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藏玄機!市售蛋品QR-Code調查 問卷調查:91%民眾沒有掃描過雞蛋QR-Code

暗藏玄機!市售蛋品QR-Code調查 問卷調查:91%民眾沒有掃描過雞蛋QR-Code

2016/07/22

盒裝蛋調查摘要

    本會抽樣市售19件盒裝蛋,參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針對其單價、驗證標章、廣告宣稱、營養標示、有效期限等項目進行調查,並掃描9件產銷履歷QR-Code10件業者自製QR-Code,檢視履歷資訊是否屬實、有無不利消費者之處。

一、調查方式:實際檢視蛋品履歷、標示等相關資訊。

二、採樣時間:105617630日。

三、採樣地點:台北市各大連鎖賣場、超市、有機商店。

四、採樣對象:(1)「冠軍白金元氣滿滿機能卵」、(2)「牧大寶貝蛋」、(3)「香放山雞蛋(初生蛋)」、(6)「勤億黃金視好蛋」、(7)「牧大冷藏安心白蛋」、(8)「大成佳鮮紅蛋」、(9)「大成佳鮮白蛋」、(10)「冠軍蛋」、(11)「牧大冷藏古早蛋」、(12)G.F履歷白蛋」、(13)「特惠牌益鮮白蛋」、(14)「特惠牌益鮮紅蛋」、(15) 「大武山樂禮冷藏鮮蛋」、(16)「牧大初生卵禮盒」、(17)「鮮滋蛋」、(18)「鮮力蛋」、(19) 「牧大盤古蛋」共19件樣品。

五、調查結果:

   (一) 19件盒裝蛋每顆單價介於3.217.5元之間:

        1.單價最低為編號10;單價最高為編號19

        2.宣稱使用特殊飼料餵養蛋雞的蛋,價格在8.512.9元之間。

        3.有驗證標章的蛋價格在6.917.5元之間。

        4.一般紅殼蛋價格在7.912.9元之間;一般白殼蛋價格在3.211元之間。

   (二)近八成未提供營養標示:

       目前衛福部未將盒裝蛋列入包裝食品,故不須附上營養標示;惟多數盒裝蛋品已包裝精美,應列入包裝食品的範疇較為合理。本次調查發現,部份業者已自主標示營養成分,表示技術上已能克服。

  1. 超過半數未標營養標示:(編號1~4、7~14、161719)。4件盒裝蛋標示營養成份:(編號561518)。

   (三)價格調查發現,有驗證標章愈多則價格越貴的趨勢(編號5611、12、15~19)。

   (四)業者自製溯源QR-Code之盒裝蛋,10件掃描後出現以下狀況:

       1.連至業者官網,要求消費者輸入溯源碼,卻查無履歷資訊(編號8、9)。

       2.連至故障無法顯示的業者官網、臉書或購物網頁面(編號1~4、5~7、10)。

       3.過半數業者提供自製溯源QR-Code,大多無提供正確資訊,有欺騙、  

         誤導消費者之疑慮。

    (五)廣告宣稱富含特殊營養成分,消費者無從比對:

        編號(5)(16)皆標榜稀有珍貴、限量珍嚐;編號(6)外包裝宣稱葉黃

        素達800-1000微克,委託愛之味健康科學研究所檢測(附檢驗報告)

        惟食品不得於廣告中宣稱含有特殊營養素,否則恐違反《食安法》第28條。並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第2項定,應管理與監督,並施行抽查、抽驗(同法第16 27)

問卷調查摘要

一、調查時間:10571日至711日止

二、有效樣本:833

三、調查方法:網路問卷

四、調查結果:

