產生極高的毒性,也會汙染水中的魚類,造成生態的破壞,屬於劇毒類農藥,因此,歐盟及加拿大早已禁用加保扶,美國也於2009年禁止把加保扶噴灑在食品上,國內目前僅禁用高濃度的加保扶,但仍能使用3%的加保扶。 總結:7件標示不合格、2件農藥殘留不合規定、9件重金屬含量超標 本次測試的25件樣品,12件包裝樣品都符合標示規定,但13件散裝樣品中,除了3件購自傳統市場者尚未規範須標示產地外,10件購自有店面的食品行的樣品中,僅3件有標示產地,不合格率高達七成,顯示自2012年推動「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的成效不佳。有些雜糧行或食品行因販售的產品眾多,僅標示品名和價格,須口頭詢問才告知產地,業者沒有落實該規範,更何況2021年起新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規定無論是否有營業登記的業者,都須標示乾香菇的產地來源。 還有,本次測試的12件巴西蘑菇中就有9件樣品重金屬鉛及鎘的含量超過衛福部訂定的限量標準,不合格率高達75%,其中更有1件樣品鉛及鎘都不符合規定,4件鎘含量更超過標準5倍以上。本會曾於2006年抽驗7件巴西蘑菇,7件樣品重金屬鎘都超過現今法規規定的2毫克/公斤以上。參考世界衞生組織(WHO)建議鎘每週可容忍攝入量,按每公斤體重計算是7微克(μg),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更建議每週限量為2.5微克/公斤體重,才算安全。若以本次測得含量最高樣品(15毫克/公斤)來估算,50公斤的人依世衛的限量,該樣品每週只能食用約23公克,若參考歐盟的規範,該樣品每週只能攝取約8公克(約3~4朵),還不包含其他食物。 菇類特別容易吸收生長環境中的重金屬,即使培養土裡的重金屬濃度為合格,還是有可能被菇蕈類吸收後,而有濃度濃縮的結果。此外,比起其他菇類,巴西蘑菇更容易從土壤和水源中吸附所有的微量元素,包含重金屬。雖然菇類多數富含多醣體,研究指出可活化免疫細胞,延遲癌的增殖速度,並預防轉移,巴西蘑菇的多醣體含量又特別多,但有鑑於巴西蘑菇多次檢驗都有重金屬鎘超量的問題,建議消費者應避免長期大量食用,以免傷害身體。 本次有8件樣品檢出農藥殘留,分別各有1件香菇及巴西蘑菇檢出不能殘留於蕈菇類的農藥,該香菇樣品還標榜原產地為台灣,理論上蕈菇類種植過程中,若農藥藥劑使用不當,就有殘留風險,加上菇寮周圍農田噴灑藥劑都可能讓農藥進入產品中,因此建議消費者香菇食用前宜先沖洗泡水,泡過香菇的水切記要倒掉。 給消費者的建議 1.建議消費者應選購有標示的產品。此外,國內生產的乾香菇業者已建立「產銷履歷」,藉由完整的追溯機制,選購較安心的農產品。 2.農糧署官網有辨別國產乾香菇性狀及加工方式資訊,「國產菇傘表面都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菌褶色澤黃,菇腳有修剪,香氣濃郁,僅有菇體大小之差異」,消費者可作為選購的參考。 3.菇類中的重金屬主要來自栽培介質,一般用覆土栽培的野生菇,其重金屬含量因此要比人工(段木、木屑太空包)栽培的含量要高,消費者可作為選購的參考。 4.菇類食用前宜先沖洗泡水,因為大部分的農藥都屬於水溶性,泡過菇的水切記要倒掉,才能降低攝取的風險。此外,菇類含有豐富的鉀及普林,需要控制飲食的慢性病患,食用前最好能先諮詢專業營養師的意見。 給政府的建議 1.在行政院下設立「食安緊急處理平台」:本會自8月開始規劃、採樣,9月完成檢驗報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展開查察、下架工作。至10月上旬,發現許多商品的上游商家位於其他縣市,須跨縣查察,然,這樣的處理流程,實在是緩不濟急,畢竟問題食品可能已吃進消費者的肚裡;因此,本會呼籲,在行政院下應設「食安緊急處理平台」,可以跨縣市、部門積極處理問題食品,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2.「食品雲」似無落實偵測風險目標:蔡總統剛上任時,提出食安五環的政策,於是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建置核心的「食品雲」、「農業雲」、「化學雲」等資訊系統,透過應用程式介面介接跨部會資料,以巨量資料分析探勘技術,偵測風險目標以建立監測模型,協助推動落實「食安五環」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十倍市場查驗十倍安全、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全民監督食安等各項改革工作目標。然,從本次工作發現,政府的各類蕈菇的監測數據並未能預警和把關安全,從食藥署的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站(https://consumer.fda.gov.tw/)查詢的菇類(邊境)檢驗不合格數據,發現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8日間共檢驗到14件不合格菇類,包括3件冷凍牛肝菌菇、2件竹笙(乾品)、2件乾香菇以及乾燥黑喇叭菇、洋菇、黃耳、波特菇、冷凍羊肚菌、乾猴頭菇、乾茶樹菇各1件。