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講座 真推銷」又來了! 不肖瓦斯業者改名換姓 民眾持續上當

「假講座 真推銷」又來了! 不肖瓦斯業者改名換姓 民眾持續上當

2017/04/14

      近年台灣氣爆事件頻傳,許多不肖業者打著「瓦斯防震說明會」的名義,吸引民眾注意,然後強迫推銷瓦斯防震器,或是其它瓦斯管線、開關等器材,一次收費就要價數千元,不少民眾事後才驚覺上當。2010年迄今,本會就收到465件關於瓦斯公司人員「假講座、真推銷」的申訴,數量驚人。

    本會發現,這些不肖業者都採取類似的推銷手法,一再利用民眾對氣爆事件的恐慌,以及對瓦斯設備知識的缺乏,找到機會就狠削消費者一筆,待被政府開罰後就改名換姓,持續在全台各縣市進行惡意行銷。

一、社區辦防爆講座  發摸彩卷吸引人潮

    台中孫先生向本會申訴,今年2月他在住家巷口接到金世紀企業社發放的「瓦斯防震說明會」通知單,以及兩張摸彩券,業者說只要來聽演講就可參加抽獎,由於傳單發放地點在里長辦公室門口,他便以為是政府舉辦的活動。後來業者於演講中提到一些地震事件,並強調安裝瓦斯防爆裝置可避免火災,不斷鼓吹民眾購買。

    後來,演講主持人開放6個免費使用名額,孫先生幸運中獎,本想領了獎品回家,業者卻說要技術人員到府安裝,進入民宅後又表示一次要裝兩個,一個安裝在瓦斯爐上,一個安裝在熱水器上,其中一個免費,另一個消費者要付費,要價7990元,此外,業者還遊說孫先生換新瓦斯爐,只要9000元「員工價」,且5年內壞掉無條件換新,享有保固。

    孫先生說,業者到快安裝完畢才告知他要付費,讓他毫無心理準備,加上自己沒有瓦斯安裝方面的經驗,接小孩放學的時間又快到,無暇細想,便於倉促中付款。之後,孫先生檢查瓦斯爐保證書,發現裡面僅說保證3年,並非業者宣稱的5年,驚覺有異,於是在隔日寄出存證信函,並要求對方退費,但時至今日業者皆未退回款項。

    除了上述案例,去年下半年高雄陳先生、台南李先生等多位消費者也跟本會申訴,金世紀企業在社區裡挨家挨戶發放傳單,看準民眾關心居家瓦斯安全的心理,打著防氣爆的幌子,邀集民眾聽演講,並趁機蒐集民眾個資,以贈獎為由隨民眾返家、安裝瓦斯防震器,受害人事後上網查,才知道此為業者慣用手法,早已惡名昭彰。數年間,業者伺機而動,捲土重來,仍然在各個社區流竄,藉由此類推銷方式營利。

二、不肖業疑似改名換姓 惡質行銷牟利不間斷

    本會檢視2010年起關於「瓦斯防震器」的申訴案件,發現業者慣用的「瓦斯防震說明會」宣傳手法,早在2009年就出現,後來公平會在2011年調查指出,震安科技為了銷售瓦斯防震器,刻意隱匿身分,並以贈獎活動招攬無預期交易心理的民眾參加說明會,之後又對商品價格做出不當陳述,再以業務員跟隨民眾至住家,強力推銷,迫使民眾在自由意志受到壓抑之情況下做出交易決定,其整體銷售行為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併處400萬元罰鍰。

  此外,公平會自201511月對心安企業的不當銷售瓦斯防震器處以80萬元罰鍰後,本會仍接獲十餘件對心安企業的申訴,顯示政府重罰之下,不肖業者仍不痛不癢,明知故犯。

    然而,震安科技沉寂後,又有南屋企業社、安鑫企業社、順陞企業社、心安企業有限公司等業者陸續在2011年至2016年冒出,其行銷手法與震安科技如出一轍,而公平會也在2012年至2015年對上述企業逐一開罰,只不過不肖業者如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本會發現,這些業者的地址都十分相近(見下表),首先,「震安科技」、「順陞企業社」、「心安企業」,以及「金世紀企業社」都位於同一棟大樓,「順陞企業社」與「心安企業」兩者地址甚至完全相同。