1.85%民眾不知道「散裝雞蛋溯源標示制度」;60%民眾不知道部分「盒裝蛋」標有

 「產銷履歷標章」。

2.91%民眾沒有掃描過散裝蛋「溯源標示」,或盒裝蛋「產銷履歷」QR-Code

3.88.3%民眾不清楚且無法分辨「溯源標示」與「產銷履歷」兩者代表的意涵。

4.74%民眾願意選購有「溯源標示貼紙」散裝蛋或「產銷履歷」的盒裝蛋。

5.69%民眾傾向偶爾、不一定或不掃描兩者的QR-Code47.2%民眾沒想過要掃

  QR-Code;33.9%民眾從未購買過具「溯源標示貼紙」或「產銷履歷」QR-Code

  雞蛋。

6.58%民眾不瞭解或不信任具「溯源標示」的散裝蛋,42%則認為安全可靠。

  52%民眾不瞭解或不信任具「產銷履歷」的盒裝蛋,47.5%則認為安全可靠。

7.62.3%民眾認為擁有「產銷履歷」的農產品提高售價合理。

8.僅4.8%民眾知道並能分辨業者自製QR-Code與經過政府驗證之「產銷履歷」標章之不同。

9.產銷履歷需改善的問題:行銷宣導不夠(75.6%)、揭露資訊與檢測機制不足(54%)、QR-Code防偽機制不足(32.4%)、無意見6.6

一、前言

    市面上盒裝洗選蛋品項眾多,價格落差卻相當驚人。尤其是市售蛋品外盒上五花八門的標章,如產銷履歷(TAP標章)、CASSGSISO等,其提供的保障與真實性為何,而擁有多項標章的產品性價比是否合理?此外,愈來愈多宣稱富含營養成份的蛋品,譬如標榜用靈芝多醣體、植物葉黃素、納豆菌等特殊飼料餵養蛋雞,藉以暗示蛋中具有特殊保健功效,價格也隨之上揚。但民眾不免懷疑該類蛋品是否具有業者宣稱的「營養」?

    對此,消基會於1056月間,至北部各大連鎖賣場抽樣19件樣品,針對其單價、產銷履歷標章、廣告、有效期限等項目進行調查,並實際掃描9件產銷履歷QR-Code10件業者自製溯源QR-Code,查證履歷資訊是否屬實。

二、須辨識「產銷履歷」、「溯源標示」兩者概念不同

  市售蛋品有「產銷履歷」與「溯源標示」兩種不同的認證制度,分別適用於盒裝蛋與散裝蛋。不過,消基會於10571日~11日進行「雞蛋生產追溯QR-Code消費問卷」線上調查,以瞭解民眾對於盒裝蛋「產銷履歷」與散裝蛋「溯源標示」的消費經驗與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高達88.3%民眾不清楚且無法分辨「溯源標示」與「產銷履歷」兩者代表的意涵。甚至有85%民眾不知道「散裝雞蛋溯源標示制度」;60%民眾不知道部分「盒裝蛋」標有「產銷履歷標章」。    

  農委會表示,「產銷履歷」屬於事先驗證、確認農產品符合相關安全規範後才能使用標章、販售;而「溯源標示」屬於事後查核,雖然兩者相同之處在於,若發生食安問題即可追溯至生產端,釐清相關責任;但差別在於,申請溯源標示貼紙相當簡單,不需付出任何成本,蛋農只要向農委會申請即可取得。因此,相較於產銷履歷標章,蛋農申請溯源標示的比例普遍較高。

(一)盒裝雞蛋產銷履歷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推動的TAP標章,係採自願性認驗證制度,生產者須符合台灣良好農業規範,並經過第三方機構驗證(目前農委會認證的機構共有12家,如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國立中興大學)確認符合規範,生產者還須將農產品履歷相關資訊登錄到生產追溯系統,經初審及複審單位以書面審核並派員現場勘查,通過後發給生產追溯二維條碼(QR-Code),供生產者以黏貼或套印等方式標示在產品外包裝上。

    消費者購買產銷履歷農產品,可從「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查詢農民的生產紀錄,也代表驗證機構已為民眾親赴農民的生產現場,確認農民登錄之紀錄是否符合規範,並對農民進行用藥安全輔導、農藥殘留檢驗、品質安全抽驗及標示查核等把關機制;驗證通過後需每年至少1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生產者與經營業者實地查證,以瞭解生產情形,且每一批產品的紀錄也在驗證機構的監控下,有問題便能立即處置。

