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藥 不可中西合併!! 2015年中藥檢測年度報告

服藥 不可中西合併!! 2015年中藥檢測年度報告

105. 01.08

摘要

  1. 1.去(2015)年消基會開放「中藥含西藥及重金屬」檢測,統計至11月底共計檢測有無摻加西藥,有104件;檢測重金屬鉛,有43件,檢測汞及鎘,分別有35件及31件。

  2. 2.檢測西藥的104件樣品中,發現有17件檢出西藥,檢出比率為3%。

3.檢測重金屬的109件樣品中,有1件樣品的重金屬含量超過衛福部「中藥複方製劑之總重金屬含量不得高於30 ppm」的規定。

前言

中國歷史上很早就開始使用單種植物(藥材)治療疾病,經過長期的醫療實踐,又學會將幾種藥物配合起來,經過煎煮製成湯液。即使到了現代,無論是生病或調養身體,許多消費者都會考慮中藥,除了到傳統中、蔘藥行購買特定的藥材或調配特定的藥材(方劑)加以煎煮之外,還有就是消費者最常見的「濃縮中藥」。

所謂的「濃縮中藥」都是衛生福利部依據「《醫宗金鑑》、《醫方集解》、《本草綱目》、《中國藥學大辭典》及《中國醫學大辭典》」等書的基準方加以公告,合格GMP藥廠參考公告的基準方將中藥材經過洗淨、高溫殺菌等標準化製作過程,經精煉及濃縮後,製成散劑或添加固型物製成錠劑或丸劑等。濃縮中藥不僅容易保存且攜帶方便,只需開水沖服即可,對於害怕中藥苦味的消費者更是一大福音。

然而,中藥的療效往往比西藥緩和,需要時間才能看見療效,但卻有不肖業者為求快速,會在調劑中藥中摻加西藥成分,以顯著療效。若消費者本身已有服用西藥,又服用含有西藥的中藥,可能會產生交互作用,例如中藥的當歸會增加降血壓劑的藥效作用等,而導致身體危害。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健康,目前的法規是不允許中藥調製劑中摻加西藥;此外,中藥材多半來自植物的根莖或礦物,若種植的地區受到工業汙染或濫用農藥,中藥材就容易受到重金屬或農藥汙染,亦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消基會的例行業務中,有提供消費者付費申請「中藥含西藥及重金屬」的委託檢測,因此,特別將去年度(2015年)消費者委託檢驗申請的測試結果進行統計及分析,提醒消費者注意購買、使用中藥的安全性。

 

採樣

去年(2015年)到11月底,消基會接受消費者委託送檢「中藥含西藥及重金屬」,共計檢測西藥的有104件,重金屬鉛的有43件,汞及鎘的分別有35件及31件。

 

檢測結果(請見表3、4及5)

1.西藥檢測

檢測有無西藥的104件中藥,發現有17件檢出西藥,檢出比率為16.3%,若和去年的8.5%相比,有顯著的上升(請見表2)。

檢出西藥的中藥,若以送檢者宣稱的樣品來源分析(請見表3),以來自「中國大陸」的檢出率較高,6件樣品中有4件檢出西藥,占67%;其次為「親友贈送」,22件樣品中有8件檢出含有西藥,占36%;還有「託人購買」也有2件樣品被檢出,占15%;其他如「中、蔘藥行」、「中醫診所(醫院)」及「國術館」等,則分別各有1件被檢出。

若依委託者所填寫的藥品作用類別比較(請見表4),以宣稱具有「止痛類」和「跌打損傷類」的樣品檢出西藥的比例較高,共有9件檢出西藥;其次為宣稱「風濕鎮痛類」及「治尿酸、痛風類」的藥品各有3件被檢出西藥;其他如「感冒咳嗽、過敏性鼻炎類」、「補腎滋養類」、「養肝類」及「治糖尿病類」等樣品,也各分別有1件檢出,而「其他類」中,也是2件和止痛類有關的樣品被檢出含有西藥。

此次,共有18種西藥成分被檢出(詳見表5),以「匹洛西卡(Piroxicam,消炎鎮痛劑)」檢出的次數最多,其次為「維生素B1(Thiamine Disulfide)」、「氫氯苯塞(Hydrochlorothiazide,利尿劑)」較常被檢出,其他非類固醇類的消炎劑(NSAID)如乙醯胺酚、二克氯吩鈉及引朵美洒辛等也經常被檢出。

消費者最擔心的中藥含類固醇類藥品,2015年度有3件被檢出「貝皮質醇(Betamethasone)」;還有1件補腎滋養的樣品檢出「西地那非(Sildenafil citrate,陽痿治療劑)」。