未有巴西蘑菇檢驗不合格的報告。後市場檢驗僅有消基會於2006年時抽驗巴西蘑菇,100%檢出超量鎘,今(2020)年又檢出75%的巴西蘑菇重金屬鎘超標,這麼多年過去,為何這個問題沒有被追蹤、解決?!食品雲的功能何在呢?! 3.建立半開放的溯源機制:由本次工作經驗,發現食安資訊斷層嚴重,不僅政府難以查察後續,有心的企業也不容易溯源,尤其是供應鏈最下游的少量多樣經營模式的商家,不容易掌握品質資訊,提前知道新的政策因應,而民間公益組織若要加入食安監督,亦無資訊可茲運用,整體來說,溯源路斷,食安難安。 4.仿效歐盟執委會拿出「正義轉型基金」,作為風險管控基金: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曾經發布《歐洲綠色政綱》,宣誓帶領全歐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且「一個人都不能少」。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執委會提出「要動員1,000億歐元,專門用於最脆弱的地區和產業」。這筆基金來源包括:從歐盟的區域政策預算中調動資源,組成一筆公正轉型基金;「投資歐盟」計畫,來自歐洲投資銀行;EIB資金,來自歐盟銀行的自有資金。因此,消基會呼籲,政府應籌措「食安正義基金」,讓有能力、有意願的機關團體「有糧草為食安服務」,否則以目前政府在食安把關的能效,顯見漏洞,應讓有能力的NGO公益組織和民間商家合作查驗高風險食品,為政府、消費者把關為工作重點,這樣的食安願景才具可見性。 5.檢驗方法修訂,應有配套措施:本報告之重金屬(鉛及鎘)測試乃參照食品藥物管理署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公告「食用菇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進行,將檢體經乾式灰化後,以石墨爐式原子吸收光譜儀分析,定量極限為0.1 ppm(以乾重計),方法於2020年7月1日依衛授食字第1091901142號廢止。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日訂定「菇蕈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將檢體經微波輔助酸消化後,以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分析,定量極限,鉛及鎘均為0.1 mg/kg(以乾重計),同日生效。國內7家認證實驗室,沒有足夠緩衝時間(3~6個月)取得「菇蕈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認證,造成法令空窗期無法可檢的食安漏洞。 給業者的建議 1.目前國內有新鮮的CAS菇蕈產品,乾香菇也有產銷履歷,業者都可以考慮申請,除了提高產品的辨識性外,也是對生產品質把關的另一種方法。 2.中國大陸香菇目前仍為禁止輸入品項,切勿以混充方式進行販售,因為現在已有方法可以鑑定菇類的產地,2020年初消保處抽驗市售香菇中就有5件樣品涉及原產地標示不實。 3.販售業者要落實產地標示,明年起實施「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更規定無論店家或攤商都須標示香菇產地,以免違法,也是提供消費者知的權利。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表1、調查(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 項目 調查、測試方法 調查、測試標準 檢驗單位 價格調查 比較樣品的購買價格 — 消基會 標示調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進行 重金屬(鉛及鎘)測試 參照食品藥物管理署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公告「食用菇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進行 依《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食品中重金屬之限量」規定,「菇蕈類」鉛限量為3毫克/公斤、鎘為2毫克/公斤 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0項農藥殘留測試 依據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81900612號「食品中農藥殘留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依衛授食字第1091301085號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蕈菜類」判定 ※調查與測試結果表格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 2020年11月號第475期52~60頁。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拒吃萊克多巴胺」連署活動 需要你! 連署活動已截止!