    另外,「南屋企業社」、「安鑫企業社」也僅距離「震安科技」車程47分鐘,地理位置十分靠近,因此本會提醒,近來多人投訴之「金世紀企業社」是否有可能為震安科技的翻版。

    本會呼籲,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即刻展開調查,若發現違法行為,則即刻依法查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予以開罰,以及持續調查是否業者轉換其他途徑、或是變更公司名稱從事惡質行銷。

⊙「瓦斯防震器」主要申訴業者資料

申訴對象

申訴對象地址

申訴案件數量

申訴進案時間

震安科技

高雄市左營區明○一路35010

243筆

2010/01-

2012/01

南屋企業社

高雄市鼓山區中○一路21116

105筆

2011/06-

2013/01

安鑫企業社

高雄市左營區太○街2386樓之1

17筆

2013/10-

2014-01

順陞企業社

高雄市左營區明○一路3508樓之2

15筆

2013/12-

2014/08

心安企業

高雄市左營區明○一路3508樓之2

35筆

2014/10-

2016/12

金世紀企業社

高雄市左營區明○一路3507樓之2

7筆

2016/08-

2017/02

三、訪問交易  7日內可退貨

    不論業者不請自來,直接主動到民眾家中,或利用贈獎活動招徠無預期心理的民眾參加說明會,加以強力推銷商品所成立之交易,均屬於「訪問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因此,消費者若於無預期情況下遭到推銷而訂立契約購買類似瓦斯防震設備,無論商品有無瑕疵,即可無須說明理由,於購買後7日內要求業者退貨,並要求業者將家中瓦斯設備回復原狀,別無例外。

    甚至如果業者未明確告知消費者可於購買7日內退貨,並將商品退換貨規則等相關資訊,以清楚易懂的方式書面記載,讓消費者清楚知悉,則消費者仍得於業者提供相關資訊次日起算7日內,行使無條件解除契約權利。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即刻對「金世紀企業社」立案調查,若有任何違法情事,應即刻對業者開罰,並提醒廣大消費者留意,切勿受騙,另行政院消保處應針對該業者有無蓄意違反訪問交易消費者解除權規定情事進行調查;且檢調機關亦應就業者惡質行銷行為有無涉及刑事詐欺犯罪主動偵查。
  • 由於此類瓦斯推銷手法,多以鄰里為範圍散播活動訊息,請各大區公所、里長辦公室多留意此類演講、推銷活動,為民眾查核活動的真實性。

對業者

  • 業者不可冒用政府名義宣傳活動及商品。
  • 業者應尊重民眾購買意願,不可強行推銷。
  • 業者進行訪問買賣時,應明確告知消費者可於7日內無理由退貨,並將商品或服務內容、換貨方式、公司聯繫電話等資訊以清楚易懂方式告知消費者。
  • 若業者在訪問交易時沒有告知消費者7日內可退貨,或未將相關商品、服務等資訊完整提供,則於提供相關資訊後7日內,仍須受理消費者退貨。

對消費者

  • 當業者推銷瓦斯安全器材時,請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切勿因話術誘人,而衝動購買。
  • 購買前,消費者應先上網查詢相關瓦斯安全器材的用途、價格,以及業者在市場上的評價,做為參考。
  • 若遭無預期推銷而購買瓦斯安全器材後,可於7日內無須說明理由要求業者退貨,且無須負擔任何價差或手續費。
  • 若業者於訪問買賣時並無告知7日內可退貨之資訊,則消費者在業者提供相關資訊後7日仍可主張退貨;若業者自始自終沒有告知購買後7日可退貨的訊息,則消費者最長可在訪問交易成立後的4個月內主張行使。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