雖然檢測出的西藥幾乎都有宣稱的治療功效,但有1件來自中國大陸宣稱治療「跌打損傷類」的藥品,除了檢出3種不同成分的消炎鎮痛劑──「乙醯胺酚」、「二克氯吩鈉」及「異布洛芬」之外,還檢出與跌打損傷無關的「縮蘋酸氯菲安明(抗組織胺劑)」及「硝基甲嘧唑乙醇(殺菌劑)」;1件宣稱「治糖尿病類」的樣品檢出的西藥都是止痛消炎劑和降血壓藥,與宣稱的治療毫無關係。

依《藥事法》第20條規定「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所含有效成分之有效名稱,與核准不符者;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者。」中藥摻加西藥,屬於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且該藥的有效成分也與核准的不符,屬於偽藥,已違反該法第20條規定提供藥品的廠商也可依同法第83條的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加以處罰。

此外,其他如國術館,依法是不能提供藥品給消費者,否則涉及密醫行為,可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2.重金屬檢測

申請檢測重金屬的109件樣品中,1件來自「中藥行」宣稱「其他類──治療流鼻血症狀」檢出高達1000 毫克/公斤(ppm)的汞,已超過衛生署「複方製劑之總重金屬限量於30 ppm以下」的規定,若是常見的中藥濃縮製劑(坊間常見處方如加味逍遙散等),其重金屬──鎘及汞的限量則須低於0.5 ppm以下,而鉛及砷的限量則須低於10及3 ppm以下」。由於本會收件的樣品為來自消費者自行送檢,若是參考常見基準方的重金屬標準,還有1件來自「中、蔘藥行」治療「健胃止瀉類」的樣品汞含量檢出高於0.5 ppm以上。

雖然重金屬大部分進入人體都會排出體外,但還是會有少量蓄積於體內,長期服用可能會導致慢性中毒,特別是過量的汞會產生斑痕及小結節的外傷現象,甚至影響消化及神經系統;而過量的鎘容易累積於腎臟內,而造成蛋白尿及腎小管的損傷症狀,甚至影響鈣質的流失,而導致骨骼軟化及疼痛;至於過量的鉛對於腹痛、貧血及腦部神經的病變,而對於發育中孩童可能會造成發展遲緩、智力受損等。

含過量重金屬的中藥屬於劣藥,製造業者可依《藥事法》第90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而販售、供應、調劑者也可依同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結論

和2014年相比,2015年的檢出率有明顯上升,若分析過去5年的檢出率,除了過去2年檢出率低於15%之外,每年的檢出率都約為19%左右,也就是幾乎每5件送檢中藥就有1件含有西藥,若參考食藥署編印的「102年調製劑中藥摻加西藥成分分析」報告中,中藥含西藥的檢出率差不多17%左右。通常送檢者都因對服用的藥品有質疑才會送檢,因此檢出率也會略為偏高。

若分析藥品來源,2015年首次以來自「中國大陸」的中藥檢出含有西藥的比例為最高,6件送檢藥品中就有4件含有西藥。食藥署也於2014年發布「大陸生產的627件中藥,就有518件檢出含西藥,檢出比率約82%」的新聞,雖然大陸允許含有西藥的中藥上市,但若藥品沒有詳細說明主要成分,可能會和消費者本身服用的西藥產生相互作用進而影響健康,消費者最好不要隨意購買當地的中藥。

此外,「親友贈送」也是檢出西藥的主要來源,消費者不應該隨意推薦藥品給親朋好友,應遵循用藥五不原則──「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來路不明的藥品。近年來,兩岸交流頻繁,國人赴大陸旅遊或出差,常有自購或受委託代購中成藥,因此,「親友購買」或「託人購買」的送件數檢出西藥的比例容易偏高;因此,消費者或許也可依藥品「成分標示」內容裡有無西藥來判別藥品來源,因為中國大陸是允許中藥裡添加西藥成分的。

至於合法的管道──「中醫診所(醫院)」和「中、蔘藥行」,本次還是各有1件樣品檢出西藥,依規定「中、蔘藥行」只能販售藥品和依照固有的處方籤調配藥品,並不能幫病人把脈、問診或自行調劑藥方給消費者,民眾不該信賴沒受過專業醫藥訓練者的診斷、治療,也建議消費者最好到合格的「中醫診所」看診。衛福部也於2015年重新修訂部分的《藥事法》,將製造、輸入和販售偽藥或劣藥者,罰鍰也都提高(詳見Box),希望能遏止不法的行為。