(二)散裝雞蛋溯源標示

農委會於10491日,全面推動「散裝雞蛋溯源標示制度」。惟此項政策不具強制性,因溯源制度目前在《食安法》中「無法源依據」,衛福部未正式公告雞蛋必須做「溯源標示」,也未將散裝蛋列入《食安法》第25條「特定散裝食品」之規範項目。

    據《上下游》報導,農委會畜牧處統計,每日共有1800萬顆雞蛋在市面上販售,其中以散裝蛋最多,佔63%,主要供應給早餐店、烘焙業、團膳業者、雜貨店及傳統市場,就是以「塑膠籮筐」盛裝約200顆的販賣形式。

    農委會表示,農委會對全國蛋禽場進行普查,給予溯源碼與QR-Code,去年起實施溯源標示制度,至今推動順利,覆蓋率達九成,未發現不配合的業者。市售散裝蛋係由蛋商公會前往各蛋禽場收蛋,再由蛋車送至加工廠或消費端,而蛋禽場所產之散裝蛋出廠時,皆須逐籃黏貼溯源標籤貼紙。雖無法對不配合的蛋農開罰,但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每週皆至蛋禽場抽查,對於不願配合的蛋禽場,蛋商公會便拒絕前往收取及配送該蛋品,並列為「動物性用藥檢測」的優先稽查對象。通常業者自有品牌的盒裝蛋已標示牧場(供應商)資訊,若發生食安問題即可追溯至生產端,因此目前農委會僅特別要求散裝蛋業者配合。

消基會認為,「產銷履歷」和「溯源制度」其實目的相同,未來應會殊途同歸。若產銷履歷是規格比較高的認證標準,農委會應研議,是否有一體適用的可能性?同樣目的卻使用兩套標準,也容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

三、市售盒裝蛋調查結果

(一)盒裝蛋 單顆價格差5

    本次採樣19件盒裝蛋品,每顆單價介於3.217.5元之間,單價最低的是編號10號「冠軍蛋」每顆3.2元;單價最高的是編號19號「牧大盤古蛋」每顆17.5元;宣稱使用素食配方或特殊飼料餵養蛋雞的蛋屬較高價位,在8.512.9元之間;有TAP標章或其他標章的蛋價格介於6.9~17.5元。其中,無TAP標章紅褐殼的蛋,為7.912.9元;無TAP標章的白殼蛋為3.211元。由此可知,紅褐殼的蛋一般來說價格高於白殼蛋。

() 近八成盒裝蛋未提供營養標示

    目前衛福部未將盒裝蛋列入包裝食品,故不須附上營養標示;惟盒裝蛋已是「盒裝」,且在包裝技術進步的今日,多數盒裝蛋品已包裝精美,應列入包裝食品的範疇較為合理。另外本次調查發現,其實部份業者已自主標示營養成分,表示技術上已能克服。

    調查發現,19件樣品中,有15件無營養標示,分別為:編號12347891011121314161719。但近兩成的盒裝蛋有標示營養成份(編號561518),顯示業者並非無能為之,為何主管機關卻先替業者護駕,反而把消費者權益擺在後位?

(三)標HACCPCAS、人道畜產等標章,比較好?

 調查結果發現,有13件產品在包裝上標示通過HACCPISO22000驗證、TAP標章、CASSGS等標章,代表蛋品的生產製程符合衛生安全要求。各項標章當中,有法源依據的是CAS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與TAP標章。其中CAS優良農產品代表是優良、安全並為國產的農產品或加工品;CAS有機農產品代表用藥嚴格、不能使用基因改造飼料。

     TAP標章則是農委會自96年推動的自願性認驗證制度,確認農場到餐桌之間生產、檢驗、打針用藥等過程須詳實紀錄,農產品出貨須經第三方驗證單位查驗。目的除賦予產銷流程中所有參與者明確責任,尚可作為發生食安事件時,快速釐清責任並及時從市場中移除問題產品,降低對消費者危害之用,也可避免因消費者的不安而使符合規範的生產者受到牽連與損失。 

