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美林藝術文創股份有限公司(Otto2藝術美學)

[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美林藝術文創股份有限公司(Otto2藝術美學)

2019-09-16

案號:1108B160064

申訴對象:美林藝術文創股份有限公司(Otto2藝術美學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14樓之2

申訴內容:消費者於102年9月29日於台茂購物中心以15,000元向美林藝術文創股份有限公司購買100張教學券,嗣業者於108年初撤除台茂購物中心櫃位,消費者遂請求業者退還剩餘教學券之款項,但業者稱該教學券為「贈品」不予退款。

處理過程簡述:本會於接獲消費者申訴後,即發函予業者請其處理,但業者稱該教學券為「贈品」不予退款,惟本會認為業者應具體舉證說明消費者該次支出15,000元款項係用於何種商品或服務,且該商品或服務依社會通念符合15,000元之價值,再發函請業者說明處理,業者無回應及處理。依本案事證,本會函請公平會、臺中市政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