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勸屢犯]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米客邦mi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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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勸屢犯]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米客邦miclub)
2026-08-19
申訴對象: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米客邦miclub)
地 址:苗栗縣竹南鎮龍天路121巷3號3樓
申訴內容:
消費者於114年10月12日透過(miclub/米客邦)網站向業者訂購SONY-VAIO S13筆電,並於隔日匯款4,900元。惟該商品到隔年1月仍未到貨。消費者向業者提出退款申請,業者原表示最慢於1月9日辦理退款,又延到1月底才能退款,後續更表示須至3月31日方能完成退款,一再拖延,且顯已嚴重逾越合理退款期間。消費者多次主動聯繫業者詢問退款進度,均未獲具體處理結果。要求業者應儘速完成全額退款事宜。
處理過程簡述:
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即發函給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開拓娛樂電子專賣店,再發二次函均無回應,去電亦為空號。依消費者提供的購買商品網頁,顯示無法連線。消費者購買價格與略查市面販售價格(上萬元)顯不相當。
本會意見:
業者應依民法第348條,盡速提供服務與消費者。業者未履約應儘速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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