消基會指出,各項標章的意義不同,消費者於檢視標章前,需先瞭解相關資訊。譬如SGSHACCPISO22000、人道/友善畜產等標章(詳見BOX),係業者自主管理並經過該檢驗單位的檢驗程序後核發的證明,最大的問題是驗證公司的嚴謹度參差不齊,即使檢驗公司給予業者標章和驗證報告,政府卻沒有對此加以認證,導致消費者選購時難以辨別真偽。

    在本次價格調查中發現,有驗證標章愈多則價格越貴的趨勢(編號56

11、121519)。但消基會認為,業者申請各項認證是為了提升企業形象及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不應將提升產品品質所增加的成本轉嫁消費者,尤其商品量產後價格理應降低。

    農委會表示,尊重市場機制,擁有TAP標章的產品在市場上普遍價格較高,雖可提供消費者更多的保障,但不見得需提高價格。根據農委會統計,申請並通過TAP標章的農民、產銷班等團體之比例只占全國生產者「2%」左右,若要提高此一數字,關鍵在於消費者的支持;對農民、消費者的教育訓練、行銷宣導皆須加強並落實。

    消基會表示,通常農產品擁有的履歷、驗證標章愈多則價格就愈貴,但未必等同特別營養。例如單價最高且具SGS「人道/友善畜產」標章的編號19號「牧大盤古蛋」,此標章由社團法人台灣農業標準學會自主管理,授權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SGS)驗證,而政府尚未有此項目的認證和控管,也未能確保其營養價值。

另外,人道「動福蛋」昂貴的原因是,平放飼養的破蛋率高、採取人工撿蛋、台灣土地面積小故飼養空間成本提高;而台灣九成以上的蛋場是以傳統格子籠飼養,不符人道精神,但密集飼養的優點是產蛋可順著溝槽集中,破蛋率低。

(四)以假亂真?業者自製溯源QR-Code卻查無此蛋?

     本次19件樣品中,有9件標有經農委會認證的第三方機構驗證後所核放之TAP標章,有10件為業者自製溯源QR-Code。本會調查這10件自製溯源QR-Code後發現有以下幾種情況:

  1. 編號1「冠軍白金元氣滿滿機能卵」、與編號10「冠軍蛋」:業者官網故障,無法顯示商品資訊。尤其編號1在包裝上特別宣稱「無藥物殘留,請安心食用」,但業者出現官網故障的情形,將導致消費者無法藉由掃瞄QR-Code而查看相關資訊。

2.編號2「牧大寶貝蛋」、編號3「香草園紅玉子」、編號4「香草園冷藏白鮮蛋」:業者官網無揭露商品產銷資訊。

  1. 編號5「勤億幸福牧場放山雞蛋(初生蛋)」與編號6「勤億黃金視好蛋」:掃描後連至業者官網、購物網頁面以及檢驗單位SGS網站,消費者必須自行搜尋該商品檢驗報告,不似產銷履歷能在掃瞄後直接進入該商品的資訊頁面中方便。

4.編號7「牧大冷藏安心白蛋」:連至牧大畜牧場臉書,卻無商品相關產銷資訊。

  1. 編號89號「大成佳鮮紅()蛋」:外包裝QR-Code標示溯源追蹤,並宣稱「農場到餐桌全程116道品管、產地直送洗選分級確保來源可溯」等詞語,消費者連至業者官網,輸入外盒之溯源碼後,卻查無商品履歷之資訊。

  以上業者沒有TAP標章,雖未觸犯《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但過半數業者提供自製溯源QR-Code,大多無提供正確資訊,有欺騙、誤導消費者之疑慮。

(五)廣告宣稱富含特殊營養成分 消費者無從比對?