蔡英文總統於今年(109年)8月28日宣布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與30月齡以上牛肉自110年1月1日進口。消基會立即發出聲明稿,強烈表達反對之立場並婉拒出席任何與產地標示相關之會議。站在消費者權益的角度,政府有必要維護品質安全、價格合理的消費環境。本會並不反對政府在經過審慎評估食品風險前提下,開放美國牛肉或豬肉進口,讓消費者有更多選項。然而,以萊克多巴胺飼養牲畜(牛、豬、火雞),不但有違動物福利,對消費者健康也存在疑慮。 | ➥短期內促進肌肉成長,同時產生動物的緊迫反應 | 萊克多巴胺(萊劑)原申請為氣喘用藥,但在美國未獲通過;藥廠轉作為飼料添加物。藥理學上,萊劑具二大特性,即是β促效劑,且會與TARR1受體作用,前者的特性會增進蛋白合成,肌肉增加、脂肪減少(即瘦肉精的作用),以及心血管副作用;後者的動物研究發現會影響心血管作用及行為(如豬的躁動與侵略性)。此外,有關萊劑的動物毒性研究,皆以其母結構為主,但萊劑已知會產生四種代謝物,也檢測到牛、狗、鼠的肝臟、腎臟,都有這四種代謝物殘留。 | 作為飼料添加物的效益,以豬隻為例,在上市前(屠宰)28天,於飼料添加萊劑20ppm,可使每頭豬增加瘦肉5公斤,降低脂肪3公斤,節省飼料18.5公斤。對生產者而言,確實是好東西。但是從動物福利觀之,萊劑會促進心跳加速、腎上腺素分泌上升,形同豬隻一路跑馬拉松直到被屠宰為止。由此可知萊劑並非畜牧產業必要之生產要素,我國業者被禁止使用,一樣可以養出品質優良的豬隻。近來美國肉品供應商為了滿足出口市場之規範,也要求合約農場不再使用萊劑,包括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公司、JBS美國公司、泰森食品(Tyson)以及荷美爾(Hormel)等,已占美豬總產量的62%。關心動物福利之消費者實有必要呼籲生產萊劑之業者停止生產與販售。 | | ➥除心血管疾病患者,神經精神毒性風險皆未釐清 | 台灣毒物學會理事長、高雄醫學大學藥學院毒理學博碩士學位學程李志恒教授指出,用毒理學探討:藥品與食品安全的基本假設不同,藥品被假設是不安全的,故需確認其安全有效後始可上市;食物則相反,除了食品添加物或汙染物需要訂定相關檢測標準外,基本上被假定為安全。萊劑不是藥品,也不是食品中的添加物或汙染物,角色定位不明,在風險評估與管理上顯得突兀。所以美豬(牛)事件的根本問題就是缺少萊劑的完整風險評估。 | 李教授指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2018年訂出萊劑標準,但引用的數據是僅有6位健康受試人的國際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資料,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認為該實驗僅為初步結果,且並非真正的無作用(NOEL;no observed effect level)數據,加上沒有雙盲實驗設計,結果可能有偏差。 | 風險評估程序包括危害識別,然後是該毒物是否有劑量反應關係比,同時人體暴露的量有多少,才能做科學評估,但目前萊劑對心血管疾病患者、神經精神毒性,皆未釐清,加上有些動物試驗出現子宮肌瘤、子宮肌肉增生等,現有科學資料不足,數據應該要補強以臻周延。除此之外,精神科醫師蘇偉碩也表示,瘦肉精對身體的影響是全身性的,雖然政府說要吃大量才會有危害,但事實上,長期低劑量的接觸更危險,不僅影響生殖力、癌症轉移風險提高,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加重。 | ➥「拒吃萊克多巴胺」聯署活動,需要你 | 由於萊克多巴胺並非牲畜生長必須之要素,且有害動物本身;對於消費者健康影響仍需要更完整之科學數據,因此消基會提出「拒吃萊克多巴胺」訴求,期待透過全民運動,讓政府正視「民之所欲」,甚至將民眾的聲音作為經貿談判最有利的武器。截至目前,本活動已獲全國家長協會暨校園食安委員會、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婦少權益關懷協會、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台灣優良農業跨域供應鏈整合協會,民間反瘦肉精聯盟,農民聯盟協會,養豬協會等單位的支持。 | 支持「拒吃萊克多巴胺」活動的民眾(組織、單位),歡迎參與連署。在推動此連署活動之際,也期待國內餐廳業者、食品加工業者響應,自我宣示:「營業場所或所生產之畜產品絕不使用萊克多巴胺。」並將相關內容傳送給消基會公布,一起讓萊克多巴胺在台灣消失。 | ➥ 關於11/22反萊豬遊行一事,關心消費者來電詢問,本會說明如下:1. 11/22日反萊克多巴胺抗議一事,發動單位仍須開會討論細節。2. 今天本會接獲消費者來電話建議,反萊克多巴胺活動要周延討論細節和後續的作為,以蓄積更多民眾力量參與,本會甚表同意,定當慎重以對。3. 惟本會正值第19、20屆董監事會交接之際,因此,後續行動事宜,將待新團隊正式上任後,全面、周延的討論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