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稍歇,西雅圖又掀起咖啡風暴

食安稍歇,西雅圖又掀起咖啡風暴

2019/11/27

     西雅圖咖啡(馥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本土老字號的咖啡連鎖品牌,全台共有23家門市,除了販售輕食、咖啡,亦有包裝咖啡、奶茶等產品。今(108)年10月15日食力媒體公佈檢驗報告,三款(四件)標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的西雅圖咖啡豆中檢驗出了高量的16-O-甲基咖啡醇,質疑該產品有以其他豆種混充阿拉比卡咖啡豆之情事。

    報導刊出以來,西雅圖咖啡不斷發表聲明否認,保證其產品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並一再揚言對食力傳媒提告。而在11月25日士林地檢署搜索馥餘實業並傳喚劉姓總經理等人,西雅圖咖啡這才於官網發布道歉聲明,表示因產地缺貨以及外籍同仁疏失,才導致「極少部份」產品摻到非阿拉比卡咖啡豆。

 

   10月至今,西雅圖咖啡官方粉絲團刊出五次聲明,不斷以「咖啡豆知識」聲稱其販售的咖啡豆為阿拉比卡與羅布斯塔的雜交種Arabusta,目的是為了增加抗病性(葉銹症)並提高產量,再再聲明絕無混摻「羅布斯塔」咖啡豆,甚至以「價格從來不是我們考量的依據,品質才是」為標題,如今看起來格外諷刺。西雅圖咖啡昨(26號)日發表的聲明稿中,將混摻的原因怪罪於基層員工出錯,實為推諉卸責的作法!

    消基會指出,阿拉比卡和羅布斯塔咖啡豆的價差為一倍以上(視品級而定),其不當利得是否僅止於1千萬元,還需要檢調單位查明混摻的時間和數量,因此,消基會呼籲檢調單位循線查察,嚴正追出不法利得;亦呼籲馥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懇切認錯並拿出真正的誠意,還以食力傳媒公道,以及負起賠償消費者的責任。

事件發生後應暢通客服管道,讓第一線人員明確了解退貨政策

    消基會指出,11月27日早上消基會工作人員向兩家西雅圖咖啡門市詢問後續退貨政策,包含沒有發票是否可退?9月30日後購買的商品是否可退?其中一家門市針對兩個問題,均表示要問總公司;第二家則是表示沒有發票、只剩包裝袋也可以退,9/30後購買的產品如有疑慮也可以退貨。於此期間總公司電話及客服專線一直在佔線狀態,完全無法向總公司做進一步確認,而同一公司系統卻有2種截然不同的說法,消費者到底要何去何從呢?!

    食安事件發生後,消費者最想了解的退貨賠償問題卻總找不到總公司的「標準答案」,第一線工作人員又做不了決定,這樣的現象在過去的餿水油、胖達人、蘋果西打等事件爆發後,不斷重演,爆發一波波的退貨糾紛。

    消基會指出,從2008年三聚氫胺毒奶粉,以致最近發生的西雅圖咖啡混摻事件,11年來發生的重大食安事件,一點兒都未能建立事件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食藥署的責任何在?!而企業經營者未能在發生重要食安事件,及早建立自家商品萬一發生食安事件的處理和善後,亦顯現極度的僥倖心態和不負責任,是對消費者最大的不尊重。

    消基會呼籲,西雅圖公司應立即建立退貨政策,公告並讓第一線人員充分了解相關的處理辦法,才不會讓消費者在資訊混亂的狀況下,受到再一次的傷害。

業者應拿出誠意,主動賠償

    西雅圖咖啡以100%阿拉比咖咖啡豆標示販賣混摻低價咖啡豆,已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商品標示法》及《刑法》等法令,針對這樣惡意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消基會呼籲業者應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51 條:「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主動賠償消費者商品價值5倍之懲罰性賠償。

    針對這樣的欺瞞行為,消基會認為亦應該賠償消費者精神損失,包括去退換貨的心力、交通損失等,應給予應有的賠償額度。

    消基會認為,消費購物,通路商應有消費者的購物資訊,尤其是透過網購、會員卡等管道,業者應主動透過電子信箱、手機等聯絡管道通知消費者並提出賠償,而非被動要求消費者提供產品或發票,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處理後續。

食安事件頻傳  不必證明有健康危害已成共識

    本次西雅圖咖啡混摻事件,消基會認為可對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7項「攙偽或假冒」,如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依同法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

    尤其從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刑事判決即知,只要有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之行為時,已經有「不必有危害人體健康」的共識,可以逕對行為人課以刑事責任,所以,本案西雅圖公司總經理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的局面。

    對於本次事件,消費者倘若有更多損害賠償相關問題,建議撥打消基會申訴專線諮詢:台北總會:27001234、中區分會:04-23757234、雲嘉南分會:06-2411234,以及南區分會:07-2251234),千萬別姑息了不肖廠商!

    西雅圖咖啡作為本土老牌咖啡品牌,面對食安事件應妥善處理,更主動地好好擔負起對消費者賠償、說明的責任,畢竟唯有誠實才能建立起品牌的誠信。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