     編號5「勤億幸福牧場放山雞蛋(初生蛋)」與編號16「牧大初生卵禮盒」皆標榜稀有珍貴、限量珍嚐等詞句;編號6「勤億黃金視好蛋」外包裝宣稱葉黃素達800-1000微克,每百公克的葉黃素含量委託愛之味健康科學研究所檢測(檢驗方法HPLC)並附檢驗報告。

以上雖未涉療效及誇大等衛福部認定違法之用詞,但該類宣稱容易使消費者誤認能增進健康並提高購買意願。消基會表示,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第2項規定:「食品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應依本法之規定辦理之。」故業者於廣告中宣稱含有葉黃素,衛福部即應列為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管理與監督,並施行抽查、抽驗(同法第16條第27條參照),不應容許業者在模糊地帶遊走。

    再者,倘業者於生產之蛋品標明含葉黃素,係有意誤導該產品有保護視力功效,恐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即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的情形時,可依法處4400萬元罰鍰,並得要求限期回收改正,且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提醒消費者,若要購買宣稱具備特殊營養的蛋品,最好挑選有TAP標章的產品,因為至少經過驗證單位定期抽查牧場、飼料場確認蛋雞是否餵食業者宣稱的飼料)與蛋雞等機制進行把關。

據報載,食藥署去年5月間稽查市售370件蛋品,發現有12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山林畜牧場和新化香草園出產的蛋品,分別在外包裝宣稱「低膽固醇」、「含葉黃素」,經查核後認定廣告不實並依法裁罰;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葉黃素不是可以用於蛋品外包裝宣傳的標示,有可能誤導民眾,將處4400萬元罰鍰。

消基會表示,雞蛋是很好的蛋白質和葉黃素的來源,但事實上,無論是初生或最後生的蛋,營養價值無太大差異,只是業者推銷商品的噱頭。食品首重安全,其次才是營養高低,本會呼籲消費者採購任何食品前都要看清楚標示內容,注意保存期限,且價格昂貴不一定代表品質特別好。

()保存期限

    此次調查結果發現,各家標示的保存期限不太相同,最短保存期限為20天:編號18「鮮力蛋」;保存期限最長為41天:編號15「大武山樂禮冷藏鮮蛋」。11件樣品保存期限2930天,分別為:編號17與編號310111619。保存期限2728天,分別為:編號1417與編號891213

    各家業者標示的保存方法均大同小異,但保存天數差一倍以上。消基會表示,洗選蛋若全程冷藏,保存期限約2040天;若沒有冷藏,保存期限約1520天。因此建議民眾選購蛋品須看清楚標示內容,注意保存期限;烹煮前,應確認蛋品新鮮度,如外觀無破損、裂痕,搖晃雞蛋時聽聽看是否有蛋液流動的聲音,新鮮的蛋成固態,若聽見像水搖晃的聲音,表示蛋黃蛋白已散落,是不新鮮的雞蛋;或於打破蛋殼後,觀察蛋黃是否完整。而業者應確實標示保存期限,切勿為了拉長販售期間,貿然延長保存期限,損及消費者健康,也傷了商譽。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一、消基會呼籲,應立即將盒裝蛋列入「包裝食品」,散裝蛋納入《食安法第25條之特定散裝食品規範中,並要求業者確實標示營養成份,讓消費者選購時有充分的資訊。

二、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第2項規定,業者於廣告中宣稱蛋品含有特殊營養素,衛福部即應列為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管理與監督,並施行抽查、抽驗(同法第16條第27條參照);並要求業者提出相關實驗數據佐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與食品安全。

三、農委會應主動瞭解消費者對TAP標章與溯源制度不熟悉的原因,並做

    出相應策略,改善行銷宣傳模式,讓消費者清楚理解TAP標章和溯源

    制度兩者的意義、目的和相異之處。

對業者

一、呼籲業者,盒裝蛋雖不受「包裝食品」的規範,故不需要標示營養成分,然考量雞蛋具高營養價值,亦是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加上包裝技術已大有改善,應基於商譽與維護消費權利之立場,自主標示營養成分,方便消費者衡量攝取量。