衛福部早已下修複方中藥的重金屬標準,且於2013年起對於常用的複方中藥重金屬的標準規定的更為嚴格,然而2015年還是有1件樣品含有過量的汞,顯示業者仍需加強藥材的來源把關,還有中藥材中的朱砂已被禁用多年,業者調配中藥也應特別注意,以避免含有過量的重金屬。

無論是中藥或是西藥,都具有特定的療效,若不當使用,可能造成身體的傷害,消費者一定要有正確的觀念。中藥材的療效,藉由現代科學的研究不斷地被佐證,即使面對相同病症,合格的中醫師也是會針對病患的個人體質調整劑方,而非一體適用;若消費者本身有服用西藥,也要確實告知中醫師,以免產生加乘或抗拮作用。

當生病或需要調養身體時,消費者應該到中藥診所(醫院)請具有合法執照的中醫師診療,並購買合法具有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的GMP中藥廠藥品,而非自行隨意買藥來服用,對健康才有保障。

(謝誌:本次重金屬測試使用儀器係由溫泰鈞、溫健鈞先生捐贈,特此致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1、(測試)項目、方法及標準

測試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標準

測試單位

含西藥測試

參照食品藥物管理署「中藥及食品中摻加西藥之檢驗方法」進行

不得檢出

消基會實驗室

重金屬(鉛、汞及鎘)測試

參照食藥署公告「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進行

「中藥濃縮製劑含異常物質之限量」

 

BOX:2015122日公布修定的部分《藥事法》

85

 製造或輸入劣藥不良醫療器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或明知為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 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 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90

製造或輸入劣藥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犯前二項規定之一者,對其藥物管理人、監製人,亦處以各該項之罰鍰。

2、最近3年接受消費者委託中藥送檢檢測結果之比較

 

收件期間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檢測西藥

送檢件數

204

129

104

檢出件數

25

11

17

檢出百分比(%)

12.3

8.5

16.3

檢測重金屬(鉛、鎘及汞)

送檢件數

246

138

109

含量超過30 ppm件數

4

0

1

不合格百分比(%)

1.6

0

0.9

註:統計至11月底  

32015年間依送檢者聲稱之藥品來源檢出西藥情形

藥品來源

送檢件數

檢出件數

中國大陸

6

4

親友贈送

22

8

託人購買

13

2

中藥行、蔘藥行

15

1

中醫診所(醫院)

24

1

國術館

5

1

國外

6

0

郵購

4

0

青草藥店

2

0

廟宇神壇

1

0

地攤

1

0

其他

5

0

總計

 

104

 

 

17

42015年間依送檢者聲稱之藥品作用類別檢出西藥情形(消費者可依藥品多重複選)

藥品作用類別

送檢件數

檢出件數

止痛類

10

5

跌打損傷類

11

4

風濕鎮痛類

6

3

治尿酸、痛風類

7

3

感冒咳嗽、過敏性鼻炎類

8

1

補腎滋養類

12

1

養肝類

6

1

治糖尿病類

2

1

保眼類

2

0

治腎臟病

9

0

解毒類

9

0

抗過敏類

8

0

調經理帶類

4

0

強心類

4

0

氣喘類

4

0

精神安定類

3

0

健胃止瀉類

3

0

減肥類

1

0

治血管硬化

1

0

其他

36

2

 

52015年間檢出西藥種類及次數

西藥名稱

檢出次數

PIROXICAM(消炎鎮痛劑-匹洛西卡)

8

HYDROCHLOROTHIAZIDE(利尿劑-氫氯苯塞)

6

THIAMINE DISULFIDE(維生素B1

6

ACETAMINOPHEN(解熱鎮痛劑-乙醯胺酚)

5

CAFFEINE (中樞興奮劑-咖啡因)

4

DICLOFENAC SODIUM(消炎鎮痛劑-二克氯吩鈉)

4

BETAMETHASONE(類固醇-貝皮質醇)

3

FUROSEMIDE(利尿劑-弗西邁)

3

INDOMETHACIN(消炎鎮痛劑-引朵美洒辛)

3

CHLORPHENIRAMINE MALEATE(抗組織胺劑-縮蘋酸氯菲安明)

2

IBUPROFEN(消炎鎮痛劑-異布洛芬)

2

CHLORZOXAZONE(骨骼肌鬆弛劑-氯若沙宗)

1

MEFENAMIC ACID(鎮痛劑-邁菲那密酸)

1

METRONIDAZOLE(殺菌劑-硝基甲嘧唑乙醇)

1

NICOTINAMIDE(維生素-菸鹼醯胺)

1

NIFLUMIC ACID(解熱鎮痛劑)

1

PROPRANOLOL(降血壓劑-普潘奈)

1

SILDENAFIL CITRATE(陽痿治療劑-西地那非)

1