二、倘業者於蛋品標明含葉黃素,係有意誤導該產品有保護視力功效,恐違反

    《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依法處4400萬元罰鍰,並得要求限期回

     收改正,且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 部分業者於產品上標示以特殊飼料餵食蛋雞,進而明示含有豐富營養素之狀況,業者應提出確切的科學實驗證明,方能取信於眾,不該以不實廣告或誇大描述讓消費者陷於錯誤之中。

四、廠商標自製溯源條碼應正確標示並做好自主管理,除了應讓消費者方

便查到生產資訊與檢驗報告外,並須對內容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

對消費者

一、以營養學觀點而言,雞蛋是蛋白質的重要來源,但建議消費者不宜過量食用。若業者於產品上有自主標示營養成分,則可依照自身狀況衡量攝取量。

二、消費者可能覺得紅褐殼、初生或宣稱特殊成分的蛋較營養,但目前並

    無任何科學證據證明其有更豐富的營養或療效,以本次調查來看,白蛋價格最低每顆3.2元,而紅蛋價格最高每顆為17.5元,價差達5倍,同樣是補充蛋白質,卻需花費5倍的代價,消費者在選購時可仔細評估。

三、消費者為維護自己權益,應對溯源制度與TAP標章進行瞭解,若對產

    品品質有疑義時,應掃瞄QR-Code檢視相關資訊,或到「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查詢業者登錄之情形並查看詳細履歷資訊。

四、維護身體健康,不外乎均衡飲食、適當運動和正常的作息,消費者選

    購蛋品時,切記食物就是食物,切勿抱持醫療上的過高期待。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BOX:各項農產品標章

HACCP

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HACCP)制度之概念是在1971年的美國第一屆食品保全會議上提出來;HACCP,英文全名為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S,是於1960年代由美國太空總署(NASA)、NATICK陸軍實驗室及一家民營食品公司(PILLSBURY)共同開發出應用於確保太空飲食安全之一種食品衛生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制度,主要涵蓋危害分析(HA)與重要管制點(CCP)二部份。它是一套強調須先分析明瞭食品製造過程中可能出現之危害,並於製程中找出重要管制點在食品製造時即予以控制,使危害不致發生於最後成品內的預防系統,換言之就是藉由預防控制來確保成品的安全。

資料來源:http://goo.gl/YsHPfy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ISO22000驗證

ISO 22000是結合ISO 9001HACCP之管理系統。

ISO 22000這個標準強調食品供應鏈管理,適用對象包括食品供應鏈所有直接或間接的供應商,除上述HACCP能驗證之食品業者外,其他如農藥、肥料及動物用藥生產者、食品成分及添加物生產者、設備生產者、清潔與消毒藥劑生產者、包裝材料生產者、服務提供者均可導入

資料來源:https://goo.gl/4ac46K

CAS

CAS 證明標章係農委會自民國 78 年起著手推動,是國產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優良品質之代表標章。要獲得 CAS 驗證,生產廠(場)要經過書面資料審查、現場評核、產品檢驗通過,方能於產品上使用 CAS 標章。且後續農委會仍會同 CAS 驗證機構之學者、專家們全年辛勤地巡迴督導各個獲得 CAS 驗證業者的製造設施、使用原料、生產管理制度及製品的品質與衛生,並赴通路賣場抽樣檢驗,若有產品不合格立即要求限期改善, 1 年內若累計 3 次立刻取消 CAS 資格。
資料來源:http://goo.gl/d0j00x

SGS

檢驗蛋品項目:
氯黴素類四項(包含氯黴素、甲磺氯黴素、氟甲磺氯黴素、氟甲磺氯黴素胺)、多重動物用藥殘留48項、四環素類七項

Beta內醯胺類抗生素八項、抗原蟲劑七項、硝基呋喃代謝物四項、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十六項、必利美他命、重金屬(,)、總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沙門氏菌

資料來源:https://goo.gl/eBp5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